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的通知
南都讯 近日,江苏、广东两省相继发布2019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的通报,江苏抽检出144篇不合格论文,广东40篇论文不合格或存在问题。此外,河北去年12月抽检出4所河北院校共有4篇“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广东、江苏、河北三省总计抽检出百余篇不合格硕士论文。
问题论文的问题何在?如何处理“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南都记者调查发现,创新性不足、缺乏可行性与逻辑性等是所抽检论文的共性问题。“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学位授权点可能被撤销学位授权。目前,广东将学位论文抽检结果与研究生教育资源配置直接挂钩。
抽检范围与评议方法:
硕士论文抽检比例5% 每篇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评议
学位论文质量是衡量我国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标准之一,为保证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2014年1月,教育部官网发布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规定,
学位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
,抽检范围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博士学位论文的抽检比例为10%左右,
硕士学位论文的抽检比例为5%左右
。
该办法指出,每篇抽检的学位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进行评议,专家按照不同学位类型的要求对论文提出评议意见。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抽检结果:
江苏抽检出144篇不合格论文
2019年江苏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的通知
江苏省2019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显示,江苏共144篇硕士学位论文不合格,含有38篇学术学位论文和106篇专业学位论文。抽检的学术学位论文平均不合格率较上年上升,抽检专业学位论文平均不合格率较上年降低。
3月9日,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公布江苏省2019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的通知。通知指出,江苏省教育评估院2019年通过公开电子摇号方式,按3.5%的比例,从51200位应届硕士毕业生中抽取1790篇学位论文,并组织江苏省内外专家分类评议、对标评议、全盲评议。
经专家评议、江苏省教育评估院审核,抽检的806篇学术学位论文,平均优秀率为10.5%,比上年提高2.72%;平均良好率为72.58%,比上年降低2.4%;平均合格率为15.34%,比上年降低0.51%;平均不合格率为1.57%,比上年上升0.19%。
抽检的984篇专业学位论文,平均“优秀率”为4.61%,比上年提高1.08%;平均良好率为63.38%,比上年提高0.76%;平均合格率为28.42%,比上年降低1.73%;平均不合格率为3.59%,比上年降低0.1%。
38篇不合格的学术学位论文中
,
南京大学和苏州大学各有6篇,江苏大学4篇,南京医科大学、江南大学、扬州大学及中国矿业大学各有2篇。106篇不合格的专业学位论文中,数量超过5篇的高校分别是,东南大学12篇,苏州大学10篇,南京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各8篇,扬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各5篇。
广东8篇、河北4篇论文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2019年度广东省抽检硕士学位论文通讯评议结果
3月12日,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发布关于2019年度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通报,通报称,2019年度广东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的评议工作按照“随机抽取,均衡比例”的原则组织,从广东27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13074篇学术学位论文中,抽取793篇论文送审,占广东学术学位论文总数的6.07%。另外,对部分高校保密期满的97篇学位论文(其中26篇为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全部送审,合计送审890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评审。
广东省送审的890篇学位论文中,有8篇论文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占送审总数的0.90%;另外32篇论文,各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占总送审论文的3.60%。
南都记者发现,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8篇论文中,中山大学2篇、汕头大学2篇、华南理工大学1篇、广州医科大学1篇、深圳大学1篇、广东省社会科学院1篇。
各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32篇论文中,中山大学5篇,华南师范大学4篇,深圳大学4篇,华南理工大学3篇,暨南大学3篇,华南农业大学2篇,广州医科大学2篇,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篇,南方医科大学、广东工业大学、汕头大学、广东医科大学、广州体育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州中医药大学各1篇。
此外,2019年11月,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2019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的通报》,公布了2019年河北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情况,本次抽检范围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授予硕士学位的23所院校15305篇学位论文,最终评议结果为4所院校共4篇“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论文共性问题:
创新性不足、缺乏可行性与逻辑性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专家在评议过程中着重从论文的选题、内容、写作、格式等方面评价论文的质量。创新性不足、缺乏可行性与逻辑性、撰写论文态度不端正等是所抽检论文的共性问题。
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发布的关于2019年度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通报中表明,根据专家评议意见,广东省抽检论文的共性问题包括:部分论文工作量有限,创新性不足;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缺乏可行性;论文结构松散,逻辑性不够,未凝练出重点研究解决的科学问题;规范性不够,文字表达与编排问题较多。
此外,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2019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的通报》指出,本次抽检学位论文的不足主要体现在论文选题、内容、写作、格式4个方面。专家指出,部分论文选题陈旧,没有明显的研究价值,题目过大、过空;部分论文题目过小、深度不够、内容简单;个别论文题目缺主题词、研究内容与题目不完全对应。部分论文在科学性和创新性方面不足,无法体现作者在设计中的新思路或新见解、全文写作缺乏整体逻辑性。此外,参考文献胡乱标注,正文中无实质引用也是部分硕士论文中存在的问题。
处理“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相关学位授权点可能被撤销学位授权
硕士研究生的论文问题并非新问题,针对在抽检中出现问题论文的学位授予单位,国家早已制定相关处理办法。2014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制定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规定,
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学位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予单位,进行质量约谈
。
该办法还规定,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中,将学位论文抽检结果作为重要指标,对“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权点,依据有关程序,责令限期整改。
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所授学位的学术水平,将撤销学位授权
。学位授予单位应将学位论文抽检专家评议意见,作为本单位导师招生资格确定、研究生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在广东,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已
将学位论文抽检结果纳入到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评估考核,与研究生教育资源配置直接挂钩
,包括招生计划、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名额、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分配等。对抽检结果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单位和学科,还将继续追踪抽检,増加抽检数量,提高抽检比例。
2019年度广东省硕士学位论文的抽检结果显示,华南农业大学的优秀论文比例为13.64%,为抽检高校中最高,并且不存在“不合格文论”与“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南都记者从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了解到,华农对“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处理措施严格。
2018年9月,华南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印发《的华南农业大学对抽检结果“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处理办法》明确,
针对“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学校暂时撤回该研究生的学位证书
。研究生收到撤回通知起两年内,修改完善学位论文,再次匿名送审、答辩和申请学位。若送审、答辩和学位讨论通过,准许保留学位,否则撤销学位。针对其导师,硕士学位论文出问题,终止其硕士生导师岗位聘任且2年内不得再聘。之后,该导师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将连续三届匿名送审。
此外,江苏规定,抽检论文不合格率上升或连续三年高于江苏省平均不合格率的培养单位,要针对相关学科或专业领域,认真查找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江苏省教育厅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近三年学位论文不合格率连续较高或本年度论文质量问题严重的培养单位进行约谈。
高校加强论文评估工作:
中山大学2020年硕士学位论文将抽查20%
在国家重视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和改进教育评估监测的背景下,国内多所高校纷纷严把硕士生“出口关”,加强对已授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后评估工作。
中山大学严把研究生“出口关”
3月13日,清华大学发布关于学位管理和学风建设的两个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全过程管理的意见》、《清华大学关于加强新时代学风建设的若干意见》。
清华大学明确,指导教师(小组)应在研究生培养环节中加强全过程指导,鼓励研究生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及早提出分流建议。清华规定研究生院加强对已授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后评估工作,加大抽查力度,将评估结果纳入指导教师招生指导资格审查和院系年终考核。在加强新时代学风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学术底线不可逾越,对学术不端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充分发挥重师德师风、重真才实学、重质量贡献的评价导向作用,完善教师评聘制度,修订学位评价标准,推进学生评价、奖励和荣誉体系改革。
在广东,中山大学严把“出口关”,加大学位论文抽查比例。3月2日,教育部官网发布《中山大学坚持与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同频共振 推动研究生教育内涵建设》的简报,中山大学2020年博士学位论文将抽查50%、硕士学位论文将抽查20%。加强对学位论文质量监督,对抽查“存在问题”论文,实行学位质量问责制度,强化导师的主体责任意识,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
简报还提到,中山大学同时严把“进口关”,规范学校自命题环节和复试环节,加强对考试招生工作全流程特别是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监督、培训、指引,确保责任意识不缺位,实行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负面清单制度。严把“培养关”,加强研究生中期考核、资格考试、论文开题、答辩等环节的过程管理和考核,加大分流退出力度,建立“逐年考核、逐步分流”的全程优质培养模式。
采写:南都记者 周宇
编辑:游曼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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