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准备材料、递交申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以下重要内容:
一、中国驻外使领馆领事认证是指中国驻外使领馆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国外有关文书上的最后一个印鉴、签名的真实性予以确认的活动。
二、领事认证是领事认证机构以国家名义对文书予以确认的活动,其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文书能在另一国境内得以承认,不会因为怀疑文书上的印鉴、签名的真实性而影响其域外的法律效力。
领事认证不对公证书或者其他证明文件证明的事项行使证明职能,不对文书内容本身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文书内容由文书出具机构负责。
三、经领事认证的文书内容被更改、替换的,领事认证书无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驻新西兰使领馆
不予办理领事认证
:
l
文书的印鉴、签名不属实的;
l
文书的印鉴、签名未进行备案,或者与备案不相符的;
l
文书的印鉴、签名、装订、时效等不符合文书出具机构、文书使用机构规定和要求的;
l
可能损害中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l
不予办理领事认证的其他情形。
五、向中国驻新西兰使领馆申办领事认证的文书应系送至中国国内使用。如该文书系送至第三国使用,申请人应向第三国驻新西兰外交领事机构咨询相关要求。
六、申请人可以通过旅行社、中介公司等代办机构转递认证申请。但中国驻新西兰使领馆从未与任何代办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或指定其为官方授权机构,也从不向申请人推荐任何代办机构,更不会在认证受理环节向任何机构提供超过其他申请人的特殊便利条件。
七、中国
驻奥克兰总领馆
已
于
2022年11月21日正式启用“领事认证预约”业务,
所有申请人均需预约时间后到馆办理,我馆
不再受理未经预约的认证申请。
一、认证程序
申请领事认证的文书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新西兰公证员(
Notary Public)公证。
委托书、声明书等个人文书须先经新西兰公证员公证;出生、婚姻、死亡证书和公司注册等新西兰政府部门出具的民事、商事类证明文件可略过此步骤,见程序(二)。
(二)新西兰内政部(
The Department of Internal Affairs)和外交贸易部(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and Trade)认证。
将经过新西兰公证员公证的个人文书或新西兰政府部门出具的民事、商事类证明文件送至新西兰内政部办理认证(
Authentication)。
(三)中国驻新西兰使馆、总领馆领事认证。
文书经新西兰内政部和外交贸易部认证后,请根据申请人在新居住地并按照中国驻新西兰使领馆领区划分,向相应的使领馆申办领事认证(
Consular Legalization)。
居住在奥克兰、怀卡托和北地的申请人请来我馆办理
,北岛其他地区申请人请到位于惠灵顿的中国驻新西兰大使馆办理,南岛申请人请到中国驻克赖斯特彻奇总领事馆办理。如未能按照领区划分递交申请,该申请可能会被拒绝受理。
请注意:
(一)新西兰公证员查询网址:
www.notarypublic.org.nz
。申请人可通过此网址查询居住地附近的公证员。
(二)如需了解新西兰认证相关要求,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新西兰内政部认证部门了解:
1、电话:0800872675
2、电邮:auth.unit@dia.govt.nz
3、网址:www.dia.govt.nz/document-authentication
(三)新西兰内政部认证部门在收到文书认证申请后,会一并办理新内政部及外交贸易部认证。申请人无需单独申请新外交贸易部认证。
(四)文书内容和办理程序必须真实、完整、合法,不得有违反中国法律或可能损害中国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认证文书如有程序不完整、格式不规范、含不合法内容、文件有涂改、拆换等问题,使领馆不予认证。
(五)文书中不应包含中国国内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以及中国国内其他部门出具的证明(如中国身份证、不动产权证、学历证书等)。
(六)经新西兰内政部和外交贸易部认证的
“婚姻无障碍证明”、“个人婚姻状况声明书”等婚姻状况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超出有效期的文书,使领馆不予认证。
(七)经使领馆认证过的文书,不得任意拆装或更改、替换内容。否则,该领事认证书将自然失效。
二、所需材料
(一)预约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的带有预约时间和条形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新西兰使领馆领事认证申请表》
1份(预约要求见下文“申办方式”部分);
认证申请表须由申请人本人在
“申请人签名”处签名(共两处);如系代办人递交申请的,除申请人本人签名外,代办人须在“代办人签名”处一并签名;
(二)经过新西兰内政部和外交贸易部认证的文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申请人有效护照原件及带照片资料页复印件;
(四)代办人代为申请的,代办人应提交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护照复印件和申请人的有效护照复印件;
(五)如办理公司文件认证,还应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能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的公司文件。
(六)中国驻新西兰使领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七)如果申请回邮服务,请自备已付妥邮资的回邮袋,且填妥收件人姓名、回邮详细地址、收件人电话等。(请注意留存邮袋追踪码,总领馆不提供邮寄进度查询服务。申请人选择邮寄而产生的材料证件丢失、损毁、延误等情况,总领馆不承担相关责任。)
请注意:
(一)领事认证申请表上的签名须为亲笔签名,不能为传真件、复印件、扫描件或电子签名。
(二)向使领馆递交领事认证申请,请务必提前对每份认证文书原件
逐页(空白页除外)复印
,即使文书内容完全相同。复印件须随原件一并递交。
(三)认证文书复印时不得开拆原件,否则该申请将不被受理。
(四)如代办的认证申请涉及重大事项,领事官员会视情要求代办人提供当事人出具的代办委托书。
三、申办方式、收费标准、办理时间、付费方式
申办方式
(一)本人申办
1、申请人应根据本人居住地,按照中国驻新西兰大使馆、总领事馆
领区划分
,亲自到相应使领馆递交申请。居住在奥克兰、怀卡托和北地的申请人请来我馆办理,北岛其他地区申请人请到位于惠灵顿的中国驻新西兰大使馆办理,南岛申请人请到中国驻克赖斯特彻奇总领事馆办理。如未能按照领区划分递交申请,该申请可能会被拒绝受理。
2、递交认证申请需要提前预约。请
登录
领事认证预约
系统:
https://consular.mfa.gov.cn/LEGALIZATION/(
区分大小写
)
进行在线预约
。
由于手机端显示可能出现异常,建议使用电脑端进行操作。
首次登录前请使用电子邮箱注册新账户。登录成功后,选择
“大洋洲-新西兰-奥克兰”,按要求完整、准确地填写申请人信息及领事认证信息,预约到馆办理时间。预约完成后,打印
带
预约时间和
条形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领事认证申请表》并
签名
。
3、成功递交申请后,请妥善保管获发的取证单。取证单是领取证件的唯一凭证。
4、申请人凭取证单,亲自到使领馆交纳费用、领取认证书。
5、如申请人不便亲自到使领馆领取认证书,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受托人须持有取证单,并交纳相关费用。
(二)他人代办
1、申请人可委托代办人、代办机构协助递交申请(除重大事项外无需提供代理委托书)。代办人应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按照中国驻新西兰大使馆、总领事馆
领区划分
,到相应使领馆递交申请。流程及要求同
“本人办理”,另须再提交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护照复印件和申请人的有效护照复印件。代办人凭取证单,亲自到使领馆交纳费用、领取认证书。
收费标准、办理时间
业务种类
|
收费标准(新西兰元)
|
办理时间
|
认证
(中国籍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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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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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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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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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类
|
22/份
|
4个工作日
***
|
认证
(外国籍申请人)
|
民事类
|
40/份
|
4个工作日
***
|
商事类
|
80/份
|
4个工作日
***
|
加急服务费
**
|
37/份
|
2-3个工作日
|
邮寄服务费
|
15/邮袋
****
|
|
*
:指申办领事认证的当事人为中国公民及中国境内(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企业。
**
:加急服务须经领事官员批准。邮寄办理和回邮服务均不提供加急服务。
***
:如因材料不全或使领馆须核实相关事项,办理时间将另行通知。
****
:该收费按回邮邮袋数量收取。例如:多份认证书使用一个邮袋回邮,只需支付
15新元。
|
付费方式
申请人到馆取证时现场支付费用。请选择以下方式支付:
l
信用卡(仅限
MasterCard或Visa卡);
l
银行现金卡(
EFTPOS);
l
银行转账(
ONLINE BANKING TRANSFER);
l
银联支付(信用卡、借记卡、云闪付);
l
微信支付;
l
支付宝支付。
如申请回邮服务寄回证件,请在
递交
材料时
提供回邮信封,
现场完成银行转账
,并发送缴费截图邮件。
户名:
The Consulate General of PRC
账号:
03-01040962837-28
开户银行:
WESTPAC
为便于我们准确核对申请人并及时处理有关证件申请,请申请人务必在相关银行操作页面
Particulars
栏填入申请人姓名,在
Code
栏填入申请人取证单号码,在
Reference
栏填入业务类别(
LEGAL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