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高校: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工作,发挥高校毕业生在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中的积极作用,近日,民政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的通知》(民发〔2022〕34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做好2022年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提出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发展城乡社区服务业、开发就业见习岗位、创新工作联动机制、加强高校毕业生教育引导等5个方面,拓宽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渠道,为引导2022年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提供了政策指南。
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现转发你们,请各区、各高校高度重视,提高站位,认真学习
领会《通知》精神和工作要求,
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深入研究工作举措,强化协调联动,协同推进2022年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城乡社区就业工作
。请各单位于每月月底前将工作进展情况反馈业务主管部门,对于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和扎根城乡社区干事创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将进行推介宣传。
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民政部 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的通知(民发〔2022〕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