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消息 香港3名警员在元朗一家酒吧寻人不果,竟迁怒酒吧经理,将他带往酒吧后巷拳打脚踢,并捏造口供,整个过程被附近的闭路电视录下。前日,法院判处3名警员入狱一年半到两年半。这3名警员分别为元朗反黑组高级侦缉督察李志辉、侦缉警长黄汝麟和侦缉警长欧阳儒。
督察下手警长把风
去年1月12日晚,李志辉督察带两名警长及其他探员到元朗一家酒吧找该店的经理戴晓东,询问其前雇员冯志秋的下落,但戴的答案令李不满意。于是李把戴拉到酒吧后巷拳打脚踢,黄则按着事主双臂,欧阳则在门口把门。殴打历时7至8分钟,整个过程被附近的闭路电视拍下。翌日,3名被告捏造供词,以阻差办公罪起诉事主,最后被撤消起诉。其后,事主发现闭路电视拍下被殴过程,遂于1月15日向投诉警察课报案。
事主无礼并非藉口
法官表示,两名警长虽非始作俑者,只是跟随上司作出此不负责任及不理智的决定。但法官称:“你们是富有经验的,是清醒地决定跟督察同流合污。你们选择走那条路,便要承担后果。若说督察曾向你们施加压力,只能说你们愚忠。”
法官称:“无论事主怎样无礼,你也没权为了泄愤或因不满他的回应,而向他施袭。法庭并不鼓励这种恶行,任何警员作出这些恶行将受到重罚。”
录影带胜过雄辩
3名警员被定罪,全凭闭路电视录影带,辩方曾费尽唇舌欲令录影带无法被接纳为呈堂证供。但正如法官所言,录影带的画面胜过千言万语,辩方的努力终告失败。
被殴伤的酒吧经理亦理解录影带的重要性,在获悉有该盒录影带后,曾大费周章地翻录多个拷贝,分散多个地方收藏。他又直言不相信警方,宁愿将录影带交给传媒,连投诉警察课也要三个月后,以法庭颁令为由才能从事主手中取得一个拷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