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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服务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夯实 “五大安全”基础,助力“六个强省”建设,指导推进“十四五”时期全省教育改革发展,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实现教育现代化阶段性发展目标,依据《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环境

(一)现实基础。

“十三五”以来,省委、省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全省教育改革发展取得积极成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稳步落实,教育现代化建设开局良好。

教育规划目标基本实现,教育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学前教育进入普及普惠发展阶段,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从2015年的75.6%提高到2020年的86.7%,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从2016年的59.8%提高到2020年的87.2%,分别超过全国平均水平1.5和2.4个百分点,基本补齐了我省学前教育“短板”。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实现一体化发展,2019年我省全域通过基本均衡国检验收,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实现标准化,进入优质均衡发展新阶段。义务教育巩固率99.3%,高出全国平均水平4.1个百分点。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进一步提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7%,高出全国平均水平5.8个百分点,普通高中初步实现多样化特色化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培训体系基本确立,6所高职院校入选国家“双高”计划。优化资源配置,转隶高职院校9所、整合2所、撤销6所(成人高职)。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入选教育部示范性职教集团9个、省级示范性职教集团37个,校企共建现代产业学院19个。两年高职扩招10万人,近五年累计培养技能人才83.4万人。创建国家级农村职成教育示范县19个,列全国第2位。继续教育持续发展,建成13所社区大学、130所社区教育学院,全民终身学习环境进一步形成。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2015年的50%提高到2020年的71.4%,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7个百分点,普及化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实施“双一流”建设,4所高校入选国家“双一流”,投入25亿元支持5所省属“双一流”高校建设发展。

教育公平取得重要进展,人民满意度大幅提升。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重大政治任务,投入改薄资金97亿元,重点向贫困、边境县倾斜,薄弱学校全部达标,大班额基本消除。投入115亿元,累计资助学生1398万人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学生无一辍学,随迁子女安置率和留守儿童入学率达100%。义务教育学校实现“公办民办同管同招”,通报7批2255所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实施中小学“四零承诺”政策,“择校热”“择班热”得到有效解决。持续实施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农村学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显著增加。

教育改革持续深化,保障水平显著提升。教育体制改革进展迅速,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管理体制、评价体制、保障体制等改革不断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一些重点领域和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教育“三个优先”得到有力贯彻执行,生均拨款制度逐步完善,标准不断提升。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有较大改善,高校后勤整改工作取得实质进展。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启动“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五个一批”,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10.4万人。通过“特岗教师”补充乡村教师1.2万余人,乡村教师结构不断优化。实施龙江教师“十百千”工程和中小学校长“双百工程”,培训校长、教师18.7万余人次,教师队伍素质不断提升。

教育供给能力不断强化,服务能力不断增强。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持续提升,牵头承担了一大批国家重大科学研究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产出了一大批服务国家战略、助推区域发展的标志性研究成果,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成效明显,高等教育学科专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程度更加紧密,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全省高校80个一级学科进入全国前30%,ESI前1%学科领域由2016年的22个增加到2020年的39个,增幅77.3%。A类学科23个,位居全国第10位。高校“六类人才”由2016年184人增加到2020年的374人。现有国家级和教育部创新平台69个,国家级大学科技园5个,授权有效专利3.04万项,已转化成果1673项,获国家科学技术奖43项,其中最高科学技术奖1项。五年来培养高校毕业生超百万人,留省落地人才55万人。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连续19年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总体看,我省“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完成情况良好,教育面貌正在发生格局性变化,全省教育已经进入提质增效的新阶段,为“十四五”教育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教育发展内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成为教育的历史使命。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培养更多更高质量创新人才,是我省“十四五”时期教育发展的重点任务。

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召开,《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黑龙江教育现代化2035》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教育现代化建设从“基本现代化”向“总体现代化”迈进,要求我们必须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落实中央重大教育战略部署,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全面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聚焦关键领域重大改革,全面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聚焦学习方式变革创新,全面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发展,聚焦疫情防控常态化,全面加强师生安全、健康保障和公共卫生人才培养。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五大安全”“六个强省”目标,优化人才培养结构是我省“十四五”时期教育面临的重大课题。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加快,学龄人口、劳动年龄人口规模结构改变,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高层次人才外流现象持续,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多样化的教育需求日益增长,要求我们必须胸怀“国之大者”,把教育作为“国之大计”“党之大计”,保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全面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面对新的形势和挑战,我省教育改革发展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困难:教育发展还不平衡、不协调,城乡、区域之间教育差距仍然较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足、布局结构不尽合理,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仍是教育体系中的突出短板。人才流失问题突出,人才培养的类型、层次和学科专业结构与社会需求契合度不高。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模式有待完善,产教融合、科教融合的协同培养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教师队伍素质和结构不能完全适应提升质量与促进公平的新要求。学校办学活力不强,促进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举办教育的法规制度和政策体系亟待完善,多方参与教育治理和评价的体制机制还不健全,教育对外开放的水平不够高,教育优先发展地位需进一步巩固提升。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黑龙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遵循教育规律,激发活力、补齐短板、优化结构,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科教强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以教育发展助推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二)基本原则。

问题导向,改革创新。聚焦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把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作为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根本动力,通过体制机制改革破解障碍、推动发展,激发教育发展内生动力和发展潜力。

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准确把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教育发展阶段性特征,瞄准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以优化结构、提高质量、促进公平、机制创新为重点,整合资源,通过重点突破带动整体发展。

服务发展,助力振兴。围绕“五大安全”战略定位和“六个强省”建设目标,聚焦“十个新突破”,全面提升教育服务能力和水平,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培育新动能、厚植新优势。

着眼全局,分步实施。立足我省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实际,着眼2035长远目标,坚持整体统筹谋划,分类精准施策,分步实施,专项推进,推动全省各级各类教育水平稳步提升。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制度更加完备、结构更加优化、保障更加全面、服务更加高效的高质量教育体系。学前教育实现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义务教育进入优质均衡发展新阶段,高中阶段教育进入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新阶段,基本形成具有我省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成布局合理、结构完善、具有龙江特点、综合实力较强的高等教育体系,建成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显著增强,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更加均衡,教育制度和治理体系更加成熟完善,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机会进一步扩大,教育现代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科教强省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教育服务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能力显著提升。到“十四五”期末,我省教育总体发展水平力争达到全国中等偏上水平。

专栏 1 “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主要预期指标

2020

2025

学前教育毛入园率( %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

在学研究生(万人)

现代学徒制培养比例( %

新增劳动力中受过高等教育比例( %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普通话普及率( %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强化体育和劳动教育,改进美育工作,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1.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建立大中小德育一体化体系。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突出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教育,广泛开展东北抗联精神、北大荒精神、大庆精神、铁人精神等黑龙江优秀精神教育,帮助学生养成良好个人品德和社会公德。

构建大中小学有机衔接的德育内容体系和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机制。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贯穿各级各类教育,完善德育工作体系。合理设计各学段德育内容、途径、方法,进一步丰富和落实各学段德育目标,注重学段衔接和知行统一。充分发挥学校主导作用,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深入实施中小学德育“红扣子”工程,充分发挥我省丰富人文与自然资源的育人作用,全面开展“五色教育”(红色基因传承、绿色生态文明、蓝色高新科技、金色现代农业、银色冰雪文化)。积极开展校内外德育实践活动,完善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机制。

2.构建学段衔接、学科融通的德育课程体系,改进德育评价方式和评价机制。整合统筹各学段德育课程资源,用好国家统一编写的思想政治、语文、历史等学科教材,促进国家、地方和学校德育课程有机统一。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内容,结合大中小学各学段特点构建形成必修课加选修课的课程体系,统筹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一体化建设。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强化对各学段、各类型课程思政的统筹实施,加强政策、经费、人员、条件等协调配套,强化分类指导,优化内容供给,做好示范引领,完善评价激励,将德育目标融入各学科课程,促进德育和智育、体育、美育、劳育有机融合。

完善中小学生德育评价指标,将品德评价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将学校德育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各级各类学校督导的重要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导评估工作。加强全媒体视域下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网络化传播。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指导工作。积极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创新创优。加强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完善全员育人机制,优化德育队伍结构,推行教师“一岗双责”制。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全面开展家访活动。加强中小学教师全员德育工作培训,开发基于课程标准的学科教师德育培训和研修课程,推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实践研学基地建设,提高德育工作专业化水平。

3.推进学校体育教学改革,全面加强学校美育工作。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以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为目标,全面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广泛开展校园普及型体育运动,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教学模式,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体育多样化、高中体育专项化、大学体育专业化相衔接的教学改革。中小学校聚焦“教会、勤练、常赛”,全面落实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遴选省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大力扶持校园足球、冰雪运动,广泛开展足球、篮球和排球四级联赛,构建四级体育竞赛制度。推动各地采取针对性措施,降低学生近视发生率。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纳入学校评价指标体系。把学校体育政策落实情况、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素质测评情况和支持学校开展体育工作情况等纳入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重要内容。

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构建科学的美育课程体系,将美育实践活动纳入教学计划,实施课程化管理。建立学校和社会多位一体的美育协同育人机制,建立推进学校美育工作的部门协调机制。全面推进高等艺术教育改革创新,推进实施“龙江艺术大讲堂”活动,强化高校艺术类专业、课程、教材、师资建设。健全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中小学校美育工作自评和美育发展年度报告制度,逐步形成大中小幼美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的具有黑龙江特色的现代化美育体系。

4.加强和改进劳动教育和实践育人。全面贯彻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培养学生牢固树立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的正确观念。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通大中小学各学段,贯穿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相关课程和综合素质评价,全面构建起新时代劳动教育体系。落实教育内容,优化课程设置,拓展实践场所,配齐师资力量,加强安全管理,完善评价制度。实施最美劳动实践工程,形成“校校有劳动教室,县县有劳动基地,人人有劳动技能”的黑龙江特色劳动教育模式。加强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建设,办好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实施青少年急救教育行动计划,加强学校急救设施建设和师生急救教育培训。将国防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丰富学校国家安全教育和国防教育内容。加强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技能训练,提升青少年国防意识和军事素养。

(二)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全面提高,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机制基本形成。到2025年,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2%以上,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1.扩大普惠性资源供给。实施黑龙江省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逐年安排建设和改造一批公办幼儿园,重点补齐农村、偏远地区、民族地区以及新增人口集中地区的普惠性资源短板。持续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和奖补机制,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保育教育服务。

2.完善普惠保障机制。落实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高校、街道、农村集体办园。推动公办园公用经费生均财政拨款和普惠性民办园公用经费生均补助政策落实。加强幼儿园分类管理和幼儿园教师配备,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

3.提高保育教育质量。实施幼小科学衔接和安吉游戏推广三年行动计划,坚持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和小学起始年级“零起点”教学,推动农村学前教育提质增效,全面提升保教质量。坚持开展“小学化”治理。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标准。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加强教师培养培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专栏 2 “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主要预期指标

2020

2022

2025

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

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 %

学前教育教师接受专业教育比例( %

(三)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巩固提高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落实控辍保学长效机制,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让学生接受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义务教育。实现更高水平的县域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及学生学业质量明显提高。到2025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持续保持在99%以上,保持全国前列。

1.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科学布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统筹区域学位供给,逐步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校额”。以县(市、区)为基础,编制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预留足够的义务教育学校用地,义务教育用地实行联审联批制度。城镇新建居住区依法建设配套学校,改造配套学校建设不足的老城区和人口密集区。加强农村学校布局规划,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

2.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统筹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启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建设,推动20%以上的县(市、区)通过国家认定。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缩小义务教育城乡、区域、校际之间的差距。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高乡村学校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财政拨款、教师配置、学校建设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建立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稳定的共建机制,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联盟式发展,整体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水平。

3.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确保“双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落实中小学减负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中小学“零起点”教学。全面落实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同权同责同招同管”要求,实现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全覆盖。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深入实施“四零承诺”政策,形成长效机制。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推动义务教育结构优化和布局调整。规范中小学课后服务,强化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协调发展。

4.深化中小学校课程改革。把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总体要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关内容具体化、细化,丰富优化拓展性课程,建立各学段上下贯通、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科学合理的课程教材体系,建设全省统一的优质在线选修课程。

专栏 3 “十四五”义务教育发展主要预期指标

2020

2022

2025

优质均衡县(市、区)建设达标比例( %

优质普高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比例( %

义务教育阶段超标准班额( %

中小学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 %

义务教育专任教师中本科以上学历比例( %

72.67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轮岗比例( %

音体美教师配备率( %

学校冰雪课程普及率( %

(四)实现高中阶段教育高质量普及和特色化发展。加大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改善力度,促进县域和城区普通高中协调发展,推进普通高中学校全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高质量推进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实施工作,统筹考虑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特色化发展,促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转变,推动普通高中高质量高水平发展。推动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促进普职融通,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稳定在全国上游水平。

1.加强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计划,落实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和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支持改善县域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强化地方政府举办普通高中的责任,加强基本办学条件保障,足额拨付高中生均公用办学经费,按标准配备普通高中教师,加快全省高考标准化考场和高中教室、实验室建设,坚持新入学年级班额不超过55人,新建普通高中规模不超过3000人。积极稳妥化解大规模学校,落实严禁超标建设豪华学校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社团活动室等,推进数字校园建设。

2.推动普通高中多样特色发展。研制我省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标准实施方案,引导普通高中找准定位、凝练特色、错位发展,深化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试点工作,实现普通高中布局合理、规模适度。探索对特色高中的指导和评价监测机制。遴选建设中学生“英才计划”培养基地,强化高中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为“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强基计划”输送后备力量。

3.深入推进新课程新高考综合改革。落实国家课程方案,构建“五育”并举培养体系,拓展实践和创新渠道,强化学生综合素质培养,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开设职业教育课程。制定完善新高考改革配套文件,健全学生发展指导机制,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规范学业水平考试管理,促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加强新课程新教材培训,加强教研科研队伍和机制建设,强化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教育教学交流展示活动。完善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条件,推进全省高考命题中心、招生考试网络与信息数据中心、新高考综合管理平台建设。

专栏 4 “十四五”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主要预期指标

2020

2022

2025

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实验区(个)

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试点学校(所)

(五)发展龙江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紧密对接“六个强省”建设要求,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巩固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优化职业教育层次结构和专业设置,深化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提升职业教育服务能力。到2025年,实现类型特色更加鲜明、职教体系更加完善、办学格局更加优化、产教融合更加深入、办学条件大幅改善。建成一批高水平职业学校和特色专业,初步建成高水平服务乡村振兴创新发展示范区,打造农业职业教育全国样板。

1.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推动“空、小、散、弱”中职学校资源整合,拓展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培训、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职能,继续实施中职“双优”建设计划。夯实高等职业教育主体地位,以涉农学校为重点,整合高职学校资源,启动新一轮高职“双高”建设,建设一批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集群。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构建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本科职业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相衔接的纵向贯通培养体系,完善五年一贯制中高职“3+2”、中职本科“3+4”、高职本科“3+2”等长学制培养模式。促进不同类型教育横向融通,探索建设一批职普融通的综合高中。持续改善办学条件,实现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标。

2.深化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广泛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深入完善“模块化课程”选择机制、“工学交替”教学机制和“做中学”学习机制。落实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规定,推动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教学名师、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完善“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机制,深入实施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制定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建设特色教材。建设具有龙江特色的职业教育标准。

3.创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围绕产业发展需要,打造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对接平台开展现代农业、先进制造、全域旅游、健康养老、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产教对接活动。鼓励校企共建新专业、开发新课程、开展订单式培养。建立一批职业教育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鼓励建立产教融合育人联盟。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虚拟仿真基地、示范性职教集团,校企共建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产业学院、协同创新中心等技术技能服务平台。落实对产教融合型企业“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举办职业教育,探索开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试点。

4.提升职业教育服务能力。以服务区域产业需求为导向,开展职业学校人才培养战略定位论证及专业结构优化调整论证,优化职业学校专业结构,优先发展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5G、人工智能等30个新一代信息技术专业点,重点新建智慧农业、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安全和生物技术等50个新兴专业点,加快建设电商、助产、康养、家政等50个紧缺专业点,淘汰一批供给过剩、就业率低、职业岗位消失的专业。打造一批全国一流农业职业学校和专业(群),建设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20所,与齐齐哈尔市共建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创新发展示范区。与哈尔滨新区和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省区共建职业教育与产业融合发展试验区,与北大荒农垦集团、龙江森工集团政企合作共建企办职业学校试验区,与“四煤城”共建职业教育转型发展试验区,支持高等职业学校与边境县共建职业教育办学联盟,提升职业教育服务重大发展战略能力。支持职业学校面向社会广泛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

5.提高对外合作交流水平。加强与德国、瑞士等国家高水平职业教育机构和组织合作,开展学术研究、标准研制、人员交流。支持现代农业、信息技术、装备制造等高水平专业开展国际工程教育认证。实施职业学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高技能领军人才和产业紧缺人才境外培训计划。鼓励有条件的高等职业学校招收留学生。探索“中文+职业技能”的国际化发展模式,推动职业学校跟随黑龙江企业“走出去”,开展多种形式职业教育和培训。

专栏 5 “十四五”职业教育发展主要预期指标

2020

2022

2025

省级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所)

高水平优质专业(群)(个)

产教融合型企业(家)

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个)

校企共建产业学院、企业学院(个)

校企合作开发职业教育规划教材(种)

校企共建共享高水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个)

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 %

(六)深化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高等教育竞争力明显增强,实现更高水平普及,建成布局合理、结构完善、具有龙江特色、综合实力较强的高等教育体系。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分类发展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一批高校和专业集群向应用型转变。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与创新能力,高等学校从追求自身发展向服务国家战略、支撑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转变,若干所高水平大学和一批优势特色学科进入国内和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全省学科水平、学位点规模保持全国中上水平。

1.深化学科专业优化调整。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学科专业体系改革、加快重点领域学科专业建设和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的要求,深入推进全省高校学科专业优化调整,进一步增强高等教育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聚焦国家和我省重大需求,引导不同教育层次、不同类型高等学校、不同性质学科专业合理定位、强化特色、分类发展。在深化落实全省涉农高校学科专业优化调整的实施意见基础上,深入推进不同领域学科专业优化调整,完善文史哲法学科专业体系建设,加强基础学科专业持续稳定发展,积极布局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发展,增强理工学科专业服务现代产业体系、农林学科专业服务农业和绿色发展、医药学科专业服务民生健康能力和应用学科快速响应需求能力,提升师范教育学科专业建设质量,加快经济管理学科专业发展,支持特色急需和冷门绝学学科专业发展。深入实施学科专业布局建设、强化提升、升级改造、淘汰退出“四个一批”优化调整,统筹实施学科专业建设重点项目,构建学科专业多维调整机制,系统构建龙江特色高水平学科专业体系,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

2.提升本科教育水平。着力构建高质量本科教育体系,以推进实施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四新”建设和深化商科教育、师范教育改革为统领,全面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能力。以“双特”建设为抓手,促进高等教育资源布局优化调整,完善示范高校和示范专业集群建设考评机制,提升高等教育支撑引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打造高水平本科人才培养体系,以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为抓手,强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平台建设,探索书院制等人才培养新模式,加强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加快培养理工农医法教急需人才。发挥“双万计划”专业示范作用,推动实施三级专业认证,提升学科专业内涵建设质量。打造高质量课程教材体系,全面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教材、《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多语种版本进高校进教材进课堂和“中国共产党历史”专题课进课程工作,全面提升课程教材铸魂育人功能。适应“互联网+”“智能+”时代要求,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加强教材系统规划和建设,创新教材建设理念,加强教材全过程管理,增强教材育人功能,全面提高教材质量。打造高水平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发挥“互联网+”大赛品牌引领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价值引领,推动思创融合、专创融合、赛教结合,培养大批敢闯会创的高素质人才。打造高水平教学能力建设体系,建立全省本科教育专家咨询委员会、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等专家组织,完善教师教学能力培训体系,加强本科教育研究,着力提升教师教书育人水平。

3.提升研究生教育水平。基本建成国内一流的研究生教育体系,打造我国区域研究生教育高地。加快推进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完善产教融合的专业学位研究生、科教融合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形成学术型和专业型研究生教育协同发展格局。以龙江工程师学院建设为牵引,构建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和创新机制,注重依托高水平创新平台、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项目等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培养。围绕基础研究、关键领域和民生需求、科技前沿和未来发展、国家治理和文化传承、国家特定需求和冷门绝学等重点领域,大力培养高精尖紧缺人才,制定跨学科人才培养方案,探索建立政治过硬、行业急需、能力突出的高层次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新模式。加强研究生培养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研究生培养创新与实践基地和国家产教融合研究生培养基地建设,拓展研究生国内外学术交流,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实施研究生科研创新支持计划,强化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

4.提升高校科研能力和水平。围绕区域发展重大需求,加强有组织科研和集中攻关,支持高校积极主动参与高等学校基础研究珠峰计划及国家前瞻性重大项目的预研工作。引导支持高校同企业深度合作,助推数字化转型升级,发展数字经济。支持高校建设好现有国家级平台,争取新建一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科技创新基地。支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势学科,利用研究平台和学术团队等资源,积极参与国家中长期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战略行动计划。完善高校自主科研稳定支持机制,强化研究人员队伍建设与培养,着力提升教师基础研究能力,培养高水平创新人才后备力量。深化科研诚信与学风建设,严厉惩治学术不端行为。破除科研评价“唯论文”不良导向,建立以服务贡献为导向的评价和激励新机制,激发科研创新创造活力。

专栏 6 “十四五”高等教育发展主要预期指标

2020

2022

2025

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个)

建设国内一流大学(个)

建设世界或国内一流学科、地方特色学科(个)

建设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高校(个)

建设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专业集群(个)

建设省级卓越人才培养基地(个)

建设省级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项)

建设国家级一流专业点(个)

建设省级一流专业点(个)

通过国际实质等效的专业认证工科专业点比例( %

建设国家级一流课程(门)

建设省级一流课程(门)

建设共享型实习实训基地(个)

建设省级创新创业教育学院(个)

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个)

建设国家级省级协同创新中心(个)

(七)健全终身教育服务体系。适应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要求,教育服务体系的短板进一步补齐,重点向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拓展,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手段,打破时空界限和教育对象的限制,创新教育服务业态,教育供给更加充分,沟通各类教育学习成果的平台逐步完善,人人、时时、处处可学的教育服务体系初步建成。

1.构建更加开放畅通的终身学习通道。健全终身学习教育体系,完善招生入学、弹性学习及继续教育制度。推动各类高等学校之间资源共享、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落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转换为高等学校课程学分政策。拓宽学历继续教育渠道,鼓励高等学校开展学历继续教育。建立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注册学习制度和学习服务机制。支持各级开放大学与高水平大学合作,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深入推进开放大学改革发展,开展不同类型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拓展学历继续教育形式,建立“互联网+继续教育”模式。

2.建立健全全民终身学习制度环境。着力建设促进终身学习的制度保障体系。探索将家庭教育纳入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按照国家资历框架,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工作机制和专业化支持体系。探索开展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全民学习需求与能力监测。鼓励职业学校、行业企业建立终身学习机构。全面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推动实施国家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阵地作用,加强语言文字科学研究,高质量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语言文字推广基地。

3.完善终身学习服务平台。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建成开放共享的终身学习网络平台和丰富多样的网络教学资源库。鼓励普通高校和职业学校开展多种类型、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提高受教育者终身学习能力、就业创业能力。面向现(退)役军人、武警官兵、进城务工人员、转岗人员等社会群体,提供多样化的教育与培训服务。扩大社区教育资源供给,建立健全社区教育办学网络,加快发展面向乡村的社区教育。积极开发老年教育资源,支持老年(开放)大学建设。推动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建成一批学习型城市、学习型乡镇(街道)、学习型企业等,提高学习型社会建设水平。探索建立黑龙江学分银行公共服务平台,研究制定分行业(领域)的各类学习成果认证标准、学分评价标准和学分积累办法。

专栏 7 “十四五”继续教育发展主要预期指标

2020

2022

2025

建设社区大学示范校(所)

建设社区教育学校(所)

建设示范性老年大学(所)

建设学习型城市(个)

建设继续教育基地(个)

(八)加快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发展。

1.加快发展民族教育。到2025年,民族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及主要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1)全面提升民族教育发展水平。巩固提高民族地区学前教育水平。大力推进民族县(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统筹规划民族高中合理布局,推动民族高中内涵发展、质量提升。支持民族职业教育发展,加强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建设。

(2)切实提高民族教育质量。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提高民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推进民族学校国家统编教材全覆盖,加强民族学校校本教材管理。建立民族学校教师培养和培训长效机制。支持省内师范院校定向培养民族教师,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向农村民族学校倾斜。

(3)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援疆援藏工作。推进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深化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指导纲要》,深入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营造民族团结和谐共进的良好氛围。继续实施“组团式”教育人才援藏援疆计划,进一步加强内地高中新疆班建设。

2.加快发展特殊教育。到2025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到97%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

(1)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和巩固水平,依托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科学规范安置具备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实施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强化融合教育,巩固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加快推进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全面提升特殊教育保障能力,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提高特殊教育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实行残疾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的15年免费教育。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从幼儿园到高中全学段衔接的15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加快发展面向残疾人的高等教育,鼓励具备条件的普通高校招收更多残疾学生,畅通和完善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

(2)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全面执行国家特殊教育课程方案,推行新课标新教材,规范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建立健全学校随班就读工作长效机制,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推进医教、康教、科教、体教融合,积极开展“医教结合”“康教结合”教学模式改革。健全特殊教育专业支撑体系,加强特殊教育信息化进程。推进孤独症儿童教育,注重差异化和个别化教学。持续开展融合教育示范区示范校、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创建工作。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配足配齐特殊教育教师,提高特殊教育教师津贴标准,在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高级岗位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提升特殊教育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九)加快和扩大教育对外开放。以推动“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打造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窗口为主线,充分发挥对俄合作区位优势,不断完善东北亚教育交流机制,建设黑龙江教育对外开放新高地。

1.优化对外开放格局。统筹优化布局,以对俄和东北亚为重点,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和欧洲国家教育交流。完善合作机制,以国际友城为主要平台对接合作需求,建立省州(区)教育行政部门定期交流机制,深度融入“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和东北亚区域合作。建设好3个中俄大学联盟、5个中俄联合研究中心、中俄(中白)联合研究生学院,探索建立中俄职业教育联盟,引领中俄高校深度合作。加大引资力度,办好哈尔滨工业大学中俄联合校园、哈尔滨工程大学南安普顿海洋工程联合学院、东北林业大学奥林学院,提升培养国际化复合型人才水平,推动高校服务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

2.打造交流合作平台。发挥中俄国家主题年、中俄博览会、中日青少年交流机制、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等载体作用,组织内容丰富、亮点纷呈的教育活动。支持高水平大学开展国际科研合作和协同创新,共建联合实验室和研究院、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探索建立东北亚教育科技创新中心。以优秀教师、优质教材和教学模式为核心,重点围绕国家急需的自然科学与工程科学类专业,建设一批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鼓励和支持职业教育走出去,将国外优质教育资源融合到现代农业、生物制药、高端制造业等龙江产业需求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为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提供人才支撑。继续实施“留学龙江”计划,发挥中国政府奖学金和来华留学黑龙江省政府奖学金导向作用,吸引国外优秀青年来我省高校攻读学位,扩大“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来华留学生比例。

3.提升对外人文品牌。服务区域发展,助力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形成一批试点经验、实践案例等改革创新成果。促进语言互通,推动高校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语言专业和课程建设,增强俄语、阿拉伯语、乌克兰语、波兰语等小语种人才培养能力。用好冰雪平台,突出冰天雪地、寒地黑土等黑龙江生态特色,实施中俄、中东欧学生冰雪嘉年华。讲好中国故事,积极开展“汉语桥”等国际中文教育活动,稳步推进彰显黑龙江元素的中华文化走出去。

专栏 8 “十四五”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发展主要预期指标

2020

2022

2025

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数(个)

来华留学硕士以上高层次人员占比( %

公派访问学者、研究生人数(人)

建设省级教育国际合作平台(个)

(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省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基本完善,提高教师层次、质量的机制基本建立,教师师德水平和专业素养明显提升,培养造就千名骨干教师、百名卓越教师、数十名教育家型教师,教师队伍基本满足各级各类教育发展需要。教师社会地位和待遇显著提升,尊师重教蔚然成风,教师成为让人羡慕的职业。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建设的第一标准,严格执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师德水平。广泛开展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创建省属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提升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落实好国家大中小学师德考核办法及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大教师表彰力度,重点表彰奖励师德优良、贡献突出的一线教师。

2.加快高素质教师队伍培养和培训。实施国家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分类推进教师培养模式改革。推进高等师范教育改革创新,围绕师范生的招、管、培、践、评,探索进行大类招生,推进本硕培养一体化、职前职后培养培训一体化,创新导师制书院式培养模式,实施“互联网+教师教育”创新行动,办好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高等师范院校和本科师范专业。探索中学教师本科和研究生一体化培养模式,提高教师专业素质。推进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实施,持续提升公费师范生培养质量。完善学前教师培养补充机制,实施五年一个轮回培训机制,实施学前教师名师、名园长领航计划,加大专业能力培养力度。实施好中小学教师“十百千”工程、校长“双百工程”,提高教师和校长队伍整体水平。加强农村学校和偏远地区薄弱学校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和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教师的培养培训。发挥省教师发展学院引导作用,加强市县两级教师进修院校建设,建立教师教育保障体系。继续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研究制定双师型教师标准,支持高水平院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鼓励有条件的工科本科院校设立职业技术师范专业,培养职业教育师资。按照职业学校生师比和结构要求配齐专业教师,实行“固定岗+流动岗”教师管理制度,在20%编制员额内招聘兼职教师。畅通职业学校教师晋升渠道,优化职业学校岗位结构比例。继续实施“头雁”行动,积极论证“春雁”行动等青年人才工程,加大“高精尖缺”人才培养引进力度。推动高等学校建设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完善教师发展保障机制。

3.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分配办法和内部分配办法,提高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全面落实农村中小学教师乡镇工作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依法保障和提高农村教师待遇。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可按有关规定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健全符合高校特点的薪酬分配制度,扩大高校收入分配自主权,完善高校绩效工资分配方式,高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确定收入分配办法。

专栏 9 “十四五”教师队伍建设主要预期指标

2020

2022

2025

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个)

双师型教师企业实践基地(个)

五年内补充农村教师(人)

15000

共建 头雁 工作站(个)

四、重大改革

(一)深化管理体制改革。

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现代化教育管理体制。优化省、市、县三级政府教育管理职责。持续完善我省教育制度体系,推动《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条例》《黑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条例》等地方立法工作。强化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缩减负面清单事项范围。开展教育舆情的常态化监测,健全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工作机制和教育重大事项公示与听证制度。

深化教师管理改革,激发教师队伍活力。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优化教师资源合理配置,着力解决教师队伍结构性短缺问题。建立健全教师补充机制,补足配优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教师,完善中小学教师和校长交流轮岗制度,推动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统筹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坚持省级统筹、市域调剂、以县为主、动态调整原则,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保障幼儿园教师配备,及时补充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落实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代课教师的规定。分类推进中小学校、中职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聘向农村一线优秀教师倾斜,加强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

(二)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落实学校办学主体地位。实现“一校一章程”,保障学校依章程自主办学,切实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和完善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校务委员会、教职工大会和家长委员会等制度,进一步推进学校内部精细化管理。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健全民办学校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年检制度,建立民办学校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民办学校变更、退出机制,探索建立民办学校清单式管理制度。持续治理整顿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和家庭负担。

推动公办学校办学机制改革。创新开放办学机制,探索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的办学机制,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机制,扩大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范围和规模。试行中小学学区化管理,推进集团化办学、多校划片、多校联盟等办学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与教育科研部门等参与和支持中小学及幼儿园发展。

(三)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

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黑龙江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教育评价改革责任,将教育评价改革列入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主要任务和常态工作。完善对市(地)、县(市、区)政府(行署)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健全教育生态考核评价机制,着力破除“五唯”的顽瘴痼疾。

完善教育评价体系,推进各级各类学校评价改革。深化教师评价改革,把师德师风摆在考核首位,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强化一线学生工作,改进高校科研评价,推进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深化学生评价改革,完善德育评价,强化改进体育美育评价,加强劳动教育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形成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良好局面。深化人才评价机制改革,促进人岗相适。加强教育评价专业化建设,提高科学化水平。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形成具有龙江特点、富有时代特征的教育评价体系。

(四)实施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健全考试招生体制机制,到2024年基本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加快推进普通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分类录取,逐步提高分类考试录取考生占比。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招生录取制度,建成具有我省特色的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推进完善职业教育人才衔接贯通培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实行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两考合一”,实施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办法。加大优质高中招生配额比例,招生名额适当向农村初中倾斜。健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制度。高等教育阶段探索建立以价值判断和分析思辨能力为目标、课堂考核与日常行为考核相结合的大学生考试评价方式与体系。

(五)实施资源优化调整改革。

优化布局改善结构,科学配置区域教育资源,建立同我省发展新空间格局匹配、与学龄人口动态发展趋势相适应的各级各类教育布局结构。大力推动人才培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高等学校分类设置、分类指导和分类评估,引导高等学校科学定位、内涵发展、特色发展,逐步形成以学术研究型高校为引领、以应用型高校为主体、具有鲜明我省特色的分类发展格局。

围绕“双一流”建设和“双特”“双高”“双优”建设,大力发展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教育,深入推进教育资源整合和省属高校转型发展,进一步激发高等学校的活力和创造力。大力支持行业特色院校发展。加快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构建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强化高校办学条件保障,统筹事业发展、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和校园建设,加大投入,补齐短板,为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提供条件支撑。支持高水平大学适度拓展办学空间,加强基本建设。支持高校健康可持续发展,有效化解债务,提高后勤保障水平。

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推动教育资源适度整合。推动部分省属本科高校优化分校设置,升格一批职业教育本科,完成独立学院转设。支持同类型院校特别是涉农院校优势互补、做大做强,实现学科专业优化调整。推动整合地市公办高职资源。支持高校发挥集群效应,实现区域资源共享,形成差异化、特色化发展优势。地市统筹整合属地内各类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县域重点办好一所集学历教育、职业培训、继续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中等职业学校。统筹合并调整独立设置成人高校。

(六)实施教育督导改革。

按照“政府统筹、强化职能、多元参与、权威高效”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确保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依法依规和统筹协调,坚持问题导向和突出改革重点,深度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进一步健全管理体制,优化运行机制。2022年底前,县级以上政府完成教育督导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的设置。中小学(幼儿园)全部纳入督学责任区。推进高等院校建立健全内部督导体制机制,设置督导机构。构建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运行机制,全面落实教育督导职能。每年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评价。建立完善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验收机制。实现全省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并开展常态化督导。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类教育质量评估监测机制。

进一步加强督学队伍建设,完善问责机制。按照督政、督学、评估监测的职能配齐配强教育督导专兼职督学队伍。按期开展各级督学和特约教育督导员聘任工作。健全督学聘任和管理办法,建立督学补助、奖惩与退出机制。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健全报告、反馈、整改、复查、激励、约谈、通报、问责等机制,全面落实《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切实落实教育督导工作经费和条件保障,各级政府将教育督导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初步建成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逐步形成智能化教育督导体系。

五、重点工程

(一)基础教育内涵发展建设工程。

实施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通过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分批次推动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质达标。组织开展幼小科学衔接和安吉游戏推广项目两项课程改革实验,成立项目实验推进工作专班和专家工作指导组,制发《黑龙江省小学入学适应教育教学指导意见(试行)》,实施家园校共育行动计划和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加强教研指导,完善学前教育动态监管机制,促进幼儿园办园质量整体提升。

启动实施中小学校现代化建设,制定《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育现代化水平监测指标(试行)》。实施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创新素质教育模式,打造“五色教育”活动品牌。完善省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健全省、市、县、校教研机构,建设覆盖所有学科的专兼职教研员队伍。健全覆盖各学科、各学段的课堂教学基本要求,组织各类型基本功、优秀课展示活动,建设覆盖所有课程的优秀教学资源,大力推广优秀教学成果和案例。积极改革教学方式方法,中小学积极探索和实施启发式、探究式、自主式、参与式、讨论式、合作式等教学方式。

实施普通高中学校达标建设计划。严格对照国家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标准,全面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研发特色课程,打造特色项目,形成全省普通高中特色发展梯队,提升发展质效和水平。完成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建设若干新课程新教材示范区和示范校,扎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和管理。

专栏 10 基础教育内涵发展建设工程

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计划

遴选幼小科学衔接和安吉游戏推广项目实验区、试点校(园)。

持续开展主题丰富的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

深入开展违规办园综合治理行动,持续开展 小学化 专项治理工作。

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程

完善省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组建 27 个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

基于课程标准制定黑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初中 13 个学科、小学 10 个学科的课堂教学基本要求,研究制定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开展省、市、县、校四级 奋进杯 基础教育精品课评选活动,征集一批教学类、微课类、专题类等优质教学资源。

普通高中达标建设计划

建设一批冰雪体育特色校、研究创新特色校、国防教育特色校、国际教育特色校、普职融通特色校、劳动教育特色校等。

建设 3 个新课程新教材国家级示范区和 9 所国家级示范校。

(二)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推进工程。

实施产教融合计划。推进高等职业学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围绕我省产业需要,在装备制造、冰雪旅游、健康养老等领域校企共建共管一批现代产业学院、企业学院,探索开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试点。开展产教融合建设试点,推动具备条件的城市申报建设产教融合型城市,对接我省现代产业体系,打造一批产教融合型标杆行业,探索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标准。大力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和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建成一批服务现代农业、装备制造、健康养老等产业的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校企共建共享一批生产性实训基地。

实施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计划。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办好一批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特色学徒制专业。推进中职、高职、本科相衔接的职教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加快推动技工院校改革。

实施1+X证书制度试点计划。有序开展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支持职业学校面向全体劳动者特别是重点人群及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开展大规模、高质量的职业培训。广泛开展职业培训,鼓励社会人员、在校学生取得多种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专栏 11 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推进工程

产教融合计划

试办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 5 个左右。

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计划

2025 年,培养技术技能人才 85 万人、培训 400 万人次。

1+X 证书制度试点计划

+ X证书通过率稳定在 70%

(三)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加快实施“双一流”建设工程。聚焦国家战略和我省重大需求,围绕国家安全、人民生命健康、人工智能、先进制造、大数据、医工交叉、农工交叉、数字经济、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碳中和、碳汇经济、生物健康、中医药、现代农业、环境生态、矿产资源、黑土地保护、航空航天、核能核电、海洋装备、对俄合作、社会治理和文化传承等重点领域和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实施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两类建设项目,优势特色学科推进“三个一批”立项建设。建设一批优势特色学科,在世界一流学科、国内一流学科、特色学科建设项目基础上,更加关注基础学科、学科交叉融合、我省急需的空白学科培育建设。建设一批学科创新团队,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成长和战略科技人才储备。建设一批学科协同创新特区,推动大学和优势学科围绕国家战略和我省重大需求,开展产教融合、协同创新,产出重大成果落地转化,增强学科快速响应需求能力。

实施研究生培养创新与质量提升工程。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把研究作为衡量研究生素质的基本指标,深入推进学科专业调整,注重分类培养、开放合作。系统构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推动产教融合研究生培养基地建设,建好龙江工程师学院。实施研究生教育七类建设项目,建设研究生课程思政和导学思政建设项目、一流特色研究生教育项目、研究生精品课程和优秀教材建设项目、产教融合基地建设项目;体系化实施研究生导师培训项目、研究生学术交流项目、研究生教育质量平台项目;评选一批优秀学位论文、优秀导师及优秀导师团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推进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计划,选树一批课程思政示范高校、示范课程、教学名师、教学团队和教学研究中心。推进“双特”建设计划,建设一批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高校和特色应用型示范专业集群。推进“四新”建设计划和商科教育、师范教育、外语教育改革创新,深入实施“四新”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进产教融合建设计划,重点支持建设一批高水平教学实验平台、校企联合实验室、未来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和共享型实习实训基地。推进优势特色专业建设计划,建设一批一流本科专业,改造升级一批传统优势专业(群)、重点培育一批产业急需和战略新兴专业(群)。推进精品课程教材建设计划,打造一批智慧教室、智慧课堂、智慧实验室,建设一批一流本科课程,打造一批培根铸魂、启智增慧、适应时代要求的精品教材。推进教学能力提升计划,构建多维度立体化培训体系,支持建设一批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探索建设一批类型多样、动态开放的虚拟教研室。推进创新创业教育计划,培育一批创新创业课程、教师、平台和实践训练项目。

专栏 12 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双一流 建设工程

建设 100 支左右学科青年创新团队,汇聚 800 名青年学术骨干,引进 300 名海内外青年优秀人才。

建设 20 个左右学科协同创新特区,服务重点产业发展。

研究生培养创新与质量提升工程

建设龙江工程师学院,打造国家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

建设 25 个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

建设 20 个左右产教融合研究生培养基地。

建设 40 个左右一流特色研究生教育项目。

建设 500 门研究生精品课程和 10 个学科系列优秀教材。

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

建设 14 所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院校(含培育)。

建设 10 个特色应用型示范建设专业集群(含培育)。

建设 10 四新 建设改革示范高校, 1000 四新 建设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

建设 2 个国家级未来技术学院, 5 个省级未来技术学院。

建设 3 个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 50 个省级现代产业学院。

建设 20 个共享型实习实训基地。

建设 4 所国家级课程思政建设示范高校, 15 所省级课程思政建设示范高校。

建设 60 个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 600 个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

建设 4 个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10 个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四)教育服务东北振兴工程。

实施教育服务龙江振兴“531 工程”。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推进新时代东北教育发展新突破增强服务全面振兴战略能力的实施意见》精神,对接行业企业和部门,围绕“五大安全”“六个强省”和“433”新工业体系建设目标,加快推动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协同创新中心和校外实习实训示范基地。

实施教育服务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工程。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推进乡村振兴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实施煤城转型发展教育工程,支持煤城教育发展和产业振兴。实施乡村教育振兴计划,提升乡村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加快涉农人才贯通培养、服务“两大平原”紧缺人才培养和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等改革试点。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全面优化医学人才培养结构、提升培养质量,加大对哈尔滨医科大学等高水平医学院校支持力度,推动我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实施教育支持自贸实验区发展工程,支持驻区高校与新区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支持教育发展重大项目。持续推进人才留省就业工作。

实施高校科技服务创新行动。聚焦国家、省重大需求和战略部署,推进落实高教强省规划(三期)、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二期)和高校科技创新服务系列计划。依托优势领域和领军人才,加强协同创新,打造学科高峰高原,聚焦寒地黑土保护、寒地粮食作物育种、传染病防治、重大技术装备等“卡脖子”领域问题集中攻关,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建设高水平产学研用一体化平台,推动高水平国际科技合作,围绕产业链打造一流学科专业链和人才培养链。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围绕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加强高校与企业、科研院所的协同创新。支持高校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及创新平台建设。推进高校与地方行业企业需求对接。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组建新型智库,做好国家高端智库建设的培育工作。

专栏 13 教育服务东北振兴工程

教育服务龙江振兴 “531 工程

建设 5 个国家级创新平台。

建设 30 个国家级省级协同创新中心。

建设 100 个高校(含高职)校外实习实训示范基地。

教育服务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工程

实施乡村振兴教育行动,推动乡村振兴发展。

实施煤城转型发展教育行动,服务煤城转型。

实施兴边富民教育行动,支持边境地区发展。

实施教育服务自贸区发展行动,推动产教融合协同育人。

实施医教协同创新发展行动,培养医学类紧缺人才,推动我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高校科技服务创新行动

培育建设 3 5 个高水平省部级、国家级及国际重点实验室和平台。

(五)基础教育教师能力素质提升工程。

开展以校为本的全员培训。突出课程与课堂核心内容,开展教师培训,突出领导力、决策力、沟通力和执行力核心,开展校长培训。推动学校以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分散指导相结合、过关考核与后续提升相结合为原则,建立健全上岗培训、技能训练、教学过关、团队建设等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培养体系。支持教师制定自主研修、自主发展年度规划,以学习型个人建设推动教师专业成长。鼓励学校积极开展自主选学模式探索,完善教师队伍建设行动策略和推进制度。

开展教师能力素质考核。推动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健全教师考核办法,构建分层分类的考核体系,新入职教师侧重教育教学能力素质合格性考核,学科骨干教师侧重教育教学能力素质示范性考核,教学名师侧重教育教学能力素质创新性考核。考核侧重教师专业发展、教育质量、教学实绩,防止“五唯”倾向。

开展省、市、县三级赛制竞赛。围绕教学设计、说课赛课、作业设计、试题命制、课件制作、教学述评、板书板画、演讲朗诵、班主任基本功和校长领导力等,按照职前、在职、校长等类别分层次竞赛,实现全省基础教育教师全覆盖。

专栏 14 基础教育教师能力素质提升工程

每位教师每年校本培训不少于 24 学分。

优秀率达到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 15 %。

待提高率控制在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 3 %以内。 .

五年全省在职教师参赛率达 100%

(六)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

加快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教育专网建设,建成省、市、县、校四级结构全覆盖专网体系,提高网络服务质量,保障师生绿色上网。实施“互联网+教育”攻坚行动,推进“互联网+教育”大平台建设,构建全省统一的组织机构框架及身份认证体系,完成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促进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形成教育行业云端一体化整体布局。推进数字校园建设进程,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和《高等学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彰显教育信息化试点示范效果,建设物理空间和网络空间相融合的新校园。

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支持学校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展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改革,逐步实现信息化教与学应用覆盖全体师生。实施师生信息素养全面提升行动计划,提升线上教学能力,探索基于人工智能的教学新模式,积极有效开展教育教学。建立完善黑龙江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一批优质数字化教育资源,拓展教育新空间。建设省级一流线上线下精品课程,推动优质课程资源开放共享。支持农村和边远地区学校远程同步教学,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加快建设在线智能教室、智能实验室等智能学习空间,尝试根据学生需求和学习者特征,提供个性化学习服务。

优化教育信息化管理。加强教育管理信息化组织领导,建立主要负责人牵头抓的工作机制,完善教育管理信息化制度体系。实施教育大数据治理能力提升行动,完善数据管理、共享、审核制度,推动形成教育系统数据资源目录和数据溯源图谱。持续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监管机制,探索建立对青少年数字化学习产品的评价审查机制,开展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开展大数据支撑下的教育治理能力优化行动,全面提升管理人员信息化领导力和师生信息素养,推动以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服务教育教学全过程。建立科学完善的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招生考试综合管理平台、教育统计信息系统和学校教育教学信息系统,加快形成现代化的教育管理与监测体系。

专栏 15 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

建设 互联网 + 教育 大平台

建设统一的教育管理门户、统一的教育基础数据库、统一的数据采集平台、统一的数据处理平台、统一的数据交换平台,充分保障系统内互联互通和系统外数据共享。

建设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

整合有关业务管理系统数据,形成教育系统数据资源目录和数据溯源图谱,按照 一数一源 的原则,明确各类数据的数据源,消除信息孤岛,为教育管理公共服务提供准确的数据。

完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整合省内教育资源,接入 互联网 + 教育 大平台,依据教师、学生及家长需求,提供教学活动、课程、资源、作业、答疑、在线交流互动等教育信息化服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及时研究解决教育现代化重大问题。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深入宣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质量。切实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坚持和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加强民办学校党的组织有效覆盖,充分发挥民办学校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推进党、团、队一体化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扎实推进“三全育人”。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选优配强教育部门和学校领导班子。加强对高校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管理监督,完善并强化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加强对派驻民办高校党委书记的管理与考核。健全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加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二)优化教育经费投入结构。

依法落实各级政府教育支出责任,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落实各级各类教育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健全各级各类教育的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大教育经费统筹力度,整合优化教育经费使用方向,推动教育经费使用结构重心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结构优化转移,从硬件设施建设向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师队伍建设等转移,公共教育投入向农村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和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倾斜。鼓励出资、捐资办学,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巩固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完善高等学校预算拨款制度。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完善动态绩效评价机制,提升教育部门和学校整体绩效水平。完善教育经费预算管理、转移支付制度。严格高校财务管理,完善教育内部审计制度。

(三)完善教育治理体系。

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深化简政放权,实现教育治理的法治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依法扩大和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优化公共服务,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学校治理现代化水平,大力推进学校依章程自主办学,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和规章制度。提高依法治校水平,把依法治理效能作为考核学校领导的重要指标,提高学校依法治校的意识和能力。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打造平安和谐校园。

七、组织实施

(一)落实责任,协同推进。

各地各高校要强化优先发展教育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总体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科教强省的重大部署上来,加强统筹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学校发展目标和具体政策措施。各地各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主动履职尽责,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加强年度计划和各级教育规划有效衔接,科学配置公共资源。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明确各项工作进度安排、时间节点,建立健全跨部门统筹协调机制,确保规划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立足省情教情,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引导发展预期。科学设计发展目标,将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分阶段分年度落实到未来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中。补齐教育发展短板,教育资源配置优先用于教师队伍发展、信息化建设等关键领域,优先保证义务教育,重点向学前教育、普通高中、职业教育等薄弱环节投入。围绕全省乡村振兴、军民融合、煤城转型等重大部署,全面提升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服务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三)试点先行,探索创新。

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教育改革试验区制度,科学布局,分批分类开展现代化改革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新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学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示范引领,通过教育综合改革系统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加强宣传引导,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多形式多途径参与、支持龙江教育改革发展。

(四)加强评估,多方监督。

将规划实施情况作为督促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开展跟踪监测和中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适时调整优化规划实施策略。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发布教育改革发展动态和规划实施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