近年来,我市按照民生水利的理念,紧紧围绕山区群众吃水难、陕南移民搬迁、城镇化建设三大重点,采取争投资、建精品、抓管理等措施,强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十一五”以来,全市累计建成饮水安全工程4100余处,完成投资13.5亿元,使大多数农民吃上了安全水或自来水,受益群众的幸福指数明显提高。
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投资规模大。“十二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市农村饮水投资最大的五年,也是解决饮水安全人口最多的五年。截止到2015年底,全市累计争取中省资金7.75亿元,实际解决172余万人的饮水问题,超计划的53.6%。
二是精品靓点多。水厂建设中,从规划设计、工程质量、外观形象、综合效益等五个方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精品示范工程,按照有院子、有消毒净化设施、有安全防范措施、有办公场所、有绿化的标准,相继建成了以汉滨区建民、汉阴县涧池、平利县广佛、旬阳县蜀河、紫阳县蒿坪供水站为代表的一大批设计科学、布局合理、形象美观、质量可靠、效益明显的精品工程,成为全市水厂建设的样板。
三是管理上水平。市政府下发了《安康市城乡供水建设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全市多数县区都成立了供水专管机构,并出台农村供水管理办法,汉滨、岚皋率先落实了维修养护基金。不断探索完善建后管理,形成了汉滨财政全额拨款、旬阳县财政定额补助、紫阳县自收自支、汉阴县企业租赁经营四类供水模式,为农村饮水安全设施长久发挥效益奠定了基础。
二、存在问题
1、用水价格普遍低。“十一五”以来,全市共建成各类农村饮水工程4100余处,集镇和联村工程生活用水水费定价在1—2.4元/吨之间,其它单村人饮工程除极少数收取1元/吨水费外,大部分未收取水费,水价和成本普遍大幅倒挂,严重制约了供水单位的生存和发展。在确定、调整水价的过程中,忽视了农村供水成本远远高于集镇和县城的实际,人为设定了农村水价不能高于集镇、集镇水价不能高于县城的“天花板”,没有按照供水工程的实际成本确定水价,导致水价定价低,水价调整难。按照现行的相关政策,水价应包括供水成本、维修费、设备折旧费等费用,并由供水单位代收水资源费及污水处理费。其中,供水成本据实核算,包括人工工资、药剂费等费用;维修费据实核算,设备折旧费按所使用的设备材料的价值及使用年限计提,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分别按1元/吨、0.3元/吨计收。旬阳县蜀河供水站是目前全市效益最好的集镇供水站,年供水量达46万吨。通过对抽水用电、人员工资及五险、药剂费、折旧费、维修费等费用进行测算,该站测算成本水价为3.71元/吨,实际执行生活用水水价2.3元/吨,生活用水执行水价仅占成本水价的62%。神河供水站测算成本水价为4.54元/吨,执行水价为2.30元吨,执行水价仅占成本水价的50%。上述成本水价和执行水价均不包括水资源费及污水处理费。对于那些供应人口分散,供水管线长,供水人口少,缺乏企业用户供水站,成本水价必然更高,而执行水价更低,执行水价占成本水价的比例也会更低。旬阳村镇供水公司管辖全县15个乡镇供水分站,其中有10个供水分站连年亏损,2015年共亏损55万,如果计提设备折旧费,15个站全部亏损,亏损额更大。紫阳县是我市农村安全饮水工作排名靠前的县,十二五期间,建成农村安全饮水工程300余处,其中21处集镇供水由村镇供水管理总站实行统一管理,85处村级供水由村委会管理,通过“一事一议”核定水价,确定管理人员收取水费,其它200余处饮水安全工程交由村委会管理,但未收取水费。宁陕、镇坪县绝大部分村组供水工程均未收取水费,“福利水”、“免费水”现象十分突出。
2、相关费用难落实。省水利厅要求各县区均要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基金制度,市县财政和供水单位各按供水人口每年每人1元的标准计提维护基金,存入财政专户。目前,全市除汉滨区、岚皋县建立了维修基金制度外,市级及其它各县均未建立,供水工程的维护费用难以落实,严重影响供水工程的日常维护。2014、2015年,国家为每个县投资100余万元建设水质检测中心,可检测63项指标,还配备了一辆水质检测车。目前,已建成检测中心8个。水质检测中心运行过程中,常规37项检测指标的药剂成本为1100元/次,全市4100处工程每年按4次检测频率算,药剂费用也高达1800万元。由于各县均未将这部分费用纳入财政预算,检测中心职能不能完全发挥,大批检测设备闲置,水质安全检测难以到位。紫阳县将水质检测中心建在县自来水公司,要利用这套检测设备开展日常检测工作,至少需要三名检测人员和一定的试剂费用。由于没有相应的运行经费和人员,目前,仅由自来水公司派员开展部分检测业务,承担相应费用,不能满足水质检测的需要。岚皋县水质检测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目前尚未开展检测业务。
3、饮水安全不乐观。“十一五”以来,全市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受益群众289万,仅从数据上看已经解决了90%以上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但就实际情况而言,受以下几个方面因素的影响,实际自来水普及率仅为72%,饮水安全形势严峻。其一,“十一五”期间建设的人饮工程,由于建设标准低、规模小、管理不到位,大部分单村工程已经损毁或废弃,无法发挥原有效能。同时,当时选定的水源没有经过严格筛选和水质检测,水量能否满足需求、水质是否达标存疑,这部分人口的饮水不安全问题依然存在。其二,“十二五”期间,以村为单位按人均570元的补助标准建设的饮水安全工程,受地理条件的限制,只能解决村内部分人口的饮水不安全问题,饮水安全工程无法辐射到的那部分群众的饮水不安全问题仍然存在。石泉县城关镇是市人大机关帮扶的贫困村,在“十一五”、“十二五”期间,先后建成四处人饮工程,由于长期没有专业人员管理、水源水量逐年减少,管道破损,水源干涸,2013年底前,四处人饮工程全部不能使用,2014年春市人大机关驻村帮扶后,争取项目扶持,重新寻找水源对原有工程维修后才恢复使用。其三,随着城镇化和陕南避灾扶贫搬迁的推进,人口不断向集镇、社区和集中安置点集中,用水需求量超过了原供水工程的设计标准,需要通过寻找新的水源、对原有供水设施进行扩容改造才能解决这部分群众的饮水不安全问题。紫阳县蒿坪供水站是2012年动工并建成投产的饮水安全工程,是该县12个供水分站中最大的供水分站,设计日供水能力为1400吨,可解决当时区域内1.5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随着城镇化及避灾扶贫搬迁安置的推进,流动人口的增加,2015底供水工程辐射区域内人口增加到近4万人,是2012年人口的2倍多,用水需求远远超过供水能力。由于该工程是自流式人饮工程,取水口与水厂的落差不足,需采取重新寻找水源或人为增加流速的办法来增加水源地的日供水量,同时,需对原有水厂进行扩建,增加日处理能力才能满足用水需求。其四,受气候条件的影响,一些饮水工程原取水口河流径流量逐年减少,干旱期间甚至出现断流现象,致使水源地能够提供的水量逐年下降,不能满足用水需求,再次出现饮水不安全问题。旬阳县2014年断流沟道达400多条,致使相应的饮水工程废弃。其五,由国家向每个县投资100万元建水质检测中心,由于缺乏正常的运行费用,难以开展正常检测。同时按规定供水单位每季度应对所供应的水向检测单位进行一次送检,检测单位收取供水单位2000元检测费,供水单位送检的积极性不高,饮水水质难以保障。其六,2016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全国已解决6434万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标志着全国已基本解决饮水不安全问题。今后国家对水利的投资将重点转向区域调水、抗旱水源、节水灌溉、防洪保安等大型骨干工程,用于供水的投资将大幅减少。“十三五”期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的投资主体将由国家变成地方政府,市县筹资能力十分有限,解决群众吃水不安全问题任务繁重。2015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央投资为280亿,2016年缩减为30亿元,约占“十一.五”期间年投资的10%。2016年预计我市可争取到的中省投资很难超过6000万元,与贫困村脱贫、移民安置点建设和面上群众吃水需求不相适应。
4、电价执行不到位。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入网电价的通知》(陕价价发(2006)9号文件)规定,农村饮水安全用电价格统一执行农业排灌电价。即千伏以下0.21元/度。目前,仅汉滨区、旬阳县实行农村饮水安全用电电价0.25元/度外,汉阴、紫阳县及其他县均按生产用电0.8074元/度的标准收取电费,增加了供水单位的负担。据汉阴县龙源水厂总经理赵波山介绍,2015年该水厂供水用电5万余度,按0.8074元/度的标准实交电费4万余元,如果电价执行到位,用电费用将下降为原用电费用的25%。紫阳蒿坪镇供水站、双安镇供水站的饮水安全用电价格也按0.8074元/度收取,使本来水价很低的供水单位负担更重。
5、商品意识没形成。用福利水、廉价水的思想普遍存在,水商品意识没有形成。农村用水户认为饮水安全工程是国家投资建设的,是国家为人民办的好事,吃水不付费,理所当然拒绝交水费。在一些镇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及派出所用福利水、廉价水的思想也严重存在,特别是镇政府认为自己有管理权利,供水单位遇到问题时常常需要镇政府出面解决,不交水费是情理之中,不交水费或象征性交水费现象很普遍。此次调研所到的紫阳县蒿坪镇、双安镇,旬阳县铜钱关镇,岚皋县南宫山镇政府及所属单位均存在用水不交水费问题。紫阳县双安镇政府2015年按水表计算应交水费2万元,实际交水费2000元。据旬阳县铜钱关供水分站储师介绍,原铜钱关政府自2013年供水分站成立以来一直没有安装水表,没有交过水费。铜钱关镇中心完小也没有安装水表,据估算每年用水费用在6000元左右,而学校每年只象征性交2000元水费。铜钱关镇十八届人大代表、黄花沟村支部书记黄国平因拒交水费,2015年底被停止供水,最后镇政府出面协调由黄国平补交了所欠水费后恢复供水。
三、几点建议
1、加强推进水价改革宣传。要切实加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四部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的宣传,增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对促进农业节水、提高用水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认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及时向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宣传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重大意义,加大对改革内容的宣传解读,选好典型,展示成效,加强舆论引导,使社会各界充分理解改革内容,了解改革效果,拥护支持水价改革工作。不断强化水商品意识,形成自觉交费的良好氛围。
2、大力推进水价改革。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的要求以及我市水价现状,大力推进水价改革。要以完善取用水计量设施、科学合理分配农业水权、加快健全供水管理机制、创新终端用水管理模式,明晰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创新管护机制为基础,结合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和用水管理等情况,科学制定价格调整计划,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积极探索实行分类水价和逐步推行阶梯水价。鼓励供需双方公开公平协商定价。要突破农村水价的“攀比”和“天花板”思维,以单项工程的实际成本确定用户既可接受又有利于供水事业发展的水价。
3、优化供水管理体制。要因地制宜,积极推广汉滨区财政全额拨款、旬阳县财政定额补助、紫阳县自收自支、汉阴县企业租赁经营等先进管理模式,不断优化供水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水平,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久发挥效益奠定基础。
4、强化工程运行管理。要开展供水工程建后管理的立法工作,重新修订《安康市城乡供水建设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制订出台水价管理办法,建立维护基金制度,加强水质检测,合理计提折旧,明确免费用水范围,开展农村饮水安全用电价格的执法检查,确保供水工程良性永续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