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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青岛市海洋经济“十一五”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海洋经济“十一五”发展规划


青岛是我国东部沿海重要的经济中心城市、滨海旅游城市和港口贸易城市,是全国闻名的“海洋科技城”,海洋资源丰富,区位条件良好,海洋科技优势明显。充分发挥青岛的海洋优势,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加快建设全国海洋经济强市,对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加快青岛海洋经济发展,依据《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山东省海洋经济“十一五”发展规划》和《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青岛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青岛市海洋经济发展现状
海洋经济是开发利用海洋的各类产业及相关经济活动的总和。青岛海洋开发有着悠久的历史,并引领了五次全国海洋大开发的浪潮。上世纪80年代以来,青岛通过发挥海洋科技优势,带动“海上山东”建设,明显增强了海洋经济综合实力,具备了建设全国海洋经济强市的良好基础。
(一)发展现状
作为我国著名的海洋科技城和沿海开放城市,青岛市具有发展海洋经济得天独厚的优势。进入“九五”以来,青岛市海洋经济保持年均20%的速度增长。2005年全市主要海洋产业总产值达到了769亿元,比上年增长21%,总产值构成中三次产业的结构比例为11∶54∶35;主要海洋产业增加值达到334亿元,占全市GDP的1239%。
1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初具规模
青岛港拥有目前国内最大的集装箱、铁矿石、原油码头和国际一流的煤炭、散粮码头,是中国大陆门类最齐全、具备装卸所有种类散杂货及大型成套设备能力的综合性亿吨大港,目前与世界上1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50多个港口有贸易往来。2005年,全年港口吞吐量187亿吨,增长149%;外贸吞吐量14亿吨,增长148%,是中国第二大外贸口岸;集装箱吞吐量631万标准箱,增长228%,是国内排名第三位、世界排名第14位的集装箱枢纽港。全市共有客运船舶近60艘、8000多客位,货运船舶80余艘、230多万载重吨。全市海运企业完成水路客运周转量11亿人公里,增长了1144%;完成货运周转量31554亿吨公里,增长了3912%。海洋交通运输业总产值约为941亿元,增长了1851%。
2滨海旅游发展迅速
作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青岛的滨海旅游资源品位和知名度较高,秀丽的山海风光、丰富的人文景观、迥异的建筑风格,形成了山、海、城浑然一体的旅游景观。2005年,全市滨海旅游大项目建设成效显著,极地海洋世界、银海游艇俱乐部等大项目建设进展顺利,颐中鳌山湾滨海公园、东方威尼斯水城等一批旅游大项目落户青岛,旅游产业素质及产业竞争力得到提升和增强,滨海旅游资源开发已形成了以胶州湾两翼沿海海滨带为主体,以滨海城市风貌、旅游景区、度假区为重点的旅游资源开发格局。2005年,全市旅游总收入达25658亿元,增长236%,其中国内旅游总收入22259亿元,全年共接待国内外游客251747万人次,增长139%;其中国内游客244903万人次,增长135%;海外游客6844万人次,增长31%。
3海洋渔业的素质和效益明显提高
以苗种培育、工厂化养殖、集约化池塘养殖、深海抗风浪网箱养殖为代表的现代渔业发展迅速,渔业科技水平、水产品出口、利用外资和设施渔业等方面走在国内城市前列。2005年,全市海洋水产品年产量达12068万吨,海洋渔业总产值228亿元,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位居前两位。水产品出口创汇106亿美元,分别占全省和全国的38%和15%,位居国内城市首位。全市育苗水体13万立方米,工厂化养殖面积突破56万平方米,深水抗风浪网箱发展到860个,池塘养殖海参面积突破23000亩,区域性的优质水产品生产基地已经形成。
4海洋船舶工业发展壮大
青岛已成为海洋船舶工业的重要集聚地,北海船厂西迁及中船重工海西湾修造船基地和配套项目进展顺利,中海油海洋石油工程建设基地、韩国现代造船项目等一批大项目已经启动,船舶工业呈现良好发展势头。目前,全市共有修造船厂10余家,2005年完成造船产量618万载重吨,年产值1811亿元,增长了1568%。
5盐业及海洋化工稳步发展
2005年,全市生产原盐3165万吨。盐化工产品保持稳定增长,纯碱产量625万吨,烧碱产量161万吨,盐化工产值3848亿元。海藻化工产量在亚洲居第一位,碘产量130多吨,胶产量13000多吨,醇产量2600吨,分别占全国产量的49%、56%和46%,海藻化工产值1463亿元。盐业及海洋化工产值约为6096亿元,增长了341%。
6海水综合利用产业发展较快
目前全市直接利用海水的企业有11家,年海水利用量为885亿立方米,日均242万立方米,海水利用量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先进水平。据测算,青岛市海水利用总量折合淡水为4425万立方米,为同年城市供水的1/4。海水淡化取得突破性进展,黄岛发电厂日产3000吨淡化水的生产装置已投入使用。2005年,全市海水直接利用产值155亿元,海水淡化及设备134亿元,海水综合利用产业年产值289亿元,增长了3568%。
7海洋工程业快速增长
近年来,随着港口、临海工业、滨海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奥运场馆建设,青岛市建港、筑堤、造池、架桥、清淤、疏浚等海岸、海洋工程项目不断增多,海洋工程建筑业呈现快速增长势头。2005年,海湾大桥(北桥位)、浮山湾奥林匹克中心项目、招商局国际码头等亿元以上大项目相继开工建设。2005年海洋工程业总产值1964亿元,增长了1516%。
8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具有良好的海洋药物及生物制品研究与开发基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海洋生物工程中心、国家海洋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海洋药物中试基地和山东省海洋药物研究所也都建在青岛,一些大企业与科研单位共建了一批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研究开发机构和产学研实体。已形成了海洋药物、甲壳素加工产品、海洋功能食品、海洋活性物质生物制剂等系列产品,2005年实现产值1475亿元,增长了3949%。
(二)机遇与挑战
1机遇
(1)“海洋强国”战略的实施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
近年来,我国海洋经济保持较快发展,海洋产业增加值在GDP中所占比例逐年上升。特别是“九五”以来,我国海洋经济进入了快速稳定发展期,主要海洋产业增加值增长速度为年均17%。2005年全国主要海洋产业总产值已达16987亿元,海洋产业增加值为7202亿元,相当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40%。
党的十六大将“实施海洋开发”作为新世纪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国务院为确保这一战略部署的实施,主持制订了《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并提出了“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目标,到2010年,海洋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以上。
山东省是我国的海洋大省,全省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海上山东”建设的决定》,“十五”期间全省海洋产业总产值年均增长约18%,2005年达到2490亿元,海洋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2%。《山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十一五”期间,山东省海洋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保持在20%以上,到2010年约占国内生产总值10%以上的比重。
综上所述,国家和山东省对海洋开发的重视均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海洋开发方兴未艾,这为青岛市海洋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和重要机遇。
(2)良好的海洋资源环境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发展条件
青岛海岸线长73064公里,海岛69个,近海海域138万平方公里,岸线绵延曲折,共有49处海湾。胶州湾、鳌山湾、董家口等都是优良天然港址,为青岛建设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奠定了坚实基础。青岛海域扼连-青-石渔场之要冲,是进出海州湾渔场的必经通道,胶州湾及青岛近海自古就是各种经济鱼虾类的产卵、肥育场所,是多种经济海洋生物的繁衍栖息场所,生物多样性高,季节更替明显,渔业资源种类丰富。青岛风景秀丽,气候宜人,岬湾相间,海山城相依,旅游资源十分丰富。青岛近岸95%以上海域符合国家一、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加之丰富的海水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能源等,都为海洋经济的快速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3)雄厚的科技实力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青岛市是我国海洋科研、教学和国际学术交流基地,海洋科研、教育学科门类比较齐全,设备比较完善,海洋科技密集程度居全国之首,在海洋科学研究与高层次人才培养方面居全国一流水平。青岛拥有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国土资源部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等26个海洋科研、教育、管理机构,有17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2艘海洋调查船、9个海洋观测站和9个海洋资源库;并拥有海洋专业技术人员5000多人,占全国同类人员的40%,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300余人,涉海两院院士16名。突出的海洋科技实力和人才优势,为青岛海洋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
(4)较齐全的海洋产业体系为海洋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青岛海洋开发历史悠久,已形成了较为齐全的海洋产业体系。目前,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业、盐业、海洋建筑工程等传统产业保持稳定发展态势,滨海旅游业、船舶工业、海洋药物及生物制品产业等新兴产业蓬勃发展,海水利用产业走在国内城市前列,海洋科教、海洋社会服务、海洋环保、海洋仪器仪表、海洋新材料、海洋能源开发等产业正在形成。不断趋向健全的海洋产业体系,为海洋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城市规划和产业布局为海洋经济快速发展提供强大推动力
青岛市已明确提出要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基地和区域性经济中心、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和国家海洋科研中心,为此青岛市正建设融入国际产业链、在国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船舶及海洋工程、汽车、机车、石油化工、家电电子、纺织服装等生产基地,改造提升港口、航运、旅游、房地产等传统服务业,突出发展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环保、海洋科技等新兴产业,发展海水利用,加快生物质能源、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源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应用能力;正在坚持科学布局、组团发展,加快东西部新城区和环胶州湾产业聚集区建设,有序推进滨海城市组团发展,完善港口、滨海公路、胶州湾海湾大桥、湾口海底隧道等重点项目建设;正在承办海上奥运,打造帆船之都。这些重大战略决策,既是实现青岛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也为青岛市海洋经济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战略机遇。即将启动的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国家深海基地、全国海水利用示范基地等建设项目将成为推动青岛海洋经济实现快速发展的强大动力。
(6)较规范的海洋管理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近年来,青岛市先后出台了《青岛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青岛市海岸带规划管理规定》、《青岛市海洋渔业管理条例》等法规,编制了《胶州湾及邻近海岸功能区划》、《青岛市海洋产业发展规划》、《青岛市海洋功能区划》;涉海管理部门加大了海洋综合管理力度,逐步规范海洋开发秩序,保护海洋资源及生态环境,提高了海洋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为海洋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2挑战
青岛市海洋经济的发展既存在机遇,也面临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经济总量规模亟待加大,以大幅提高所占GDP比重;急需加快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高科技贡献率,使之与“海洋科技城”地位相称;第三产业比例有待提高,新兴海洋产业比重较小,产业结构有待优化;产业布局相对分散,集群化程度急需提高;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矛盾日益突出,已制约经济的持续发展;公众海洋意识比较淡薄,依法用海自觉性差,综合管理有待加强等。只有迎接挑战,尽快解决好这些问题,青岛市海洋经济才可能实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的总体部署,围绕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的总体目标,以优化海洋资源利用方式、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为核心,以海洋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科学的宏观调控体系和运行机制建设为保证,倡导资源节约、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大力发展海洋交通运输、滨海旅游产业,重点推进海洋船舶制造、海水综合利用、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海洋社会服务和海洋工程建筑产业,着力优化海洋渔业、盐业及海洋化工产业结构,继续巩固海洋科技和教育优势,积极培植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矿产资源开发、海洋仪器仪表、海洋材料和海洋能源等新兴产业,辐射带动临海产业及其他相关产业,努力把青岛建设成为科技领先、结构合理、效益显著、环境优良的全国海洋经济强市。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兼顾,科学发展。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海洋经济发展全局,依据《青岛市海洋功能区划》,统筹各海洋产业的发展;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倡导清洁生产、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发展循环经济,使海洋经济发展规模、速度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质量、速度和效益相统一,努力实现资源利用科学化、海洋管理生态化,增强海洋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能力。
2科技先导,集约高效。实施“科技兴海”战略,面向海洋经济强市建设的主战场,优化海洋科教资源配置,加强应用技术开发,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加快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步伐;大力培养和引进人才,提升海洋经济的产业素质和技术水平,促进海洋开发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全面提高海洋经济发展水平。
3跨越发展,重点突破。海洋经济发展速度应明显高于其他产业,成为拉动全市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主要因素;调整优化海洋经济结构,提高海洋经济增长质量,重点建设一批海洋产业区和龙头海洋项目,在海洋交通运输、海洋船舶、海洋药物及生物制品、海水综合利用等产业上实现新突破,构建高素质海洋产业体系,提升海洋经济核心竞争力。
4优势互补,陆海联动。把海洋经济发展纳入国民经济的全局统筹考虑,坚持海洋经济与陆域经济并举,使海洋资源与陆域经济在产业、市场、资金、科技、人才和机制等方面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大力推动陆海产业联动发展、生产力联动布局、基础设施联动建设、生态环境联动保护治理,在陆海联动发展中实现海洋经济的大发展。
5市场主导,政府推进。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和政府政策的引导作用,激发社会资金投入海洋经济的积极性,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和市场化的运作机制。健全海洋综合管理法规体系,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提高海洋管理水平,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海洋经济发展速度明显高于其他产业,经济总量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进一步提高,科学技术贡献率显著加大,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得到优化,产业体系更为健全,辐射带动能力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建成以海洋科技产业为特色的全国海洋经济强市。
到2010年,全市主要海洋产业总产值超过1900亿元,年均增长19%以上;主要海洋产业增加值突破850亿元,在全市GDP中的比重上升到17%以上,在全国海洋产业增加值中的比重上升到7%以上。
22010年具体目标
(1)优化海洋经济结构。大力发展临港工业等海洋第二产业,积极拓展海洋服务业,使青岛市海洋产业总产值构成中三次产业的结构比例调整为5∶55∶40,海洋二、三产业的产值比重明显突出;初步建成功能分工明确、特色优势显著的海洋经济区域发展新格局,重要海洋产业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形成一批海洋经济强市(区)和产业聚集区、经济区。临海产业带、滨海旅游度假区达到一定规模,有5个沿海市(区)进入国家海洋经济强市(区)行列,其中2至3区市海洋经济产值超过400亿元。
(3)海洋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实施清洁生产,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效治理海洋污染,建成一批生态示范区及自然保护区,使主要河口、重点港湾、滨海旅游区等重要海域的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高,力争近岸海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建成高效的沿海地区海洋防灾减灾体系,保障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海洋产业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
(一)海洋交通运输业
1发展目标
以建设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为目标,以港口总体规划为先导,以提高运力和优化船舶结构为中心,以推进大项目建设为重点,加快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深水泊位建设,缓解港口通过能力不足以及深水泊位偏少的矛盾,实现港口产业集群发展的新突破,并建成与国际航运中心相适应,与陆上交通相配套的地方水运体系。初步实现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区域国际物流中心的目标。
到2010年港口吞吐量达到32亿吨,集装箱力争达到1200万标准箱,进入世界港口前十位;地方港口水路客运量达1200万人,客运周转量为15亿人公里,水路货运量达5200万吨,货运周转量4000亿吨公里。海洋交通运输业总产值达到150亿元,增加值达到75亿元。
2发展重点
在港口建设方面,全面推进以前湾港区为主体,形成以胶州湾港口群综合运输枢纽为核心,鳌山湾港区和董家口港区为两翼,地方小型港站、综合旅游港点为补充的多层次港口体系。在前湾港内重点建设集装箱深水泊位,完成前湾中部和南岸深水码头泊位建设。在黄岛港口群完成青岛港集团油码头三期工程、液体化工码头二期工程、丽星液体化工码头工程、益佳燃料油码头工程、大炼油大件码头工程。启动四方港区码头项目,完成董家口港通用泊位的建设,进一步提高港口吞吐能力。加快港区联动发展,带动港口中转业务增长。突出抓好港口主业,继续培育发展集装箱、煤炭、石油、矿石、粮食五大核心货种,兼顾发展钢铁、化肥、氧化铝、纸浆、纯碱、冻货、硫磺等小货种和滚装业务,实现装卸主业的规模化发展。加快建设物流中心,带动拓宽港口多元化产业发展。新建与扩建陆岛交通码头及海上旅游码头泊位,以市场为导向引导企业增加船舶运力,优化船舶运力结构。
在海洋运输与物流体系建设方面,建设以青岛港为核心,包括国际物流、区域物流、市域物流三个层次的现代物流体系。引进国内外大型船运公司和物流公司,培育青岛航运企业,依托前湾港的货种优势,发展前湾物流中心;按照公路和铁路主枢纽规划,以物流园区建设为依托,重点建设区港联动的保税物流园区、胶州铁路集装箱物流园区、空港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物流园区和为城市生活配套的物流园区;培育以第三方物流企业为主体的物流市场,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化、专业化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发展;加快海港、空港、铁路和公路主枢纽等综合运输网络的体系建设,提高青岛现代物流的集疏运能力,构建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和国际合作交流平台。
(二)滨海旅游业
1发展目标
以海滨风光、崂山名胜、历史名城、帆船之都为主题,以海岸带海滨为主体,以滨海城市风貌、旅游景区、度假区为特色,合理配置和有序开发旅游资源,坚持高起点、高品位、有特色、出精品的原则,全面推进旅游产品体系由观光型向度假型转变,旅游增长方式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旅游设施、服务、管理由国内标准向国际标准转变,把青岛建成旅游设施完善、旅游特色突出、旅游产品结构合理、旅游环境优良、知名度高的国际海滨旅游度假城市。
到2010年,接待海外游客达到130万人次,旅游外汇收入9亿美元;接待国内游客3515万人次,国内旅游收入512亿元。全市旅游业总收入超过580亿元,年均增长18%。
2发展重点
加快建设青岛国际帆船中心、海上观光运动休闲设施,积极争办国际性帆船拉力赛、马拉松等大型国际比赛,开展普及性、大众性的帆船帆板运动,打造“帆船之都”。
建设好奥林匹克水上运动中心、极地海洋世界、现代艺术中心、凤凰岛旅游度假区和石老人海水浴场改造等大型项目及温泉旅游度假设施等重要项目,以滨海城市组团风景区和凤凰岛、仰口、温泉、石老人、琅琊台等度假区的建设为重点,依托滨海主要观光节点,发展海滨观光、度假旅游。
深度开发青岛港、水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区、渔业物流与贸易中心、休闲渔业区等旅游示范点,发展海洋产业观光旅游。
开发海上旅游资源,建设团岛湾、青岛湾、浮山湾、唐岛湾海上旅游基地,完善灵山岛、斋堂岛、竹岔岛、龙门顶陆岛码头的旅游靠泊服务功能,开辟新的海上旅游航线。
建设邮轮母港。规划建设浮山湾国际邮轮码头及配套设施,建成国际帆船中心、国际邮轮母港、海上旅游基地和旅游集散地四位一体的综合旅游商业区;开辟东北亚区域国际邮轮航线、西太平洋国际邮轮航线和跨洋国际邮轮航线。
加快中国海军博物馆、极地海洋世界等特色海洋文化设施建设,举办海洋节、蛤蜊节、祭海民俗文化节等节庆活动,依托海洋科教机构,发展海洋文化旅游。
(三)海洋渔业
1发展目标
以科技创新和扩大对外开放为动力,转变增长方式,大力发展新型高效渔业,建设全国水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北方水产良种繁育基地、集约化养殖技术和休闲渔业示范区、国家重要渔业物流与贸易中心,使渔业产业结构得到显著优化,经济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近海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得到一定修复和改善。
2010年,海洋渔业总产值达到320亿元,年均增长7%;海洋水产品总产量稳定在120万吨左右。
2发展重点
加强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水产原良种培育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深水网箱养殖、工厂化养殖、集约化池塘养殖、水产品精深加工和休闲观光渔业为重点的高效渔业,实施渔业转产转业、减船工程,压缩捕捞力量,鼓励发展远洋渔业,积极开展渔业资源增殖、人工鱼礁建设,修复近海渔业生态环境。重点发展项目有:
以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水产种苗产业化基地(鳌山卫)为依托,建设以半滑舌鳎、中国对虾、栉孔扇贝、菲律宾蛤仔和海带为代表的海水养殖原良种培育体系;建设沿海区市动物疫病防治系统。加快研制疫苗和免疫制剂,促进观赏渔业发展,使青岛成为我国北方海水养殖良种和养殖技术辐射源。
以城阳为核心,建设水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在巩固加工贸易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本地养殖品种的精深加工率,重点在鱼、虾、贝类的主导品种上取得突破,提高产品附加值;依托城阳的区位优势,面向国际,辐射环渤海地区,建设渔业物流与贸易中心。
在崂山区、黄岛区、胶南市建设深水抗风浪网箱鱼类养殖基地,在即墨市、胶南市建设标准化池塘养殖海参示范基地,在胶南市建设海水生态工程养殖基地,在胶州湾建设菲律宾蛤仔健康生态养殖基地。
实施渔业资源生态修复,建立“海上牧场”。以胶州湾、鳌山湾、古镇口湾为重点,建设渔业资源放流增殖区,进行经济生物资源增殖;建立即墨魁蚶增殖养护区、崂山会场梭子蟹增殖养护区、胶南棋子湾西施舌增殖养护区。在灵山岛、大公岛、车岛、马儿岛等周边海域,以多种类型的人工鱼礁为载体,与其他渔业资源保护和增殖措施相配合,建设集资源修复和海上游钓为一体的休闲渔业区。
进行渔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胶南积米崖中心渔港、崂山沙子口中心渔港、即墨女岛中心渔港、薛家岛中心渔港和城阳红岛一级渔港、胶南琅琊一级渔港、胶州营海一级渔港。
(四)海洋船舶工业
1发展目标
充分发挥青岛的地理区位和船舶工业基础优势,抓住国际船舶产业向中国转移的机遇,加快修造船项目的引进和建设速度,尽快提高修造船能力,吸引国内外船舶配套企业,完善船舶配套产业体系,加快船舶设计制造、研究开发条件和人才队伍建设。把青岛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国内重要的船舶修造基地、船舶配套产业基地和船舶人才基地之一。
到2010年,年产值达到350亿元,年造船能力达到400万吨以上,年造船完工量达到280万吨,力争船用设备供给率占全国10%以上。
2发展重点
重点建设三个船舶工业基地,发展三类船舶配套产品,建设两个支撑平台。
加快建设海西湾、即墨和胶南三个船舶工业基地。将海西湾船舶工业基地建设成具有50万吨大型修造船、大型海洋平台、高档游艇和救生艇的建造能力,能够生产船舶大型中、低速柴油机,大型中、低速柴油机曲轴,大型港口及船用机械、传动部件和齿轮箱等产品的船舶工业基地,实现大型船舶设备配套本地化;同时,海西湾海洋工程基地年产能力将达到45万标吨,成为世界重要的海洋工程建造基地之一。即墨船舶工业基地主要生产10万吨级阿芙拉型油轮和4000-5000TEU集装箱船、特种船、豪华旅游客船、公务用船、工程船和游艇,并实现大型船用设备配套本地化。胶南船舶工业基地以灵山卫为依托,主要扩建舾装码头、新建船台、船坞及配套设施,具备10万吨级以下船舶建造能力,主要建造10万吨以下的集装箱船、散货船、油船和船用配套设备。
依托三个船舶工业基地发展大型船用设备、舾装材料和船舶材料,加快现有船舶配套企业发展改造,发展具有高技术含量的船舶配套产品及材料,努力把青岛建成全国重要的船舶配套产业基地之一,到2010年达到产值300亿元。
加快船舶研究开发和人才培养两个平台的建设,配合中船重工集团在青岛设立研发中心,推进哈尔滨工程大学青岛船舶分院的建设,把青岛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船舶研究开发和人才基地之一,为船舶工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五)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产业
1发展目标
培养和引进国际先进的生物医药集团和研发机构,优化配置青岛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领域的各种资源,建设和完善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研究开发、产业化技术研究和专业服务三大创新技术平台。努力开发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容量大、经济效益好的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系列产品,形成2至3个国内领衔的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产业集团,建设1至2个年产值达10亿元的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产业园。
到2010年,形成初具规模的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产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产业产值20亿元。其中:海洋西药达到3亿元,海洋中成药达到6亿元,海洋功能食品、海洋医用生物材料和其他海洋生物制品达到11亿元。
2发展重点
强化国家海洋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海洋药物中试基地建设,建成青岛国家海洋生物产业基地。加强国际合作,发展海洋生物药用功能基因克隆、表达技术和利用转基因海洋微生物及微藻大规模生产药源生物技术;开发微载体和微囊化技术及药物包装技术;开发组织修复、药物缓释、生物支架等生物材料。
充分扩展PSS等已有产品的生产;密切跟踪并配合几丁糖酯等候选药物的研发进程,争取其中获得新药证书的药物落户青岛,形成海洋药物产品集群优势。加强市场开拓,扩大海参活素等一批海洋功能食品的市场份额。
以国风医药、兰太药业、海尔药业、国大生物、澳海生物、博新生物、东海药业、海洋世纪、海洋丽姿和胶南明月等企业为骨干,以经济开发区国风医药园和国大生物园,高科园海尔医药园、澳海生物园和国家海洋生物产业基地为基础,引进2至3家国际先进的生物医药集团,组建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共同参与的大型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产业集团,集中科研、生产、销售优势,发展规模经济,争创名牌产品,共同确立青岛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产业在全国的龙头地位。
(六)盐业及海洋化工产业
1发展目标
坚持“以化工为主、盐化结合”的方针,加大海洋涂料、精细化工科技开发,推动海洋化工向多品种、精细化、系列化、外向型、大化工方向发展;发挥龙头企业和重点项目带动作用,提高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大力开发高附加值产品;建成以李沧化工产业区为核心,以大型化工企业的产品改造与技术升级为重点,以化工产业孵化器建设和国际化合作交流为带动的青岛市新型化工产业集群。
至2010年实现盐业及海洋化工产值80亿元。其中盐业产值达到14亿元,食用盐优一级品率达到100%;海藻化工产品产值达到206亿元;盐化工、海洋精细化工、海洋涂料等产品产值达到58亿元。
2发展重点
改造大沽河周边海洋特别保护区内原盐产区,提高盐田利用率,并建立国家级盐业物流中心,坚持盐田保护与开发利用并举,将东风盐场西半盐场116平方公里作为食用盐生产基地,在莱西市建设国家级食盐配送中心,重点发展盐业精深加工,提高盐产品质量、保障城市居民生活需求。
发挥龙头企业和重点项目带动作用,扶持海湾集团、海洋化工集团等重点企业发展,在平度新河建设年产60万吨的制碱项目;以化工科技创业孵化器和创业中心为依托,利用现有化工区的闲置土地,通过引进民间和国际资本,发展化工中间体、新材料的生产,形成价值链关联密切的化工产业集群。
加大技术改造投资力度和产品开发投入,发展深加工技术,提高产品质量,重点发展碘、胶、醇、褐藻低聚糖、藻酸丙二醇酯等深加工产品,加快海水中的钠、钾、溴、镁、铀、锂、氘等化工原料和物资的提取技术研究与应用,拓展经营范围,提高经济效益。
发展船舶、海岸工程、集装箱等特种专用防腐蚀涂料。同时,开发新型无害渔用防生物附着防污涂料,形成系列产品和规模生产。
(七)海水综合利用产业
1发展目标
抓住海水淡化产业发展的有利时机,在引进先进技术的同时,加强自主创新,在海水预处理、防腐蚀及防生物附着、新型膜技术、成套设备制造技术、新型热源利用技术等领域,形成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海水综合利用先进技术,初步建成全国海水利用产业化基地、国家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示范城市和国家海水综合利用研发中心。
到2010年,全市海水淡化能力达到20万立方米/日,新增供水能力073亿立方米,海水直接利用量达500万立方米/日。海水淡化产业总产值达到60亿元,海水综合利用及其相关产业产值200亿元。
2发展重点
全面推进沿海工业用水的海水淡化,大力推广海水工业直接利用,积极推广海水生活利用。以实际应用促进海水淡化技术及综合利用技术的发展,最终形成应用-设备产业化-技术创新相互促进的良性发展模式。
(1)项目引导阶段
推进“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扶持现有企业快速形成产业化生产能力。结合黄岛电厂、青岛电厂、青岛碱业扩建改造进行海水淡化应用于企业的试点;依托黄岛电厂、泰能燃气公司等企业进行市政供水示范,探索淡化海水与市政自来水接轨的运作模式;结合水源工程建设,在海岛、苦咸水地区建设海水淡化厂、苦咸水淡化厂。
扶持、引导、整合产业与科技资源,建设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技术支撑体系,为产业化的实施提供持续创新能力;充分利用国债资金吸引外部资金投入,扶持现有华欧集团等海水淡化重点企业做大做强,快速形成产业化规模;结合自来水价格调整,逐步形成有利于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技术应用产业化发展的公平市场环境。
(2)产业化示范阶段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海洋局、财政部印发的《海水利用专项规划》的要求,建设海水淡化应用示范城市,发展不同工艺、不同生产模式、不同供水范围的淡化厂,为整个产业发展提供应用基础。
本着市场化原则,扶持本地企业做大做强。同时,采取引进、合资、合作等方式尽快形成成套设备集成能力,形成能够承担蒸馏法、反渗透法等海水淡化设施和技术的总集成能力;以大型成套海水淡化设施总集成商为核心,带动相关海水淡化设备构件制造企业、腐蚀与防护材料产业发展,初步形成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发展体系。
在已有海水淡化技术支撑体系基础上,建成国家级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技术研究与试验基地,使其成为国家海水综合利用研发中心;进一步探索、完善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的市场体系,逐步发展成为全国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基地和示范城市。
(八)海洋工程业
1发展目标
培植1至2个拥有国家一级资质、具有高技术装备和高技术含量的大型海洋工程施工企业,兼顾发展地方施工公司,使其承担港口建造、海湾大桥、海底隧道、航道疏浚、防灾减灾设施、人工鱼礁等海洋工程施工任务,初步形成海底电缆与光缆铺设和人工岛、海上城市、海上机场建设产业。至2010年,海洋工程业总产值达到40亿元。
2发展重点
以青岛海湾大桥、海底隧道及港口建设和修造船业为依托,加大高新技术投入,着力培养和引进筑港工程高级人才。建设以海西湾东岸为大型施工基地、以四方筑港施工码头为辅助的海洋工程建设施工基地,为大型施工企业的发展拓展空间,着力培育青岛海洋工程建筑业高级人才,形成青岛海洋工程建筑的技术优势。
适应城市安全和海洋农牧化发展需要,大力发展防灾减灾设施、人工鱼礁的设计和建造能力,提高工程技术水平。
引进海底电缆与光缆铺设和人工岛、海上城市、海上机场建设技术,培养相关技术力量,构建相应装备平台,为进一步开发利用海洋空间资源奠定产业基础。
(九)海洋科教业
1发展目标
依托青岛海洋科教单位的优势力量,建成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国家深海基地、青岛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海洋科技信息服务中心和2至3个海洋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使青岛成为我国海洋基础与应用研究和高技术研发的主要基地、国际海洋科技交流中心、优秀海洋科学家的汇聚地和高层次海洋人才的培养载体。通过宏观组织和系统集成,催生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技术成果,为青岛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对相关行业的技术进步做出突出贡献。到2010年,海洋科技对青岛市海洋经济的贡献率达到60%左右,年度研发经费达到20亿元。
2发展重点
立足海洋科学技术前沿,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按照“布局集中、资源整合、共建共用、分建共享”的建设与运行机制,整合青岛海洋科教单位的优势力量,建成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使其作为我国海洋科研力量的代表,跻身全球八大知名海洋研究中心之列。
以“7000米载人潜水器”等深海装置的研究基地建设为拉动,建设国家深海基地。形成国内独特的深海探测、钻井平台、深潜设备等特需的海洋材料生产基地。
制定引智优惠政策,大力吸引涉海院校、研究机构来青发展,加强海洋产业相关技术自主开发、设计和制造能力,强化建设应用专业,增强海洋产业的发展后劲。
运营好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水产种苗产业化示范基地,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在进一步优化一期工程运行效益的基础上,规划建设占地面积1000亩的二期工程,将其建成全国“规模最大、科技含量最高、建设档次一流”的集水产种苗繁育、饲料加工、水产养殖、科研培训和旅游观光为一体的综合性海洋产业化示范基地。
(十)海洋社会服务业
1发展目标
根据青岛市的区位优势、海洋科技优势和社会服务业的现实基础,坚持突出重点与一般发展相结合的原则,鼓励和支持具有较大潜力的海洋科研教育培训、海洋综合信息汇集编辑、海洋科技产业商贸服务、海洋金融服务、海洋法律服务、海洋科普服务等行业的发展,使之成为青岛市社会服务业新的增长点。
到2010年,沿海各区市在海洋经济、海洋科技、海洋科普和海洋信息等方面均建成1至2个网站,全市海洋社会服务业从业人员达到15万人,产值达到10亿元。
2发展重点
改造和引进一批社会服务机构,大力发展海洋预报、防灾减灾、救助打捞、渔业安全通信救助网建设和海洋信息服务,使青岛海洋社会服务资源分布趋于合理,社会服务业结构得到优化。依托滨海大道,进行海洋商务商贸带建设,加快实施项目填充建设,尽快形成青岛市海洋服务业“主动脉”。
以实现海洋经济和管理信息化为目的,大力推进海洋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整合利用全市海洋信息技术和资源,统筹规划、统一标准、联合建设、互联互通,构建海洋科技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海洋中心信息区(CID),重点建设以海洋生态与环境信息数据库、海洋资源与经济数据库、海洋管理信息数据库为基础的近海地区“数字海洋”,为海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十一)海洋矿产与海洋能源
1发展目标
深入开展海岸带和海洋油气资源的勘探,加强沿岸地区其他海洋矿产的勘查,积极做好大陆架地质调查和部分海底调查的前期工作,为开辟新矿源、扩大远景区奠定基础。跟踪世界海洋矿产开发方向,争取国家开展对大洋锰结核的地质调查,为进一步详查、勘探提供依据。加快沿海矿砂、金红石矿、锆英石砂矿等具有良好开发前景矿种的勘探步伐。积极开展地下水资源勘查,争取在我市沿海地区勘探建设1至2个大、中型供水水源地,满足海洋开发对淡水资源的需要。建立海岛、沿岸风力发电网络系统。
2发展重点
依托国家“908专项”,做好海洋矿产资源的综合评价工作,尽快使勘查的矿种转入工业开采利用。坚持合理开采与有效保护相结合,加强统一管理,有计划地开发沿海地区的砂矿、优质建材、化工原料及其他非金属矿,形成沿海地区矿产综合开发的新格局。
加快风能、潮汐能等海洋能源的开发利用。大力推广风力发电、风力提水,开展潮汐能利用的试验研究,为沿海及海岛居民生活开发新能源。
四、海洋经济区域布局
以城市总体规划、青岛市海洋功能区划为依据,与其他产业专题规划相衔接,按照“一湾两翼”的格局,科学配置海洋资源,统筹部署海洋项目,形成海岸带、岛屿、近海和外海梯次展开,专业产业园区和复合型临海经济带交相呼应,不同区域海洋产业协调发展,整体效益显著的海洋经济区域布局。
(一)胶州湾海洋经济区
首先保证港口及航道、锚地和配套设施发展的需要,积极拓展工业旅游、休闲渔业,为青岛海洋特色渔业(贝类底播养殖)的发展留有余地,合理划分贝类底播养殖功能区,做到港口航运与水产协调发展,并加强保护胶州湾水域生态环境。胶州湾内周围岸线除保证港口使用外,其北部可适度保留水产养殖业,陆域应适度发展临海工业,逐步形成李沧至城阳、胶州至黄岛的工业密集带。在西岸为港口、石油化工及船舶修造业发展留出余地,并积极发展过驳作业,扩建贮运场地,扩大港口吞吐能力。主要经济区域包括:
1黄岛港群与临港工业区
胶州湾西海岸是青岛市产业集群化发展的核心区域,是青岛市产业集群化发展内外联系的枢纽,各产业集群在西海岸特别是黄岛区的布局部分是产业集群的最下游部分或最上游部分。主要布局的产业集群:
石化产业集聚区:自红石崖龙泉盐场至黄岛石油码头岸线区域及其依托陆域。依托油港区和青岛国家原油战略储备库、大炼油等项目,拉长产业链,建设石化产业区。
造船产业集聚区:位于海西湾显浪咀至后岔湾渔港岸线及其依托陆域。建设海西湾修造船基地,修造各类船舶及生产平台等设施,发展船舶动力、舾装机械、船电、仪器仪表等造船工业配套产业。
港口及临港工业产业集群:该区域主要位于前湾依托的陆域区域,岸线自黄岛轮渡码头至显浪咀。扩建前湾港,重点建设集装箱深水泊位,完成前湾中部和南岸深水码头泊位建设。在邻近陆域部署其他临港工业,发展以青岛保税区为依托的出口保税加工,以海尔、海信和澳柯玛工业园为支撑的电子家电与信息产业,以及重型机械、食品加工业等。
海水综合利用产业集群:该区域主要位于胶州湾西岸,是海水淡化应用重点区域,建设“电水联产”海水淡化厂,规模为8万立方米/日,为黄岛的大炼油、化工基地及市政用水提供可靠的水源。结合华欧公司的技术优势,重点发展海水淡化成套设备制造,中、小型淡化装置生产,形成青岛海水淡化设备产业化基地核心区。
2胶州湾西北部临海产业区
该区域位于胶州湾西北部洋河口至大沽河口岸线及陆域,其岸带是生态敏感区,应加强保护。因其具有临近前湾港的区位优势,宜布局运输量大的产业集群化生产部分,可作为青岛市产业集群化布局的重要零配件生产区,发展物流业和加工服务业。该区域海洋产业群布局重点:
石化产业集群:主要布局在胶州市东部新产业区,发展石化深加工产业、汽车专用料、建筑和纺织用新型材料等,拉长产业链,促进石化产业群发展壮大。
船舶配套产业集群:主要布局在胶州的机械加工区内。重点发展船用发电机组、船用锅炉、舾装件等船舶配套类产品,港口装卸设备、升降台、卸码垛机等港口机械,以及切割机、专用焊机等船舶专用设备和集装箱产业。
3胶州湾北部复合产业区
主要是城阳区的临海区域,因其具有临近航空港、青岛市主城区以及崂山高新科技产业区的区位优势,宜布局旅游和产业集群化生产中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出口比重的轻型和无污染产业。可作为中轻型产业、零配件制造业、技术密集型产业区。布局项目主要有旅游、精细化工、海洋医药、水产品精深加工等产业部门和相关中试基地,鼓励发展以新技术带动的新型材料和深加工项目。
实施海水淡化,建设东风盐场海水淡化厂,规模为1万立方米/日,解决红岛、出口加工区、上马等沿海区域用水。结合国有盐田规划,建设淡化厂与盐田制盐相结合的试点企业,探索海水淡化与盐化工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发展与海水淡化相关的机械加工、机械制造、防腐等配套产业。
4胶州湾东岸港群及临港产业区
包括李沧区、四方区和市北区的临海区域。依托现有港口和较成熟的城市产业配套设施,重点发展港口物流和都市型工业,改造升级传统工业。依托电厂、热电厂发展电水联产,海水淡化规模为6~10万立方米/日。充分发挥青岛碱业、华电青岛发电厂等大企业在资金、管理、信息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促进海水淡化产业链的形成;发挥电子信息产业优势,发展海水淡化相关控制系统和数字化管理系统。
胶州湾东侧的沧口水道是优良的天然深水航道,本区域着力打造内贸集装箱转运基地、散粮进口基地、钢材进出口基地、散货灌包基地和国际旅游基地。
李沧区临海区域主要布局为石化和海洋化工产业集群,更新、改造、升级李沧区现有项目,沧口港群以小型制造业物流为主,发展海水直接利用、海水淡化及其相关产业。
四方区临海区域布局项目主要有海水直接利用、海水淡化及其相关产业、精细化工、医药和物流等产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以新技术带动的新型材料和深加工项目,如汽车专用料、建筑和纺织用新型材料等。
(二)东部海洋经济区
主要包括市南区、崂山区和即墨市临海区域。该区域是青岛市主城区,并拥有崂山高新科技产业区的技术优势和即墨市的资源优势,科研能力和产品开发能力强,是青岛市海洋产业的主要研发区,同样是海洋高等教育、海洋研究和海洋生物、材料领域产业化基地。
1团岛至崂山头
重点发展海洋第三产业——海滨旅游业、海洋科教业、海洋社会服务业等。
积极开发丰富的旅游资源,加快建设度假疗养区、体育设施及与之配套的辅助设施,逐步将这一岸段建成为国内外闻名的海洋旅游中心和海洋社会服务业中心。借助奥运水上项目机遇,大力发展海洋运动健身旅游和高档商务旅游,尤其是游艇俱乐部和邮轮码头。
海洋旅游:石老人国家级度假旅游区建成集观光、度假、娱乐、节庆、会展、体育、文化博览于一体的综合度假旅游区;太清宫口至流清河滨海风景旅游区和太平湾-青岛湾风景旅游区,以开发观光旅游为主;着力发展海洋观教育、海洋文化、海洋科普项目。
海洋科教与海洋社会服务业:依托国家海洋科教机构,大力发展海洋科研、教育培训和海洋信息服务业。
港口服务业:主要布局奥林匹克水上运动中心、国家海洋局青岛海洋科学考察基地码头、浮山湾邮轮母港、银海大世界游艇码头、团岛湾旅游码头、小青岛旅游码头、石老人旅游码头、流清河湾旅游码头和太清宫口旅游码头及沙子口中心渔港等,发展配套服务业。
2崂山头至丁字湾
本区域的岸带主要发展旅游观光、度假项目,同时兼顾港口、临海工业和海洋生物产业的发展需求。根据渔业产业发展需求,近海水面及沿岸滩涂可适度发展海洋水产增养殖业,大力发展高效渔业,邻近陆域发展海洋生物产业、集装箱、造船和配套产业等。
海洋旅游:鳌山湾西部、小岛湾至雕龙嘴为度假旅游区。鳌山湾西部主要开发温泉旅游度假区、休闲健身等度假旅游项目;小岛湾至雕龙嘴海湾开阔、沙质良好、风景秀丽、气候宜人,主要发展国际会议及滨海度假旅游。由雕龙嘴至崂山头为滨海风景旅游区,主要发展滨海观光旅游。
港口与临海工业:保护鳌山湾的生态环境和滨海公众休憩空间。鳌山湾西岸的鳌山港区以科研、旅游港为主,在柴岛邻近区域建设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和国家深潜器基地;在鳌山湾东岸女岛港区发展大型港口、修造船,在王村镇、田横镇的临港区域大力发展临港工业,形成临港产业集群。
海洋生物产业:在崂山区王哥庄北部发展海洋生物制品和水产品精深加工业产业;鳌山湾北部大桥盐场及丁字湾以池塘养殖为主,着力发展高效渔业,并以丰城镇为主,适度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业。
海水淡化产业:田横、鳌山、王哥庄为重点发展区域,建设海水淡化厂满足区域发展需要,各区域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分散、集中等多种方式建设海水淡化厂,规模为2万立方米/日。
(三)西部海洋经济区
该区从胶州湾口薛家岛脚子石至王家滩口日照交界处,主要发展旅游、临海工业和海洋渔业。
海洋旅游:包括凤凰岛旅游度假区、唐岛湾、灵山湾、琅琊台度假区和大珠山东部区域,形成以古代文化遗址和自然风光为特色的沿海旅游线,大力发展滨海度假旅游和滨海风景旅游。
港口及临海工业:包括积米崖、丁家嘴和董家口等临海区域。积米崖区将重点建设中心渔港,并保留胶南修造船厂用海;丁家嘴区域重点发展船舶修造业和天然气进口业务,并依托灵山镇,发展以修造船为重点的临港产业加工区,部署灵山船业有限公司、青岛船厂和LPG项目,发展港口机械和钢结构及其他配套工程。董家口港区以大宗散杂货运输为主,临港工业以钢铁、修造船配套工程为主。
海洋渔业:在薛家岛、灵山湾及琅琊台湾20米等深线以外海区,发展深水网箱和水面养殖及休闲渔业。
海水淡化产业:结合胶南沿海组团式发展规划,规划建设董家口钢铁基地海水淡化厂,规模为3至5万立方米/日。琅琊和灵山卫是重点发展区域,规划在琅琊和灵山卫建设海水淡化厂,规模均为1万立方米/日;满足周边的民用及工业用水。
(四)海岛及附近海域海洋经济区
1海岛:有居民海岛以生态旅游为主,加强海岛旅游与渔业结合,发展休闲渔业。大力发展风能和海水淡化。无居民海岛以保护为主,适度建设增殖养护区。
将长门岩、大公岛、灵山岛和大管岛等建成自然保护及生态旅游区;田横岛岛群、竹岔岛岛群、灵山岛岛群建成度假旅游区;小麦岛建成海洋科技旅游区;斋堂岛、鸭岛等建成海珍品增养殖区,发展休闲渔业。在田横岛、大管岛、小管岛、竹岔岛和灵山岛建设风力发电;在田横岛、竹岔岛、灵山岛和斋堂岛建设海水淡化厂,总规模为02万立方米/日,其中田横岛005万立方米/日,竹岔岛003万立方米/日,灵山岛01万立方米/日,斋堂岛002万立方米/日。
2水域:近岸水域(青岛主航道向陆地以内水域)以旅游、水上运动和水生生物增殖护养为主;主航道以外海域,适度发展海洋捕捞。
五、海洋环境与资源保护
(一)海洋环境保护
1发展目标
严格执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严禁发展资源消耗高、环境污染重、产品附加值低的项目。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大于80%,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实施标本兼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编制并实施海洋环境保护规划,至2010年近岸海域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100%。
2重点任务
重点开展胶州湾及青岛重点水域的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主要包括:
实施青岛近岸海域监测、监视、监控系统项目,为海域使用管理、海洋环境保护以及海洋渔业执法监察等提供技术保障。
启动胶州湾海洋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开展胶州湾近海岸线保护和利用的规划编制工作,严格控制胶州湾填海项目,确保胶州湾航运资源持续利用。开展胶州湾“白泥”污染治理,加快胶州湾污染治理步伐,建立胶州湾东北部污染防治区。
制定胶州湾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尤其是油污染事故及危险化工产品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以免发生严重的海洋生态灾害。
建立胶州湾大沽河口湿地海洋特别保护区,恢复和保护河口湿地的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发展胶州湾特色渔业——菲律宾蛤仔增养殖业。加强胶州湾岸线变化对水动力影响的研究。探讨运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和方法,加强胶州湾岸线变化对水动力影响的研究,对涉海项目水动力影响进行全面、科学评估,指导涉海项目建设。
推进海陆一体化管理,全面实施海岸带综合管理;全面开展青岛市近岸海域赤潮防治行动,加快海洋环境监测暨预报系统建设,尽快建设奥帆赛区海洋环境监测暨预报系统,防治赤潮;加强入海污染源的控制,实行陆源排污入海总量控制制度。另外,通过增植海藻等措施,营造“海底森林”,改善生态环境。
(二)海洋生物资源保护
1发展目标
加强自然生物资源保护,坚持资源利用与保护平衡原则,遏制渔业资源持续衰退势头,逐步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渔业生态系统,实现渔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渔民收入的持续增长。
2重点任务
开展渔业资源调查与监测。在全市形成较完善的渔业资源调查和渔业生态监测体系,90%的近岸海域要坚持定期的海洋生态环境状况系统调查和评估,基本掌握青岛近海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状况和变动趋势。
实施青岛近海水产资源修复计划。建设人工鱼礁,加大增殖放流数量。
继续开展减船转产转业工作。严格执行休渔禁渔制度、逐步压减近海捕捞渔船;做好转产转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为转产农渔民提供财政和项目上的保障。
建立生物资源与濒危生物保护区。建设4个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区:(1)即墨魁蚶增殖养护区;(2)王哥庄湾会场梭子蟹增殖养护区;(3)胶南棋子湾西施舌增殖养护区;(4)灵山岛海珍品种质保护区。
加强生物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加强青岛文昌鱼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建设,开展文昌鱼科研活动和水生野生动物监测、调查、管理工作。建立濒危动物救护中心,强化保护区管理队伍、配套设施和管理机制建设,提高生物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水平。
(三)海洋矿产、空间资源保护
1发展目标
严禁近岸海沙开采,积极勘察可开发海沙资源和其他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地下卤水和地热资源;保护海岛国土资源;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严格控制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项目,为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留有空间。
2重点任务
调查青岛海域的海沙资源分布及贮量,进行严密论证,提出可开发海沙资源贮量与分布情况。
调查沙滩资源,制定青岛沙滩保护措施。
积极为开发海洋油气等矿产资源提供陆地配套支持,为青岛海洋矿产业发展拓展空间。
对温泉资源进行调查,制定可持续利用地热资源方案。
按照海洋功能区划,科学制定海域使用规划,为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预留充裕的空间。
制定海岛保护规划。对有居民,作为旅游、增养殖保护区的海岛保持低度开发;对无居民海岛,除保证特殊用岛需求外,以保护为主。
六、实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的保障对策
(一)坚持规划先导,全面提高规范用海水平
1坚持规划先导,引导产业发展
坚持规划的严肃性,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控制作用和杠杆效应,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正确处理好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关系,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关系,连续性和创新性的关系。合理配置海洋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海洋开发的整体效益,保持海洋资源的永续利用和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严格实施海洋功能区划制度
科学分析用海项目占用岸线和海域的必要性,按照海洋功能区的功能顺序实现海域的合理开发利用,集约利用近海岸线和海域资源,提高科学用海水平,确保岸线和海域使用最大限度发挥综合效益。
(二)完善法制管理体系,规范海洋开发秩序
1加快地方海洋立法进程
加大《海域使用管理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海上交通安全法》、《矿产资源法》、《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引导和规范海洋开发行为,保障海洋开发活动的有序进行。大力推行海洋功能区划制度、海域权属管理制度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全面规范用海行为。建立健全切合实际、能够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地方政策法规体系,使海洋开发与保护有法可依。利用各种渠道和宣传手段,普及海洋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海洋法制观念,提高社会各界守法自觉性。
2加强海洋管理队伍和海洋执法监察队伍建设
充实海洋执法队伍,改善海洋执法装备,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及执法能力,严格海上执法监察力度,严厉查处违规用海和破坏海洋资源环境的行为。
(三)坚持“人才强海”、“科教兴海”战略,增强海洋产业自主创新能力
1实施“人才强海”战略,打造国内一流的海洋科技创新团队
把培养和造就一支团结协作、高效精干的优秀科技团队作为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对优秀科技人员采取确定方向、稳定支持、自由选题、重点突破的做法,通过相应措施给予积极支持。鼓励引进海洋科技杰出人才和团队,在科研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制度、工资标准、科研与生活条件保障等方面创造良好环境,激发其创新潜力,提高科技进步在海洋经济中的贡献率。
2强化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以建设“国家海洋生物产业基地”、“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国家深海基地”和国家海洋科学综合考察船为契机,着眼于青岛新兴海洋产业的发展,依托青岛海洋学科优势和海洋资源开发潜力,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积极推进建设一批国家级、省部级和市级海洋科技研究重点实验室,着力发展海洋高新技术,加强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攻关力度,构筑创新团队。加强实验室条件设施建设,为开展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提供基础理论储备和先进技术支撑。
3加强科研中试示范基地建设
以重点科研院所和大中型生产企业为依托,建立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国家级、省级海洋技术开发中心和具有相当规模及实施能力的科研中试示范基地,形成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研中试及产业化示范基地—科技市场协调发展的海洋科技创新体系,提高科技进步贡献率,推动海洋高新技术产业的形成和发展。
4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和标准化工作
建立海洋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激励和保护技术创新方面的作用。做好知识产权制度和环境建设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化进程,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加大力度推进海洋产业标准化工作,完善鼓励企业形成国际和国内标准的扶植措施,引导企业熟悉国际化标准,提高国际竞争力。
5健全科技推广体系
充分发挥各类海洋科技中介机构作用,面向企业和市场,建立以技术咨询、技术交易、风险资本市场、人才和信息沟通等为主要内容的服务网络,创建区域性海洋科技服务中心,为海洋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科技成果转化等做好科技中介服务,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加速海洋科技成果的转化。建设海洋科技园区和科技兴海示范基地,增强潜在生产力孵化的能力。
(四)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推动海洋产业持续快速发展
根据海洋产业投入多、周期长、风险大的特点,建立财政扶持、金融支持、群众自筹、吸引外资的多元化、开放型投资机制。
1制定和完善支持海洋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从财政政策、信贷政策等方面扶持引导海洋三次产业协调发展,重点扶持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轻、科技含量高的产业,实施企业集约化战略和品牌战略,促进海洋产业集聚和优化升级,提高海洋经济的整体素质。各级财政应尽可能增加海洋开发的引导性投入,形成财政对海洋开发基础设施、服务条件投资正常的增长机制,以财政投资的不断增加引导其他资金的投入,促进海洋产业的发展。
2加强国际国内合作,加快国际化、现代化进程。周密筛选、精心设计海洋开发项目,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引导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和境外大企业、大财团投入海洋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滨海旅游和海洋高新技术产业等重点领域。引进国外海洋高科技人才、项目、工艺和设备,改造传统海洋产业,提高海洋产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国际竞争力。要按照互利、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加强与内地省市合作,延长海洋产业链,扩大经济辐射面。
3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多元投入资金。要大力推行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重点在海洋药物及生物制品、港口、船舶、海洋工程等方面选择一批骨干企业,优先安排上市,吸引社会闲散资金,调动社会各界特别是民营企业参加海洋经济开发,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的海洋开发投入新局面。
4发挥金融资金的支撑作用。增加对现有海洋企业的技改贷款,加大技改力度,集中扶持海洋产业发展的主要领域和重大项目。积极争取各商业银行的信贷投入和国家政策性贷款的支持。组建政府投资担保公司或会员制担保公司,主要为海洋开发所需贷款提供担保。
(五)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海洋管理和海洋经济发展支撑能力
1加大沿海地区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继续加大沿海及海岛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沿海港口、临港工业区以及主要海岛的重大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重点建设沿海地区的集疏运网络、环境保护、水资源配置、口岸服务系统等骨干工程,改善沿海地区的投资环境和海洋开发的基础条件,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生产、生活服务。
2建立健全海洋监测和评价网络。充分利用国家在青岛市海洋监视、监测的手段与能力,采用视频图像监视、海洋浮标、航空遥感、船载监测以及重点排污口定点监测等多种手段,建设青岛市重点海域及邻近海域的综合性实时动态监控系统,为海域使用管理、海洋环境保护以及海洋渔业执法监察等提供技术保障。及时交流开展海洋资源与环境调查的各种资料,实现监测资料的共享,以便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海域生态环境变化趋势,为海洋综合管理和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发挥积极的作用。
3建立青岛市海洋预报台和海洋灾害预警报系统。实现海洋灾害预警报信息传输网络化,完善海岸防灾紧急救助系统,提高青岛市防抗海洋灾害的能力。做好海上安全技能培训、灾情调查统计分析以及相关的科学配置与管理工作,为开发海洋和实现海洋经济强市的目标提供有利的支撑条件。
(六)加强组织领导,创建有利海洋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
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海洋开发的领导,把建设全国海洋经济强市战略的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区市,统筹安排,同步实施,保证全市目标任务的完成。在全市的经济统计中,增设“海洋经济”专项统计,便于市委市政府及时掌握海洋经济发展动态,准确决策。
2出台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的意见。制订优惠政策,支持技术水平高、市场规模大的海洋产业或项目发展,调整优化海洋经济结构,扶持海洋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3加强海洋宣传,强化全民海洋意识。把强化海洋意识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普及海洋知识,宣传海洋在国民经济、国防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战略作用,进一步增强全民的海洋国土意识、海洋经济意识、海洋环保意识、科技兴海意识、海洋法制意识,形成全社会热爱海洋、关注海洋、开发海洋、保护海洋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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