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认,我是在他获得诺奖后才真正认识他的。之前只在一摞厚厚的高考语文文学常识的复习资料里听说过这个人,知道他属于“寻根文学”作家。显然,当时“莫言”这两个字除了触动了我的记忆神经之外,没有其他任何附加效应(高考中并未考此文学常识)。可是为什么今天我却突然想走近他了呢?自觉原因有三:一是为了这金光闪闪、里程碑式的“诺文”。什么样的人能获此殊荣呢?;二是媒体的大肆渲染让我不得不接受有关他的各种报道。这些言辞中有多少东西是真的?三是出于自己本能的求证与好奇心迹和所谓的对文学的一点情感。如果您此时挥舞着大旗,高声呵斥:“跟风吧,我才不瞎起哄,爱谁谁!”我会干净利落地回应你,我的确就是一个跟风者。您敢说你在他变成“红人”之前,大多数非文学院的山大学子对这位作家很熟悉吗?我看未必。那为什么要以回避他来显示自己的“内涵思想独到”呢?
当然,今天我写作此文并不是要与某些人讨论“跟风”这一问题的。也知道“走近莫言”这一题目未免有些大。毕竟,我才读了一位擅于长篇小说的作家的一些小说片段和一本散文集,可谓是以管窥天,登不得大雅之堂。但这并不妨碍我的表达。
好多作家都喜欢把三年困难时期写得一团漆黑、毫无生气。但在莫言笔下,那些痛苦的景象我们很难找到。作为一名地地道道的高密东北乡长大的农村孩子,他确实是在三年困难时期里受过罪的,自己和周遭的孩子被饿得“小腿细如柴棒,脑袋大得出奇,肚子里绿油油的肠子仿佛都能看见。”而他却以幽默的笔触去描写了这帮被饿坏了的孩子如何想尽一切办法“为人类扩充食谱”。我一读再读,第一遍是忍俊不禁,在安安静静的图书馆里差点憋到内伤。一个在自己手上涂草汁,以便抓到更多蚂蚱的机灵小孩猛地蹦进了我脑中;课堂上全班同学一起趁老师写板书时嚼煤炭发出的“嘎嘣”声似乎就在耳畔;还有令人汗颜的将一串串“瞎眼撞(一种喜欢聚集在一起的虫子)”比喻成一串串葡萄的狂野写法。当然也有吃青苔、吃树皮时关于哪种更好吃的比较。但当我重读第二遍时,却从这看似平淡轻松的笔调中嗅到了一种复杂的苦涩况味。这才明白他的良苦用心,谁能否认以喜剧演绎悲剧会更让人难以忘怀呢?诚然,我们在其《檀香刑》里也看到了触目惊心之景,让人不免觉得他的描写有些过火,似乎要抹杀一切关怀与温情。但这正是一位魔幻现实主义、脚踏实地的寻根作家的真实写照。
在莫言描写自己经历的散文里,我看到了一个活生生的人。他毫不遮掩,坦荡淋漓地描写自己:小时候抢堂姐手中“发了霉的地瓜干”,并称自己是个“无底洞”,在每个人都吃不饱的年月里吃完自己的还望着别人哭;因为“爱吃,吃得多,吃得奋不顾身”的个人习惯受到过很多耻辱,坦然承认“一个嘴馋的孩子,往往是一个意志薄弱,自制力很差的人。我就是。”;文革时因为得罪了学校红卫兵老师头头而失去了念中学的机会,在中学教室前经过时感到自卑;进县棉花加工厂时虚荣地谎报了学历,说自己是初中一年级学历,还被别人揭穿了,很久都抬不起头来;酷爱读“闲书”而因此被马蜂蛰得“头肿得像柳斗,眼睛肿成一条缝。”;也有喜欢下午听听戏曲,拿着羽毛球拍子,和着音乐节奏,在屋子里瞎旋转的“不可以对外人言也”的美妙享受。这些朴实的描写读罢让人觉得好不痛快,人人都想在别人面前展示自己最好的一面,可莫言不。
我深知要了解一位作家首先得阅读他的作品这一道理。作为一名伪文学爱好者,我并不想在莫言“一夜成名”后对他进行歌功颂德。何况社会上关于他的作品也有诸多不同的声音。但这至少说明了一个问题:莫言是一个率真之人。很显然,不是所有人都喜欢率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