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
全省
住房城乡建设
系统
坚持以
习近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认真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规划引领作用充分发挥。
2015
年
6
月国务院批复《云南省城镇体系规划》,同年
8
月成立以省长为主任的云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
2017
年
4
月省政府批复《云南省沿边城镇布局规划(
2017
—
2030
年)》;
2018
年
1
月省政府批复《滇中城市群规划(
2016
—
2049
年)》,
2020
年
7
月省政府批复《滇中城市群发展规划(
2016
—
2049
年)》,滇中城市群成为国家重点培育的
19
个城市群之一。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滇中城市群面向南亚、东南亚开放的区位优势进一步凸显,云南省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及跨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等综合规划、总体规划、省级及以上风景名胜区规划以及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规划调整事项、全省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重大政策的指导力度不断加强,城乡发展建设中近期和远期、局部和整体的空间需求和供给关系更加协调,城镇化率从
2012
年的
39.31%
提升到
2021
年末的
51.05%
。
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成效显著。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聚焦
“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目标,深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
2012
年至
2021
年,云南省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共解决
269.27
万户贫困群众住房安全问题,改造后的农房均达到了“安全稳固、遮风避雨”的基本要求,困扰云南农村贫困群众千百年的住房安全问题历史性地得到解决。
2019
年开始,以提升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能力为目标,聚焦抗震设防
7
度及以上的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和地震重点危险区实施农房抗震改造,截至
2022
年
7
月底已完成改造
49.67
万户,并在数次地震中都经受住了考验,成为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保命房”。
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积极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工作,坚持公租房实物保障和租赁补贴并举,持续改善城市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截至
2022
年
7
月底,全省累计建成和在建公租房
91.19
万套,分配
87.59
万套,约
297
万住房困难群众住进公租房;累计发放租赁补贴
14
亿元,惠及
87.1
万户;积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努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
2021
年昆明市率先开工建设
1610
套保障性租赁住房,
2022
年全省计划筹建
60301
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充分释放住房公积金政策红利,助力广大市民实现安居梦,与
2012
年相比,云南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增加
93.08
万人,实缴人数
305.36
万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由
2012
年的
1229.78
亿元增加到
5596.42
亿元,增幅
355.07%
;个人住房贷款总额由
2012
年的
756.04
亿元增加到目前的
3215.24
亿元,增幅
325.27%
。
房地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2012
年,全年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达
1782.14
亿元,商品房屋销售面积
3237.75
万平方米,商品房屋销售额
1362.83
亿元。
2022
年
1
—
7
月,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达
1928.55
亿元,商品房销售面积
1672.62
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额
1157.58
亿元。同时,房地产规划布局逐渐合理,滇中城市群包括了
49
个县级行政区域单位,聚集和引导全省
60%
左右的人口,成为全省房地产发展的重点区域;滇西中心城市、滇北、滇东北中心城市、滇南中心城市等区域性中心城市、中小城市、沿边城市齐头并进发展,形成合理的省内房地产发展科学格局。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品牌战略部署,通过提升开发项目品质、有效丰富产品供给等举措,多层次、多渠道解决好人民群众刚性、改善性和选择性住房需求。以房屋网签备案系统联网为抓手,以实现房地产市场科学监测研判为出发点,指导各地全面推行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抵押合同网签备案制度。目前,全省
16
个州市网签备案系统已完成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联网。突出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持续深入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乱象专项行动,虚假销售、无盘虚售、占地不建、一房多卖、投机炒房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建筑业提质增效明显。
2012
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达
2386.4
亿元,建筑业增加值
968.4
亿元,税收
158.7
亿元,从业平均人数
74.9
万人。
2018
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达
5458.5
亿元,建筑业增加值
2482.3
亿元,税收
431.8
亿元,从业平均人数
99.8
万人。
2012
—
2021
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累计达
45833.0
亿元。
2022
年上半年,全省完成建筑业总产值
3214.6
亿元,建筑业增加值
1533.7
亿元,税收
227.3
亿元(不含增值税留抵退税)。同时,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企业综合实力明显提升,支柱产业地位不断稳固,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不断完善,工程质量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建筑业重大质量安全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
坚持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服务经济建设为目标,着力补齐城市(县城)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短板”,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城市内涝,稳步推进城市道路、供水供气、园林绿化等各项民生保障工作。截至
2022
年
7
月,全省累计建有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厂
171
座、处理能力
454.89
万吨
/
日、污水管网
1.28
万公里,较
2012
年底(
119
座、
308.2
万吨
/
日、
4400
公里)分别提升
52
座、
146.69
万吨
/
日、
8400
公里,城镇污水处理率由
85%
提升至
97.63%
;累计建有城市(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
127
座、处理能力
2.81
万吨
/
日,较
2012
年底(
108
座、
1.84
万吨
/
日)分别提升
21
座、
0.97
万吨
/
日,生活垃圾处理率达
99.66%
;天然气管网由
1086
公里提升至
1.32
万公里,城市燃气普及率由
62.3%
提升至
78.65%
;城市供水普及率由
90.76%
提升至
98.10%
;
33
条地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初见成效,基本实现“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目标;深入开展“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专项行动,全省清除背街小巷、待建工地、城乡结合部、乡村道路等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裸露垃圾点位
35
万个
165
万吨,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580
个,新建、改建城乡公厕
13624
座,洗手设施
11.7
万座,城乡旱厕全部消除、公厕收费全部消除,解决了群众出行如厕难、排队时间长和就近就便勤洗手的问题;全省城市绿地面积达
8.16
万
公顷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
12.67
平方米,城市绿地率达
37.64%
,较
2012
年底分别提升
2.99
万
公顷
、
3.52
平方米、
8.13%
,累计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11
个、园林县城
23
个、园林城镇
3
个,较
2012
年底分别增加
6
个、
2
个、
2
个,城市基础设施从功能到特色、从形象到内涵、从品位到素质均发生了明显变化,城镇居住环境明显改善。
城镇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
扎实有效
。
全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积极争取补助资金和专项债券支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等方式多元化融资,科学编制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简化审批流程
、
强化
政策运用、
示范引领
和项目管理
,确保项目按时开竣工。
2012
年以来,全省累计开工改造老旧小区
9428
个、
71.52
万户,完成投资
257
亿元,共争取到中央补助资金
129.1
亿元,省级补助
0.6
亿元、专项债券
75.7
亿元;城镇棚户区累计改造
109.28
万套,完成投资
2600
亿元,共争取到中央补助资金
323.27
亿元、省级补助
53.82
亿元、专项债券
411.72
亿元。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的顺利实施,改善了约
570
万城镇住房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极大地提升了城镇品质,有效助推新型城镇化发展。
助力最美丽城乡建设积极有力。
2012
年
9
月,省政府批复《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保护体系规划(
2011
—
2030
年)》,是全国首个系统性将省域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进行统筹布局和分类指导的体系规划,系统构建了云南省历史文化聚落遗产的保护体系。“美丽县城”、“园林城市”、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保护、传统村落保护、特色小镇建设工作全面推进。全省现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总计
116
座(个
/
片),其中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7
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
11
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11
个、中国历史文化街区
1
片、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9
座、省级历史文化名镇
15
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
28
个、省级历史文化街区
34
片,
2221
处历史建筑。全省
708
个传统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数量居全国第二。现有
85
个园林城市(县城、城镇),其中
37
个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城镇),
48
个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城镇),省级以上园林城市(县城)全省覆盖率达
66.7%
。自
2012
来以来,累计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11
个、园林县城
23
个、园林城镇
3
个。其中,昆明市、曲靖市、保山市实现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全覆盖,迪庆州克服高海拔气候制约,实现园林城市“零”突破。
营商环境明显优化。
开展并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基本建成与全国相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建设项目审批实现了由线下到线上、由单一窗口到综合服务、由各个部门串联式审批到跨部门、跨层级并联审批的变革,审批事项由改革前的
126
项,范为
86
项;审批环节由改革前的
126
个减为按照
4
个审批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竣工验收阶段)报件审批;
71
个审批事项所有申报材料由
987
件减为
524
件;审批时限由改革前(
2018
年)的
258.5
天压减至
50
个工作日内,最短
15
个工作日(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施工许可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省统一电子证照“零跑腿”办理。推行建设项目水电气报装“一件事一次办”“
3010
”服务流程,全省建筑许可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开展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建设,全面推进全程网办,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可办率达到
100%
,办事实现“零跑腿”;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证照分离”改革,直接取消审批
7
项,审批改为备案
1
项,实行告知承诺
1
项,优化审批服务
12
项,下放审批
4
项;不断减少行政审批证明事项,提升电子材料比例,电子化材料比例达
91.37%
,政务服务事项办结时限平均压缩率为
64.07%
,行政许可事项平均办结时间不超过
8
个工作日,全省住建系统政务服务不断优化。
绿色建筑实现规模化发展。
自
2011
年底启动绿色建筑创建工作以来,云南省绿色建筑走过了从评价标识(自愿性)到设计审查(程序性)、从局部范围到全面覆盖的发展历程。“十二五”期间基本完成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制度建设,绿色建筑管理制度实现了从无到有的发展。“十三五”期间,云南省城镇绿色建筑实现了规模化发展,累计推广绿色建筑超过
2.6
亿平方米,建成绿色建筑超过
1.29
亿平方米。
2020
年
8
月组织开展绿色建筑创建三年行动,
2021
年全省绿色建筑占比达到
77.3%
,预计
2022
年绿色建筑占比将超过
80%
。
烂尾楼清理整治卓有成效。
自
2020
年
3
月启动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以来,按照“一项目一方案”要求,逐一对烂尾楼项目进行问题分析,分类制定化解方案。截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全省
334
个存量烂尾楼均按照妥当科学的处置方案实质性推进。已交楼的
114
个项目惠及
8.43
万户超
25
万人,已复工复产
193
个项目,不涉及民生不用交楼的
27
个项目分类推进,烂尾楼清理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中央巡视交办的
52
个烂尾项目已全部化解完毕;烂尾
25
年的农垦大厦已动工建设,蝶变为城市核心地标建筑;全省各级纪委监委重拳出击,查处打击房地产行业违法犯罪等行业乱象,有力净化了房地产行业生态;有效治理城市伤疤
300
余处,改善了城市形象,为经济发展改善了营商环境;盘活闲置用地
2000
余公顷,为城市规划打开了发展空间,对于打通城市断头路,完善市政基础设施,改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主办单位: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承办单位: 云南省建设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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