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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志怪|艳鬼和狐狸精,和哪一个嘿嘿嘿比较好?
前几天有鬼君就在琢磨过年写点什么,猴精?没意思,志怪里的猴精大多品格低下,没文化、没操守,白瞎了灵长类的名头。至于政治,有鬼君向来没兴趣。想来想去,还是小黄文是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所以争取写一组有点污的文章。
在志怪小说中,人与神仙、鬼怪、妖精嘿嘿嘿的故事很多(需要说明的是,本篇只讨论男方为人类、女方为异类的情况)。这其中,女神仙基本无需讨论,因为男人只有被女神翻牌子的份,而且无论怎样努力,都不能保证被翻牌子,最多只是云备胎而已。精怪之中,除了狐狸精,大多数都为雄性,对女性都是霸王硬上弓,也不在讨论之列。所以,对男人来说,与异类的艳遇,主要是在狐狸精和艳鬼之间做抉择。
《聊斋志异》卷二《莲香》讲的是一个书生在女鬼和狐狸精双美之间切换的故事,因为鬼狐互相吃醋,轮番上阵,搞得书生日渐羸瘠。狐狸精莲香指责女鬼不知收敛,把男人榨干了。女鬼不服,问莲香:“狐能死人,何术独否?”(狐狸精就是采补男人的,凭什么就不是你干的)莲香曰:“是采补者流,妾非其类。故世有不害人之狐,断无不害人之鬼,以阴气盛也。”
“世有不害人之狐,断无不害人之鬼”,这句断语下得很严厉,是否真的如此,我们需要仔细分析。狐狸精修炼成形,并非只有采补一条路,《阅微草堂笔记》卷九中一只狐狸精这样说:“凡丹由吐纳导引而成者,如血气附形,融合为一,不自外来,人勿能盗也;其由采补而成者,如劫夺之财,本非己物,故人可杀而吸取之。”
同书卷十八更将分类说得很清楚了:
凡狐之灵者,皆修炼求仙,最上者调息炼神,讲坎离龙虎之旨,吸精服气,饵日月星斗之华,用以内结金丹,蜕形羽化,是须仙授,亦须仙才,若是者吾不能;次则修容成素女之术,妖媚蛊惑,摄精补益,内外配合,亦可成丹,然所采少则道不成,所采多则戕人利己,不干冥谪,必有天刑,若是者吾不敢。故以剽窃之功,为猎取之计,乘人酣睡,仰鼻息以收余气,如蜂采蕊,无损于花,凑合渐多,融结为一,亦可元神不散,岁久通灵,即我辈是也。
最高端的狐狸精是吸取天地之精华,将来要羽化登仙的,啪啪啪这类俗事是不做的;第二类则是阴阳采补之术,伤天害理,但风险也大;第三类是趁人睡着的时候吸取其气息,如蜜蜂采蜜,积少成多。如果用金庸小说中的人物来比附,第一类就像张三丰这样的武学宗师,第二类像火工头陀这样急于速成的邪派功夫,第三类则像宋远桥这样天分一般,但胜在勤勉的武林高手。
所以,不害人的狐狸精确实是有的。只是因为急于速成的狐狸精太多,所以遇到人狐相恋,即使是真爱,也要被棒打鸳鸯。
清代的一个秀才,年过四十还没子息,于是纳了一房小妾。这小妾既美丽又贤惠,正房看着就不太舒服,每天对她呵斥有加。过了一年,小妾生下一子,这样正房更觉得受到威胁了。于是找了个借口,将其“鬻于远处”。书生是个耙耳朵,虽然心里不愿,也不敢吱声,只能每天住在书房暗自饮泣。没想到有天晚上,小妾竟然来到他的书房,说自己其实是狐狸精。当初以人的身份做妾,自然遵循人类的伦理,不敢对正房有不满。现在是以狐狸的身份陪宿,“变幻无端,出入无迹”,自然没人发现。
书生还是很爱这个小妾的,于是两人继续双飞双宿。时间久了,渐渐为仆人发现,报告了正房。正房大怒,请来道士将其抓获。狐狸精与其据理力争。她的理由有三:
一、是正房将其转卖的,“非见出于夫”,不算离婚,所以回来与丈夫同居是合法的。二、“妖亦天地之一物,苟其无罪,天地未尝不并育。上帝所不诛,法师乃欲尽诛乎?”三、“人变兽心,阴律阳律皆有刑,兽变人心,反以为罪,法师据何宪典耶?”
道士说不过狐狸精,就祭出直男癌的招数:“媚惑男子,非尔罪耶?”就是红颜祸水了。狐狸精这下找到反击的理由了:我虽不是正房,但并非淫奔,也是按照礼数进门的。如果我是为了采补,老公早就被榨干了。我在家里两年被卖,回来又过了五六年。他身体依然强健,媚惑安在?(《阅微草堂笔记》卷十八)
狐狸精的这个理由确实很过硬,真要采补的话,这位书生估计撑不过半年的。所以,确实有不害人的狐狸精。当然,速成修炼的诱惑很大,所以玩采补的狐狸精其实更多。下面这个故事可以说明,狐狸精要疯起来,男士一般是撑不过半年的。
有一少年,在华山脚下迷路了,在一户人家投宿,户主的女儿“绝妍丽”,趁着父母没看到,对少年百般撩拨,少年血气方刚,两人就搂在一处了。尚未入港,户主夫妇忽然现身,痛斥女儿不守妇道、少年坏人名节。看到这里,妥妥的是仙人跳的招数吧,其实没完。夫妇俩晚上商量了半天,让少年娶此女为妻,招赘在女家。少年自然点头如捣蒜。只是此女因为要到山上的主人家做钟点工,所以每五天在山上,每五天在家里。少年也答应了。
半年后,少年身体日渐憔悴,晚上咳嗽得睡不着,走到外面林中散步。听到不远有男女嬉笑声,走过去一看,“见屋数楹”,有一少年搂着他妻子“坐石看月”。少年大怒,丫是隔壁老王吗?冲上去就和那人厮打起来,那人也大怒,你丫敢偷窥我老婆。两人厮打一阵,都因为身体虚弱,只能躺在地上喘气。
那女子坐在石上看着两人厮打,最后笑眯眯地说:实不相瞒,我主要拿两位采补用的。让你们“休息五日,蓄精以供采补耳”。现在虽然真相大白,不过,“尔辈精亦竭,无所用尔辈,吾去矣”。于是转身离去,留下两坨药渣瘫在地上哼哼。(《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一)
鬼确为阴物,人与鬼交,天然就有受到阴气侵蚀的危险。《素女经》上是这么解释的:“采女曰:‘何以有鬼交之病?’彭祖曰:‘由于阴阳不交,情欲深重,即鬼魅假像,与之交通。与之交通之道,其有胜于人,久处则迷惑,讳而隐之,不肯告人,自以为佳,故至独死而莫知之也。’”
但是彭祖也说了,“久处则迷惑”,也就是说,偶尔一次与女鬼啪啪啪,其实受到阴气的侵蚀比较小,可以自愈的。沉迷其中不可自拔,才是取死之道。一般来说,女鬼并不借此修炼,而且,大多数情况下,与男方因为有夙缘才会有一夜情或数夜情。所以,很多女鬼在与男士上床前,都会讲清楚次数,不能随便加钟。
《搜神记》卷十六记载:陇西有个叫辛道度的读书人,游学到宝鸡附近,见到一所大宅子,就想去讨点吃喝。女主人请他进去,让他好好地吃了一顿。接着说:我是秦闵王的女儿,嫁到曹国,可是还没成亲就死了。独居此宅二十三年,现在遇到你,也是我们之间的缘分,愿与你为三日夫妇(说明一下,按照此女所述,应为春秋时事,但秦国并无闵王或闵公,所以应为假托)。白吃白喝还能白睡,即使是女鬼,辛道度也不管了。不过三天之后,女子就对他说:你是人我是鬼,我们最多只有三天欢聚。待久了,对你有害,你这就走吧。然后给了他一枚金枕作为信物。要说男人确实不是好东西,辛道度到了秦国,就把金枕拿到集市上变卖。
有些女鬼因为贪恋红尘,舍不得离开,却往往害了男人。这倒真不是纵欲的结果。
南宋武昌的李主簿,某天忽然遇到一女鬼,说是其前生张先生的妻子,一定要与他一起生活。李主簿见这女鬼美貌,就笑纳了。两位就像夫妻一样,一起生活了数年,李主簿的家人都知道此事。过了几年,女鬼离开,李主簿思念心切,终身未娶。此后身体也还好,只是常常腰痛,要用两块木头挖空,扣在腰上敲击,每天敲几百下才行。时人都知道,这是鬼气侵蚀所致。(《夷坚丙志》卷十二“李主簿”)
应该说,大多数主动荐枕席的女鬼还是善意的,但也有极少数女鬼,以采补修炼为目的。
南宋浙江龙游人王节,自幼学习卜筮算卦,游走四方,某年在湖南益阳遇到同样是算卦的彭生和裴氏夫妇,三人就结伴同行。没过几个月,彭生病死,裴氏也还年轻,就直接嫁给了王节。夫妇俩继续行走江湖。过了数年,两人经过洞庭湖时,遇到一位神人,神人对王节说:“你这个老婆不是人,是三世之鬼。前三任丈夫都被他夺去精气而死。养尸成人,下一个就轮到你了。”王节当然不信,夫妻俩一齐怒斥神人。第二年,两人遇到一位云水道人,道人一见裴氏就大惊失色:这三世鬼精,怎么会在这里?说着就要请天将捉拿。只见裴氏哈哈一笑,腾空而起,再也不见了。(《夷坚三志》辛卷十“王节妻裴”)
现在可以大致总结一下了,无论与女鬼还是狐狸精滚床单,都是有风险的,但风险的着力点不一致。愿意跟你上床的女鬼大多是善意的,但鬼为阴物,长远看对人总是有害的,所以大多数人鬼恋是露水夫妻。狐狸精中至少一半以上是为了采补,而且往往是榨干为止。但是如果纯粹出于爱慕你的才华(呸,其实是看脸。自古以来就是看脸的世界,才华没有鸟用),主动铺床叠被,红袖添香夜读书,还是很值得期待的。
有人会说,可不可以两全其美呢,家里的红旗是爱慕自己的狐狸精,外面的彩旗是有夙缘的女鬼,滚一次换一个。红旗不倒,彩旗飘飘。这个问题容有鬼君先深入揭批直男癌的性幻想再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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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古人的直男癌症状比我们严重多了,这个问题他们早想到了解决办法。在一则笔记中,某男士同时被狐狸精与女鬼泡上了。狐狸精告诉他,你与鬼滚床单,时间久了,阴气侵蚀必死无疑。我不忍心看着你这样堕落,所以也来跟你滚。跟我做三次,可以抵消与女鬼做一次的损耗。
这个故事对男人的跪舔令人发指,所以出处有鬼君就不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