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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选择以下业务种类,点击查看办理所需材料:



业务种类

适用情形

普通护照颁发

居住在 中国驻美国使馆领区 ,从未持中国护照的中国公民。

普通护照换发

居住在 中国驻美国使馆领区 ,具有中国国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

1、护照过期;

2、护照有效期不足一年的;护照有效期剩余一年以上,但确因办理当地居留、签证延期、工作许可或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提前换发护照的;

3、护照签证页即将用完的;

4 、容貌变化较大的;

普通护照补发

居住在 中国驻美国使馆领区 的中国公民所持普通护照遗失、被盗或因损毁而不能使用的。

普通护照加注

居住在 中国驻美国使馆领区 的中国公民

1、与外国人结婚等原因而变更姓名;

2、已在国内更改户籍登记姓名的中国公民,需办理曾用 名加注的。

因公护照

换发因公护照

因公外派常驻人员所持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即将到期、签证页即将用完时。

因公护照

换发因私护照

原持因公护照(包括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旧版因公普通护照)来美,后因停留身份发生变化而需改持因私护照的中国公民。

因公护照补发

因公外派常驻人员所持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损毁、遗失或被盗时,可申请补发因公护照。

旅行证

居住在 中国驻美国使馆领区 的中国公民

1 因临时来美护照遗失、被盗、损毁、过期,紧急回国的;

2、未持有“回乡证”,而需赴内地的中国籍港澳居民;

3、未持有“台胞证”,而需赴大陆的中国籍台湾居民;

4、部分情况特殊的中国公民。

香港特区证件

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澳门特区证件

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普通护照颁发邮寄材料清单

在美居住中国公民请根据居住地所属领区( 中国驻美国大使馆、总领馆领区图 ),通过 “中国领事” APP 在线提交申请。 请在订单状态变为 “复审中”后,参照下方材料清单尽快邮寄材料,请勿提前邮寄 使用有跟踪查询功能的 USPS 信封邮寄,以便及时跟踪邮件状态。信封封面 务必清楚注明 “申请人居住州 + 中文姓名 +HZ 颁发

邮寄地址: Visa Section, Embassy of China, 2201 Wisconsin Avenue, NW, Suite 110 Washington D.C. 20007

一、 中国领事 ”APP 订单信息页截图复印件 示例 );

二、办证费用

收费标准:护照申请费用:23美元/人(其中包含办理费18美元/人、邮寄服务费5美元/人),如有加注不再额外收费。

如您已在 “中国领事” APP 在线支付(订单信息页截图显示 USD23 ),无需额外邮寄支票。

如您在 “中国领事” APP 选择线下支付,请提供 Money Order Cashier's Check ,支票抬头收款人为 “Chinese Embassy” ,背面不可签名,金额务必准确。 不接受个人支票

三、回邮信封( 示例

如有多名申请人,请分别准备 Mo ney Order 及回邮信封。

工作人员将使用您提供的回邮信封寄回您的新旧证件。请务必在回邮信封上清晰标注 寄收件地址 (可均填写您的地址) 付足邮资 请使用具有跟踪查询功能的 USPS 信封 ,留存运单号 Tracking Number 用于跟踪邮寄情况。 驻美使馆不承担在邮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证件丢失 / 损毁 / 延误等情况相关责任。


普通护照换发邮寄材料清单

在美居住中国公民请根据居住地所属领区( 中国驻美国大使馆、总领馆领区图 ),通过 “中国领事” APP 在线提交申请。 请在订单状态变为 “复审中”后,参照下方材料清单尽快邮寄材料,请勿提前邮寄 使用有跟踪查询功能的 USPS 信封邮寄,以便及时跟踪邮件状态。信封封面 务必清楚注明 “申请人居住州 + 中文姓名 +HZ 换发

邮寄地址: Visa Section, Embassy of China, 2201 Wisconsin Avenue, NW, Suite 110 Washington D.C. 20007

一、中国护照 原件 ;(如曾办理过多本护照,请邮寄最近一次办理的护照原件)

二、 中国领事 ”APP 订单信息页截图复印件 示例 );

三、办证费用

收费标准:护照申请费用:23美元/人(其中包含办理费18美元/人、邮寄服务费5美元/人),如有加注不再额外收费。

如您已在 “中国领事” APP 在线支付(订单信息页截图显示 USD23 ),无需额外邮寄支票。

如您在 “中国领事” APP 选择线下支付,请提供 Money Order Cashier's Check ,支票抬头收款人为 “Chinese Embassy” ,背面不可签名,金额务必准确。 不接受个人支票

四、回邮信封( 示例

如有多名申请人,请分别准备 Mo ney Order 及回邮信封。

工作人员将使用您提供的回邮信封寄回您的新旧证件。请务必在回邮信封上清晰标注 寄收件地址 (可均填写您的地址) 付足邮资 请使用具有跟踪查询功能的 USPS 信封 ,留存运单号 Tracking Number 用于跟踪邮寄情况。 驻美使馆不承担在邮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证件丢失 / 损毁 / 延误等情况相关责任。


普通护照补发邮寄材料清单

在美居住中国公民请根据居住地所属领区( 中国驻美国大使馆、总领馆领区图 ),通过 “中国领事” APP 在线提交申请。 请在订单状态变为 “复审中”后,参照下方材料清单尽快邮寄材料,请勿提前邮寄 使用有跟踪查询功能的 USPS 信封邮寄,以便及时跟踪邮件状态。信封封面 务必清楚注明 “申请人居住州 + 中文姓名 +HZ 补发

邮寄地址: Visa Section, Embassy of China, 2201 Wisconsin Avenue, NW, Suite 110 Washington D.C. 20007

一、中国护照 原件 ;(护照遗失无需提供, 护照损毁需提供

二、 中国领事 ”APP 订单信息页截图复印件 示例 );

三、办证费用

收费标准:护照申请费用:23美元/人(其中包含办理费18美元/人、邮寄服务费5美元/人),如有加注不再额外收费。

如您已在 “中国领事” APP 在线支付(订单信息页截图显示 USD23 ),无需额外邮寄支票。

如您在 “中国领事” APP 选择线下支付,请提供 Money Order Cashier's Check ,支票抬头收款人为 “Chinese Embassy” ,背面不可签名,金额务必准确。 不接受个人支票

四、回邮信封( 示例

如有多名申请人,请分别准备 Mo ney Order 及回邮信封。

工作人员将使用您提供的回邮信封寄回您的新旧证件。请务必在回邮信封上清晰标注 寄收件地址 (可均填写您的地址) 付足邮资 请使用具有跟踪查询功能的 USPS 信封 ,留存运单号 Tracking Number 用于跟踪邮寄情况。 驻美使馆不承担在邮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证件丢失 / 损毁 / 延误等情况相关责任。


请注意: 申请人一旦递交补发护照申请, 该申请无法撤销, 原护照即被宣布作废。持被宣布作废护照入境,可能会被拒绝入境或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普通护照首次办理加注邮寄材料清单

在美居住中国公民请根据居住地所属领区( 中国驻美国大使馆、总领馆领区图 ),通过 “中国领事” APP 在线提交申请。 请在订单状态变为 “复审中”后,参照下方材料清单尽快邮寄材料,请勿提前邮寄 使用有跟踪查询功能的 USPS 信封邮寄,以便及时跟踪邮件状态。信封封面 务必清楚注明 “申请人居住州 + 中文姓名 +HZ 加注

邮寄地址: Visa Section, Embassy of China, 2201 Wisconsin Avenue, NW, Suite 110 Washington D.C. 20007

一、中国护照 原件 ;(如曾办理过多本护照,请邮寄最近一次办理的护照原件)

二、 中国领事 ”APP 订单信息页截图复印件 示例 );

三、姓名加注官方证明材料(如与外国人的结婚证、绿卡、法院更名纸、中国户口本等)复印件

四、办证费用

收费标准: 护照加注申请费用: 5 美元 / 人(加注办理免费、邮寄服务费 5 美元 / 人)。

如您已在 “中国领事” APP 在线支付(订单信息页截图显示 USD5 ),无需额外邮寄支票。

如您在 “中国领事” APP 选择线下支付,请提供 Money Order Cashier's Check ,支票抬头收款人为 “Chinese Embassy” ,背面不可签名,金额务必准确。 不接受个人支票

五、回邮信封( 示例

如有多名申请人,请分别准备 Mo ney Order 及回邮信封。

工作人员将使用您提供的回邮信封寄回您的新旧证件。请务必在回邮信封上清晰标注 寄收件地址 (可均填写您的地址) 付足邮资 请使用具有跟踪查询功能的 USPS 信封 ,留存运单号 Tracking Number 用于跟踪邮寄情况。 驻美使馆不承担在邮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证件丢失 / 损毁 / 延误等情况相关责任。

中国驻美国使馆不办理婚姻状况加注、更改出生日期和出生地点加注。

因公护照换发因公护照

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washington_hz@csm.mfa.gov.cn 进行预约,并根据工作人员指引办理

申请人 自行联系国内原派出单位,由其向原发照机关提出换照申请。接到原发照机关函件通知后,使领馆方可受理相关护照换发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邮寄地址: Visa Section, Embassy of China, 2201 Wisconsin Avenue, NW, Suite 110 Washington D.C. 20007

一、公务护照或公务普通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二、 如实、完整填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 及有关表格

三、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3张( 照片标准

四、 在美居留状况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五、 签名纸 采集签名

六、 未满 16 周岁申请人申办护照,应由一名法定监护人(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具同意办理证照意见,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法定监护人有效护照等 原件 复印件 )。

七、办证费用

收费标准:因公护照换发申请费用:5美元/人(办理免费、邮寄服务费5美元/人)。

八、回邮信封( 示例

如有多名申请人,请分别准备 Mo ney Order 及回邮信封。

工作人员将使用您提供的回邮信封寄回您的新旧证件。请务必在回邮信封上清晰标注 寄收件地址 (可均填写您的地址) 付足邮资 请使用具有跟踪查询功能的 USPS 信封 ,留存运单号 Tracking Number 用于跟踪邮寄情况。 驻美使馆不承担在邮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证件丢失 / 损毁 / 延误等情况相关责任。

请提供 Money Order Cashier's Check ,支票抬头收款人为 “Chinese Embassy” ,背面不可签名,金额务必准确。 不接受个人支票


因公护照换发因私护照

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washington_hz@csm.mfa.gov.cn 进行预约,并根据工作人员指引办理

因公护照换发因私护照需向原因公护照签发机关核实有关情况,因此办证时间不能确定。申请人如自行与原派出单位联系协商解决未了事宜,或与国内原发照机关联系请其尽快回复,将可能有助于加快办理时间。

邮寄地址: Visa Section, Embassy of China, 2201 Wisconsin Avenue, NW, Suite 110 Washington D.C. 20007

一、公务护照或公务普通护照 原件及复印件

二、如实、完整填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 及有关表格

三、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3张( 照片标准

四、在美居留状况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五、 签名纸 采集签名

六、来美情况说明(包括原派出单位、工作单位、来美时间及原因、与原单位有无未了事宜、现工作单位等)。

七、办证费用

收费标准:因公护照换发因私护照申请费用: 23 美元 /人( 其中包含办理费 18 美元 / 人、邮寄服务费 5 美元 / )。

请提供Money Order或Cashier's Check,支票抬头收款人为“Chinese Embassy”,背面不可签名,金额务必准确。不接受个人支票。

八、回邮信封( 示例

如有多名申请人,请分别准备 Mo ney Order 及回邮信封。

工作人员将使用您提供的回邮信封寄回您的新旧证件。请务必在回邮信封上清晰标注 寄收件地址 (可均填写您的地址) 付足邮资 请使用具有跟踪查询功能的 USPS 信封 ,留存运单号 Tracking Number 用于跟踪邮寄情况。 驻美使馆不承担在邮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证件丢失 / 损毁 / 延误等情况相关责任。

因公护照补发

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washington_hz@csm.mfa.gov.cn 进行预约,并根据工作人员指引办理

申请人一旦递交补发护照申请, 该申请无法撤销, 原护照即被宣布作废。持被宣布作废护照入境,可能会被拒绝入境或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申请人 自行联系国内原派出单位,由其向原发照机关提出 补发 申请。接到原发照机关函件通知后,使领馆方可受理相关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邮寄地址: Visa Section, Embassy of China, 2201 Wisconsin Avenue, NW, Suite 110 Washington D.C. 20007

一、公务护照或公务普通护照复印件

二、 如实、完整填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 及有关表格

三、 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 3 张( 照片标准

四、 在美居留状况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五、 签名纸 采集签名

六、未满 16 周岁申请人申办护照,应由一名法定监护人(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具同意办理证照意见,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法定监护人有效护照等 原件 复印件 )。

七、办证费用

收费标准:因公护照补发申请费用:5美元/人(办理免费、邮寄服务费5美元/人)。

八、回邮信封( 示例

如有多名申请人,请分别准备 Mo ney Order 及回邮信封。

工作人员将使用您提供的回邮信封寄回您的新旧证件。请务必在回邮信封上清晰标注 寄收件地址 (可均填写您的地址) 付足邮资 请使用具有跟踪查询功能的 USPS 信封 ,留存运单号 Tracking Number 用于跟踪邮寄情况。 驻美使馆不承担在邮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证件丢失 / 损毁 / 延误等情况相关责任。

请提供 Money Order Cashier's Check ,支票抬头收款人为 “Chinese Embassy” ,背面不可签名,金额务必准确。 不接受个人支票


旅行证 颁发邮寄材料清单

在美居住中国公民请根据居住地所属领区( 中国驻美国大使馆、总领馆领区图 ),通过 “中国领事” APP 在线提交申请。 请在订单状态变为 “复审中”后,参照下方材料清单尽快邮寄材料,请勿提前邮寄 使用有跟踪查询功能的 USPS 信封邮寄,以便及时跟踪邮件状态。信封封面 务必清楚注明 “申请人居住州 + 中文姓名 + LXZ

邮寄地址: Visa Section, Embassy of China, 2201 Wisconsin Avenue, NW, Suite 110 Washington D.C. 20007

一、 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 3 张( 照片标准

二、 中国领事 ”APP 订单信息页截图复印件 示例 );

三、办证费用

收费标准:旅行证申请费用:23美元/人(其中包含办理费18美元/人、邮寄服务费5美元/人),如有加注不再额外收费。

如您已在 “中国领事” APP 在线支付(订单信息页截图显示 USD23 ),无需额外邮寄支票。

如您在 “中国领事” APP 选择线下支付,请提供 Money Order Cashier's Check ,支票抬头收款人为 “Chinese Embassy” ,背面不可签名,金额务必准确。 不接受个人支票

四、回邮信封( 示例

如有多名申请人,请分别准备 Mo ney Order 及回邮信封。

工作人员将使用您提供的回邮信封寄回您的新旧证件。请务必在回邮信封上清晰标注 寄收件地址 (可均填写您的地址) 付足邮资 请使用具有跟踪查询功能的 USPS 信封 ,留存运单号 Tracking Number 用于跟踪邮寄情况。 驻美使馆不承担在邮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证件丢失 / 损毁 / 延误等情况相关责任。

五、在美国出生,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且出生时中国籍父母均未取得美国或其他国家永久居留权的申请人须 额外提供 出生证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亲子关系证明复印件( 需与在“中国领事” APP上传材料一致 )。

六、拟赴大陆的港澳台同胞办理旅行证需 额外提供 的材料包括:

(一)现持香港 / 澳门 / 台湾旅行证件 原件 及复印件

(二) 16 周岁以下申请人需 额外提供 的材料包括:

1 、一名法定监护人(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如护照、旅行证) 原件 。如委托他人办理,请提供委托公证书 原件 和受委托人护照 原件

2 、监护关系凭证(如出生证、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等) 复印件。

七、 16 周岁以下申请人需 额外邮寄 出生证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亲子关系证明 复印件( 需与在“中国领事” APP上传材料一致



请注意:

一、因护照遗失办理旅行证用于紧急回国,一旦递交办理旅行证申请, 该申请无法撤销, 原护照即被宣布作废。持被宣布作废护照入境,可能会被拒绝入境或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二、 如申请人已持有或曾持有中国护照, 除紧急回国等特殊情况, 应继续使用护照作为旅行证件。

三、 中国驻美国使馆领区 的中国公民如遇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等紧急人道主义情况, 请先通过 “中国领事” APP 在线提交申请,提交书面声明说明紧急状况,上传有关证明材料 (如死亡证明、诊断证明、病危通知书等)。同时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washington_hz@csm.mfa.gov.cn说明情况并附有关证明材料,使馆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和紧急、必要程度进行处理。


旅行证 邮寄材料清单

在美居住中国公民请根据居住地所属领区( 中国驻美国大使馆、总领馆领区图 ),通过 “中国领事” APP 在线提交申请。 请在订单状态变为 “复审中”后,参照下方材料清单尽快邮寄材料,请勿提前邮寄 使用有跟踪查询功能的 USPS 信封邮寄,以便及时跟踪邮件状态。信封封面 务必清楚注明 “申请人居住州 + 中文姓名 + LXZ

邮寄地址: Visa Section, Embassy of China, 2201 Wisconsin Avenue, NW, Suite 110 Washington D.C. 20007

一、 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 3 张( 照片标准

二、中国护照/ 旅行证 / 出入境通行证 原件 ;(如曾办理过多本证件,请邮寄最近一次办理的证件原件)

三、 中国领事 ”APP 订单信息页截图复印件 示例 );

四、办证费用

收费标准:旅行证 申请费用: 23 美元 / 人(其中包含办理费 18 美元 / 人、邮寄服务费 5 美元 / 人),如有加注不再额外收费。

如您已在 “中国领事” APP 在线支付(订单信息页截图显示 USD23 ),无需额外邮寄支票。

如您在 “中国领事” APP 选择线下支付,请提供 Money Order Cashier's Check ,支票抬头收款人为 “Chinese Embassy” ,背面不可签名,金额务必准确。 不接受个人支票

五、回邮信封( 示例

如有多名申请人,请分别准备 Mo ney Order 及回邮信封。

工作人员将使用您提供的回邮信封寄回您的新旧证件。请务必在回邮信封上清晰标注 寄收件地址 (可均填写您的地址) 付足邮资 请使用具有跟踪查询功能的 USPS 信封 ,留存运单号 Tracking Number 用于跟踪邮寄情况。 驻美使馆不承担在邮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证件丢失 / 损毁 / 延误等情况相关责任。

六、 16 周岁以下申请人需 额外邮寄 出生证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亲子关系证明复印件( 需与在“中国领事” APP上传材料一致 )。


旅行证 补发 邮寄材料清单

在美居住中国公民请根据居住地所属领区( 中国驻美国大使馆、总领馆领区图 ),通过 “中国领事” APP 在线提交申请。 请在订单状态变为 “复审中”后,参照下方材料清单尽快邮寄材料,请勿提前邮寄 使用有跟踪查询功能的 USPS 信封邮寄,以便及时跟踪邮件状态。信封封面 务必清楚注明 “申请人居住州 + 中文姓名 + LXZ

邮寄地址: Visa Section, Embassy of China, 2201 Wisconsin Avenue, NW, Suite 110 Washington D.C. 20007

一、 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 3 张( 照片标准

二、旅行证 / 出入境通行证 原件 ;(证件遗失无需提供,证件 损毁需提供

三、 中国领事 ”APP 订单信息页截图复印件 示例 );

四、办证费用

收费标准:旅行证 申请费用: 23 美元 / 人(其中包含办理费 18 美元 / 人、邮寄服务费 5 美元 / 人),如有加注不再额外收费。

如您已在 “中国领事” APP 在线支付(订单信息页截图显示 USD23 ),无需额外邮寄支票。

如您在 “中国领事” APP 选择线下支付,请提供 Money Order Cashier's Check ,支票抬头收款人为 “Chinese Embassy” ,背面不可签名,金额务必准确。 不接受个人支票

五、回邮信封( 示例

如有多名申请人,请分别准备 Mo ney Order 及回邮信封。

工作人员将使用您提供的回邮信封寄回您的新旧证件。请务必在回邮信封上清晰标注 寄收件地址 (可均填写您的地址) 付足邮资 请使用具有跟踪查询功能的 USPS 信封 ,留存运单号 Tracking Number 用于跟踪邮寄情况。 驻美使馆不承担在邮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证件丢失 / 损毁 / 延误等情况相关责任。

六、 16 周岁以下申请人需 额外邮寄 出生证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亲子关系证明复印件( 需与在“中国领事” APP上传材料一致 )。

申请香港特区护照和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一、适用情形:

居住在海外的香港特区居民,可直接递交申请至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也可亲自到使领馆递交申请。

香港特区入境处关于申请香港特区旅行证件的有关要求如下:

如申请人从未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持有旧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请在申请香港特区护照时一并递交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申请。因此,驻外使领馆不单独受理特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申请,申请人必须在递交身份证申请的同时,递交特区护照申请。

按照香港特区政府有关法例的规定,如不足18岁而持有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且在满18岁之日身在香港以外的地方 ,则持证人本人必须在返回香港后的30天内,向登记主任报到,交回该身份证,并申请新的身份证。因此,驻外 使领 馆不接受此类身份证申请。

二、办证程序

使领馆受理申请后将把有关资料寄到香港特区入境处审批,待收到入境处寄回的证件后,使领馆将电话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

三、办证时间

通常需要4至8周。

四、付费方式及收费标准

申请人需要支付三部分费用:

(一) 支付给特区政府的费用

此部分费用由旅行证件费用、特区政府将新证件寄回美国的费用和美元兑换港币手续费(13美元)构成。旅行证件收费标准如下:

香港特区旅行证件费用 收费标准如下(单位:美元):

种类

页数

双挂号空邮

(含美元兑换港币手续费13美元)

特快递送

护照

16岁或以上

32页

67

84.5

48页

78

95.5

16岁以下

32页

43

60.5

48页

48.5

66

签证身份书

44页

56

73.5

92页

67

84.5

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收费标准如下:

1、首次申请智能身份证、持旧版身份证换领智能身份证或因年满11岁或18岁而申请更换智能身份证的情况,可免费办理;

2、 因原有智能身份证遗失、毁灭、损坏或污损而申请补领,收费44美元;

3、因需要变更原有智能身份证上的个人资料而申请补领,收费55美元。

上述身份证的费用连同特区护照费用,可一并由香港咨询人支付,也可一并以CHASE, CITIBANK或BANK OF AMERICA的现金支票(支票收款人为:HKSAR)支付。

(二) 支付给使领馆的费用

申请人需向使领馆支付手续费15美元。 请点此处查看 申请方式、办理时间、收费标准、付款方式

(三)邮寄费用:请向窗口职员咨询。

申请香港特区《入境身份陈述书》

一、适用情形

《入境身份陈述书》是香港特区护照和其他旅行证件的应急证件。如香港居民在国外发生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过期、丢失或损毁的情况,持有新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者,可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返港;如未持有新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而又急需返回香港,可申领《入境身份陈述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

二、办证方式

申请人应亲自前往使领馆办理。使领馆接到申请后,将向特区政府核实申请人的证件和身份情况,如属实,将为申请人颁发《入境身份陈述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粘贴于陈述书上)。

三、所需材料

(一)如实、完整填写《入境身份陈述书》和“申请香港《入境身份陈述书》登记表”。中文姓名请用正楷填写,外文姓名请均用大写字母填写。

(二)彩色近照一张(正面、免冠,55 mm×45mm)。

(三)过期、损毁的证件原件或丢失的证件复印件(如有)。

(四)美国绿卡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五)ID1003A表格(来港旅游/过境申请表,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时使用)。

6、情况说明。如证件遗失经过等。

四、办理时间

(一) 普通办理: 接到特区政府回复后第4个工作日取证。

(二)加急办理:接到特区政府回复后第2-3个工作日取证。

(三)特急办理:接到特区政府回复后的工作日制证。

五、付费方式和收费标准

(一)使领馆仅接受现金支票(Money Order,Cashier's Check),信用卡(Mastercard,Visa Card)。支票抬头请写:Chinese Embassy。

(二)办理 《入境身份陈述书》,需支付20美元(含进入许可费用);加急办理,每人加收20美元。特急办理,每人加收30美元。

澳门特区证件

一、使领馆不直接受理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的申请。

二、海外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申请人可向使领馆或直接向特区身份证明局索取“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申请书”以及 “海外邮寄申请须知”,按要求填写表格,并备齐有关材料后,直接将材料寄送至:澳门南湾大马路804号中华广场20楼 澳门邮箱1089号 身份证明局局长。

澳门特区身份证明局联系电话是:(0853)28370777,(0853)28370888,传真是:(0853)28374300。

三、澳门居民在身份证明局办公时间(上午9:00-下午6:00)外发生非常紧急事宜时,可拨打24小时求助热线(0853)28573333

四、澳门永久性居民持智能身份证,连同《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持有人赴港申报表》或持《澳门居民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旅游证》赴港,如符合一般入境规定,可获准以访客身份入境,逗留不超过180天。

五、澳门非永久性居民持《澳门居民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旅游证》赴港,如符合一般入境规定,可获准以访客身份入境,逗留不超过30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美利坚合众国大使馆

地址:3505 International Place,N.W. Washington,D.C.20008 U.S.A.

电话:+001-202-495-2266 传真 +001-202-495-2138

电子邮件:chinaembpress_us@mfa.gov.cn

使馆签证处

地址:2201 Wisconsin Avenue,NW,Suite 110 Washington,D.C.20007 U.S.A.

电话:+001-202-855-1555 传真:+001-202-5252056

咨询办理护照、旅行证业务专用邮箱:washington_hz@csm.mfa.gov.cn

签证业务专用邮箱:washington_visa@csm.mfa.gov.cn

处理认证、公证有关咨询及预约专用邮箱:washington_gzrz@csm.mf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