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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园)、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省统一命题的通知》(浙教基〔2023〕51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全省统一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12号)和《杭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杭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杭教基〔2019〕3号)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落实“双减”政策,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教育特色化多样化发展,现就做好萧山区2024年各类高中(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校、中专,下同)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和考试报名

(一)招生对象

1. 本区学校就读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2. 本区户籍在区外就读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3. 具有各类高中学校在册学籍号的学生不得报考。

4. 往届生的报考对象是国家法定的非成年人。

(二)考试报名

1. 区内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三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由考生及家长在网上 http://47.110.159.205/)办理报名手续、学校统一打印考生基本信息,考生及家长核对签名后由学校存档。各初中学校对非本区户籍、学籍未满三年的考生单独造册,注明家长是否持有有效的《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

2. 本区户籍在区外就读的应届初三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按萧山区教育考试中心当年发布公告首先注册个人信息,然后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本区户籍在区外就读的应届初三毕业生须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由就读学校从浙江省电子学籍系统中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表》(若在外省学校就读的,则提供就读学校从全国电子学籍系统中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表》),打印的信息表需加盖学校公章。

本区户籍在区外就读的往届初中毕业生须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义务教育证书》。

二、招生计划

按全区初中毕业生均能升入高中段学校、普职教育协调发展的原则,编制全区各类高中招生计划(另发)。

三、综合素质评定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按《萧山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办法》(萧教学〔2008〕11号)执行。

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初中毕业班学生均需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文化课考试和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其中文化课考试在2024年6月22-23日进行,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在2024年4月进行。

(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日期、考试科目、考试形式、考试时间、满分分值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

科目

考试

形式

考试时间

满分分值

6月22日

(周六)

上午

语文

闭卷

9:00-11:00

120分

下午

科学

闭卷

13:30-15:30

160分

6月23日

(周日)

上午

数学

闭卷

9:00-11:00

120分

下午

社会

开卷

13:30-15:10

100分

英语(含听力)

闭卷

16:10-17:50

120分(笔试100分、听力20分)

4月

体育与健康

详见中考体育考试

有关通知

30分

满分分值合计

650分

招生录取总分由学业水平考试得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各类加分项目和加分办法详见附件1。

(四)从2024年起,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含道德与法治、历史与社会,下同)等5门科目采用省统一试题和分值。其中,社会2024年、2025年继续开卷,2026年起闭卷。命题的相关要求,参见《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省统一命题的通知》(浙教基〔2023〕51号)。

(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务工作由萧山区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六)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文化课试卷采取集中统一网上评卷方式,评卷工作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牵头,萧山区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和萧山区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发布,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萧山区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五、招生录取

(一)原则与条件

各类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综合素质等级评定等作为前置条件,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采用“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规则进行录取。

(二)程序与步骤

1. 各类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职高“中本一体化”专业招生(为杭州大市统一录取,具体操作办法另行通知)、五中“行知班”、体育特长生、普高特长班录取;

第二阶段:第一批次(定向分配)录取、第二批次(普高)录取、第三批次(区内职高、技校、中专、列入市局统一分配的学校)录取、第四批次(区外职高、技校、中专)录取。

2. 各类高中招生第一阶段的所有志愿在学业水平考试前完成填报(考生报名参加第一阶段各类测试且成绩合格,即视作已完成志愿填报)。第二阶段四个批次的志愿,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揭晓后一次填报完毕。其中,第二阶段第一批次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2个;第二批次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主城区面向萧山招生的学校(含杭二中钱江学校共9所)中只能选报2所;第三批次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6个;第四批次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6个。具体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三)定向分配录取

1. 定向分配 名额 确定。萧中、二中、三中、五中、杭二中钱江学校(面向萧山区)各校招生计划总数的60%名额,按毕业生人数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2. 特殊类型招生(五中“行知班”、上述五校的体育特长生和特长班)指标不列入定向分配名额。

3. 定向分配录取时,如有初中学校未能用完所分配的指标,则划归到第二批次的招生计划中。

(四)招生录取前置条件

1. 在第一批次(一级重高定向分配)录取时,享受分配政策优惠录取的学生,其中考总分需达到定向分配录取控制分(定向分配录取控制分的设定标准为萧中、二中、三中、五中、杭二中钱江学校5所学校计划录取总人数120%的名次所对应的分数),并同时满足初二、初三两个学年都具有本校学籍且在本校就读的条件。根据省教育厅统一要求,2026年起,在同一初中学校(校区)在籍在读满3年的应届毕业生方可参与定向分配招生,中途转学的学生不得参与定向分配招生。

2. 初三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作为中招录取的前置条件。凡要求升学的考生,其6项评定需获得4个P等及以上,其中报考除中本一体化及第三批、第四批以外的考生,其6项评定需获得3个A等和3个P等及以上。

3. 本区户籍及父母一方持有效的《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和华(归)侨子女、港、澳、台籍的应届毕业生可报考各类高中。

4. 非本区户籍的考生,须在本区初中连续就读满三年(拥有我区连续三年初中学籍)即可填报全部批次的志愿。不满足该条件的只可填报第二批次中的民办普高及第三、四批次的志愿。

5. 往届初中毕业生只允许报考第二批次中的民办普高及第三、四批次的志愿(非萧山户籍往届生必须在萧山区毕业)。

6. 普通高中(含特长班,但不包括体育特长生)录取的中考总分须在400分以上。

7. 省一级重高录取时,参加初中毕业生实验操作考查的考生,实验操作考查成绩须合格。

(五)招生录取操作序列

各类高中招生录取操作序列为:职高“中本一体化”专业招生录取、五中“行知班”招生录取、体育特长生录取、普高特长班录取、第一批次录取、第二批次录取、第三批次录取、第四批次录取。凡被前一序列录取的考生,其余所填报的志愿自动失效。

(六)特长班(生)报考事项

报考特长班(生)的考生需参加特长测试。报考普高特长班的学生可选报1个特长班,报考区教育局直属高中及杭二中钱江学校的体育特长生,可根据自身特长确定1个体育特长专项,选报1~4个学校。其报名和测试在5月完成,具体根据各招生学校《招生简章》上的时间要求。特长班(生)招生办法详见附件2。

(七)普通中专志愿填报

普通中专的成绩计分方式和录取办法请参阅杭州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24年杭州市各类普通中专招生手册》。

(八)末位同分投档次序

录取时,如招生学校在录取时出现末位同分且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末位同分者按以下规则确定投档的先后次序:

1. 中考总分中语、数、英三科合计得分高的考生;

2. 中考总分中语文成绩得分高的考生;

3. 中考总分中数学成绩得分高的考生;

4. 中考总分中英语成绩得分高的考生;

5. 中考总分中科学成绩得分高的考生;

6. 中考总分中社会成绩得分高的考生。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可按照各批次的录取方式及顺序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填报志愿。之后由学校打印志愿表,考生及家长核对签名后学校存档。

(二)凡被第一、二批次(含第一批次前)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得再择校。凡被第三、四批次志愿录取的考生,报到注册后不得再择校。

(三)各招生学校(含民办学校)应严格按物价部门规定(批准)的收费标准和项目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另立收费项目,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捐助费用及设备物品。

(四)各高中、初中学校要加强各类高中招生相关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完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实施。各高中学校要规范招生行为和新生的学籍管理,确保学生就读与学籍所在学校相一致。

(五)各学校要加强各类高中招生政策的宣传,使广大考生、家长及时了解有关政策、要求,及时回应社会、家长的关注与疑惑,主动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各高中学校要规范招生宣传行为,为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各招生学校都必须按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办理新生报到注册手续。


附件:1.萧山区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加分和降分项目有关事项

2.萧山区2024年高中特长班(生)招生办法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

2024年4月1日


附件1

萧山区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加分和降分项目有关事项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杭州市区中考加分项目的通知》(杭教基〔2023〕3号)意见,现就做好萧山区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加分和降分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分和降分项目类别和分值

(一)三侨考生(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下同)。

(二)台湾地区(含台湾户籍,下同)考生。

(三)港澳同胞的子女(考生父母至少一方为港澳永久居民,下同)。

(四)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初中就读期间应随国(境)外留学的家长在国(境)外连续生活360天(含)以上,以下简称留归人员子女,下同]。

上述四类加分项目的加分分值均为5分。同一名考生如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五)军人子女。按《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警备区政治部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联〔2014〕2号)执行。具体为:

1.军人子女符合中考报名条件,参加我区中考报考普通高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降30分录取。

(1)烈士子女;

(2)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部队军人的子女;

(3)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

(4)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

(5)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的子女。

2.军人子女符合中考报名条件,参加我区中考报考普通高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降20分录取。

(1)作战部队(“作战部队”系指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军人的子女;

(2)在驻国家确定的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

(3)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的子女;

(4)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5)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6)受正大军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3.除上述1、2条款以外的军人子女降5分录取。

同一考生如符合军人子女多项降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项最高分进行降分。符合军人子女降5分条件的考生,若同时符合上述(一)(二)(三)(四)类中加分条件的,可与其中符合条件的一项所获加分进行累计,先加分后再降分录取;符合军人子女降20分及以上条件的考生,不再享受其他累计加分。

(六)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七)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上述(六)(七)类加分条件及加分分值按上级相关文件执行,与其他类别的加分累计办法与军人子女相同。

二、申请和审核程序

1.军人子女、港澳同胞的子女、留归人员子女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5月22日(上午9∶00—下午4∶00)提交有关资料到萧山区教育考试中心206室,由考试中心统一到相关主管部门审核。

2.三侨考生由考生家长5月20日前到萧山区侨办现场审核,萧山区侨办联系电话:89618373。

3.台湾地区考生5月20日前,到区台商台胞服务中心现场审核。萧山区台商台胞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9618095。

4.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分别于5月20日前向萧山区公安分局政治处、萧山区消防救援大队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加分和降分申请在上述规定时间进行,逾期不再受理。

三、其他

1.经相关部门审核并经区教育局复核后,符合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加分和降分条件、加分和降分分值等信息将在萧山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误的予以加分和降分。

2.各初中学校要及时将加分和降分政策和信息告知考生和家长,认真指导符合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考生(家长)做好加分和降分手续的办理,防止错报漏报。

3.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加分和降分的,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相关考生的加分和降分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


附件2

萧山区2024年高中特长班(生)招生办法

一、特长班招生办法

普通高中经学校申请,区教育局批准,可提前招收特长班若干个。

招收特长班学生的学校必须制订相关的招生方案(内容包括招生的对象、数量、考核录取办法等),并报区教育局批准。

符合特长班招生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在中考中招网上报名,由所在初中学校打印《2024年高中招生特长生报考登记表》(须经家长、考生亲笔签名)并存档。

报考普高特长班的考生,中考总分须在400分及以上。

招收特长班学生的学校,对报名学生要组织进行一次相关的素质测试,并根据中考成绩和素质测试结果在招生的第一批次录取前完成录取工作。

凡招收特长班学生的学校原则上必须对特长生单独设班教学,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单独设班教学,则必须报区教育局备案。

二、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

(一)招生项目、学校及人数

2024年,萧山区列入体育特长生招生运动项目为: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

区直属高中及杭二中钱江学校根据各校招收运动项目意向和特长生文化及运动成绩择优录取。具体招生计划为:

1. 省一级重高。

萧山中学:乒乓球特色项目4名、其他项目8名;萧山二中:篮球特色项目4名、其他项目8名;萧山三中:足球特色项目4名、其他项目8名;萧山五中:排球特色项目4名、其他项目8名;杭二中钱江学校10名,具体项目及人数由学校自定。

萧山中学的国际象棋特色项目根据“市队联办”具体文件执行,萧山五中与区少体校合作项目可适当定向招收部分区少体校学生。

2. 其他普通高中、职业学校。

萧山六中、萧山八中、萧山十中、萧山十一中各招收12名,萧山一职、萧山二职、萧山三职、萧山四职各招收10名,具体项目及人数由学校自定。

以上招收特长生的学校于4月19日前将招收项目及人数表报区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教研楼208室,项目及人数一旦上报,不再调整。

(二)报名资格

1. 运动成绩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

(1)田径项目:萧山区2024年上半年初三学生田径项目名次赛各单项男女前六名。

(2)足球、篮球、排球项目:2022~2024年区级及以上比赛男、女主力队员或确有专业特长的学生具有报名资格,参加由教育局组织的各项球类运动专项技术考评后,确认特长生资格及名次(男女各15~25名)。

(3)乒乓球项目:2024年萧山区初三学生乒乓球选拔赛获男、女单打前六名。

(4)凡引进浙江省内户籍的国家二级运动员,不受教育局高中入学招生文件中“三年学籍”政策的限制。

2. 成绩要求:

(1)田径、球类项目:一级重高、杭二中钱江学校中考总分成绩不低于400分,其他普通高中不低于340分;职业高中可适当降低要求。

(2)获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或在市级及以上竞赛中运动员单项成绩已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团体项目获省级比赛前三名的主力队员(以运动会秩序册和成绩册为依据),此类体育特长生,招生学校有意招收的,经教育局同意,成绩可适当降低要求。

(三)报名程序

符合报名资格第1条标准的考生在5月17日前向所在初中申请,由所在初中学校在中考中招网上报名,并打印《2024年高中招生体育类特长生报考登记表》(须经家长、学生亲笔签名)。各初中要认真审核,由校长签署意见后,5月24日前将《2024年高中招生体育类特长生报考登记表》送综合素质教育科111室。

(四)录取办法

体育特长生录取采用“平行志愿——项目名次优先、遵循志愿,项目名次相同则以中考总分成绩高者优先”的投档规则进行录取。考生报名时,要先确定自己的一个体育特长项目,根据本人的特长项目来选择学校(志愿),最多可选报4个志愿。录取时间安排在第一批次录取前,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