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农发〔2022〕12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
为有效推进本区季节性裸露农田扬尘抑制关键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应用,按照《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北京市季节性裸露农田扬尘抑制关键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2022年度北京市怀柔区季节性裸露农田扬尘抑制关键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应用作业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10日
2022年度北京市怀柔区季节性裸露农田扬尘抑制关键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应用作业补贴实施方案
为做好怀柔区季节性裸露农田扬尘抑制关键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应用工作(以下简称保护性耕作作业),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行动计划》与《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北京市季节性裸露农田扬尘抑制关键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度北京市怀柔区季节性裸露农田扬尘抑制关键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应用作业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目标任务
使用2022年农业农村改革发展专项资金373万元,完成市局下达的秸秆粉碎覆盖还田3万亩、少免耕播种2.8万亩、深松3万亩任务;运维扬尘实施效果监测点3个。
二、补贴内容
(一)补贴对象
在本区范围内具备秸秆粉碎覆盖还田、少免耕播种和深松等保护性耕作技术作业能力和条件,满足实施要求的农机服务组织和其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统称作业单位)。
(二)补贴标准
对达到检查验收质量标准的实施面积,按照秸秆粉碎覆盖还田35元/亩、少免耕播种35元/亩、深松50元/亩的标准核发补贴资金。
2022年,秸秆粉碎覆盖还田作业只补贴玉米秸秆粉碎覆盖还田且同一地块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同一地块,年度同时实施了两季少免耕播种作业,允许享受两次作业补贴;同一地块,深松作业只能享受一次补贴。秸秆粉碎覆盖还田、少免耕播种与深松作业补贴合格面积按照上传到北京市农机调度中心的各镇(乡)数据先后顺序享受补贴。秸秆粉碎覆盖还田、少免耕播种与深松作业补贴面积已分别达到3万亩、2.8万亩与3万亩,则其它作业合格面积不再享受补贴。
(三)补贴方式
采取“先干后补”的方式进行。即按照补贴作业内容、质量标准,对技术实施地块进行检查验收后,确定拟补贴的作业面积,最终拨付补贴资金到作业单位帐户。
三、实施要求
各镇(乡)应根据本地土壤状况、气候和自然条件、种植制度、农艺要求以及机具配备等情况,按照节本增效和保障作业质量的原则,因地制宜合理选择确定秸秆粉碎覆盖还田、少免耕播种与深松作业技术模式。
(一)耕作要求
1.秸秆粉碎覆盖还田
以秸秆粉碎覆盖地表,减少裸露农田为目标,可采取装有秸秆粉碎还田机的收获机直接将秸秆粉碎还田,也可采取在作物收获后使用秸秆粉碎还田机再将秸秆粉碎覆盖还田。田间不得有秸秆焚烧痕迹。
2.少免耕播种
以不翻耕土壤为目标,在未翻耕(可旋耕)的地块采用少免耕播种机直接进行少免耕播种,但禁止采用翻耕作业。
3.深松整地
以打破犁底层和板结层,增加土壤蓄水保墒能力为目的,可在前茬作物收获后、下茬作物播种前进行深松。平原5镇(怀柔镇、北房镇、杨宋镇、庙城镇、桥梓镇)深松深度一般要大于30厘米不超过40厘米,山区与半山区9镇(乡)(雁栖镇、怀北镇、渤海镇、九渡河镇、琉璃庙镇、汤河口镇、宝山镇、长哨营满族乡、喇叭沟门满族乡)耕作层30厘米以下存在较多石块区域深松深度一般要大于25厘米不超过30厘米,原则上同一地块2至3年深松一次。
(二)机具要求
作业单位必须安装作业质量监测终端(已列入北京市农机购置补贴品目,由作业单位自行购置,相关要求见附件1),作业前保证监测终端运行良好,摄像头角度准确、图像清晰,不私自拆卸、改装作业监测终端。
(三)监测点要求
2021年中国农业大学已对怀柔区杨宋镇、桥梓镇、长哨营满族乡已建成的3个监测点设备进行升级。2022年继续由中国农业大学对监测点进行运维,具体要求由区农业农村局与中国农业大学签定的保护性耕作扬尘监测点合同另行规定。
(四)检查验收要求
1.检查验收要求按照《北京市农业农村局保护性耕作作业补贴核验办法》(含特殊情况现场核验,附件2)执行。
2.作业单位在作业期间,未开启监测终端导致数据未能上传到北京市农机调度中心的,作业合格面积不予人工核验。
3.作业单位因个人原因在作业时将监测终端模块带错,尽管数据上传到北京市农机调度中心平台上,但作业机具与作业内容不符,此作业合格面积不予补贴。
四、实施程序
(一)作业任务分解
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市农业农村局下达的本年度作业任务,参考各镇(乡)报送《怀柔区2022年季节性裸露农田扬尘抑制关键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项目预算表》需求情况,对作业任务进行分解并填写《2022年北京市怀柔区各镇(乡)保护性耕作作业任务分解表》(附件3),各镇(乡)应当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作业补贴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可以在全区范围内根据各镇(乡)实际任务完成情况对作业任务进行统筹安排。
(二)镇(乡)组织实施
各镇(乡)根据《2022年北京市怀柔区各镇(乡)保护性耕作作业任务分解表》,自行选择作业单位完成本镇(乡)作业任务。各镇(乡)需要填写《2022年北京市怀柔区 镇(乡)保护性耕作作业任务分解表》(附件4)。作业单位与所作业镇(乡)签订《2022年北京市怀柔区保护性耕作作业补贴合同》(附件5)一式两份,开展保护性耕作作业补贴工作。合同签订后作业单位、镇(乡)各自留存一份,镇(乡)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合同复印件一份。
(三)补贴面积确认
自2022 年开始,秸秆粉碎覆盖还田、少免耕播种与深松作业在线监测数据审核由市级核验调整为区级核验,具体核验办法见附件2。
(四)区农业农村局核准
区农业农村局填写并核准《2022年北京市季节性裸露农田扬尘抑制关键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应用作业补贴面积验收及资金汇总表》(附件6)一式三份,汇总表于2022年12月15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管理处批复,批复后市农业农村局备案一份,交区财政局一份。
(五)完成补贴结算
区财政局根据汇总表,按照规定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镇(乡),由各镇(乡)负责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在本镇(乡)作业的作业单位账户。
(六)完成工作总结
2022年12月20日前,区农业农村局将本区季节性裸露农田扬尘抑制关键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应用实施情况形成工作总结(附扬尘抑制效果监测报告),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五、保障措施
(一)分工明确,职责清晰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方案的制定、技术指导、政策解答、核验、督导检查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按规定程序安排、拨付补贴资金。各镇(乡)负责做好保护性耕作作业补贴政策宣传、具体实施、协调、调度,确保按时高质完成本年度作业任务;做好作业单位对相关问题的咨询解答等工作。
(二)方案公开,宣传广泛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农机化信息网等媒介大力宣传保护性耕作作业扶持政策,公开补贴程序、补贴标准、补贴方式和实施要求等。将补贴对象、补贴面积和补贴金额等相关信息(个人隐私信息除外)进行公示,做到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监督有力,监管得当
怀柔区保护性耕作作业补贴监督举报电话是:69623538。对举报的,做到有报必查。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本方案中的实施要求确定作业单位、配置作业机具、进行规范作业、开展查验验收。补贴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截留、挪用和虚报补贴面积,降低标准,套取补贴资金行为。对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区农业农村局将联合相关单位在保护性耕作作业实施前期、中期、后期加强督导检查,强化工作与技术执行到位情况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本实施方案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北京市农机调度中心作业质量监测要求
2.北京市农业农村局保护性耕作作业补贴核验办法
3.2022年北京市怀柔区各镇(乡)保护性耕作作业任务分解表
4.2022年北京市怀柔区
镇(乡)保护性耕作作业任务分解表
5.2022年北京市怀柔区保护性耕作作业补贴合同
6.2022年北京市季节性裸露农田扬尘抑制关键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应用作业补贴面积验收及资金汇总表
附件
1
北京市农机调度中心作业质量监测要求
一、硬件
1.终端应安装在作业机组上,具有卫星定位、无线通信、机具识别、图像采集、显示报警等功能的装置。
2.终端定位性能应满足定位数据采样间隔不大于2s,卫星接收通道不小于12个,作业条件下,水平定位精度不大于3m。
3.终端应具备防拆卸部件,严禁自行拆改监测终端。
4.终端应具有图像信息采集功能,图像能反应作业实况及作业效果,且图像分辨率不得低于640×480,采集频率不得少于30分钟/次。
5.终端应具备连续监测的功能,应支持将定位信息、作业状态等监测信息保存至数据存储模块中,存储模块应具有至少一个轮作周期作业数据的存储容量。
二、软件
各区、各补贴对象应统一使用北京市农机调度中心进行作业监测,所安装的监测终端需能够与该平台实现有效数据对接。
1.平台应具备接收、处理、存储、导出终端上报的作业信息和图像信息的功能。
2.平台应具备实时监控、轨迹回放、作业量统计、作业质量分析、作业重叠检测功能。
3.作业面积的计量精度应不小于97%。
4.平台应保证终端在工作状态下上报机组作业数据时间间隔不大于10s。
5.平台应能支持至少10000台终端接入,支持超过10000个动态目标的监控能力。
6.数据库中的关键数据加密存储,用户密码加密存储,采用日志对操作和接收及发送的数据记录,至少存储183天的日志数据。
附件
2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保护性耕作作业补贴
核验办法
本办法包括线上核验和特殊情况现场核验两部分,自
《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
2022年度北京市季节性裸露农田扬尘抑制关键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工作的通知》
发布之日
(
2022年2月18日)
起施行,具体由市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推广站负责解释。
一、线上核验
线上核验主要核验作业类型和作业机具属性,由区级农机管理部门安排具体管理人员组织实施。
1.区级管理员登录北京市农机调度中心,选择确定“作业类型”,通过“质量分析”功能查看作业情况。
2.核验作业机具是否为相应的作业类型机具。
3.每条作业数据至少查看三个以上图像点,通过作业实时照片核验是否对应作业类型。秸秆粉碎覆盖还田作业需通过前后摄像头对比查看作业后秸秆还田效果。
4.如确认以上均没有问题,点击“审核通过”即可;如有问题则点击“审核不通过”并填写具体原因。
5.作业主体可以通过北京市农机调度中心查看每条作业数据的审核状态,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与区级农机管理部门沟通,如判定结果为应纳入补贴范围,则由区级管理员更改审核状态并上传辅证材料。
二、特殊情况现场核验
适用于作业主体遇到监测终端意外损坏、失准等特殊情况,由区级农机管理部门及时组织开展作业现场核验。
1.作业主体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24 小时内)向区级农机管理部门报告。
2.区级农机管理部门自接到报告之日起,应于 72 小时内安排至少 2 名专业人员到作业现场进行核验,作业主体也应到现场参与核验。
3.现场核验包括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等内容
。
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主要核验深松深度是否达标;秸秆粉碎覆盖还田和少免耕播种作业主要查验
:
(
1)田间秸秆覆盖留存情况;(2
)
耕地是否进行过耕翻动土作业;(
3)是否实行少免耕播种作业;
(
4)是否有秸秆焚烧痕迹。具体按照《
北京市季节性裸露农田扬尘抑制关键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应用作业补贴方案
》
(京政农发
〔
20
20
〕
22号)
和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
2022年度北京市季节性裸露农田扬尘抑制关键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工作的通知》
作业质量要求和验收要求执行。
4.现场核验需拍摄作业效果、核验人员照片(照片清晰可辨,最少两张),同时出具双方认可并签章的现场核验结果确认书。
5.区级农机管理部门现场核验结束后应在一周内向北京市农机调度中心填报现场核验材料,审核通过后完成现场核验流程
。
附件
3
202
2
年北京市怀柔区各镇(乡)
保护性耕作作业任务分解表
单位:亩
序号
|
镇(乡)名称
|
少免耕播种
|
秸秆粉碎覆盖还田
|
深松
|
1
|
怀柔镇
|
1300
|
1
1
00
|
2500
|
2
|
北房镇
|
12000
|
11050
|
12000
|
3
|
杨宋镇
|
4150
|
4
4
00
|
4000
|
4
|
庙城镇
|
2150
|
1
7
00
|
1000
|
5
|
桥梓镇
|
3000
|
4900
|
1600
|
6
|
雁栖镇
|
0
|
0
|
0
|
7
|
怀北镇
|
700
|
800
|
200
|
8
|
渤海镇
|
0
|
400
|
0
|
9
|
九渡河镇
|
1400
|
1500
|
1500
|
10
|
琉璃庙镇
|
0
|
0
|
600
|
11
|
汤河口镇
|
500
|
1
2
00
|
1500
|
12
|
宝山镇
|
800
|
50
0
|
2000
|
13
|
长哨营满族乡
|
2000
|
2300
|
3100
|
14
|
喇叭沟门满族乡
|
0
|
150
|
0
|
合计
|
28000
|
30000
|
30000
|
附件4
2022年北京市怀柔区
镇(乡)
保护性耕作作业任务分解表
|
单位:亩
|
序号
|
村名
|
作业单位
|
作业名称
|
作业面积
|
1
|
|
|
玉米秸秆粉碎覆盖还田
|
|
少免耕播种
|
|
深松
|
|
|
玉米秸秆粉碎覆盖还田
|
|
少免耕播种
|
|
深松
|
|
2
|
|
|
玉米秸秆粉碎覆盖还田
|
|
少免耕播种
|
|
深松
|
|
|
玉米秸秆粉碎覆盖还田
|
|
少免耕播种
|
|
深松
|
|
镇(乡)政府意见
|
主管领导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备注:此表可根据实际内容调节行数或增页。
|
附件5
202
2
年北京市怀柔区保护性耕作作业补贴合同
甲方:怀柔区
镇(乡)
乙方:
(作业单位名称)
为保障怀柔区保护性耕作作业补贴工作顺利开展,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怀柔区保护性耕作作业补贴工作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作业内容
1.乙方负责使用
(农业机械名称)
等机具
台开展
作业服务。
2.乙方具
体作业地点以怀柔区
镇(乡)
村为主。
3.乙方
作业时间商定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二、补贴标准及作业任务、结算方式
4.补贴标准:对达到检查验收质量标准的实施面积,按照秸秆粉碎覆盖还田35元/亩、少免耕播种35元/亩
、深松
50元
/亩的标准核发补贴资金。
5.作业任务:乙方根据甲方分配的保护性耕作任务进行作业,并
按
要求保
质保量完成作业任务。
6.
结算方式:乙方作业完成并经区农业农村局核查验收后,按照规定程序,由区财政局负责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甲方账户,由甲方负责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乙方账户。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7
.甲方负责做好保护性耕作作业补贴政策宣传、具体实施、协调、调度,确保按时高质完成本年度作业任务;做好
乙方
对相关问题的咨询解答等工作。
甲方可以在本镇(乡)范围内根据相关作业单位实际任务完成情况对作业任务进行统筹安排。
8.乙方要按合同要求准时开展作业服务。
9.为保障作业质量,乙方需满足下述要求,其中任何一项要求不满足不能参与保护性耕作作业。
要求如下:
(
1)乙方所拥有相关农业机械需在规定时间在区农机监理部门办理了验车手续。
(
2)乙方必须自身拥有保护性耕作作业所需机具并安装终端设备并能正常上传数据,例如:拖拉机、深松机、秸秆粉碎还田机、少免耕播种机等机具,但不限于上述机具。乙方若遇到监测终端意外损坏、失准等特殊情况,
应及时(
24小时内)
向区农业农村局与监测终端维修单位报告特殊情况,监测终端维修单位及时进行维修。
(
3)乙方证照齐全,手续合理,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
(
4)乙方参与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确保安全生产。驾驶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
5)乙方要保证投入作业服务的农业机械技术状态良好。
(
6)乙方应按照农艺要求保证作业质量。
四、其他事项
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单方更改无效。
11.若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单方更改无效。
12.本合同未尽事宜,同样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合同。
13.本合同有效期
自保护性耕作作业开始之日起至补贴资金兑现之日止。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公章):
开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
开户行行号:
交换号: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