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岳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坚持“凡提必审”,把干部任前档案审核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和重要环节,严把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关口,切实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
从严审核内容,确保信息真实。
一是严审材料是否齐全。主要审核干部履历、考核、学历、党团、工资、任免等基本信息材料是否完整,能否详尽反映干部的学习和工作情况。二是严审内容是否真实。主要审核出生日期前后记载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涂改,学历学位、政治面貌、进入渠道等信息是否真实有效。三是严审资格是否符合。重点查看干部的年龄、学历、身份、任职经历等是否符合拟任职务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有无处分等情况,及时发现影响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情况。
从严审核程序,确保工作扎实。
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干部任前审核档案的规定要求,将档案审核提前到动议环节,对动议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初步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看是否存在影响选拔任用的重要情况。对档案初审中发现涂改严重、虚假材料、身份存疑、进入途径存疑的,一律不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对象确定后,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 “谁管理、谁把关,谁考察、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对相应的干部档案进行复审,按要求填写《干部基本信息审核确认表》,将复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映到任前审核表中,并形成最终审核意见。在审核过程中明确纪律要求,压实审核责任,确保档案任前审核工作责任到人、有据可查。
从严运用结果,确保选任扎实。
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结果,对拟提拔任用干部档案资料齐全,“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准确无误,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开展选任程序;对档案材料中有严重涂改、造假,缺少重要原始材料,不能完整真实地反映干部情况的,按照规定立即启动调查程序,未核准前一律暂缓选拔任用程序。通过分析研判,科学运用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结果,保证选任程序精准高效,真正使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工作成为检验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筑牢干部选拔任用“防火墙”。 (中共泰安市岱岳区委组织部)
以任前审核的“实”维护干部工作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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