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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1-3 竹马和竹马

Chapter 1竹马竹马

Steven出生于1965年1月22日,他的亲生父亲是个傻逼暴力狂,母亲很早就离婚回到了娘家,七岁时母亲带着他和哥哥搬到加州再嫁,于是Steven就成了Steven Adler。

Steven从小就顽劣不堪,最爱和老师对着干,砸窗户、把别的小朋友锁在柜子里,不出所料,他第一个星期就被赶出了学校。终于在11岁时母亲和继父受不了他,将他逐出家门,Steven只好拎着行李住在了外祖母家,本质上也跟放养差不多了。

13岁的某一天,Steven在滑板时摔到了脑袋,有个骑车的男孩顺手把他捡起来,这个男孩的名字叫Saul,也就是后来的Slash。Slash父母都是艺术家,他的母亲还和大卫鲍伊谈过恋爱,slash差点成了鲍伊的便宜儿子。同样是不折不扣的少年犯,他们一拍即合,形影不离。Steven喜欢KISS、QUEEN,学过吉他,也想当主唱,就这样,未来的吉他大师slash被他的小伙伴展示了人生中第一把吉他。

俩人经常在Slash奶奶家弹吉他玩儿,俩人所需的所有磁带和摇滚杂志都是偷来的(除此之外slash还偷了很多奇奇怪怪的东西,仅仅为了展示自己“偷技高超”)。其他时间就和女孩约会,骑车。

当时LA对性和毒品非常开放,Slash用他高超的艺术技巧把两人的身份证伪装的大几岁,使得他们能活跃于各大酒吧,见识好莱坞的灯红酒绿、声色犬马。有一次slash想去彩虹酒吧,但那天晚上是女士之夜,保安死活不放他进去。醉醺醺的slash想到一个绝妙的主意,扮成女装混入场再恶搞一下Steven。于是他穿着短裙和渔网袜,戴着贝雷帽,还化了妆,成功骗过保安。结果——Steven早就没影啦。

随着友谊日渐加深,就像所有老套的黑帮电影情节,两个十四岁的少年,用小刀划破自己的手,于鲜血淋漓中交握,许下了这个誓言。

“我们一定能组一支超厉害的乐队!”

他们的确也做到了,那是后话。

Steven的吸引力一向很好,他经常能够和比自己大的漂亮姑娘约会,为此Slash十分嫉妒,有一回他甚至和当时slash女朋友的妈妈,一个比他大二十多岁的女人上床。相反的黑暗面是,尽管整日混迹街头,Steven依然是一个天真的金发漂亮小正太,以至于——他曾经被几个gay骗去公寓,遭受了非常不好的侵犯。

生活从来没有展示美好的一面给Steven,他却从来都表现的没心没肺,热情乐观。

觉得他的人生还能抢救一下的妈妈把Steven塞进了寄宿高中,期间最重要的是,Steven学会了打鼓。

1983年,Steven回到了好莱坞,和Slash重聚。渐渐长大的俩人组成了叫Road Crew的乐队,当然,没什么名堂。干着经常被炒的工作,还要凑钱去看AeroSmith的演唱会。

Steven,1985

1984年的某一天,Steven看到一条演出小广告,上面的乐队是Hollywood rose,他兴致勃勃的去看了这场live,立刻就被震住了。舞台上的主唱和节奏吉他手,正是来自印第安纳的Axl Rose和Izzy Stradlin。

“我们要把他俩抢过来!”

Steven第一次从Izzy家出来,迎面撞上了Axl——面色苍白像鬼一样,长长的红发,穿着没扣的蓝色衬衫露出瘦骨嶙峋的肋骨。Steven夸了他两句,Axl回以微笑道谢。所以咳妹留给小傻的第一印象就是谦虚又亲切……(傻孩子,后来你就知道他的真面目了。

Steven拉着Slash去见了Axl和Izzy,他们拿出Rose的domo试唱,就像是命中注定一般,四人配合的无比顺滑,就在这一晚,枪炮与玫瑰的前奏开始谱写,他们的人生从此紧密相连。

四个人组成了新的Hollywood Rose并开始了几次演出,可惜没过多久,乐队就分裂了,Izzy和Axl与LA guns合作,组成了那时的GUNS N ROSES,Steven和Slash依然在Road Crew,他们在报纸上刊登了广告:

需要一名贝斯手。

与此同时,从西雅图来到LA的朋克青年Duff McKagan正踌躇满志着,命运的齿轮缓缓转动。

Chapter2 一起走过

揭了小广告去应聘的Duff染着一头亮蓝色的短发,身高一米九几,穿着黑红相间的长皮衣外套,在遍地金色长发的好莱坞非常扎眼。拉风的气质让他成功加入了Steven和Slash的乐队。

duff,1985

他们的乐队可以说不错,拉跨就在于……没有主唱,slash面试的头都大了也没找到比Axl更好的主唱,而且Steven实在没有事业心,导致乐队停滞不前。
好在Axl的乐队也在搞事儿,贝斯手退出,Duff顶了上去,于是顺理成章的,Steven和Slash也跟着来了。事实上,几个人早就遇见过,毕竟好莱坞摇滚圈子并不大,并且Axl,Izzy和Duff还住在一条街上。

1985年6月,就这样,初始的枪花阵容正式形成,Steven终于加入了——世界上最危险的乐队。

1985年,初始的经典枪花阵容成立。当五个人第一次排练的时候,产生了一种奇异的默契和气场,他们都在内心认定,再没有比对方更适合的队友了。

Steven兴冲冲的把鼓搬到排练室,结果每次一来就发现自己的部件越来越少。那是Izzy和Duff偷偷给他藏起来了,原因是他们讨厌密集重型的套鼓。事实上,Steven知道,但他是一个对人非常甜蜜且不在乎的好兄弟,有啥就打啥。

早期枪花演出有一段Glam的时期,就是穿上亮晶晶的服装,画上夸张的眼线和眼影,涂唇彩。(Steven认为自己是最pretty的boy)
be like:

枪花首次公演 1985年摄于Steven的公寓

当然,一群钢铁直男没过几场就懒得化妆打扮了,之后作为流行金属的领军也再没化过妆。

Duff曾在西雅图组过几支朋克乐队,在当地地下音乐圈算有点知名度。于是在他的提议下,枪花全体决定开始第一次前往西雅图的巡演。

用一个字形容这次西雅图之旅,烂。

两个字,超烂。

想象几个长头发、非主流、且邋里邋遢的乐手在路边拦车,你会搭载他们吗?几个人又累又渴,还带着超重的乐器,挤在一个卡车司机的车厢里捎了一段,这个司机靠药物支撑着精神,满脑子都想着飙车,他们也敢坐。最后两个好心的嬉皮士阿姨把他们捡上车,还请他们吃了三明治。

等他们风尘仆仆的赶到西雅图,没有任何时间排练就赶鸭子上架,尽管Axl模仿猫王来热身(也很烂),台下的观众没有不嘘他们的。唯一值得安慰的是,他们吃到了免费的自助餐。

这次失败的演出对几个人的关系产生了升华的紧密影响,极大的增强了乐队凝聚力,尽管他们没钱没名气,但同样也没有争吵没有隔阂,他们是完完全全的——枪炮与玫瑰。

从西雅图回来后,乐队开始在日落大道排练,Slash经常在弹奏之前随意弹几个音符放松手指,有一次他即兴了一段超级抓耳的riff,Steven告诉他非常牛逼,这段riff,就是后来著名的sweet child o mine的前奏了。

除去排练,Duff、Slash和Steven就整日在好莱坞闲逛,那时Duff有个啤酒大王的称号,因为他真的非常能喝。Axl一个人写他的词儿,Axl写词很有一套,这时候他还不常玩那套突然失踪的把戏。至于Izzy,Izzy就是Izzy,向来都是最有主见和想法的人。

izzy,1986

在乐队中,Steven和Axl关系最紧张,其实,他觉得自己根本没有和Axl对立,只要Axl感兴趣的姑娘他根本就不碰——尽管那些姑娘更喜欢他(这自信的语气 ̄▽ ̄)。但我们的鼓手还是经常莫名其妙就惹主唱大人生气,Axl越来越表现出难以预测的脾气,总是毫无道理陷入打架争端中,在Axl心里只有一条规则,那就是:没有规则。(slash认为原因是Steven太轴了,一根筋,说话没个遮拦,而Axl又是那种极端敏感的个性,自然就暗戳戳的记在心里)

有一次Steven去Axl公寓玩儿,他刚推开门,Axl就突然抽风迎面跳着向他扑过来。

Steven:???

Axl狠踹了他一脚,Steven痛的眼泪都出来了,他大声的吼道:FUCK YOU!!!然后走了。Steven至今没想明白为啥,但他还是没记仇,多好的孩子!

尽管枪花还未大火,但他们身边的骨肉皮依然源源不绝。在这段艰难的旧日时光里,想要泡到乐队里任何一个人非常简单,你只需要满足:你是个姑娘,你有住的地方,如果你再能提供一份披萨和啤酒,那就能在演出结束后顺利捡一个人回家。BUT,如果是带女孩回他们的公寓,在某人和她上床的时候,剩下的人会偷偷在她包里摸点钱,不会全部,就拿几张——因为他们实在需要钱。可怜的女孩们。

说到为啥没钱,演出的钱入不敷出,你能指望几个搞乐队的人工作吗?本来Slash有一份报刊亭的工作,结果他用所有的电话时间来滔滔不绝的推销自己的乐队,迅速被炒。还好,Izzy是个小有名气的毒贩子,日常消费的维持就靠贩点儿毒、拉下皮条和姑娘们的资助。(值得一提的是,他们曾去电影sid and nancy里当过群众演员,那时候还没遇见Kurt的Courtney也在里面打酱油。)

Chapter3 火箭起飞

随着演出越来越多,乐队积攒了一批忠实的粉丝,并且在酒吧有了固定的表演时间,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大跨越。那时候他们已经创作了rocket queen,nighttrain,最受欢迎的还是welcome to the jungle,每次表演当slash弹起这首歌的前奏riff,底下的观众就开始尖叫。Steven还记得第一次听见收音机里播放欢迎来到丛林时,那种深入灵魂的战栗。

Steven的妈妈、祖母、同母异父的弟弟都来看过他的表演,他听见祖母在台下得意对周围的人说:“看那是我外孙!”没等Steven自豪完,就看见Axl穿着紧身皮裤跳着舞,正好在自家祖母面前将屁股扭来扭去。

Steven面色僵硬:“Grandma!快出去!离开这里!”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那时候poison经常在他们隔壁演出,poison事实上比他们先出道并且先火,两支乐队关系还不错。Steven有一次去给他们打灯,没错,就是字面上的打灯。当他把聚光灯从solo完的吉他手转向主唱Bret时,发现他竟然不见了,众人面面相觑。原来因为舞台有一个洞,Bret悲催的从那儿掉了下去,很快救护车来了,他摔断了三根肋骨。

在枪花事业起步的时候,vicky接手了他们,她曾经是poison的经纪人。Vicky帮他们订演出,做海报,和主办方交涉,甚至为他们提供公寓,尽管他们把她的公寓弄得一团糟。在乐队有起色的同时,成员堕落的程度也越来越失控,性,毒品和酒精,没有人不沾的,slash还和izzy在公寓里和一个骨肉皮搞3p,所有人都在OD的边缘。

除了Axl,Axl在这方面有及其良好的自控力,他从来没有对毒品上瘾过。但是某天有个姑娘和Axl上床后突然大发神经乱喊乱叫,Axl和Slash把她赶了出去,结果没过多久俩人就被指控qj,真相是AXl和她上过床,但谁也没qj她。俩人分别躲避了段时间,法庭受理后撤销了对他们的指控。

gass station,1986

1986年,明眼人都能看出枪花乐队的前途不可限量,许多唱片公司对他们虎视眈眈,包括华纳兄弟这样的大厂,一时间所有的负责人都要邀请他们去高档餐厅吃大餐。为了蹭吃蹭喝,几个聪明小伙愣是坚持了很久都不松口,最终在3月,乐队与格芬签约。

从此,小混混们也是有唱片公司大佬撑腰的大乐队了!

随着签约而来的,是金钱。谁能不爱钱呢?几个人更换了昂贵十五乐器,组团纹了身(所有人的手臂上都有玫瑰纹身),又跑去租房子,当然,以他们比哈士奇还厉害的拆家能力,不到三个月就被轰了出去,还收到了起诉。最重要的是,有吸不完的海洛因和泡不完的姑娘。

有很多制作人对他们感兴趣,其中最有名的是KISS的Paul Stanley。那可是KISS啊!Steven激动坏了,因为kiss是他童年的偶像。不过Paul此人与他们气场不合,觉得自己是个大明星而枪花成员都是年轻人就该全听他的,可惜没人吃他这套,所有人be like:whatever。

格芬公司的负责人Tom每天为了督促他们写歌焦头烂额,经常拎着他们去强制戒毒,除开令人捉摸不透的Axl开始动不动人间蒸发,其他四个人总是戒了吸,吸了戒。好在尽管他们每天的生活都过得很奇葩,但待在公寓里的时候,他们的确是在创作的。

这段时间Slash蹲过几天大牢,你可能猜不到是为什么,毕竟他干了挺多违法乱纪的事儿。但是,他这次被通缉的原因呢竟然是:几年前一次乱穿马路的罚单。最后还是Axl凑钱把他保释了出来,真是令人哭笑不得。

发布于 2020-10-19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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