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的演变及发展
传销开始并不是叫传销,他开始是叫直销。起源于1945年的美国。当时在犹太人经营的营养公司‘纽催莱’,有俩个非常能干的经理。一个叫温安洛,一个叫狄维士。他们在连锁销售的基础上演变出一种非常先进的营销模式,多层次直销。短短在四年的时间里狂赚了四个亿。1959年俩人合伙成立了自己的公司,‘安利’。1972年俩人收购了他们的前公司‘纽催莱’。你在电视上应看到刘翔给他们代理的广告吧。‘有健康才有将来,安得纽催莱’。当时的美国人也是不理解这种销售方式。认为安利公司是在偷税,漏税、拉人头;美国就不得不对他进行调查。可查了几年,也没查出任何的经济和别的问题。并且认识到这是一种很先进的营销模式。这种模式必将导致一场营销革命。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美国政府不但没有取缔他。反而是颁布了一部法律《直销法》。来对他进行相应的规范和管理。
到了70年代,这种销售方式引到了日本。因为日本国土面积小,要在日本做生意。租铺面是很昂贵的。而这种销售方式是不需要任何交易场所的。所以受到了日本人的欢迎。2000年,我国的海尔集团老总张瑞敏扬言要在三个月的时间;拿下日本市场。可一年一台电器都没卖出去。这就是因为日本早在70年代,就利用了这种以组建人际网络方式销售他们本国的商品。这种销售方式对市场有着一个永久的侵占性,只要你的网络建设好了。不管什么产品拿到这个网络里来销售都可以,同样的这个网络也可以排斥某些商品。这种销售方式可以达到一个抵制外货的目的。
到了80年代,这种销售方式引到了我国台湾。并在台湾取得了蓬勃发展,现在在亚洲直销产业产值中排名第三。仅次于日本和韩国。当时台湾人不喜欢‘直’字,因为‘直’字同滞销的‘滞’同音。而这种销售模式又是我将商品传给你,你把商品传给他。所以台湾人就很形象的给他取了个名字叫‘传销’。‘传销’这个词就是这样来的。开始她并不叫传销,是叫直销。她起源于美国,发展于日本;成熟于台湾。
那么传销又是什么时候到中国来的呢?她是以1990年11月14日。中美合资的‘雅芳’公司在中国成立,标志着传销(就是现在的直销)正式传入中国。那时还有江苏雅婷,广州仙妮蕾德、北京斯汀摩等等很多传销公司。1992年安利也进驻中国,到了1993年中国几乎所有的省会城市。沿海城市都有传销公司的身影在活动。那传销在中国发展得怎么样呢?在以后的几年时间里传销公司在我国是蓬勃发展。但伴随正规传销公司的影子杀手‘老鼠会’在中国也是风起云涌。
取缔传销的原因
1 中国国家对传销采取‘静观其变,任其发展’的态度,由于缺乏重视和管理,很多在职干部,军人学生等都去从事传销,甚至利用职权去炒作传销,政府职能部门受到严重破坏,同时影响当地的治安,影响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飞社会造成极坏的影响,最后时空,不得不一刀切来全面禁止传销。
2 由于当时中国处于市场经济发展初期,中国人的人口素质还达不到,人们还没有成熟的致富心态。传销这一超前失误倒中国后,人们不是以销售产品为目的,而是抱着迅速致富的心理去炒作传销,。改革开放也才10年,中国人口袋里根本就没有多少钱。更谈不上要不断的反复去消费传销的产品。但中国人有跟风思想,看前面人赚了钱了。后面的人也盲目的去做,忽视了传销的难度。致使很多人亏本垫背。
3 传销这种经营模式不适合当时的国情,民情。传销经营方式采用金字塔的世袭制,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层层加价,导致一个人永远在上边拿钱,很多人给他垫背,其词传销销售的产品比较单一,没有实用价值,如龙发国泰的摇摆机。
4 传销最大的弊病就是‘’拉人头‘’,拉的越多越好,从而直接引发一些非法传销的产生,最严重的是黑恶势力的介入。让现在的人一听到传销都害怕。他们有的是几年做下来达到了一定的级别。有的可能马上就要成功了。但是越上级别压力就越大。当他们没有钱再循环投资的时候,他们不甘心自己多年的努力白费了。就用强迫的方式。首先用谎言把自己的亲戚朋友约来,来了就给你一份产品。价格非常高,你必须得买,不买就把你关起来。控制人身自由,诈骗钱财,让很多人上当受骗,给老百姓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以至于到现在,传销在中国老百姓的心目中没有一个好印象。提到传销俩字,想到的就是坑蒙拐骗。到了谈传色变的地步。
因以上这些原因,使中国传销业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混乱局面。她就像一个奔跑于狂风暴雨中孤独无助的孩子,找不到自己的方向。致使国家在1998年全面禁止封杀了传销。在98年4月18日颂布了《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4月21正式取缔。从90年引进到98年全面封杀。传销在我国经历了风风雨雨的八年。传销在中国走偏到全面禁止。国家并不是没有管它。其实政府一直都在想办法挽救这个在西方国家做得非常好,而在中国却做得不好的行业。比如在1994年8月11日颂布《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违法行为的通知》。1994年9月2日再发《关于查处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知》。还有在1996年4月28日向41家传销公司颁布了《准许多层次传销经营意见书》。也就是批准了41家合法的传销公司。但老百姓还是真假难辩。真假传销公司还是鱼目混珠,到致最终被取缔
取缔传销造成的问题
全面取缔封杀传销,随之的问题也来了。第一个问题就是当时差不多有2700万人在从事传销,取缔传销也就意味着这些人一夜之间失去了工作。失业率在国际警戒线为7%,超出了就会影响稳定。国家怎么解决这些人的就业问题。
第二个问题就是那些合法的外国传销公司要找中国讨个说法。也就是批准的41家公司中的外国传销公司。在4月21日禁止传销当天,安利在纽约的股价就下跌了20%。他们联名把中国告上法庭,因为他们是按正常投资程序获得国家批准的国外合法传销公司。中国向安利一家就赔偿了40亿。中国政府既不能让它们按‘原来’的模式运作,又不能简单的轰出国门。于是政府同意它们继续在中国经营。但必须转型,要以‘店铺加雇佣人员推销’的运作模式。以符合中国国情。且注册资金必须达到8000万,年销售量达到5个亿。于是在98年七月份批准了10家符合资格的直销公司。他们是安利、上海富迪、雅芳、中山完美、杭州玫林凯、苏州百美、特百惠、天津没赫、上海日晖、上海娜丽丝。这时候它们不在叫‘传销公司’了,而是叫‘直销公司’。
这些直销公司除了雅芳一家选择了不再做直销,而是开了6000多家专卖店和2000多家专柜。其余的全部还是再做直销。实际上模式还是那个模式,制度还是那个制度。只不过是改了个名字而已。如果你细心看一下,就会发现。这批准的十家直销公司。有七家是中国的,只有三家是外国的。国家的用心何在,这三家直销公司是好让中国直销公司向他们学习的。现在很多城市都可以看安利开的专卖店,但它的产品是只卖给它的会员的。安利97年在中国的营业额为15个亿,98年仅为32个亿。99年为64个亿,到2002年达到了160个亿。在去年2009年达到了200个亿。在90年至98年之间外国传销公司在中国卷走的财富是鸦片的三倍,现在就更多了。仅安利一家公司一年就是几百上千个亿。你看现在比较有名的直销公司,完美、玫林凯那一个不是外国的。
取缔传销之后还有最严重的一个问题,就是加入WTO之后如何来抵制外货。中国于2001年12月11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贸易组织有两项最基本的规定,第一个就是国与国之间关税必须降为零。中国是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加入的,是逐步降为零。期限是到2015年。第二个就是不准以任何方式来抵制外货。中国企业各方面的技术和管理水平都比不上外国,更谈不上和国外有一百多年历史的品牌企业相竞争。就拿汽车工业来比较,中国汽车工业年产量不到200万辆。而通用,丰田汽车公司年生产能力都超过1000万辆。而且他们的设备开工率都不到80%。如果没有80%---100%的国家关税保护。他们的汽车卖到我们国家会相当便宜,同一类型娇车。 一个是宝马,一个是比亚迪,价格一样。你说你会买谁的。他们只需要稍稍提高一点设备开工率,中国的汽车公司都得关门大吉。等我们的工厂都被他们收购了,那我们是不是就永远都得跟外国人打工了。而且他们在没有竞争对手时,想怎么提价就怎么提价。到那时中国怎么办?然而前面说了直销行业对市场有一个永远的侵占性。她能很好的起到一个抵制外货的作用。比如你是比亚迪汽车的直销员,我用他的汽车可以得到回扣。推荐别人用也可以拿到提成。虽然他的质量差一点,但也能用。还能赚到钱。你说我们这时在选择时,是不是就不会一味的去选外国品牌的娇车了。在这里可以介绍你去看一下陈喻教授写的《消费者也能成为资本家》那本书。看了你就更懂我说的了。
中国在1990年引进传销时,就是为了刺激消费;增加就业,以及培养我国自己的直销人才。而中国人的观念普遍传统,跟风意识严重,经济水平不高,消费能力不足。98年又秘密引进另外一种经济模式五级三晋制,当初引进五级三晋制模式曾经受到美国人重重阻挠,还对模式的重重限制,只能用于保险,银行,连锁销售(1040)等虚拟经济,不能用于实体,更不能用于直销。而国家引进五级三晋制模式的目的是为了培养直销人才和打造直销队伍。让创业者通过五级三晋制的资金组合再分配获得原始积累的第一桶金,并打造成自己的直销队伍。然后以创业(线上线下同步一体化开店)带动就业,将全国老百姓一网打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