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干部选拔任用方面。能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干部情况,但在干部管理方面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未能深入了解掌握干部的工作状态,缺乏有效的激励措施。)
根据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关于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罗组通〔2019〕41号)要求,前期,局领导班子多次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门拟制了方案,领导班子以“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聚焦党的政治建设,围绕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指出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摆剖析、举一反三,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推动整改任务落实,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为主题,在深入学习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自我剖析的基础上,领导班子着重从党的领导作用、党建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四风”问题等5个方面深入查摆突出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制度,形成了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查找存在问题
(一)党的领导作用方面。局党组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加强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和议事决策规则,全面履行领导职责,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1、局党组存在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扎实现象。
2、党内政治生活认识不深刻。党的会议要求落实不严,虽然领导班子能够落实“第一议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制度,但是大多根据上级要求进行,方法比较单调,未能做到融会贯通、举一反三,特别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作做的不够好,缺乏深层次互动和思想交流,与工作实际结合不够紧密。对党内政治生活的认识常停留在政治学习层面上,不善于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查摆问题不较真。对存在的问题和缺点,往往是三言两语,轻描淡写,或用共性问题代替个性检讨。
3、党风廉政建设和“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不力。对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力度不大,个别领导干部没有真正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对责任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学习不够深透,对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负的责任不甚明白,放松了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的责任,“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对业务工作安排部署的较多,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对干部管理要求不严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二)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局党组坚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班子带队伍,履职责抓落实,转作风树形象,机关党建工作得到有序推进。党组书记严格履行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事项亲自督促落实,但仍存在几点问题:
1、党的思想建设不到位。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方面重安排部署轻行动落实,有学习计划无成效考核,党员干部对
党的十九大精神
和党建基本知识掌握不到位。对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抓得不够扎实,意识形态工作缺乏深入研究,对干部职工在意识形态方面的思想倾向、真实态度等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缺乏深度掌控,个别班子成员对社会上个别人关于党中央的大政方针的不当言论及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的反对和制止的力度还不够坚决。
2、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扎实。没有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观念,党建和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不够。基层党组织生活缺少创新意识和手段,存在流于形式的倾向,部分党支部对党员的思想教育缺乏针对性,教育内容枯燥,方式方法单一,缺乏生机和活力。
3、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不强,党组织正规化建设落后。党务干部身兼数职,日常工作任务繁重,党建工作的时间精力无法得到保证。在党建工作新形势下,部分党务干部材料写作能力欠缺,功底薄弱,党务知识不足,与实际工作需要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工作能力有待提高。
(三)全面从严治党和廉政建设方面。事务局虽然没有发生过违法违纪案件,但还存在少数工作人员反腐败斗争上觉悟不够、准备不足问题:
1、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没有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管党治党职责没有压实,存在“宽松软”问题。
2、执纪监督机制不完善,一些重点领域、重要岗位监管不力,存在不同程度廉政风险,如资金支出审核不够严,费用报销不够规范、报销的票据真实性缺乏审核等。
3、思想建设仍需加强。党支部学习制度落实不够彻底,学习不深入,不能入心入脑,一些党员干部政治信仰弱化等。
(四)干部选拔任用方面。能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干部情况,但在干部管理方面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未能深入了解掌握干部的工作状态,缺乏有效的激励措施。主要表现为:
1、缺乏科学的评价考核管理体系,选任任用有时还存在排资论辈情况,与工作实际结合还不够紧,对干部的了解考察较多停留在感性认识阶段,缺乏应有的深度,存在“选不准、用不好”现象。
2、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与发展形势不相适应,在政治理论水平、岗位职业素质和专业管理能力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差距。
(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四风”问题方面。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两个责任”,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顽固性认识不足,存在惯性思维,使中央八项规定的实际效果打了折扣,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各种不正之风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主要表现为:
1、官本位思想浓厚,服务意识不到位。在机关后勤管理上缺乏统一的标准、范围、要求,在服务质量与水平的评价上还没有建立一套科学量化的标准和可操作、易执行的评价程序,行政管理较粗放。
2、公务用车管理不够规范。机关公务用车虽已纳入深圳市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监控,但在车辆调度管理使用上还不够规范,公车违反交通规定的问题还时有发生,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上还不够彻底。
3、铺张浪费现象还时有存在,存在购买高价食材、多余物资情况,造成财力物力上的空耗和浪费,存在廉政隐患。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深入剖析领导班子存在的上述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究其根源,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班子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部分班子成员思想作风和业务工作存在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问题,以忍让谦和营造出民主和谐、合作共事的氛围,但这种一团和气不符合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会导致“庸懒散”现象和作风漂浮,工作疲沓问题滋生,最终影响整个班子的凝聚力、执行力,导致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
(二)没有真正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解决思想深层次问题的关键来抓。忙于事务性、具体工作,政治理论学习抓得不紧不实,浅尝辄止,自身具备的理论素养不能适应新时代、新形势的变化,导致精神上“缺钙”。对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章党规党纪的理解还不够深入,政治理论根基不深。
(三)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班子成员能够清醒认识到党组织生活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参加党组织生活,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制度和民主集中制原则,但存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方面表率不足,不善于利用批评与自我批评、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武器在党内政治生活中锻炼党性,坚定理想信念。
(四)干部监督管理力度不够。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倾注精力不够,虽能做到凡会必讲、必提醒、必要求,但是针对性更强的个别约谈寥寥无几,约谈形式有时“走样”,记录不规范,提醒效果不好。层层传到压力不足,如何在以案说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上思考还不够。
(五)执行纪律不够严格。虽然工作中班子能把不跨“红线”、不越“雷池”作为衡量一切事情的标准,带头执行党规党纪,没有发生违规违纪情况,但在个别细枝末叶存在随波逐流现象。对于分管科室的制度执行上有监督不严管理不到之处,如个别领导干部未能严格履行请销假规定,离开岗位不打招呼情况。监督考核形式单一,在对党风廉政监督考核上基本采取半年汇报、年终考核的方式,没有进行不定期抽查及督导检查,考核形式上主要以听汇报看资料为主,形式呆板、创新不够。抓廉政监督方式相对简单,氛围不够浓厚,缺乏揭短亮丑的勇气,从严管理干部的各项措施没有得到全面落实。
三、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
(一)严格党性锻炼,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作用。一是发挥班子成员表率作用。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以上率下,坚决做到对党忠诚,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二是强化党员先锋意识。党员干部当好表率,树立高标准,严格自我要求,坚持自省、自励、自信、自警,按照“四个有”的要求。三是加强班子和党员自身建设,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坚持问题导向促进工作,建立党员责任清单和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等工作,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推进党建工程,强化主体责任。按照新时代党建要求,全面推进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把制度贯穿其中。从领导班子抓起,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和改进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政治生活方式,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开展思想斗争,着力解决党组织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问题。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纵深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学习从关键少数向全体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
(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论断,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对履行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加强廉政教育,以先进典型为示范引领,用反面典型警示告诫,促使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对“三重一大”事项坚持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继续做好“抓早抓小”谈话提醒工作,梳理完善廉政高风险权力目录,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精准的防范措施。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严格选人用人工作。正确把握用人导向,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道正派,不违规选拔任用干部,不凭个人好恶选人,不凭关系用人。二是完善正向激励机制,营造干事创业环境。鼓励党员干部在基层一线、重大项目、急难险重环境中干事创业,完善能上能下机制,真正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干部任用格局,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为敢于负责者负责。
(五)完善制度建设,防范廉政风险。一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健全完善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全程监管,教育引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以公心办事,秉公用权,做廉洁从业的表率。二是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措施。在全面清理基础上,健全完善机关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重点加强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合同采购、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增强操作性和执行力,强化制度约束,完善监管机制。三是从小细节入手,注意关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三公经费”等方面的新表现,始终坚持“四风”问题“零容忍”,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促进整治“四风”工作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