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许慕樵介绍,两年来他共接触了十多个问题青少年,成功帮扶的仅四五个。他认为家庭和社会是促使青少年误入迷途的主要原因。
女孩误入聚众淫乱迷途
2011年,16岁的李彩晶(化名)因聚众淫乱被治安处罚,同时面临着被学校开除的处分。
作为东莞某镇(街)青年工作小组的特约老师,许慕樵得以接触到李彩晶。许慕樵了解到,彩晶是东莞本地人,爸爸经营公司,妈妈有6家美容院,但爸爸妈妈在彩晶很小的时候就分居了,各自有了自己的生活圈子。李彩晶这样描述她16年来的生活:“爸爸忙的时候把我往妈妈那里送,妈妈忙的时候把我往爸爸那里送,爸爸妈妈都忙的时候我就被送到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那里。印象中爸爸妈妈见面总是吵架,他们一见面我都不知道躲到哪里好。”
16年来,李彩晶就在四个家庭里轮流着住,遇到任何问题,父母亲总是用钱来解决,她的卡中随时都有一两万元零用钱。而正是因为孤独和有钱,彩晶选择了晚上去泡吧,因涉世未深被骗,走上了聚众淫乱的迷途。
而在和彩晶的交谈中,许慕樵还了解到,从小学到高中,彩晶的爸爸妈妈从来没有参加过一次她的家长会。到这时,许慕樵已经很清楚这个孩子的问题出在什么方面了。随后许慕樵从三个方面做了干预和安排:带彩晶参加一些文体活动,也和她一起去吃小吃,同时要求彩晶不要再泡吧并和此前那些社会上伤害过她的人断绝联系;找到彩晶的语文老师(语文老师非常欣赏彩晶的才气)请求学校不要开除彩晶,并给她换一个班级;要求她的父母尽量给孩子一个固定的家并尽量不要当着孩子的面吵架。后来,学校和家庭基本都做到了。目前,彩晶跟随母亲生活,并在今年高中毕业后开始和母亲一起打理美容院的生意。“从她的微信上可以知道她现在过得不错。”许慕樵说,虽然现在电话联系很少,但知道她过得好已经足够了。
父亲工伤致少年仇视社会
“我这是劫富济贫。”2012年8月,来自湖南、在东莞清溪镇读书的17岁男孩陈奋(化名)因在小学门口抢小学生的零花钱被行政拘留,而这已经是上高中的他第二次被拘留了,距离上一次拘留仅半年时间,上一次则是因故意伤人被行政拘留了15天。陈奋也因此成了司法部门的矫正对象。
许慕樵在接触后了解到,陈奋生活在一个典型的外来工家庭,爸爸在一个工地做建筑工,母亲在一家公司做保洁,家里主要的经济来源是爸爸在工地上辛苦的汗水钱,家里经济一直都很拮据。
2012年初,爸爸在一次劳作中摔伤了腰,前后治疗共花去了两万多元,工地上的小包工头只赔了三千元钱就再也不管了。17岁的陈奋看到爸爸的无奈,主动要求和爸爸一起去要赔偿。结果,找到承建商时因言语不和双方很快就又吵了起来,陈奋于是和承建商的人对骂且有了肢体冲突,对方经理被打破了头。最后陈奋被公安部门以故意伤害行政拘留15天。
这一次被拘留后,年仅17岁的陈奋变化很大,他开始自暴自弃,并给自己起了“愤青的狼”的网名,有了很明显的反社会倾向。接着就在小学门前干抢劫的“活”,并称自己是劫富济贫。
“我们到他家的那天,因他爸还病着,我们买了一些苹果带给他们,当我要陈奋给他爸削一个苹果时,他先削了一个苹果给我,后来在我的要求下给了他爸,很快他又为我和我的同伴各削了一个。就从这个细节就可以看出这孩子本质并不坏,而且是个很有正义感的孩子。”许慕樵说。
通过多次的交流和沟通,陈奋最终卸下了他身上的仇视与防备。因陈奋体育很好,在学校举行的秋季运动会上,许慕樵通过与学校沟通,让陈奋担任了运动会组委会成员,陈奋也在校运动会上取得了很好的成绩。这次运动会后,陈奋对许慕樵说,让他放心,自己再不会做那些事了。后来在人力资源部门的介入下,承建商最终支付了一万五千元的赔偿金给陈奋的父亲,解了他们家的燃眉之急。
“有时部门在处理一些事情时太过简单粗暴,陈奋伤人那次,对方只是出了点血,连轻微伤都算不上,但陈奋因此被行政拘留。而事情的起因还是因为承建商不肯支付他父亲的医药费引起的。”许慕樵说。
许慕樵觉得有时候家庭或社会让孩子承担了很多不该承担的东西。他特别希望所有的父母都能和睦相处,给孩子一个幸福的家,同时能够倾听孩子的心声;社会应该给问题孩子更多的理解和包容。(羊城晚报记者 余晓玲 实习生 雷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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