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都市网
收购bluegogo小蓝单车后,如何解决小蓝单车用户未退押金的问题成为外界及滴滴内部关注的焦点。记者从滴滴内部核心人士处了解到,滴滴计划以发放滴滴出行券的方式偿还小蓝单车用户押金。但法律界人士则对记者表示,此做法违反了《公司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更涉嫌非法侵占和职务侵占等刑事犯罪。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滴滴已于近日签署协议收购小蓝单车。记者从滴滴内部核心人士了解到,在收购小蓝单车前后,滴滴内部一直在商讨如何处理小蓝单车用户押金问题。
“最新确定的方案是以滴滴出行券的方式抵扣小蓝单车用户押金。这个方案是,滴滴可能会用打车券来抵消用户此前支付给小蓝的押金。该消息人士说,滴滴会用打包在一起的出租车、快车和专车券,共计99元或199元(去年7月份小蓝的用户押金从99元涨到199元)发送给用户,“这个方案可能还会有调整,不过目前看来这是滴滴愿意承担的、能够解决小蓝押金问题的方法。该人士表示,此种方案对滴滴来说财务压力相对较小,但滴滴出行券的具体发放形式,是否等额发放,是否有使用限制等尚在讨论中,尚未最终确定。
有公开报道称,小蓝单车拖欠的供应商货款超过2亿元,而未退还的用户押金则超过20亿元,此方案对滴滴来说确实能减轻现金支出的压力,但数名法律界人士则表示,滴滴此举违反了《公司法》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属违法行为。
一位北京法律界人士对记者表示,根据《合同法》和《公司法》相关规定,小蓝单车与用户之前的用户协议中有明文条款称用户申请退押金后押金会在1-7个工作日内退还,滴滴收购小蓝单车后,这一合同条款并不会因收购行为发生改变。
“在某种意义上说押金也可以看作企业对用户的债务担保,《公司法》中也有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继承。”该法律界人士称,滴滴的方案违反了《合同法》和《公司法》的基本原则,是明显的违法行为。
事实上,中国消费者协会此前对共享单车等电子商务经营者就押金问题也有过公开文件。
中消协称,用户交纳押金或者预付资金的,有权要求解除押金“预授权”或者退还预付资金。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保证为用户提供及时便捷安全的解除或退费途径,不得以技术手段、格式条款等方式进行限制、阻碍,不得收取不合理费用。
同时中消协明确表示,“因原电子商务经营者分立、合并的,用户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解除押金“预授权”、退还预付费。“
此前,中消协在对另一家已停止运营的共享单车平台酷骑单车的公开表态则更加强硬。
中消协称酷骑公司无视消费者权益的恶劣行径表示强烈愤慨,并表示强烈谴责,称“该行为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严重践踏我国法治权威“。并称酷骑拒绝退还押金的行为”涉嫌构成非法侵占、职务侵占等刑事犯罪行为。为避免消费者遭受进一步损失,中消协已于近日依法履职,向有关公安机关举报,申请立案侦查。“
中消协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继续依法履职,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不管是现有法律和监管部门的表态,都并不支持滴滴用打车券抵扣原有小蓝单车的押金。滴滴若选择坚持实施这一政策,将面临巨大法律风险,甚至可能遭受集体诉讼;但若滴滴选择承担小蓝单车用户押金,则将承担数十亿巨额现金支出,这对滴滴来说,同样是不可能受之重。
最终滴滴将选择如何解决小蓝单车用户押金黑洞问题,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