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尊敬的市场监管局领导您好:
本人准备经营便利店,售卖预包装食品、关东煮、蒸包、烤肠、全自动设备咖啡、豆浆等,去市场监管局申请营业执照,市场监管局要发起四方联审,征求环保意见才能在执照中增加“餐饮服务”范围。可是,我的店无明火灶头,只是简单全熟食品进行简单加热,属于热食类制售(简单加工制作)范畴,自制饮品也是全自动豆浆机、咖啡机制作,全部制作过程并未产生油烟、异味及废弃。现在本人想咨询的是:
1、食品证审批热食类制售(简单加工制作)和自制饮品制售(不含生鲜乳饮品)范围是否必须在执照中包含“餐饮服务”范围;
2、审批不产生油烟、异味、废弃的热食类制售(简单加工制作)和自制饮品制售(不含生鲜乳饮品),是否需要推送四方联审平台;
3、按照《杭州市新建住宅小区设置餐饮用房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对有配建商业的新建住宅小区配套设置符合条件的餐饮专项用房,按要求配套建设餐饮专用烟道等设施。那像我这样的便利店增加餐饮专用烟道,才能审批热食类制售(简单加工制作)和自制饮品制售(不含生鲜乳饮品)范围。
本人现在感到无解且非常无助。恳请领导们体察民情,予以指导。盼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