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拉利昂的法律渊源包括宪法、普通法、习惯法、现行法律和宪法规定的由国会制定或由国会授权制定的法律,任何人或当局根据《宪法》或任何其他法律所赋予的权力而制定的任何命令、规则、条例和其他法定文书。以英国法律制度和当地习惯法为基础的两级普通法体系是其法律体系的特点。作为前英国殖民地,塞拉利昂继承了英国的法律。1965年《法院法》第74条规定,在符合《宪法》规定的情况下,1880年1月1日前英国的普通法和一般适用法规应自动成为塞拉利昂普通法的一部分。
全国最高立法机构是议会,实行一院制,代表人民行使立法、监督、审批职能。司法机构分上级法院和下级法院。上级法院有最高法院、上诉法院和高等法院。下级法院包括地区治安法院和酋长领地地方法院。最高司法机关是最高法院。首席法官和上级法院法官由总统直接任命。
塞拉利昂宪法
(
英语,文本日期:1991年
)
自殖民统治时期至今,塞拉利昂已经制定了许多宪法。第一部宪法是1863年的宪法,当时塞拉利昂首次引入宪法政府。随后是1924年和1951年的《宪法》。1961年宪法是塞拉利昂独立的第一部宪法。随后的宪法(1971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分别被称为共和党宪法和一党制宪法。现行宪法是1991年第6号法案,于1991年9月24日颁布。《宪法》是该国的最高法律,所有其他法律均源于该法律并必须遵守该法律。
塞拉利昂宪法
目录:
>
第一章 塞拉利昂共和国
>
第二章 国家政策的基本原则
>
第三章 承认和保护个人的基本人权和自由
>
第四章 人民代表
>
第五章 行政
>
第六章:立法机关
>
第七章 司法机构
>
第八章 监察员
>
第九章 咨询委员会
>
第十章 公共服务
>
第十一章 武装部队
>
第十二章 塞拉利昂法律
>
第十三章 其他
>
第十四章 过渡条款
塞拉利昂宪法(修正案),2016
塞拉利昂宪法(修正案),2013
2、联合国粮农组织提供的塞拉利昂概况
联合国粮农组织提供的塞拉利昂概况,内容包括塞拉利昂在农业和农村发展、种植植物、环境、渔业、食品与营养、林业、土地和土壤、牲畜、海洋、水资源、野生物种和生态系统等方面的国家政策、国内立法及国际协议,并提供法规下载。
3、国际劳工组织提供的塞拉利昂立法
国际劳工组织以分类方式提供了塞拉利昂的立法状况,内容包括劳动法、一般劳动和就业法、民法、刑法、人权法、经济和社会政策等,并提供法规的在线及下载版本。
4、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供的塞拉利昂立法
内容包括塞拉利昂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实施规则/实施细则以及塞拉利昂加入的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国际条约。网站目录为中文,便于查阅,可在线浏览或下载。法规为英语版,可在线浏览或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