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链接
link之家
链接快照平台
  • 输入网页链接,自动生成快照
  • 标签化管理网页链接


省财政厅厅长 刘克崮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全省199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9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199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998年,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在省委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努力克服亚洲金融危机给我省经济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和其他各种困难,实现了全省国民经济的平稳增长,圆满完成了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财政预算任务,不仅实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还消化了部分1991年以前的赤字,为促进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一)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据快报统计,1998年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62.78亿元,完成预算的106%,比上年增长10.3%,剔除一次性因素后,比上年增长8%。主要项目完成情况:(1)各项税收232.11亿元,完成预算的101.4%,比上年增长7.9%。其中:增值税(25%部分)48.53亿元,完成预算的93.4%,主要是执行国家以税还贷政策的影响;营业税67.25亿元,完成预算的97.3%,主要是国家降息政策的影响;企业所得税25.45亿元,完成预算的104.4%,主要是非公有制企业所得税超收较多;农业税及农业特产税收入8.47亿元,完成预算的96.8%;各项地方小税收入82.41亿元,完成预算的110.5%。(2)国有资产经营收益2.5亿元,完成预算的244.2%,比上年增长1.51倍,主要是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收入增加较多。(3)国有粮食企业政策性亏损补贴8.7亿元,加上收入退库改列支出因素后,完成了全年预算。(4)其他各项收入41.3亿元,完成预算的109.9%,比上年增长6.3%。
1998年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支出389.8亿元,完成预算的86.6%,比上年增长11.2%。其中:(1)专项资金支出165.91亿元,为预算的81.9%,比上年增长5.1%。其中:基本建设支出46.93亿元,为预算的90.1%,比上年增长20.3%;企业挖潜改造支出35.43亿元,为预算的75.2%;农业生产支出15.48亿元,为预算的88.4%,比上年增长12.5%;城市维护建设费支出26.44亿元,为预算的93.5%;科技支出9.69亿元,为预算的87.2%,比上年增长20.3%。(2)事业行政性经费支出209.7亿元,为预算的94.8%,比上年增长18.1%。其中: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事业费10.21亿元,为预算的99.1%,比上年增长9.9%;教育事业费49.2亿元,为预算的99.7%,比上年增长11.5%;卫生事业费15.54亿元,为预算的97.3%;税务、统计、工商等部门事业费27.01亿元,为预算的91.7%,比上年增长8.4%;社会保障补助支出14.64亿元,比上年增加13.54亿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13.26亿元,完成了预算,比上年增长7.5%;行政管理费26.27亿元,为预算的98.4%,比上年增长14.5%;公检法司支出26.63亿元,为预算的98.9%,比上年增长10.8%。(3)政策性补贴支出14.19亿元,比上年下降4.7%。
按现行的分税制体制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初步预计全省财政收支平衡情况是: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62.78亿元,加上中央税收返还和其他补助126.69亿元、中央专项补助47亿元以及调入资金和上年结余60.59亿元,总计收入来源497.06亿元;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支出389.8亿元,加上上解中央支出54.14亿元,预计需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专项支出58.08亿元,总计支出502.02亿元,收支相抵累计赤字4.96亿元,比上年累计赤字7.19亿元减少2.23亿元,做到了当年收支平衡。以上中央返还和结转下年专项支出为初步预计数,对中央结算后如有变动再向省人大报告。
(二)省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998年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0.2亿元,完成预算的104.8%,比上年增长10.3%。其中:增值税(25%部分)11.62亿元,完成预算的90.8%,主要是执行国家以税还贷政策的影响;营业税12.2亿元,完成预算的109.1%,比上年增长20.1%;企业所得税2.41亿元,完成预算的129.3%,比上年增长32.7%。
1998年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54.76亿元,完成预算的86.8%(扣除预算中社会保障、基建和政策性补贴等中央专项结转下年支出后),比上年增长11.3%。其中:(1)专项资金支出20.01亿元,为预算的75.9%,比上年增长0.8%。其中:基本建设支出7.31亿元,为预算的85%,比上年增长37.9%;企业挖潜改造支出7.32亿元,为预算的76.1%;农业生产支出0.72亿元,为预算的82.4%,比上年增长42.2%;科技支出2.96亿元,为预算的88.5%,比上年增长14.3%。(2)事业行政性经费支出28.95亿元,为预算的83.8%,比上年增长16.3%。其中: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事业费1.81亿元,完成了预算,比上年增长35.7%;文体广播事业费2.36亿元,为预算的98.2%,比上年增长14.3%;教育事业费6.24亿元,为预算的98.3%,比上年增长14.5%;卫生事业费1.98亿元,为预算的94.2%,比上年增长15.6%;税务、统计、工商等部门事业费6.48亿元,为预算的90.5%,比上年增长12.2%;社会保障补助支出0.51亿元,比上年增加0.44亿元;行政管理费1.77亿元,为预算的98.8%,比上年增长9.4%;公检法司支出4.03亿元,为预算的89.8%,比上年增长13.7%。(3)政策性补贴支出5.81亿元,比上年增长29.7%。
按现行的分税制体制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初步预计省本级财政收支平衡情况是: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0.2亿元,加上中央税收返还和其他补助100.69亿元、中央专项补助39.7亿元、市上解49.05亿元以及调入资金和上年结余26.54亿元,总计收入来源246.18亿元;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54.76亿元,加上上解中央支出34.87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35.31亿元,预计需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专项支出21.24亿元,总计支出246.18亿元,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并消化了1991年以前历史赤字0.1亿元。以上中央返还和结转下年专项支出为初步预计数,对中央结算后如有变动再向省人大报告。
(三)1998年的主要财政工作
1.执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努力促进经济稳定增长。一是积极做好国债转贷工作,努力扩大投资需求。全省共争取到国债转贷和银行配套资金65.1亿元,重点投向农林水利、交通、城市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和农村电网等领域102个项目,资金到位率达100%。加大预算内重点项目的投入力度,全年基本建设支出46.93亿元,比上年增长20.3%。有力支持了白石水库、沈山高速公路等重点建设工程。二是调整优化农业投入,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重点支持了大江大河整治、水土流失治理、造林灭荒等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支持了抗旱保春耕、“海上辽宁”、科技兴农和农业产业化等重点工程的建设。筹集“3655”节水灌溉工程资金2亿元,带动农民投入1.2亿元,保证了一期工程的启动实施。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3.5亿元,落实改造中低产田168万亩,开垦宜农荒地8.6万亩,营造防护林11.9万亩。三是增加科教投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确保了科技、教育支出的法定增长;调整了财政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和科技三项费用的使用方向。四是支持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增加出口创汇。对省直外贸企业实行了返还所得税政策,筹集5000万元外贸出口专项资金,支持外贸骨干企业和重点商品的出口。
2.积极参与和推进各项改革,增强对经济运行的调控力度。一是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制发了有关国有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财政财务和资产管理的规定,规范了企业改制过程中的财政财务行为。拨补纺织压锭资金0.9亿元,销毁落后纺锭31万锭。完成了国家11户统配煤矿下划地方、石油公司上划中央的体制划转以及745户军队、武警、政法机关经办企业移交地方的资产、债权债务审核工作。清理取消省以上确定的涉及企业的基金、收费172项,减轻企业负担2亿元。落实国有大中型企业“以税还贷”资金5.56亿元。二是加大社会保障工作力度。重点围绕社会保障“三条线”进行了基础数据测算、政策制定和资金筹措等工作。全省共筹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17.2亿元,其中财政资金12.2亿元,为全省45.5万人发放了基本生活费;建立了覆盖镇以上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25.9万人发放了最低生活保障金1.09亿元;争取国家养老金借款2.86亿元,加省筹1亿元借给部分市,缓解了部分地区养老金发放资金不足的问题。顺利完成了煤炭、有色等10个行业养老金移交地方管理的接收工作。三是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制定了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粮食收储企业与附营企业分离实施方案和1998年超储粮补贴方案等政策。全省建立粮食风险基金7.45亿元,拨付粮食政策性补贴和消化粮食财务挂账13.8亿元。制定了支持粮食企业促销压库的8项措施,落实了“敞开收购、顺价销售、封闭运行”三项政策。四是制定了住房货币化分配方案、住房资金划转和管理暂行办法,保证了住房货币化分配工作的顺利进行。
3.强化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确保各项收入任务的完成。认真贯彻国务院两次增收节支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加强对主体税种征管的同时,下大力气组织非主体税和非税收入。制定实施了契税预征办法,开征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所得税和经营性行政事业收费营业税。建立了68户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信息系统和纳税监控制度。重点开展了对商业企业零申报、工业企业异常申报的税收专项检查,清理漏征漏管户。通过采取依法课征滞纳金和税收保全等措施,清理企业以前年度欠税15.68亿元,其中地方收入7.07亿元。进一步强化了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4.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行“零基预算”,优化支出结构,探索支出管理改革。积极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省直和部分市试行了机动车、微机、电梯等14类商品的政府竞价采购活动,节约资金1208万元,节支率13.7%。在省直和部分市试行了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加大了清理不合理公款安装住宅电话和购买移动电话的工作力度。全省共清理违规电话4万余部,收回变价资金3257万元。
5.财政法治建设和财政监督工作迈出新步伐。省九届人大五次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辽宁省会计管理条例》,省政府制发了《辽宁省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和《辽宁省国有企业厂长(经理)离任清产核资办法》,标志着我省财务会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法治化建设的新阶段。组织开展了对公检法工商四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等财务收支专项检查和部分市省本级预算收入征管质量检查。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案件。强化了基建工程财政预决算审查力度。审查建设项目726个、资金总额20.8亿元,节减支出15.8%。对全省332家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206家分支机构、4051名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了清理整顿,依法处分216家违纪事务所和799名注册会计师;全省共批准资产评估立项6600项,确认6300项,评估后资产价值600亿元,比评估前账面净值增加100亿元。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财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受经济运行质量的制约,税源的增长低于经济的增长;二是偷税、骗税、欠税以及擅自减免税收和过多地实行“先征后返”,造成了财政收入流失和政府可支配财力的减少;三是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财政应退出的领域还远未退到位,而需保的重点支出却逐年增多,形成“越位”与“缺位”并存的局面;四是财税秩序比较混乱,各种违法乱纪行为屡禁不止,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管理不到位,资金损失浪费、效益不高的问题依然存在。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给予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二、1999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1999年,全省财政面临的收支矛盾将更加突出。收入方面,受国民经济状况的制约,增长弹性较小。支出方面,需要确保的重点支出项目多、数额大:一是为促进国有企业三年改革与脱困目标的实现,保持社会稳定,需要增加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再就业补助,保证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二是去年我省粮食丰收,库存增加较多,财政负担的粮食政策性补贴也要相应增加;三是公检法机关不再经商办企业,其履行职能所需经费要予以保证,等等。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能够促进我省财政经济发展的诸多有利因素:一是去年国家扩大投资的拉动效应,今年将逐步显现;二是国家今年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实施适当的货币政策,进一步加大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双向拉动的力度,去年末再次降低银行存贷款利率,将促进经济增长;三是国家严厉打击走私、控制进口和制止重复建设,有利于充分发挥现有企业的生产能力;四是经过20年的改革开放,我省经济实力大大增强,特别是1998年的经济平稳增长,为今年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根据上述分析,按照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编制预算原则,结合我省实际,1999年全省财政工作和预算安排的总要求是:继续执行积极的财政政策,积极参与推进各项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坚持依法理财,加强财税收入征管,稳步提高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促进政府可用财力与财政收入的协调增长,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努力提高财政对社会公共项目的保障程度,强化财政财务管理与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与稳定,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一)全省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根据1999年国民经济主要指标的安排和国家的财政收入政策,1999年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拟安排267.78亿元,根据《预算法》规定,剔除上年一次性收入后,比上年增长8%。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是:(1)各项税收收入240.85亿元,比上年增长8.1%。其中:增值税(25%部分)50.8亿元,比上年增长8.4%;营业税68.87亿元,比上年增长8.2%;企业所得税31.15亿元,比上年增长6.8%;个人所得税20.17亿元,比上年增长14.9%。(2)国有资产经营收益1.49亿元,比上年增长14.1%。(3)国有粮食企业政策性亏损补贴9亿元,比上年增长3.5%。(4)其他各项收入38.28亿元,比上年增长3.4%。
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加上国家税收返还及调入资金等可供安排的当年支出财力为330.98亿元。
依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考虑国家拟出台的增支政策和必须安排的专项支出,全省当年地方一般预算支出拟安排330.98亿元(不包括上年结转及中央专项补助,口径下同),比上年预算增加21.8亿元,增长7.1%。其中,新增刚性支出11.88亿元,社会保障支出增加11亿元。新增的专项支出靠调整原有支出结构来解决,主要用于“3655”节水灌溉工程、高科技风险投资基金等。
在一般预算支出中,(1)专项资金支出131.11亿元。其中:基本建设支出25.55亿元,比上年增长1.2%;企业挖潜改造支出20.16亿元,与上年持平;农业生产支出13.65亿元,比上年增长9.9%;科技支出9.45亿元,比上年增长15.5%。(2)事业行政性经费支出182.16亿元,比上年增长13.8%。其中: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事业费9.15亿元,比上年增长8%;教育事业费50.12亿元,比上年增长8.1%;卫生经费16亿元,比上年增长7.1%;税务等部门事业费16.9亿元,比上年增长6.8%;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再就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借款支出13.2亿元,比上年增加11亿元;行政管理费26.46亿元,比上年增长7.3%;公检法司支出16.97亿元,比上年增长8%。(3)政策性补贴支出11.85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省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1999年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拟安排31.43亿元,剔除上年一次性收入后,比上年增长8%。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是:(1)各项税收收入30.35亿元,比上年增长8.2%,其中,增值税(25%部分)12.83亿元,比上年增长8.4%;营业税12.18亿元,比上年增长7.9%;企业所得税2.43亿元,比上年增长9.8%。(2)其他各项收入1.08亿元,比上年增长3.3%。
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加上国家税收返还、市上解及调入资金等可供当年安排的支出财力为39.29亿元。
按照全省支出预算安排的总原则,省本级当年一般预算支出拟安排39.29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08亿元,增长11.6%(不包括上年结转和中央专项补助,口径下同)。在新增支出中,刚性支出增加0.9亿元,社会保障支出增加0.57亿元,其他专项支出增支2.61亿元,主要用于“3655”节水灌溉工程、高科技风险投资基金及粮食风险基金等。
在一般预算支出中,(1)专项资金支出11.42亿元,比上年增长19.6%。其中:基本建设支出5.5亿元,比上年增长5.8%;农业生产支出2.31亿元,比上年增长32%;科技支出3.24亿元,比上年增长21.1%。(2)事业行政性经费支出26.09亿元,比上年增长8.8%。其中: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事业费1.97亿元,比上年增长4.6%;文体广播事业费1.95亿元,比上年增长7.9%;教育事业费6.31亿元,比上年增长8.1%;卫生经费1.94亿元,比上年增长5.8%;税务等部门事业费5.03亿元,比上年增长4.1%;社会保障补助支出0.6亿元,比上年增加0.57亿元;行政管理费1.31亿元,比上年增长7.9%;公检法司支出3.73亿元,比上年增长8%。(3)政策性补贴支出1.07亿元,比上年增长10.3%。
总的看,1999年的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是非常紧的。由于增收的余地较小,难以满足各方面支出增长的需要,因此,只能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的职能要求,着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使之与现有的财力水平相适应。


三、坚定信心,知难而进,确保完成1999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一)全面执行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内需,进一步拉动和促进经济增长
一是继续争取国债转贷资金,加强资金和项目的监管力度。按照国家确定的转贷原则,认真做好申报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尽量多争取一些项目和资金,并落实好配套资金。加大项目的概算、预算和决算审查监督力度,确保资金使用效益。试行财政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财务监理制度。二是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效益。在确保财政支农支出法定增长的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导向作用,带动社会资金增加对农业的投入。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结构,促进种植业结构、农业结构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继续强化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搞好植树造林和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支持乡镇企业发展,加快小城镇建设,搞好农业综合开发,继续扶贫济困,推进县区财政建设再上新台阶,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整体水平和效益。三是大力支持发展高新技术。对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产品实行部分返还税收的优惠政策;筹集2亿元财政资金,带动各类社会资金,建立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基金和中小型科技企业贷款担保基金,支持高新技术和科技企业的发展;继续调整财政技改专项资金和科技三项费用的投向,支持一批科技含量高的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四是贯彻“外向牵动”战略,实施消费拉动政策。继续实行外贸企业所得税返还的优惠政策,扩大、用好外贸发展专项资金,提高外贸企业的出口创汇能力;支持、引导企业到境外投资办厂,以带动劳务输出和设备、材料出口;加大对旅游等消费领域的财政扶持力度。支持招商引资,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和国内城乡市场。支持商业连锁、物资代理配送等新型经营方式的快速发展。研究制定支持经济适用商品房建设的财税政策,努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促进消费增长。
(二)强化收入征管,确保财税收入的稳定增长
要在积极培植财源的同时,适应所有制结构、经济结构和社会收入结构的发展变化,调整和加强对税收和非税收入的征管。要在抓好对国有企业收入征管的同时,加强对外资企业、股份制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收入的征管;在抓好对工业企业收入征管的同时,加强对商业、服务业、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和电子商务活动收入的征管;在抓好重点行业、企业和主体税种征管的同时,加强对分散税源、地方小税和中小企业特别是转制企业收入的征管;在抓好税收收入征管的同时,加强非税收入,特别是预算外收入的征管。要继续贯彻“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清缴欠税、惩治腐败”的方针,依法组织财税收入,做到应收尽收。要加大税源监控、税基管理力度,严格审查企业账目,禁止企业账外设账,虚假核算,转移偷逃国家税款。严禁越权减免税和随意批准缓税、欠税,清理废止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清理控制先征后返、列收列支政策。要增强全民的纳税意识,大力表彰依法纳税好、贡献大的企业和个人,严厉打击处罚各种偷税、逃税、骗税和欠税行为。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公共财政职能
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精神,开源节流,坚持过紧日子,反对铺张浪费,压缩非生产性支出,遏止一切不必要的开支。本着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以公共财政理论为指导,突破长期形成的既定理财模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证重点,兼顾一般,调整存量,用好增量,细化预算编制,追求资金总体效益的最大化。要逐步退出应由市场配置资源的经营性和竞争性领域,提高财政对政权建设、法定支出和社会保障等社会公共需求的保障能力。要保证政法机关的经费。省市财政要配合中央对贫困县政法机关经费予以支持。结合机构改革,界定事业单位的性质,逐步缩减对非公益性事业单位的补助。在加强中小学编制管理的同时,继续推广中小学教师竞聘上岗制度。认真做好农村教师基本工资县级统筹工作。积极推进省属高校实行人员编制和工资总额包干,促进高校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支持重点科研基地建设。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专项设备政府采购制度。稳步推进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试点,严格控制新增小汽车。继续压缩会议费、电话费和出国经费等公用支出。不断总结借鉴先进的支出管理经验,探索加强支出管理、提高支出回报率的有效方式和途径。
通过增收节支,继续消化部分1991年以前的财政赤字。
(四)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充分发挥财政的宏观调控职能
一是积极支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与脱困。研究制定财政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三年改革与脱困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实好对60户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实行的所得税返还、主辅分离企业所得税汇总清算、三年以上应收账款核销以及以税还贷等财政政策。支持重大装备国产化和替代进口设备的技术改造。支持企业扭亏增盈。继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纺织压锭政策,及时拨补资金,确保资金用于纺织行业减人增效、技术改造和兴办第三产业。研究资源枯竭、亏损严重的煤炭、有色等行业的企业实施关、停、破过程中涉及的财政、财务问题,制定实施有关资产损失、债权债务的财务处理以及妥善安置职工的财政政策。确保实现地方国有工业企业亏损面、亏损额下降5%和10%的工作目标。二是整顿加强企业财务工作,大力推进国有资本金管理。全面实施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重点帮助国有企业、国有控股公司推进自身改革和完善内部财务核算和管理。整顿规范企业的财务行为,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推行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试行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总会计师委派制度。完善各项国有资本金管理,逐步建立起以国有资本管理为对象,以产权界定为前提,以产权登记为基础,以变动监管为重点,以股权管理为突破口,以资本预算为手段和桥梁的国有资本金管理体系。积极探索科学、规范的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方法。三是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社会稳定。财政、企业和社会机构都要按照中央确定的“三三制”原则,切实承担起筹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的责任。地方财政再困难,也要通过调整预算支出结构和其他措施,在预算中优先打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保证“兜底”的需要,保证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继续支持下岗职工再就业中心、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培训和就业信息系统的建设。要通过扩大覆盖面、提高收缴率和其他措施,筹集更多地养老保险资金。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的管理,保证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完善镇以上城市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财政要安排足够的资金。研究探索农村人口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初步建立社会保障“三条线”资金的供给、发放、核算体系。在认真研究制订方案和政策的基础上,实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四是继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支持以市县为单位组建粮食收储公司和附营业务公司。进一步完善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按预算进度及时拨付粮食超储补贴。完善国有粮食收储企业财务管理办法,防止财政补贴资金的流失。五是规范收费管理,推进“费改税”的进程。继续清理整顿取消不合法和不合理的收费项目,组织实施好《规范道路和车辆收费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五)加大财政监督管理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认真执行《辽宁省会计管理条例》,逐步建立企业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政相结合的企业财务会计社会化监督体系,建立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公告制度。加强对企业集团化、资产重组、企业出售等产权变动的规范和监控,认真查处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监督体系,对财政资金的申请、立项、拨付、使用和效果评价诸环节,实行全过程监控。严肃查处截留上级收入的串库、混库行为。严肃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单位、领导和执行人员。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财政经济工作,对于全面完成“九五”计划,实现国有企业改革与脱困和社会稳定的目标,意义重大。我们要在省委的领导下,紧紧依靠全省人民,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确保全年预算任务的圆满完成!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域名信息查询地址: beian.miit.gov.cn

主办:辽宁省财政厅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3号 邮政编码:110032   E-mail: lnfd31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