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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环保数据造假案有了结果。因用棉纱封堵空气质量监测仪,西安7名基层环保工作者被判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并承担法律责任。环保部表示,这是该部联合公安部历时15个月重点督办的环境质量监测数据造假被追究刑责的第一案,必将对地方政府和环保系统起到强烈震慑和有效警示作用。

环境监测数据是环境治理的“晴雨表”,它反映着地方环境质量如何,有没有超出预警范围,是否需要调整治理方向和对策等。“晴雨表”一旦弄虚作假,环境监测的预警效应就大打折扣,不仅会干扰治理判断、贻误治理时机,也会折损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因此有一种看法,“数据被污染,比环境污染更可怕”。然而,随着“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出台,相关部门屡次制定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判定及处理办法等,某些舞弊行为依然层出不穷,其中既有企业制作“阴阳台账”等篡改数据,也有很多企业待督察组走后“重新开工”,更有不少地方部门主动造假,或袒护造假企业等。此次被判刑人员即为基层环保工作者,依据为年初实施的“两高”司法解释(监测数据造假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论处),通过将造假入罪变成司法实践,强有力彰显了环保部门的治理决心。

如果说对数据造假追究刑责,是堵住界定难、入罪难等相关惩处环节的漏洞,那么反思造假机制并进一步推进环境监测改革,是从源头扎紧“制度的篱笆”。监测数据在高压管制下依然弄虚作假,点出了造假行为有其固有的利益生成机制,特别是一些基层环保工作者主动参与造假,更说明环境监测体制有些问题亟待捋清。此次造假事件中,造假者承认是地方分配了监测指标,不得已而为之,又特别指出当地环保部门有暗示和授意,将问题指向监测事权。长期以来,我国环境目标责任考核方式是“中央对地方考核”,但在监测事权上则模糊不清,如对于国控环境监测站点,虽然中央有名义上的监测事权,但财政支出和地方共同承担,导致监测站点受到地方行政干预,出现了“考核谁,谁监测”等问题,而通过将监测事权收回至中央,将之转变为“谁考核,谁监测”,可以更好地解决“利益生成机制”。

环保部于去年11月印发的《“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中,已经明确要求加快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近岸海域等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全面建成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所有站点原始监测数据第一时间直传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但从当前实践来看,事权上收还面临着支出责任的问题,一些完全属于中央的监测事权,如国控点位监测和运维,可以不再由中央与地方共担,改由中央承担财政支出责任,获取的数据与地方共享。另外,事权上收不仅要着重解决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省以下也应该展开垂直管理,重点理顺省、市、县三级管理体制,从制度设计上保证各级环境监测数据公平、公正、有效,如省级环保部门直接管理市(地)监测机构,实现“省级考核、省级监测”,依此往下类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生态环境首先要摸清家底、掌握动态,要把建好用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这项基础工作做好。”当前,地方行政保护或直接干涉环境监测数据等一系列行为,已经干扰到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推进。要使一切有碍环境守法的行为无处遁形,不仅要加大惩处,更要从环境监测管理体制改革入手,从源头排除对监测数据的一切干预行为。■扶 青

责任明确才能杜绝数据造假
环保部门在执法时往往需要其他部门配合,如对造假人员必须与公安部门建立有效的案件移交机制后才能给予实质性惩处,在许多地方,环保部门所做的基本是核查事实的工作,不足以产生威慑力。改善多部门联动机制、赋予环保部门更多“实权”,才能让环保督查工作不流于形式。
2017-02-07 08:30:02
数据去污才能摸清污染源
全国污染源普查,本质亦属于国情摸底,它不仅事关美丽中国的大计,而且关乎健康环保的民生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 ,决定于2017年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终结造假闹剧、严肃普查责任,法律该使出兜底的洪荒之力了。
2016-10-28 16:32:14
莫给环保数据“戴口罩”
环境改善和群众感受直接相关,只能拿真实的数据赢得公信力,以切实的进步增强群众获得感随着秋冬季节到来,许多人早上起床后先要看看手机里的空气质量数据,才能安心出门。
2016-10-27 16:4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