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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24〕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现就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位于五星街道办事处平西社区范围内,面积约0.4412公顷,涉及五星街道办事处平西社区1个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信阳市第二高级中学综合楼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征收土地情形。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浉河区人民政府将组织五星街道办事处,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浉河区人民政府将同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17日。

特此公告。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