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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鹿城区发布了《温州市鹿城区人才房票补贴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专门针对人才发布了新政策,给对应等级的人才发放对应金额的房票, 既可以购买政府商定的商品房项目,也可以购买二手房项目,如果夫妻都是人才,房票金额能按一定折扣叠加使用!

这下,人才购房的灵活性可大大增加了!我们一起来看下

鹿城区人才房票补贴实施细则

根据最新的政策,给予“两院”院士,省“鲲鹏行动”计划入选者等A类人才最高 800 万元 购房补贴,B、C、D、E、F1、F2、F3类人才分别给予 160万元、130万元、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40万元、20万元 人才房票补贴。

这次的可享受优惠政策的人才也多了, F2、F3类人才也能享受40、20万元购房补贴。

人才房票的申报条件和人才住房的申请条件跟之前基本一致,并无区别。但从表述来看,人才房票和此前的5-7折的人才住房折扣只能选择其中之一。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全职工作合同,且已以鹿城区用人单位为主体连续缴纳社保(职工养老、职工医疗、机关养老至少缴纳一种,下同)6个月以上。其中F类人才限全职在鹿城区范围内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人才。

ABCDE类人才本人及配偶在温州均未享受过温州政府购房类优惠政策;F类人才本人及配偶自2019年12月24日起在温州均未拥有过住房或累计拥有过的住房建筑面积少于60平方米,且未享受过温州购房类优惠政策。)

其中可购房源为鹿城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房(具体名录以鹿城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为准)、二手住房。 其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叠加享受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优惠销售方案。

虽然新房要求是出现鹿城区政府官网名单的项目,但现在别说是鹿城区,市区范围内新房不打折的反而是异类,多数项目都是打骨折出售的,这样看相当划算。

另该房票对于鹿城区的二手房项目并没有限制,相当于鹿城区范围内任意的二手房都可以使用。

其他还有几个值得注意的点:

(1)房票用于新房项目,可抵扣首付,但不超过房款总额,由房开向住建申请结算;

房票用于二手房项目,不可抵扣首付,由人才先行支付购房款,办理产权转移后,再向住建局申请结算。

并且当符合人才房票补贴资格条件的人数大于人才房票补贴预算资金时,采用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拟获得人才房票补贴的人员。未摇中人才自动归到下期予以保障。

人才房票补贴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实行专款专用。

(2)夫妻双方均符合人才房票申报要求的,可各自领取对应人才等级的房票补贴。

夫妻双方均持人才房票的,若共买一套住房的,可叠加使用人才房票,其中一方按规定标准全额享受,另一方按规定标准50%享受,但叠加的补贴总额不超过购房款;

若在符合购房政策条件下购买不同商品住房的,可分别使用人才房票。

(3)人才房票有效期为12个月,若期间入选更高层次人才目录的,可申请换发票,发票有效期变为自换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超过有效期限未购房的,自房票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再次申领人才房票。

(4)ABCDEF1 类人才所购房源产权行政限制10年,F2、 F3类人才所购房源产权行政限制5年。

可以看出,若该方案正式施行,想必会对鹿城区的新房及二手房市场都会起到促进作用。

虽然此前A-F1类人才已经大多购买了对应折扣的人才住房,但这次的补贴门槛可是直接放宽至F3类人才,F3类人才只要全日制本科,再加上名下温州市住房面积<60㎡或没住房,且未享受过温州购房类优惠政策,即可享受20万元的购房补贴。

而且这次相当于给人才发了一个不计利息的大红包,哪怕后期真的离开温州,只要按在温服务年限与限售年限的比例退款,所购房源就可以解除限制销售,自由度更高,相信会刺激到潜在的人才积极申报。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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