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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2022年2月27日至6月15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沈阳市委进行了常规巡视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2022年8月27日,省委巡视组向沈阳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完成巡视整改重大政治任务

一是凝聚思想共识,增强整改自觉。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2022年8月30日,市委迅速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提出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压实主体责任,发扬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确保条条都整改、件件都落实;同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及省委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要求全市上下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深入研究落实举措,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坚决不放过”。9月9日,市委常委班子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挖思想根源,细化整改措施,推动整改向深处抓、向实处落。各区、县(市)及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把准问题要害,提出细化措施,狠抓整改落实。10月27日,召开沈阳市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大会,强调高标准抓好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层层压紧压实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之以恒推进自我革命。

二是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落实责任。市委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靠前指挥、亲力亲为,多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和组织落实巡视整改任务,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推动整改取得扎实成效。针对重点环节,认真细致研究,强化责任落实,并对抓好整改提出具体要求。针对省委关注的重点问题,全程紧盯、全面指导、全力协调,建立督办机制,加快推进问题整改。针对堵点难点问题,逐项拉出计划清单,明确具体时间表和路线图,推动整改任务按期实现阶段性目标。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市委第一时间成立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整改工作调度会议等会议,深入研究和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及时调度整改情况,研究解决难点问题,全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周调度制度,紧密跟踪整改工作进展,及时掌握情况,督促工作落实。全市各级党组织分兵把口、各负其责,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工作格局。

四是细化整改方案,加强检查督导。围绕巡视反馈指出的主要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在深入查摆问题、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整改原则、整改目标、整改任务、整改要求。针对重点问题以及巡视中的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各牵头部门和相关地区分别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逐项细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每项任务都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具体到事。市委、市政府专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市整改情况开展全覆盖全过程督促检查,点对点指导整改、面对面传导压力、实打实协调解决,确保整改任务有序推进、按期保质完成。

五是坚持统筹推进,注重标本兼治。市委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为全省作出“五个示范”结合起来,与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重,既立足当前解决各类问题,又着眼长远健全长效机制。

二、聚焦解决问题,注重真改实改,以最有力的举措推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取得成效

(一)关于常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

(1)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夯实全面振兴发展的思想基础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养成在吃透党中央精神前提下开展工作的习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制发《中共沈阳市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推动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努力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决定》等系列文件。通过召开市委全会、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等方式,及时跟进学习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努力养成在吃透党中央精神前提下开展工作的习惯。注重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先后制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沈阳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在新时代东北振兴上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的若干措施和沈阳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等重要文件,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细化、实化、项目化,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是积极推进思想解放,营造鼓励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组织开展“解放思想大家谈”、“推动思想再解放·我为沈阳振兴发展献良策”等活动,在《沈阳日报》及政务新媒体发布主题新闻稿件50余篇,推动全市上下抓学习、找差距、强举措、促提升。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抓手,推出创新性做法、阶段性突破等系列报道1000余篇,《人民日报》刊发了《沈阳开展“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让干部在比拼中争一流》的专题报道,大力宣传了先锋人物、典型事迹和典型经验,引领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方向、拉高标杆、创新突破。制定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等政策措施,引导党员干部放下包袱、勇于担当、敢于开拓,形成与新时代相适应的思想观念、能力水平和精神风貌。

(2)在发挥沈阳现代化都市圈核心城市作用上下功夫,积极服务构建区域发展新格局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在决策层、协调层、执行层方面,分别建立了书记市长联席会议制度、专项推进组和市长(常务副市长)协商推进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议事制度及各专业委员会合作执行制度。组建工作专班,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协同推进合作事项。制定了《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发展规划》及关于都市圈工业、交通、科技、金融等专项规划,形成了沈阳现代化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指数研究报告,从经济质效、产业发展、设施联通、生态共保、民生服务、区域协调6个维度,构建都市圈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体系。组织召开都市圈书记市长联席会议,签署多项合作协议,聚焦关键重点领域,深化交流合作。围绕规划共绘、交通共联等7方面任务,印发实施三年行动方案,推进年度重大合作事项和重点项目130项。

二是全面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以推进都市圈交通一体化联通为有力抓手,制定沈阳现代化都市圈交通一体化合作框架协议,积极打造“一小时城市轨道交通圈”、“一小时城际客运通勤圈”、“一小时城际铁路圈”,推行“互联网+交通”定制客运模式,加强城市公交与高铁站、客运站、轨道交通重要站点的接驳,进一步提升客运服务水平。全力推进5G基站等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场所5G网络通达率持续提高。推进信用信息共享,签署了《沈阳现代化都市圈信用一体化建设框架合作协议》,都市圈内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通共治机制已基本形成,国家发展改革委以“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全面开启信用一体化建设新征程”为题,在全国进行了宣传推广。

三是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制发《沈阳市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行动计划》,形成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和重点项目清单。全力打造“一枢纽、四中心”,加快桃仙机场二跑道项目和地铁建设,以沈阳为中心“两环七射一连线”的都市圈高速公路网布局已形成;培育壮大“5+3+7+5”20条重点产业链,华晨宝马新工厂建成投产,沈阳市成为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加快建设浑南科技城,重点推动“一谷七园”等重大项目;全力构建区域性金融中心,金融产业绩效排名东北第一,金融集聚度显著提高,“一区一街一城”金融集聚区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叫响“英雄城市”名片,深度挖掘重大历史文化资源,推出沈阳新经济数字文创产业园等一批文创项目。

四是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制发沈阳市加快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提出加快主导产业集聚发展、提升粮食生产能力等42项具体举措,着力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出台沈阳市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方案,明确分类引导县城发展方向、提高县城辐射带动乡村能力等7个方面任务,不断加快中心镇建设。深入实施《沈阳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制定年度发展目标并签订责任状,及时调度工作进展。开展“党建促振兴、村企共发展”活动,组织村企合作共建,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结构不断优化,造血能力显著增强。

(3)在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上下功夫,着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

一是改造升级“老字号”。开展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激发企业数字化转型动力,提升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以诊断服务为引领,帮助企业打通智能化改造升级过程中的难点问题。推进首台(套)装备研制,组织指导企业争取国家和省政策支持,扩大高端装备市场应用。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和重点园区建设,夯实高端装备研制基础,重点工业园区累计推进重点项目336个。依托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大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规上高端装备制造业产值占规上装备制造业比重持续增加。

二是深度开发“原字号”。积极推进结构调整,鼓励引导企业加强科技创新,持续开展本地企业交流对接,推动石化等重点行业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目前,石油化工相关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全部完成,其中5项技术取得专利或通过专业机构检测、验收。同时,积极引导重点企业开发适销对路的精深加工产品,为提高全市本地配套能力和产业安全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是培育壮大“新字号”。坚持项目为王,推动强链补链。通过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加大对企业扶持力度、帮助企业拓宽本地市场等措施,积极推进“新字号”产业发展。制定实施《关于培育壮大“新字号”为全省作出示范的行动计划》,依托“新字号”龙头企业带动,在产业链关键环节策划建设了一批重大项目,集成电路、航空、新能源汽车领域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快配套园区与工业园区建设,积极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投资“新字号”项目。截至目前,全市共有48家省级绿色制造企业,总数居全省首位。

四是积极推进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加快推进服务型制造业发展,建立工业设计中心项目培育库,筛选创新性强、成长性好的优质企业进行培育。以市工业设计协会、工业设计机构为平台载体,积极开展工业设计对接活动,促进相关企业达成工业设计合作6项,入选国家服务型制造示范城市(工业设计特色类),成为东北唯一国家服务型制造示范城市。抓实文化旅游产业,建立上下联动的组织落实体系,加强重点地区文化创意内容生产、产业融合、休闲体验3个中心功能建设和对重点文化项目建设及支持文旅产业发展专项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推进。加强文物保护开发,完成30处文物历史建筑的挂牌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区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核定公布工作的通知》,规范区、县(市)级文物核定公布工作。

(4)在增强创新驱动发展动力上下功夫,强化科技创新的战略支撑

一是厚植城市创新“土壤”。完善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引导企业参与科技创新,2022年市级财政科技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同比实现提升。落实研发投入补助政策,财政资金带动全社会研发投入比例逐步提高,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推进高水平人才集聚平台建设,精准制定人才政策,加强常态化政策宣传,全面落实“兴沈英才计划”系列政策措施。全力集聚创新资源,重点推进浑南科技城、辽宁材料实验室、辽宁辽河实验室、超大型深部工程灾害物理模拟设施建设。

二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围绕重点产业链创新方向,着力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探索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的有效途径,制定《沈阳市促进科技成果本地转化行动方案》、《沈阳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专项实施细则》、《沈阳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管理办法(暂行)》,6家基地获评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制定实施支持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设立科技型企业培育专项,对首次认定、整体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上一年度研发投入额给予补助,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励。

三是建设“数字沈阳、智造强市”。加快5G基站建设,推进5G基站建设由“连续覆盖”向“场景需求导向覆盖”转变,加强应用场景的网络支撑。注重应用场景项目培育及政策支持,推动5G应用从辅助生产向控制生产延伸,成功获评国家“千兆城市”。加快沈阳人工智能计算中心建设,推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制定《数字沈阳发展规划》、《沈阳市促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等政策措施,全面推进数字沈阳建设。大力发展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集成电路装备及零部件企业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华为、科大讯飞等企业已在沈阳建设区域总部,沈阳国际软件园连续5年被评为“中国最具活力软件园”。

(5)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上下功夫,提升服务振兴发展的贡献力

一是全力推进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推动国有资本做强,推进改革试点,形成《关于深化我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整改预案》,明确进一步深化国有经营体制改革和提高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的举措。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功能定位,深化差异化授权放权。制定沈阳市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2版),每半年对行权情况进行总结。推动国有企业做强,优化资本结构,将市属一级企业整合为“9+1”模式。

二是构建现代化管理体系。统筹推进市属企业压缩管理层级,制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压减工作的通知,监督指导企业通过多种方式依法依规在产权登记系统变更股权结构、管理级次等产权登记信息,通过压缩层级、整合国有资本,聚焦主责主业,逐步健全企业现代化管理体系。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出台关于完善公司治理和市场化选聘经理层成员等制度规定,指导市属企业健全工作制度,形成选聘方案,加大市场化选聘经理层成员力度,推进市场化选聘逐步向二级以下企业延伸。

三是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进一步强化金融机构风险和内控合规管理,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积极开展融资路演,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及投资机构投资沈阳本地企业。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服务沈阳发展作用,积极推进相关基金投资我市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扎实推进助企纾困工作,优化服务助力企业上市,通过组织开展上市工作绿色通道、企业服务秘书制、“走进上交所”、云培训等活动,积极帮助解决企业上市进程中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

四是充分发挥开放平台作用。不断拓展自贸区沈阳片区“苗圃”功能,制定《自贸区沈阳片区制度创新工作清单》,提出100条清单化创新举措。新修订产业扶持政策,将原有产业扶持政策纳入其中。加强国家级创新经验复制推广,推出了一批具有全国首创性的创新成果,创新引领作用进一步显现。发挥自由贸易政策优势,引导企业拓展业务。开展优化原产地证书申领、AEO认证等便企服务,推动进出口总额快速增长;推动宝马全货机沈阳至阿姆斯特丹航线实现常态化通航。中欧班列(沈阳)集结中心开工建设,中欧班列开行规模实现快速增长,开行数量保持东北第一;拓展国际国内通道网络,目前可直达10个境外城市终到站,辐射全球近20个国家50余个城市。

(6)在统筹发展与安全上下功夫,压紧压实安全责任

层层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实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强化阵地管理,建强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立闭环管理机制,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存在问题做到彻底整改。围绕燃气安全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推进燃气设施改造,积极推进“瓶改管”工作,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印发《沈阳市燃气安全宣传工作方案》、《城市燃气管道老化评估工作指南》等制度文件,通过制度建设堵塞漏洞、规范管理。同时,聚焦危化、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持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大宣传,对重点企业和重要场所进行系统摸排,全面彻底整改隐患问题,压实压紧安全责任,推动多部门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年度安全生产任务清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进一步夯实城市运行基础,全面推进“零事故”社区(村)建设,社区(村)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

2.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持续用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一是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组织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全面自查,着力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确保整改质量和效果。以党委(党组)会议形式,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进行集中学习。修订完善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牵头单位、完成时限。

二是进一步提升巡察工作质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相关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巡察反馈工作的意见,制定市委提级巡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性文件,进一步提高巡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统筹谋划,坚持以常规巡察为主、专项巡察为辅,全面贯彻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相关要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系统性、领域性问题适时安排专项巡察,在年度巡察计划中科学安排轮次任务。强化日常监督和跟踪督促,畅通线索办理情况反馈渠道,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

(2)严格执行监督责任

一是加大“三不”一体推进力度。完善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机制,出台深入推进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若干措施。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针对涉及“一把手”的重点案件,督促相关单位深入查摆整改。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大数据监督平台建设,制定平台整改升级工作方案,形成《沈阳正风肃纪大数据监督公开公示平台管理办法》。全面优化数据平台功能,78家市直分平台已通过数据采集平台自动发布有关数据。

二是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研究制定了《关于推动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担任驻在单位党组(党委)成员的计划》并有效落实,完善工作机制,健全派驻机构深入驻在单位、深入一线开展常态化监督工作机制,通过参加会议、谈心谈话、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沟通情况、实地调查等方式,更好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建立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下沉监督工作台账和会议提前报备制度,完善派驻纪检监察组考核机制,将开展日常监督列入考核指标,建立工作台账月报机制,以刚性约束推动派驻监督工作落实落细。

三是全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扎实推进内部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回头看”,制定《加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若干措施(试行)》,完成对10个地区、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内部督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验收。坚持严的主基调,对执纪违纪、执法犯法者“零容忍”,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做深做实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梳理2018年以来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选取典型案例,制发情况通报,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纪法教育和业务培训。

(3)强化干部队伍作风

一是突出抓实务实导向。缩短“说了”和“做了”之间差距,努力在落实落地上见真章。每月开展“四比四看”活动,设置“比谋划看储备、比招商看投资、比开工看进度、比服务看实效”四条赛道,做到“一个项目、一个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机制、一抓到底”。建立全市亿元以上项目清单,每月调度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做好停缓建项目摸排工作,推动盘活项目加快建设。加大项目融资力度,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困难,做好终止项目后续工作,全力做好项目服务保障。

二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握重要时间节点,向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制发《关于做好正风肃纪相关工作的通知》,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问题。通报曝光典型问题3批9起,对重点岗位人员进行谈话提醒。针对个别单位存在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力的问题,问责4起4人,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111起。深化以案促改,推动源头治理,注重总结案件规律,深入排查区域性、领域性问题,强化追根溯源,着力解决“任性执法”、“吃拿卡要”问题。

三是加大力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下发省委巡视反馈有关问题自查排查及整改落实的通知,全面开展自查,相关单位和地区对自查出的“过度留痕”、“督查涵盖内容范围宽泛”等问题,已立行立改。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出现反弹和同类问题反复发生。通过明察暗访,对相关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将为基层减负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强化日常教育监督。积极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提醒,紧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织密监督之网,创新运用信息化手段,贯通各类监督力量,有效提升纠治“四风”隐形变异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涵养政治生态,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通过网站、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传播廉洁价值理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选树“清风干部”活动。

3.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压实党建工作责任

(1)认真做好选人用人工作

一是统筹谋划干部队伍梯队建设。强化科学统筹,制发《关于加强全市干部梯队建设的实施计划》,统筹用好各年龄段干部,不断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强化来源储备,着眼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在更大范围内发现储备优秀年轻干部。实施“墩苗”历练,先后选派792名年轻干部参与乡村振兴、疫情防控、信访维稳、社区治理等实践锻炼。

二是严格把关干部选用。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干部平时考核和专项考核。制发《市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工作办法(试行)》、《市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专项考核工作办法(试行)》,多渠道、多层次、多维度考核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针对全市重点专项工作,开展干部专项考核,在工作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同时,强化干部政治素质考核,制定出台了《沈阳市市管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核操作办法(试行)》,全面了解掌握干部政治素质表现,切实把好干部选任关口。

(2)认真抓好组织建设

一是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市委制定《市委常委班子召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明确提出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要求。市委主要领导亲自主持起草市委常委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严格审核市委常委发言提纲,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严格对照市委常委班子标准,做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工作。

二是加强对基层单位监管。实施定期开展党建工作检查制度,加强对相关工作督查检查。针对少数单位党建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督促指导其出台压紧压实管党治党工作责任、党建档案资料管理等制度规定,实现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出台《“三重一大”事项落实情况等工作专项检查方案》,开展国资系统“三重一大”事项落实情况工作专项检查行动,进一步加大对市属企业的监管力度,对企业上报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严格审核,杜绝缺位、越位情况发生。

(3)聚焦薄弱环节抓好党建工作

一是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强化思想认识,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和座谈会,专题进行研究部署,推动相关单位明确整改任务、细化工作举措。严格落实责任,制定下发《机关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融合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清单》,深入查摆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深入的具体表现,明确整改时限。坚持精准施策,进行周调度,强化日常提醒,注重举一反三,“督促”和“指导”双管齐下,以考核“指挥棒”推动机关党建提质增效。

二是进一步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全面梳理相关工作要求,向市委“两新”工委相关37家成员单位和13个区、县(市)发出通知,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实现“党建入章”,按规定完成换届。在全市开展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排查整改工作,把社区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情况纳入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作为党支部分类评估定级的重要标准,推动“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在基层党组织落实到位。

4.切实落实巡视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

(1)建立健全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进一步巩固巡视整改成果质效,针对国资国企存在监管漏洞的问题,召开全市国资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专题研究落实巡视整改任务,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廉洁从业教育,督促国企围绕规范决策等内容,制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等制度,严肃查处国资国企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建立大数据监督治理模型,运用大数据推动国有企业提高监督治理能力。针对交通拥堵、停车难等问题,以“优供、强治、调需、智管”为重点,通过采取提升道路通行能力、规范交通秩序、整治违停行为等措施,不断推动问题整改,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2)认真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

持续加大整改力度,针对前期整改取得阶段性进展的问题,倒排工期、挂图作战,进一步推进整改;针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压实各审计整改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整改单位完善整改方案,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工作举措,明确整改时限,定期调度进展,加快推进整改。

(二)关于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1.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全面履行营商环境建设主体责任

(1)不断完善营商环境建设体制机制

一是规范营商机构职能职责。全面调研政务服务中心模式和行政审批局模式运行情况,进行效能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县(市)营商机构建设的意见》,指导各区、县(市)进一步规范营商环境建设局(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职责,理顺行政审批、营商环境建设、政务服务职责关系,厘清行政审批局与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职责边界。

二是规范机关办公流程和标准。认真落实制度要求,规范公文处理、文件制发、接待工作、政务公开办理、印章使用管理等机关办公流程,明确发文计划、审查、发布、备案、清理等环节标准。

三是推行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整合不动产转移登记审批和税费办理业务,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强化窗口业务办理情况跟踪问效,解决企业“两头跑”、“多次跑”问题。

(2)切实强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法规制度支撑

一是加快推动“小快灵”立法工作。加快推进立法进程,截至目前,《沈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已履行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等立法程序,正在进行合法性审查。《沈阳市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已履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立法程序,已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一审通过。

二是开展政策文件公平竞争审查。组织开展相关政策文件排查梳理工作,对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文件,委托第三方机构逐一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出台进一步做好制发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3)健全完善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体系

一是抓实营商环境工作考核评价。制定《沈阳市2022年以“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为引领实施高标准营商环境行动方案》,覆盖国家营商环境18个评价指标。制定《沈阳市2022年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评价方案》,对民事行政审判、破产清算等11个法治化指标开展评价。建立工作台账,开展法治化指标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持续跟踪督导。认真落实《2022年专项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做好各区、县(市)营商环境建设的考核工作。制定出台营商环境指标监测数据管理规定(试行),加强营商数据动态监测、归集、分析工作。

二是强化评价工作费用使用管理。引入第三方比价机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采购方式,提升采购公开透明度,采取更加公平审慎的招投标方式,遴选至少3家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参与招标投标。

2.做好案件排查分析,推动形成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

(1)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相关责任单位组织召开相关案件执行分析会,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沟通协商,制定案件解决方案,签署《执行和解协议书》,加快推动案件执行。

(2)切实强化基层司法作风

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案件进行了逐案排查,系统归纳总结,强化检查督导,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审批程序,压缩工作时限,建立管理系统,实施智能化、常态化监管,确保落实到案、落实到人。

3.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权,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

(1)规范执法行为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专项检查,全面检查是否存在对企业重复检查、频繁检查、多头检查问题以及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常态化落实情况、合理规范行政裁量权使用情况。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对各执法单位检查计划制定情况和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各单位落实联合抽查制度,解决多头执法、过度扰企等问题,并印发全市2022年度抽查检查进展情况通报。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制度,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和结果公开公示制度。

(2)严格执法监管

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和开设廉政专题党课,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作风纪律教育。发布营商环境监督“十项禁令”,并向社会公开,接受企业和群众监督。组织对执法、审批、监测、危废管理、资金项目管理等重点领域进行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先后制定《沈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工作程序规定》、《沈阳市2022年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执法流程。

4.推动“放管服”改革,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

(1)推进简政放权

一是强化审批事项“明放暗控”督查。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受理、审核、审批和发证环节全链条下放至区、县(市),在用考试机构均经省市场监管局确认并公布。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审批工作的通知》,督促相关单位依法依规开展审批工作。通过实地走访、座谈等方式深入调研已下放事项实际运行情况,广泛收集相关意见建议,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对2019年以来下放行政职权事项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

二是优化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方式。优化调整区、县(市)承接存在困难的11个事项审批权限,其中5个事项收回市本级办理,6个仍在区、县(市)实施的事项由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和定期培训。对业务办理量为零的35个事项优化调整办理方式,通过纳入事项“冷藏库”、转为非依申请办理等方式优化配置、分类管理,减轻基层负担。进一步规范事项权限管理、运行监督标准及部门职能职责,从制度机制上解决“接不住”问题。

三是全面规范市和区、县(市)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出台《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承接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管理制度》,从承接原则、适用范围、工作职责等方面对自贸区的行政职权进行规范,确保下放事项承接工作有序推进、落实到位。对市和区、县(市)两级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逐事项形成标准模板,组织各地区参照模板对事项各要素进行维护,指导各地区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固化实施,切实做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办理标准统一。

(2)全面推进“一网通办”

一是规范进厅事项运行管理。将2个非依申请类事项、9个社会组织登记相关业务事项移出进厅事项管理范围,6个年均办件少于2件的事项纳入预约办理范围。出台《沈阳市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标准化指引(试行)》,进一步规范场所设施、进驻管理、业务运行、投诉建议和监督评价等方面标准。

二是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全面排查“体外循环”问题并立行立改,制定《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优化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进一步精简办事环节和优化再造流程,对28个部门共438个行政职权事项进行职能优化调整。按照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有关规定,组织各审批部门完成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材料、办理环节等要素维护,审批事项已实现全流程大厅办理。

三是完善平台运行,健全管理制度。制定《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移动端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平台数据处理、信息发布、网络安全等管理制度和运行标准;修订《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人员调整情形和调整流程;修订沈阳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事项设立、调整、取消相关工作流程。编制《沈阳政务服务APP月度运行分析报告》,强化对平台运行数据的科学分析和精准监控。全面规范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审批流程及窗口调整程序,避免因反复调整导致事项和窗口不对应,出现网办业务暂停现象。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发自检功能,实时监测网站无效链接、页面无法打开情况。

5.做好“一网统管”、“一网协同”,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

(1)不断加大“互联网+监管”推进力度

督促涉及到的8家单位进行整改,其中4家单位已全部应用“互联网+监管”平台开展监管工作,监管结果信息自动在平台上归集、公示;其他4家单位采用自建系统开展监管工作,监管结果信息实时推送至“互联网+监管”平台进行公示。以通报形式督促相关部门全面、准确、及时将产生的监管结果信息归集至“互联网+监管”平台,已累计印发7期通报。

(2)切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完成省“互联网+监管”平台监管事项任务认领,21个部门“双随机”检查结果全部录入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并已公示。对市直有关部门监管任务认领情况进行复查,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组织培训,加强业务指导,提升人员操作水平,确保及时、准确完成监管事项维护和信息录入工作。严格落实《沈阳市政府部门协同综合执法工作协调小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沈阳市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各监管部门梳理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统一的监管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满足抽查检查的需要。

(3)建立完善执法帮扶机制

开展“百人千企”执法大帮扶行动,为排污许可持证企业提供全方位、诊断式执法服务,指导监督企业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制定《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尖兵管理办法(试行)》、《2022年沈阳市环境执法稽查工作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事前有效指导、事中强化帮扶、事后接受举报”的执法帮扶机制。

6.加强中介组织管理,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

(1)做到应退尽退

印发《关于沈阳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退出市政务服务中心的通知》,并严格抓好推进落实。同时,组织各级各类政务服务窗口全面排查中介机构“应退未退”问题,进一步强化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管理。

(2)加强服务机构监管

组织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情况专项检查,在全市15个开发区推行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对需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项目实施承诺制审批,企业无需开展技术评审,依法依规开展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对42家招标代理机构、31家检验检测类机构和38家测绘类机构开展中介信用评价工作。

7.破除行政权力干预,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

(1)全力破除行政障碍

责任单位积极与相关企业沟通,制定整改方案,取消限制性条款。对企业迁移情况进行梳理,规范行政管理行为,营造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2)加强专项督导检查

制定《关于放开沈阳域外企业承揽燃气设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报装用户可自行选择设计单位,并依托平台在用户申报前进行提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燃气领域专项督导检查工作,重点检查燃气经营企业是否存在指定服务、自定收费标准、收费不公示等问题,同时对燃气施工现场(点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完成。

8.转变干部队伍作风,增强营商环境建设成效

(1)强化干部担当作为,推动政策落实

一是扎实推动惠企服务取得实效。完善社会热点、行业共性、企业个性3个维度问题收集机制,构建责任单位主办、工作专班协办、领导小组终办三级企业诉求办理制度,健全受理、交办、反馈、督办、回访的闭环工作机制。在市和区、县(市)共14个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对窗口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出台《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工作制度》及相关文件,完善窗口受理、转办、协调、督办、跟踪问效的闭环工作运行机制。

二是推动维修基金使用管理更加规范。加强对维修基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力度,严格审批流程,实施专户存储,有效防范资金挪用。依托信息化管理系统,通过银行代收、建立专户等方式,确保缴存维修基金安全,进一步提高了维修基金的管理水平,并通过诉讼方式对2家公司追缴占用维修基金。

三是推动企业扶持政策落实。积极对接企业,沟通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案,并与企业达成一致意见,应支付的款项已支付到位。相关地区及时制定出台支持总部企业发展意见,同时举一反三,对近三年来列入发文计划至今仍未正式发文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各项政策及时有效落实。

(2)强化宗旨意识,树牢“店小二”意识

一是健全完善首问负责制。对领导干部受理群众来电情况开展自查抽查,健全过程管理台账,完善接听来电原则、处理流程、首问负责、监督检查等工作机制。加快“12345”热线升级改造,构建市、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联动体系,推动相关数据对接和协同联动,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打造热线进社区的“沈阳模式”。

二是推动助企纾困政策落地见效。积极落实减免房租政策,出台《沈阳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并强化减免房租等惠企政策的有效实施。

三是提高干部服务群众意识。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开展学习培训等形式,强化窗口单位规范化管理,教育引导窗口工作人员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严格落实窗口服务首问负责制和领导带班制,加强对群众引导分流工作的精细化指导。组织开展窗口服务工作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规定落实到位。拓展交管服务方式,增加自助服务设备,提供交管业务24小时便利化服务。强化社会化服务网点管理,打造群众办事“3公里服务圈”。推出“适老化”服务举措,为老年人群提供无障碍服务。

三、持续深入整改,巩固整改成效,以最务实的作风推动沈阳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

一是坚定政治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坚持党的领导体现在巡视整改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把巡视整改工作融入日常、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推进机制,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解决突出问题,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见真章。

二是持之以恒用力,全面彻底抓好后续整改。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从对党忠诚的高度狠抓整改落实,举一反三、深挖细查,高质量推进各项后续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取得阶段性成果需持续推进的事项,发扬钉钉子精神,“咬定青山不放松”,抓住主要矛盾,创新思路举措,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有计划分阶段有序加以推进。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一盯到底,注重整改方法,加强考核评估和跟踪问效,坚决避免打折扣、搞变通。强化整改督查,用好问责武器,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严肃问责、公开曝光,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三是勇于自我革命,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层层压紧压实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把握好“六个坚持”的世界观方法论,自觉从中找方向、找方法、找思路、找遵循。完善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体系,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直面问题、清除障碍、决不“绕道”、勇往直前。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在基层全面叫响“党派我来的”。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是巩固整改成果,着力构建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注重“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善于从根子上找原因、明责任、查对策,以巡视整改倒逼改革创新,以改革创新探索建立管根本、利长远、重实效的长效机制。注重既有制度的落实,对集中整改期间制定出台的系列文件,加大执行力度,严格督促检查,对执行落实不到位的予以及时曝光、果断处理,决不允许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力、执行力。注重长效机制的建立,针对巡视发现的共性问题,注重从体制机制上分析原因、查堵漏洞、补齐短板,督促从“治病表”向“治病根”深化,切实将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把整改形成的好经验与解决问题的好做法固化下来,推动形成更多务实管用的制度性创新成果。

五是坚持统筹兼顾,加快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将巡视整改工作与推动沈阳高质量发展相结合,努力把巡视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振兴发展的强大动力。锚定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 ,全力打造“一枢纽、四中心”,努力形成对国家重大战略的强有力支撑。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持之以恒转变发展方式,推进产业发展与转型、城市发展与转型、社会发展与转型。聚焦“12+1”赛道,在提升城市发展能级、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科技自立自强、持续深化改革开放、引领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建设、全面提升城乡品质、统筹发展和安全上攻坚突破,展现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坚持以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干部队伍为关键,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推进工作,确保干一件成一件、积小胜为大胜,推动沈阳在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中挑大梁担大任、当先锋作表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24-12388

通信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5号

邮政编码:110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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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沈阳市委

2023年5月22日


巡视整改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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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为完善巡视整改接受群众监督途径,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欢迎您抽出宝贵时间,填写巡视整改征求意见表。填表采取不记名方式,按地区反映巡视整改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截止时间为5月26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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