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因倒卖进口原油近 1.8 亿吨被调查,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推动各类企业严格依法依规经营,严肃执行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是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基础,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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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性为领导责任,得看一下当时谁是领导。

蒋洁敏,山东滨州阳信人,2006.11—2007.05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兼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一直到2013年都在中石油任职。而第一单就是中石油下面的燃料油公司卖给山东滨化集团的。

2015年10月12日,蒋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

2015年2月,放开进口原油使用权。地炼自己可以进口原油,不用再用国企指标。

所以把这个责任定性为历史问题,对现在是没有什么大的影响。但这个新闻影响的不是中石油,而是全国的地炼行业。

首先,审计署对地炼的定性是"落后产能盲目发展"、”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间接造成了国家财政税收的流失“。按照这个定性,地炼一无是处,生而原罪,现在罪过更大。

其次,应该是在查地炼企业供应链的过程中,发现的中石油的问题,最后由中纪委调查,中央处理。可见什么层次在关注地炼这个问题。

估计地炼企业难逃此劫。

再来补充两个知识点:所谓地炼企业,就是央企之外的所有炼油企业。起初,主要是各地方为了处理落地原油而建设,当时油田为了处理和地方关系,也多少供应一点原油,所以产能很小,每年大约处理几万吨到几十万吨的样子。地炼企业的产能扩张,就是在2006年之后,得益于于当时允许地炼企业进口燃料油。所谓燃料油就是别的国家炼过一遍的油,轻油含量少,重质油多,可以作为船舶燃料使用,也可以继续提炼,当时的装置主要是催裂化、延迟焦化等重油处理装置。既不环保,炼出来的油质量也不高。当然也有常减压装置,而常减压用的是原油,现在看是以燃料油名义进口的原油。

第二,地炼企业的优势主要是油品价格低。因为成品油消费税是由卖方交的,消费者买的油都是含税的,而且税率比较高,所以每个地方的炼厂都是纳税大户。而地炼企业在销售过程中,有的把成品油开成化工产品,比如溶剂油、芳烃,而不是汽柴油,这样税率就低一些,这是造成税款流失的原因之一。再一个,炼厂开的汽柴油增值税发票,很多民营加油站是不需要的,这些增值税发票就开给了需要的企业,俗称“倒票”,这也是税款流失的原因。这个金额是很惊人的,有的发案的最底层的小票贩子金额都有几个亿,炼油厂就没法说了,随便拉出一个来,估计都能抵几个赖昌星。单纯炼油的利润并不高,很多炼厂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卖发票。而随着炼厂产能越来越大,税源失血的口子也越来越大,到了非管不可的地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