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下午,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陶颖一行,对颍东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副主任梁怀勇、副区长梁利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插花镇杨桥居、冉庙乡创业园、冉庙乡张湾村,并通过现场察看、听取汇报等形式,详细了解乡村振兴促进法落实情况并进行了座谈。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颍东区全面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以信用积分为载体,实现乡村振兴网格化、精细化、服务化壮大集体经济,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带领群众增收的做法。
检查组要求,一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重大意义,全方位、多角度加强学习,认真贯彻执行好各项规定。二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群众学法懂法,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三要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二十字方针”,加快培育发展本地特色产业,增强乡村特色产业竞争力。
针对如何落实市人大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王建主任指出,一是区政府要坚持党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压实部门责任,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推动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二要进一步巩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基础,发挥乡村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供给功能,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三是进一步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坚持把产业发展作为全面振兴乡村的核心,通过延伸产业链、完善供应链、打通利益链,全力推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