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力增进人民福祉
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下,西藏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使西藏各族人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得到有效保障,社会和谐安宁。
——现代化发展水平日益提高
西藏生产总值由1965年的3.27亿元增加到2014年的920.8亿元,增长281倍。1994年以来,西藏地区生产总值连续20年保持两位数增长,年均增速高达12.4%。1965年西藏地方财政收入仅为2239万元,2014年达到164.75亿元,年均增长高达14.46%,自我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全区工业增加值由1965年的0.09亿元增加到2014年的66.16亿元,增长735倍,年均增长14.4%。第二产业增加值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占比由1965年的6.7%提高到2014年的36.6%。2014年,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364.51亿元,比1965年的0.89亿元增长了409倍,以年均13.1%的速度递增;进出口总额达22.55亿美元,比1965年的0.07亿美元增长了321倍,年均增长12.5%。
藏医药业、民族手工业、绿色食饮品和新能源等特色产业得到优先发展。目前,7个产业带初步形成,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0个,培育地市级以上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95家。建工、矿业、旅游、藏药、商贸等九大集团相继组建。藏药产业初具规模,全区藏药企业18家,藏药品种360多个。天然饮用水产量突破30万吨,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2014年接待游客1553万人次,比旅游业起步时的1980年增长4436倍,年均增长28.0%;实现旅游总收入204亿元,增长20400倍,年均增长32.8%。
以公路、铁路、航空为主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基本形成,交通更加便利。以拉萨为中心,东连四川、云南,西接新疆,北连青海,南通印度、尼泊尔,地市相通,县乡连接的公路交通网络基本建成。2014年底,全区公路通车里程达到7.5万公里,次高级以上路面里程达到8891公里,占12.6%。全区74个县中65个县通了柏油路,占88%;690个乡镇通公路,通达率99.7%;5408个行政村通公路,通达率99.2%。格尔木至拉萨、拉萨至日喀则铁路相继通车运营,拉萨至林芝铁路开工建设。组建了西藏航空公司,区内通航机场5个,8家航空公司在藏运营,开通国内外航线48条,通航城市达33个,形成以拉萨贡嘎机场为中心,昌都邦达、林芝米林、阿里昆莎和日喀则和平机场为支线的五大民用机场网络。
以水电为主,地热、风能、太阳能等多能互补的新型能源体系全面建设。拉萨环网工程和输变电工程、青藏直流联网工程、川藏电网联网工程建成投入运行,结束了西藏电网孤网运行的历史;直孔电站、狮泉河电站、雪卡电站、羊八井地热电站、拉萨火力发电等应急电源项目建成发电,区内装机容量最大的水电项目藏木水电站发电,能源点建设加快推进。2014年全区电力装机规模达到169.7万千瓦,全年发电量32.2亿千瓦时。组织实施了那曲尼玛县、双湖县及阿里7县1镇无电地区电力建设项目,累计示范推广光伏系统3万套,建设光伏电站90座,太阳能路灯1200多盏,总装机容量8000千瓦。2012年底,实现行政村全部通电,基本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
以光缆、卫星、网络为主的现代通讯网络体系已逐步建立健全。现在的西藏已进入了卫星、光缆、网络、信息新时代。全区光缆线路长度达到9.7万公里,其中长途光缆线路为3万多公里,累计实现74个县、668个乡镇通光缆,乡镇通光缆率为97.8%;实现5261个行政村移动信号覆盖。全区互联网用户达到217.7万户,普及率为70.7%,农牧区移动互联网覆盖率达到65%以上。
——人民幸福指数大幅提升
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更加充实富裕。201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2016元,比1978年的565元增长38倍,年均增长10.7%;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359元,年均增长10.9%。城镇化水平不断提升。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城镇人口所占总人口比重仅为9.48%,1990年提高到11.52%,2000年为19.43%,2010年达到22.67%。随着人民生活逐步富裕,消费结构开始多样化,冰箱、彩电、电脑、洗衣机、摩托车、手机等消费品进入了寻常百姓家。富裕起来的农牧民盖起了舒适宽敞的新房,有的还购买了汽车。广播、电视、通信、互联网等现代信息传递手段,与全国乃至世界同步发展,已经深入到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之中。在国家统计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和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的“CCTV经济生活大调查”中,拉萨市连续5年被评为中国幸福指数最高的城市。
城乡居民居住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为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西藏从2006年起在全国率先提出全区实施农牧民安居工程,到2013年,全区累计投资278亿元,完成46.03万户的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使230万农牧民群众住上了安全适用的房屋,农牧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30.4平方米,生活条件得到历史性改善。自治区不断加大对周转房建设的投入力度,共建设周转房66076套,总建筑面积404.42万平方米,总投资88.09亿元。积极实施拉萨供暖工程,自2012年开工以来,建成燃气主干管网63公里、燃气次干管网256公里、庭院管网1200余公里,已完成居民小区及单位供暖项目建设768个、10.7万户、2136万平方米,拉萨城区基本实现供暖全覆盖,彻底结束了祖祖辈辈靠烧牛粪取暖的历史。
农牧民人居环境整洁美丽。大力实施水、电、路、气、通讯、邮政、广播电视、优美环境“八到农家”工程,基本解决农牧民的安全饮水问题。实现了村村通电话、村村通广播电视、乡乡通宽带,完成4500个行政村人居环境建设,近24万户农牧民用上了清洁的沼气能源,农牧区碘盐覆盖率达到95%以上。2010年,自治区按照“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的要求,开展人居环境和综合环境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44亿元,实施4500个行政村村容村貌及环境整治。
贫困人口大幅减少。2006-2014年实施贫困户、大骨节病搬迁和“兴边富民行动”,使11.63万户贫困群众人均住房面积增加了20%-30%。昔日许多低矮、阴暗、人畜混杂居住的土坯房变成了安全适用的住房。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使57.8万户、260万人受益。新修和维修乡村道路3223公里,水渠3371.6公里、水塘347座232.94万立方米,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30万亩,新建农用桥883座、12834米,温室4583座,棚圈3.5万套。改良天然草场、草场围栏、人工种草28.78万亩,贫困地区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农牧民收入明显增加,2003年以来连续12年保持了两位数增长。生活在每人每年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下的全区农村贫困人口由2010年的117万人减少到2014年底的61万人,累计减少贫困人口56万人。贫困人口占全区农牧民人口比例,由2010年的49.2%下降至2014年的23.7%。2006年以来,直接、间接落实强农惠农补贴资金累计达到706.36亿元,落实粮食直补资金1.89亿元,落实农资综合补贴3.58亿元,落实家电、家具下乡补贴资金3.4亿元。这些补贴政策提高了农牧民群众收入,提高了农牧民的购买能力,提升了农牧民的生活品质。
社会保障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率保持较高水平。2014年,西藏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以内,新增就业4.3万人,提供高校毕业生公职岗位1.1万个,各援藏省市和中央企业共提供就业岗位5335个,1500多名高校毕业生实现了区外就业,全区公益性岗位总量达3万个,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26018人,2500多户零就业家庭实现了动态消零,就业形势稳定。近年来,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建立。继续加强“五大险种”保障制度,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扩大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免费意外保险,建立了寺庙僧尼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全区各项社会保险参保达260.6万人次。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水平达3338元,居全国前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月534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每年2231元,五保户供养标准提高至每年3873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至每年3874元,集中收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达到月人均1200元。及时发放城乡困难群众慰问金。2013年底,全区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共有263个,公办儿童福利院8所,民办儿童福利院2所。72%有意愿的五保对象实现集中供养,5900多名孤儿得到有效救助。
医疗卫生事业快速发展。目前,西藏已经建成了中、西、藏医结合,以拉萨为中心、遍布城乡的医疗卫生网。以免费医疗为基础的农牧区医疗制度覆盖全体农牧民,全区已建成71个县医院和678个乡镇卫生院,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2014年底,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到1430所,每千人病床数和卫生技术人员数分别达到3.79张和4.08人,建成了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医疗卫生网络。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30万元、20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38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农牧民人口100%被纳入到以免费医疗为基础的医疗保障体系之中,农牧区医疗政府补助标准达到年人均420元,最高报销补偿限额达6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补偿比例达到80%以上。寺庙僧尼等人群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取消了医疗救助起付线,率先在全国实现了医疗救助城乡一体化和社会全覆盖。对城乡居民实施免费健康检查,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9%。2013年,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54.51/10万人和19.97‰。人均寿命由20世纪50年代的35.5岁增加到68.17岁。全区实现了基本消除碘缺乏病目标。
——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教育事业日新月异,实现学有所教。全区所有县(区)全面完成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一个涵盖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的比较完整的现代教育体系已经形成。实现了从学前到高中阶段15年免费教育,农牧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面落实,政策和资金覆盖率均达到100%。“三包”(包吃、包住、包学习费用)政策覆盖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所有农牧民子女和城镇困难家庭子女,且不断提高标准,年生均标准已提高到3000元。全面启动实施城镇三年、农牧区两年学前双语教育工程。2014年底,幼儿园在园幼儿达8万多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60%。2014年底,全区拥有普通高等院校6所;中等职业学校9所,在校生1.7万人;高级中学22所,完全中学4所,初级中学93所,十二年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各3所,小学829所。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64%,青壮年文盲率下降至0.57%以内,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8.6年,新增劳动力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以上。1984年,中央政府作出“在内地为西藏办学培养人才”的重大战略决策,现有21个省市办有西藏班(校),已累计为西藏培养了大中专毕业生3.2万余人。目前西藏不仅有了自己培养的硕士、博士,而且有了一批享誉全国的专家、学者,逐步建立了近30个科研院所,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69709人,学科领域涉及历史、经济、人口、语言、宗教和农业、畜牧、林业、生态、生物、藏医药、盐湖、地热、太阳能等数十个门类。其中,藏学、高原生态、藏医药等学科研究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产生了一批有世界影响的学术成果。
公共文化服务覆盖城乡,人们精神生活不断丰富。全区已建成群众艺术馆8座、公共图书馆5座、博物馆3座,建成县综合文化活动中心74座,乡镇综合文化站692座,建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自治区分中心、7个地市支中心、74个县支中心、692个乡镇基层点、5389个村基层点,区、地、县、乡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初步形成。投资近13亿元的“十二五”文化设施建设项目全面推进,到2015年底,西藏将基本实现“地市有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馆藏文物丰富地区有博物馆,县县有图书馆、文化馆或综合性文化活动中心,乡乡有综合文化站,53%的县国有艺术团有排练场”目标,公共文化设施总量将达到790个。建成1600余个文化广场,形成拉萨雪顿节等群众性、常态化品牌文化活动90个。全面启动了公共设施的免费开放工作,近5年来,全区公共文化设施共开展免费群众文化活动4万余场,受益群众达到800余万人次。全区专业文艺团体和县民间艺术团年均下乡演出近1万场次,送书下乡10万余册。
新闻出版事业迅速发展,文化产品日益丰富。西藏人民出版社、西藏藏文古籍出版社累计出版各类图书(教材)19052种、2.8263亿册。西藏音像出版社、雪域音像电子出版社2014年出版音像电子产品115种37.96万盘。报纸、期刊分别发展到25种、35种。全区出版发行单位发展到576家,其中区、地、县新华书店89家,边境口岸新华书店5家,民营发行网点482家。2014年全区共发行图书约3395万册,图书销售码洋3.23亿元。全区印刷企业38家,其中规模以上重点印刷企业1家。2014年全区印刷业总产值3.6亿元。目前,全面建成5609个农家书屋、1700多个寺庙书屋,实现所有行政村有农家书屋、寺寺有寺庙书屋,有效解决了农牧民群众和寺庙僧尼读书难、用书难问题。
广播影视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已累计新建、改扩建100瓦以上调频转播台78座,50瓦以上电视转播发射台78座,中波广播发射台27座,卫星地球站1座,村村通广播电视站9371座,全区所有的1787座寺庙实现了广播影视全覆盖。目前,有省级广播电台1座5个频率,听众遍及世界50个国家和地区;有省级电视台1座4个频道,其中,藏语卫视已在尼泊尔、印度、不丹等周边国家部分落地,全台节目实现数字化,覆盖全国人口7亿多人;有地市级广播电台6座,电视台1座。目前,全区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由1965年的12%和0%提高到现在的94.78%和95.91%,90%以上农牧户实现了“户户通”。通过直播卫星接收设备,农牧民每家每户能够收听收看到40至70多套数字广播电视节目。目前,全区共有566个电影机构,其中478个农村电影放映队全部实现数字化放映。
六、保护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藏族人民创造了辉煌的藏文化。藏文化丰富了中华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治区成立50年来,在尊重、保护、传承和弘扬藏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显著成就。当今西藏,在传统与现代的交融中,藏文化不断焕发出新的活力。
藏语文的学习使用得到有效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均明确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西藏学校教育全面实行藏汉双语教育,藏语文在学习中传承。目前,农牧区和部分城镇小学实行藏汉语文同步教学,主要课程用藏语授课。中学阶段开设藏语文课(包括内地西藏中学),其他课程用汉语文授课。在高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考试中,藏语文作为考试科目,成绩计入总分。学前、中小学现有双语教师30642人,中小学校有藏语专任教师约5800人。西藏自治区已编译完成从小学到高中共13门学科的821种课本、410种教学参考书、56种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和73种教学辅助用书。藏语文在使用中得到弘扬。自治区大型会议和行文坚持使用藏汉两种文字,司法机关在执法、法治宣传等工作中着重使用藏语文,农牧、科技等涉农部门也加强藏语文的使用。2014年,西藏人民出版社、西藏藏文古籍出版社出版各类图书547种、1302.5万册,其中藏文图书种数占比超过80%;共有14种藏文期刊、11种藏文报纸出版发行。目前,西藏人民广播电台共开办有42个藏语(包括康巴话)节目(栏目),藏语新闻综合频率每天播音达21小时15分钟,康巴话广播频率每天播音18小时,西藏电视台藏语卫视实现了24小时滚动播出。此外,藏语文在邮政、通讯、交通、金融等领域中也得到了广泛使用,有力地推动了全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保护传承。国家建立了西藏大学、西藏民族大学、藏医学院、中国藏学研究中心、西藏社会科学院、天文历算研究所等一批教育培训基地和门类齐全的研究机构。几十年来,西藏先后组织了大规模、有系统的普查、搜集、整理、研究和出版工作,收集各种音乐(歌曲)、曲艺一万多首,文字资料3000多万字,录制了大量音像资料,拍摄图片近万幅,发表有关藏民族传统文化学术论文1000多篇,整理出版了《中国戏曲志·西藏卷》《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西藏卷》《中国民族民间器乐曲集成·西藏卷》等10大文艺集成志书和文艺研究专著30多部,抢救、整理、出版藏文古籍261部,诸多濒临灭绝的民族民间文化得到全面抢救和有效保护,重新焕发出光彩。2005年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与保护工作正式启动以来,中央政府和西藏投资近2亿元,对藏戏、格萨尔、传统歌舞、手工技艺等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全面保护,基本形成了国家、自治区、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目前,西藏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000余项,涵盖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包含的10个资源种类。其中,藏戏和《格萨尔》史诗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89个,国家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4个,自治区级项目323个,代表性传习场所113处。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68名,自治区级传承人350名。国家珍贵古籍158部,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4个。“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4个,“西藏自治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65个。拉萨雪顿节、山南雅砻文化节等一大批群众性文化传统节庆得到恢复和创新,成为地域性民族文化品牌。
文物得到有效保护。50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西藏文物保护的投入力度,重点实施了西藏自治区所辖的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维修工程,及时修缮和保护了大批文物。投资10亿余元的“十二五”46项重点文物维修保护项目,目前进展顺利。《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西藏自治区布达拉宫保护管理办法》等一批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陆续出台。西藏重要历史和革命文物发掘工程有效加强,第三次全区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全面完成,共调查录入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物241处,各类文物点4277处。首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全面启动,初步统计,全区可移动文物将达数百万件。野外文物看管人员得到落实,全区文物安全进一步加强。贝叶经普查保护和研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西藏自治区珍藏贝叶经总目录》《西藏自治区珍藏贝叶经影印大全》等陆续整理出版。目前,全区有世界文化遗产1处3点,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5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391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978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3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