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链接
link之家
链接快照平台
  • 输入网页链接,自动生成快照
  • 标签化管理网页链接


广东省司法厅



粤司律许决字〔 2021 (01)-10564


广东省司法厅准予撤回派驻分所律师决定书

(适用外省总所本省分所情形)


上海勤理律师事务所

我厅收到你所撤回派驻分所律师的申请及相关 材料。

经审 ,你 的申请 材料齐全, 符合 法定条件,根据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司法部令第 142 号)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 规定 本机关决定 :

准予你所撤回派驻律师宋丽洁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依法向广东省人民政府或司法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 6 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东省司法厅

2021 8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