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外国语学校光明学校是由光明区委、区政府重点打造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委托深圳外国语学校全面管理,学校位于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李松蓢社区,总占地面积306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4053.05平方米,办学规模为54班。
陈建军,男,中共党员,中学高级教师,1992年7月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数学系,并分来深圳外国语学校初中部,先后担任班主任,年级组长,科研处副主任,教务处副主任,学生处主任。2015年7月以支教的形式担任广东梅县外国语学校党委书记、创办校长,学校办学规模从当初160名学生到今一校五部10000多人,成立了广东梅县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高一招生入学分数连续四年保持梅州市第二,社会声誉越来越好。陈建军先后荣获深圳市优秀班主任,深圳市教育系统优秀党员,梅县区拔尖人才,梅县区优秀教师,梅县区优秀党员,叶剑英基金会优秀校长,广东省优秀党务工作者,梅州市第七届人大代表等。
公交:乘坐B899到李松蓢学校站。
书杂费收费标准
书杂费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学杂费收费标准
学杂费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住宿费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住宿费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资助奖励(国家)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缴费注册时,由学生家长向子女现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2)学校初核。各学校负责核实学生提交的材料,填报拟资助学生核定名册和经费汇总表报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3)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汇总所属学校上报的材料及表格,并填报区学生资助统计报表报市教育事务和学生资助中心;(4)核查学籍并拨付资助资金。学籍管理部门审核学籍后,计财部门负责资助经费发放,学校负责通知学生和家长并核实资助资金是否发放到位。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8821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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