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
有关
单位:
为落实天津大学与海南大学对口合作协议,加强两校学术科研交流,现启动
2023
年天津大学
-
海南大学自主创新基金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申报要求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围绕海南省科技创新的需求,基金重点支持:
1
、南繁与热带高效农业:南繁与生物育种、农业机械化、耕地保护、病虫害防控、栽培与耕作、农产品加工等。
2
、生态文明:生态保护、生态修护、碳达峰碳中和、环境污染防控等。
3
、海洋科技:南海海洋生物、化学与动力资源开发利用等。
4
、全健康:生命与健康、生物医学影像学、医疗器械和新药创制等。
5
、信息技术:海洋与区域环境安全保障、电子信息与智慧服务、自贸港跨境数据安全、南海立体通信与网络安全、密码理论与技术、智慧服务与应用安全、区块链安全监管与应用等。
每个联合项目
10
万元(海南大学资助
5
万、天津大学资助
5
万),共
10
个项目。
二、海南大学项目申报要求
1
、申请人须为学校在岗教职员工,申请人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
1983
年
4
月
1
日以后出生),应形成年龄结构和职称结构相对合理的研究团队。
2
、申请人提出的项目要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方案和较好的工作基础。
3
、项目结题时,项目负责人
2024
年需新增立项经费不少于
15
万,发表论文
1-2
篇
。
4
、申请人近五年未获批天津大学
-
海南大学自主创新基金合作项目。
5
、项目周期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需按照时间节点执行经费,
6
月
30
日前执行
50%
,
11
月
15
日前执行
100%
,未支出部分经费不再结转。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
、天津大学申请人对接海南大学申请人共同完成《
2023
年天津大学
-
海南大学自主创新基金合作项目申请书》,任何一方未按要求提交申请的视为无效申报。
2
、海南大学申请人请于
4
月
24
日前提交电子版
材料及
PDF
盖章扫描版
(申请书
+
汇总表),
以学院为单位汇总
发至邮箱993673@hainanu.edu.cn
。
3
、评审工作由海南大学科学技术发展院(科技处)组织,每个协同创新中心推荐
2
个项目。
4
、天津
大学项目申报要求和结题要求按照天津大学通知要求执行。
四、
两校科技部门联系人
天津大学科研院:
联系人:孙晓鹏
电话:
15822798511 022-27405745
邮箱:
gxb@tju.edu.cn
海南大学科学技术发展院(科技处):
联系人:赵美惠
电话:
0898-66196257
邮箱:
993673@hainanu.edu.cn
附件:
1. 2023
年天津大学—海南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项目汇总表
2.2023
年天津大学
-
海南大学自主创新基金合作项目申请书
海南大学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3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