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资产一般按流动性(资产的变现或耗用时间长短)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其中流动资产可分为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等;非流动资产可分为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等。
流动资产合计
资产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应归为流动资产:(
1
)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主要包括存货、应收账款等;(
2
)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3
)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变现;(
4
)自资产负债日起一年内,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存货等项目。
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负债一般按偿还期长短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负债合计
=
流动负债合计
+
非流动负债合计;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主营业务收入
指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所发生的成本总额。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是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利润总额为营业利润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
指利润总额、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和本期应交增值税之和。
应交增值税
指按照税法规定,以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根据会计相关科目贷方累计发生额,按下述公式计算填报:
应交增值税
=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减免税款
+
出口退税
或者根据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填报:
应交增值税
=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免、抵、退应退税额)
+
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
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应纳税额减征额
指企业在报告期内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
指企业在报告期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所形成的债权,包括应向客户收取的货款、增值税款和为客户代垫的运杂费等。
反映工业产品已实现销售的程度,是分析工业产销衔接情况,研究工业产品满足社会需求的指标。计算公式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