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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 单位:

为落实天津大学与海南大学对口合作协议,加强两校学术科研交流,现启动 2023 年天津大学 - 海南大学自主创新基金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申报要求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围绕海南省科技创新的需求,基金重点支持:

1 、南繁与热带高效农业:南繁与生物育种、农业机械化、耕地保护、病虫害防控、栽培与耕作、农产品加工等。

2 、生态文明:生态保护、生态修护、碳达峰碳中和、环境污染防控等。

3 、海洋科技:南海海洋生物、化学与动力资源开发利用等。

4 、全健康:生命与健康、生物医学影像学、医疗器械和新药创制等。

5 、信息技术:海洋与区域环境安全保障、电子信息与智慧服务、自贸港跨境数据安全、南海立体通信与网络安全、密码理论与技术、智慧服务与应用安全、区块链安全监管与应用等。

每个联合项目 10 万元(海南大学资助 5 万、天津大学资助 5 万),共 10 个项目。

二、海南大学项目申报要求

1 、申请人须为学校在岗教职员工,申请人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 1983 4 1 日以后出生),应形成年龄结构和职称结构相对合理的研究团队。

2 、申请人提出的项目要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方案和较好的工作基础。

3 、项目结题时,项目负责人 2024 年需新增立项经费不少于 15 万,发表论文 1-2

4 、申请人近五年未获批天津大学 - 海南大学自主创新基金合作项目。

5 、项目周期为 2023 1 1 日至 2023 12 31 日,需按照时间节点执行经费, 6 30 日前执行 50% 11 15 日前执行 100% ,未支出部分经费不再结转。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 、天津大学申请人对接海南大学申请人共同完成《 2023 年天津大学 - 海南大学自主创新基金合作项目申请书》,任何一方未按要求提交申请的视为无效申报。

2 、海南大学申请人请于 4 24 日前提交电子版 材料及 PDF 盖章扫描版 (申请书 + 汇总表), 以学院为单位汇总 发至邮箱993673@hainanu.edu.cn

3 、评审工作由海南大学科学技术发展院(科技处)组织,每个协同创新中心推荐 2 个项目。

4 、天津 大学项目申报要求和结题要求按照天津大学通知要求执行。

四、 两校科技部门联系人

天津大学科研院:

联系人:孙晓鹏

电话: 15822798511 022-27405745

邮箱: gxb@tju.edu.cn

海南大学科学技术发展院(科技处):

联系人:赵美惠

电话: 0898-66196257

邮箱: 993673@hainanu.edu.cn

附件: 1. 2023 年天津大学—海南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项目汇总表

2.2023 年天津大学 - 海南大学自主创新基金合作项目申请书

海南大学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3 4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