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江苏以来移交的信访事项,盱眙县、泰州市姜堰区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力以赴确保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交办件以及群众投诉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4月3日,有群众向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位于盱眙县淮河镇杨嘴村(现黄岗村)的多家养猪场废水未经处理直排河流,导致水体黑臭。接到信访交办件后,当地迅速开展核查整改。经查,情况属实。杨嘴村有3处养猪场,其中一处已清栏,另两处在养猪,分别为程某养猪场、盱眙兴隆陈某畜禽养殖场。程某养猪场东北角围墙外的养殖粪污收集池有池壁破裂、坍塌现象,因收集池紧靠农田,养殖粪污从收集池渗出至附近农田内;盱眙兴隆陈某畜禽养殖场有向排涝沟内排放养殖废水的痕迹,且排涝沟常年未清淤,深度较浅、枯草较多,整体观感较差,呈黑臭。
目前,盱眙县生态环境局分别对2家养猪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整改。盱眙兴隆陈某畜禽养殖场已于4月8日完成粪污清理工作并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程某养猪场已清栏停止养殖。淮河镇已于4月8日完成对河道进行清淤、疏浚整治,经监测,河水氨氮浓度为0.95mg/L,水质明显好转。
为解决黄岗村及周边养殖户粪污处理和去向问题,盱眙县已布点建设一个畜禽养殖粪污集中处理站,可接纳处理附近畜禽养殖户1万吨养殖粪污,并进行还田综合利用。该处理设施已于4月7日投入试运行。
3月26日,群众反映泰州市姜堰区三水街道桥头社区违规对17组龙叉港河进行填湖造地,河内堆放大量建筑垃圾和淤泥,并规划建设停车场,要求解决填湖造地问题,并核实该河流是否属于省水功能区划水体。经核实,举报人反映的实为桥头社区17组倪院庄心河西侧的一个275平方米的洼塘,洼塘是2021年庄心河整治时形成,不属于水域范围。今年2月,桥头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计划对洼塘填土后建设停车场,目前尚未实施。洼塘里的淤泥,是倪院庄心河河道清淤时堆放,约110立方米;洼塘里的碎砖瓦和块状混凝土,是周边村民倾倒,约2.5吨。此外,现场还发现少量工业固废,约0.4吨,经追踪调查,为泰州市润泽船用附件厂工作人员倾倒的铸造废黏土。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21—2030年)》,龙叉港河、倪院庄心河均不属于省水功能区划水体。
3月26日至28日,姜堰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盛育河,副区长陆锋多次带队现场调查核实,专题会商研究。目前,三水街道调整了建设方案,不对该洼塘进行固化,同时对现场的建筑垃圾和工业固废进行清理。当地生态环境局已对泰州市润泽船用附件厂违规倾倒工业固废的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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