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2
月
26
日,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公布
2025
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有效期
1
年。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
制定背景
及依据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
2022
〕
6
号)《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河府〔
2023
〕
43
号)有关规定及我市相关统计数据,制定此
《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缴费基数下限、上限。
2025
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含职工生育保险)下限为
4261
元,上限为
21303
元。
(二)按月缴费退休人员缴费基数。
2025
年度选择按月缴费至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月缴费基数为
7101
元。
(三)实施时间。本《通知》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有效期
1
年。
三、政策问答
(一)河源市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是多少年?
答: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男职工累计缴费年期为
30
年(含)、女职工为
25
年(含)。
(二)参加职工医保,待遇保障有哪些?
答:
职工医保参保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医疗救助等多重综合医疗保障,覆盖普通门诊、门特病种、市内外住院等医疗服务范围,梯次减轻参保人医疗费用负担,享受公平普惠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职工医保有没有大病保险待遇?
答:参加了职工医保的参保人享有大病保险待遇,主要保障参保人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发生的住院、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支付后,累计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达到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部分,由大病保险按规定支付。
(四)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待遇有哪些?
参保职工
(
连续缴费满
6
个月以上,含
6
个月
)
当年每次发生的,符合分级转诊规定、办理异地就医转诊和“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目录”的合规住院、门诊特定病种费用
(
含起付线、个人自付
)
,经基本医疗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后,医保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不足
76%
的,不足部分由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基金支付
;
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由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基金支付
76%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基金在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
57
万元。
原文件链接地址:
http://www.heyuan.gov.cn/zwgk/zfgb/2024/12/bmgfxwj/content/post_6422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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