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完成2018年度全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任务,努力把老旧小区建设成为功能完善、环境整洁、管护到位、秩序井然、群众满意的美丽社区,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十五分钟生活圈”的工作要求和《济南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工作意见》(济房物字【2016】1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1.2018年全市计划完成整治改造461个老旧小区(含楼房院落和单栋楼宇)、755.8万平方米,涉及10万余户居民。
2.稳步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作。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10月底,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等五区要分别有不少于20部的增设电梯完成规划审查和施工备案手续的办理工作。
3.对2018年之前已完成的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查漏补缺,巩固提升。
二、整治原则
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要围绕市委、市政府打造“十五分钟生活圈”的工作要求,坚持与特色街区综合更新、拆违拆临、社会民生服务设施建设、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杆线整治、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水电暖气等专项改造统筹谋划和相互结合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县区政府是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责任主体,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和长效管理工作。坚持整治前“问需于民”、整治中“问计于民”、整治后“问效于民”的群众参与原则;坚持整治改造与长效管理有效衔接,更加注重老旧小区整治后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
三、整治内容与标准
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内容包括完善治安防控和消防设施、清理违章和配齐环卫设施、改善小区环境设施、改造小区基础配套设施四个方面,共33项整治改造内容(整治标准详见附件)。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
1.完善推进机制。为确保按计划、高质量地完成2018年老旧小区整治改造任务,各县区要进一步调整、充实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分工。要与街道办事处或相关部门签订年度整治改造目标责任书,建立完善的检查、调度、督办、考核机制,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2.调查摸底。各县区要及时组织街道办事处或相关部门对列入2018年整治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现状进行调查摸底,对存在的私搭乱建、杂乱杆线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问题分类登记造册。要充分征询小区居民意见,了解居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主动与民政、市政等相关部门对接,落实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便民服务设施建设的内容和资金。符合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专项改造条件的住宅,应与相关主管部门对接,落实专项计划和专项资金。涉及供水、供电、供暖、通信、有线电视管线等专业改造的,应协调水电暖及通信等专业经营单位按相关政策拟定专业经营基础设施改造方案,落实改造资金。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4月至12月底)
1.编制整治改造方案。各街道办事处要在现场调查、征求民意、与相关专业经营单位和专项改造主管部门衔接的基础上,对照完善治安防控和消防设施、清理违章和配齐环卫设施、改善小区环境设施、改造小区基础配套设施四个方面的整治标准,及时组织制定或委托专业公司制定各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方案,确定整治内容、投资预算、招标控制价和推进计划。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方案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征求居民意见。
2.审批整治改造方案。各县区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县区发展改革、财政、审计、建设、公安、城管、经信、房管、市政、绿化等相关部门,审查各街道办事处制定的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方案和投资预算,核准小区整治工程招标控制价格,并依法确定小区整治投资跟踪审计机构。
各县区项目整治改造方案批复文件务于2018年5月31日前报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依法招标采购。各街道办事处要依法办理招标或政府采购手续,确定整治改造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和有关设施设备等成品供应商,并于2018年6月30日前将相关合同签订完毕。
涉及水电暖、通信、有线电视线路改造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情况的,由相关主体及时组织并依法完成招标工作。
4.科学组织施工。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施工方案,科学组织有关施工单位展开拆违拆临、环境治理、杆线整治、完善配套、小区道路硬化、美化绿化等工程。
2018年5月31日前,各整治改造项目要全面展开拆违拆临,清理楼宇间、楼道内、屋面杂物及各类僵尸车、僵尸家具等,清除小区内各类小广告及各类违法违规商业户外广告,规范整顿占道经营、马路市场,采取捆扎、套管、遮挡方式整治弱电线路等五项工作。
杆线整治由街道办事处按照《济南市杆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济政办字〔2017〕14号)文件的规定,采取新建埋地路由的方式,组织通信、广电运营商等弱电线路产权单位对小区内及接入小区的各种弱电线路进行整治;整治项目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入地改造的,要采取绑扎、套管、扣盒等方式进行整治。新建埋地路由方案由街道办事处会同有关运营商协商确定,也可委托专业设计单位根据《济南市杆线整治技术规范》和各运营商需求进行设计。埋地路由方案设计费用和开挖回填管沟费用在老旧小区专项资金中列支。埋地路由所需管材及施工费用、线路改造施工费用由通信、广电运营商等弱电线路产权单位分担。
对移动通信信号覆盖较弱的老旧小区,由街道办事处协调辖区居民就有关通信与“无辐射”问题,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基站等移动通信基础设施补充建设提供便利,提升小区移动通信覆盖质量。
涉及水电暖、既有建筑节能、社会民生服务设施、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等改造的,由各专业经营单位、主管部门按照与街道办事处协商确定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单位开展专项工程施工,街道办事处要做好宣传、动员等相关协调工作。
(三)竣工验收与结算阶段
1.竣工验收。2018年6月30日前各整治改造项目内各类违章建筑、构筑物及杂物整治完毕,12月底之前全面完成老旧小区完善治安防控和消防设施、清理违章和配齐环卫设施、改善小区环境设施、改造小区基础配套设施四个方面整治改造。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单项工程竣工后,完善治安防控和消防设施方面的整治工程由街道办事处会同县区公安消防部门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社区居委会进行专项验收,出具专项验收报告;清理违章和配齐环卫设施方面的整治改造工程由街道办事处会同县区城管部门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社区居委会进行专项验收,出具专项验收报告;整修小区内通信、有线电视、网络等架空弱电杆线的整治改造工程由街道办事处会同县区经信部门组织专业经营单位、社区居委会进行专项验收,出具专项验收报告;其他20项整治改造内容由街道办事处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社区居委会进行验收,出具单项验收报告。整治工程全部竣工后,县区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县区发展改革、财政、审计、建设、公安、城管、经信、房管、市政、绿化等部门对各小区整治改造工程进行综合验收,并出具综合验收报告。
老旧小区整治改造中涉及的水电暖、既有建筑节能、社会民生服务设施、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等改造验收工作,由专业经营单位或相关主管部门按有关政策组织实施。
2.结算奖补资金。各小区整治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县区委托的跟踪审计机构应及时出具工程造价审计报告,并由县区政府报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为提高整治改造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规范财政资金使用,将对各县区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市财政局按照工程造价审计报告和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奖补资金的清算。
2018年度省市奖补资金占县区整治改造总投资的最高比例为:历下区、市中区为55%,历城区为60%,槐荫区、章丘区为65%,天桥区为70%,长清区、济阳县、平阴县、商河县为75%。
(四)项目交接与长效管理
整治改造工作结束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县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应依照有关规定组织落实小区的长效管理工作。
(五)项目提升改造
对2018年之前已整治改造完毕的老旧小区项目,各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居民新要求、新期待,结合社会民生服务设施建设、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和特色街区综合更新要求,编制提升改造和完善长效管理方案,确定提升内容、投资预算和推进计划,经各县区政府审查同意后,于2018年6月30日前报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升方案经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各县区政府是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的责任主体,要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参加的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辖区内小区整治改造的组织领导、协调推进、整改落实、监督管理、考核督办等工作。街道办事处是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的实施主体,要建立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指挥体系,统筹组织,做好衔接,优化流程,狠抓施工,确保整治改造效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本部门在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中的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各县区相应部门或直属相关单位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并按各县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落实各部门、各专业经营单位在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和长效管理工作中的任务。
(二)全面整治、突出重点
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要坚持因地制宜、便民利民的原则,结合小区现状,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整治改造内容与标准,全面整治老旧小区存在的问题,完善小区配套,提升小区居住质量。要突出抓好小区拆违拆临和环境治理、杆线整治、建筑节能改造和水电暖设施改造等整治改造工作重点,彻底解决居民反映的居住热点、难点问题。重点打造整治改造示范项目和人居环境范例奖申报项目。
(三)统筹谋划、加强协调
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除四方面基本内容外,同时涉及水电暖及通信管线基础设施改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社会民生服务设施建设、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因此水电暖及各通信专业经营单位,以及既有建筑节能、社会民生服务设施建设、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等改造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专项改造计划与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计划的对接,优先安排开展整治改造的老旧小区同步实施水电暖及通信基础设施、既有建筑节能、社会民生服务设施建设、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等改造,并确保改造专项资金及时到位。各县区、各街道办事处要做好统一组织和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有关专业经营单位、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单位,结合小区整治改造工作实际,科学安排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各分项工程与专业经营设施改造工程、建筑节能改造等专项工程的工序和工期。各工程施工、监理单位要加强施工管理,落实文明、安全施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用最合理的投入建设最优质的工程。
(四)加强调度、严格考核
为确保我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顺利推进,市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和现场观摩会,并对各县区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的计划制定、任务落实、工作进度进行定期调度、督查、督办和考核。调度情况汇总后将及时报市领导并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报。年度考核结果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各县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调度机制,健全对各办事处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的督办考核制度,加强对各办事处任务落实情况的指导、检查、督办、考核,确保各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整治改造内容与标准
济南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3月26日
附件:
整治改造内容与标准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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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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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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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治安防控和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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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小区视频监控系统,配置治安值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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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主要出入口、主要路段、节点均应设置监控探头,存储不少于30天,有条件的小区宜实行无死角监控。监控探头所在位置应视野开阔、无明显障碍物或眩光光源,保证成像清晰。监控平台预留与公安机关报警联网接口,机房位置设置合理且符合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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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修或安装单元防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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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或安装楼宇单元防盗门。除已有单元防盗门且质量较好可不予更换外,其它情况应予以安装或更换新门。新装单元防盗门外观简洁大方,安装牢固安全,开启方便顺畅。居民自愿要求不予更换或新装单元防盗门的可不予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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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完善小区消火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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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消火栓设置达到《室外消火栓设置相关规定》的国标规范要求,可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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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通小区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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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国标要求,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无占用、阻塞、封闭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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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微型消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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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条件的小区按照建设标准,配齐消防设施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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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设定小区机动车停车位,规范行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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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确定机动车辆停放区域,最大限度满足居民停车需求,地上车位标识规范,车辆停放有序,无擅自占用小区道路、绿地停车现象,符合消防通道要求。优化小区交通流线,规范行车秩序,畅通小区交通“微循环”,小区内设置车辆行驶标示牌和标线。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交通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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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清理违章和配齐环卫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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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各类违章建筑物、构筑物、临时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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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无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绿地或其它场地的违法建设;无逾期使用的临时建筑;建筑物顶部、底层或退层平台无违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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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小区便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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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室外便民商业摊点应规范经营,无违法违规占道经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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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室外招牌、霓虹灯箱、广告牌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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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商业用房设立的广告牌、灯箱等符合规范,视觉效果良好,与小区整体环境协调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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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楼宇间、楼道内及屋面杂物、各类僵尸车、僵尸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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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宇间整洁美观,无杂物堆放,无僵尸车、僵尸家具等。楼道畅通,无乱放杂物现象。屋面无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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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小区内各类小广告、牛皮癣及各类违法违规户外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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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楼道内、建筑外墙壁及各类设施整洁,无乱贴乱画现象。小区内无违法违规商业户外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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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环卫设施,定点设置密闭式垃圾桶、果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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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楼体垃圾道,按标准配建垃圾收集点,设置密封式垃圾桶、果皮箱,定点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并保持完好、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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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改善小区环境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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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修小区内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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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小区内道路实施硬化、修复或重建,道路平整、通畅;路沿石整齐、牢固;路面井盖齐全;同时兼顾无障碍通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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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修小区内公共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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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小区内公共场地整修或重建,适当增加居民活动空间,踏步、坡道等尺度规范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安全要求,场地平整,坡度合理,无积水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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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小区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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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齐小区楼牌、门牌、单元口标识,应准确清晰,便于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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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设置、制作小区公示牌(栏)、信息栏、文化宣传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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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主出入口设便民服务公示栏、文化宣传栏,组团及幢、单元(门)、各楼道合适位置统一规范设置用于张贴信息的信息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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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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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整体布局合理,小区土地无裸露,乔灌花草配置得当,视觉效果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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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修非机动车停车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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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设计图纸要求、结构安全、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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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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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及设施设置合理,非机动车停放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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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增设路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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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路灯设施齐全,布局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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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缮楼道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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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道公共照明设施齐全,满足照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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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缮外墙落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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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或更换破损落水管,使其满足建筑功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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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缮楼梯间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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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维修或更换,确保窗户安装牢固无缺失,窗体完整无变形,开启灵活、关闭严密。窗框应与洞口边缘连接紧密、抹灰平整,不得堵塞窗底泄水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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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缮楼道内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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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梯间内墙与顶棚平整洁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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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缮单元入口台阶、坡道、室外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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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宇单元入口台阶、坡道、室外散水结构稳固安全、外观整洁完整、尺度规范,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规范要求。条件具备的,应建设无障碍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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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修、清洗或粉刷建筑外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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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外观完好,小区楼宇外立面整洁,外墙面砖、水刷石、涂料等饰面美观、无污迹、无脱落。外墙粉刷颜色应与周边环境协调,保持小区自身特点,体现小区特色;侧墙宜做耐污墙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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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缮公共楼梯踏步和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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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梯踏步及扶手安全稳固、构件完备、外观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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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修美化小区围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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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检查小区围墙,针对问题及时维修,应协调顺畅、安全稳固、整洁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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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改造小区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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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标准配置或更新信报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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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报箱设置合理、规范统一,能够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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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完善室外体育健身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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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和维修健身器材应符合GB19272-2011国家最新强制标准,并在安全使用年限内。选址合理、布局科学、器材安装稳固,无安全隐患,宜通过绿化等隔离设施,避免健身锻炼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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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修小区内通信、有线电视、网络等架空弱电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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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道路至住宅小区弱电接入段的架空线路,整治改造为埋地公共路由;住宅小区内公共空间部分弱电架空线路整治改造为埋地公共路由。特殊情况不能进行入地改造的各类凌乱、垂落线缆采取绑扎、扣盒、套管等方式进行整治,达到平整对称、横平竖直、捆扎均匀、入管入盒、标识清晰、色调统一、牢固安全、美观协调的标准,无废弃杆线,清除空中“蜘蛛网”现象。住宅小区弱电部分入户架空线路改造为沿墙敷设槽、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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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通、整修排水管线,补齐井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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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排污管道通畅,无堵塞外溢和破损(具备条件的可统一改造实施雨污分流),规范设置各类井盖,标识清晰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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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整修社区管理和物业服务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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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小区实际情况,整修社区党建活动用房、社区管理服务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满足基本的管理使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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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改造水、电、暖专业经营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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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修改造小区供水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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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尚未供水到户小区,供水设施改造按照《济南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移交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执行。对小区供水管网进行检查,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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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修改造小区供电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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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供电服务到户的老旧小区,按市政府出台的一户一表改造政策进行改造,确保满足居民用电需求。清理老化、杂乱、裸露电线线路,线路穿阻燃管保护,配电盘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根据供电部门相关政策引导老旧小区居民在户内或入户处新装(更换)漏电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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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修改造小区供热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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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小区供热管线进行检查,无渗漏。架空的供热管线颜色统一,无破损、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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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涉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专项改造的,按有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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