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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CSC)批准,我校交通运输学院与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自2021年开始连续3年开展“北京交通大学与代尔夫特理工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现将2022年项目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学院做好宣传及遴选工作,组织学生完成申报。

一、项目内容

根据CSC《2022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 附件1, 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精神和要求, 此次申报人员需依托于项目进行申报,所报留学单位、专业身份均不能脱离项目中申报规定。

我校此次遴选的创新项目,由运输学院负责执行。

外方合作院校: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

选派专业: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系统科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

选派留学身份、规模及留学期限: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4人/年,6-24个月

注:自2021年起,对获批项目各类别选派规模实行3年总额控制,年度具体选派规模由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当年人选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二、选拔原则和申请条件

1. 符合《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2. 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获批项目及相关要求目标进行人员选拔,经校内评审公示、网上申报后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3. 申请条件:申请人应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并须符合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基本条件要求:年龄不超过35岁。其中: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为学制内二年级及以上博士生。

4.2022 年申请方式:

由交通运输学院根据申请人个人情况和项目具体要求,结合学院学科建设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

5. 申请人的外语水平须符合创新项目外语合格条件(详见 https://www.csc.edu.cn/article/2100 )。

6. 其他条件要求参见《实施办法》及其他各项目要求。

7. 资助内容: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代尔夫特理工大学方导师负责提供学费、工位等其他必要的帮助。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申请本项目的学生不得申请当年其它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

派出时间:2022年6月起。

三、校内遴选工作时间安排

1 1月31日 前,个人申请、导师学院推荐

申请人填写《北京交通大学与代尔夫特理工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申请表》( 附件2 ),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学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学院党委针对研究内容所涉及的意识形态问题进行复核,最终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并于 2022年1月31日 前向运输学院商老师提交《北京交通大学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推荐人员名单》( 附件3 )和个人申请材料(提交电子版,等到校后再补交纸质的材料,用于存档备案), 申报材料于1 月31 日24 点之前发送至邮箱shangpan@bjtu.edu.cn 。由于涉及到后续评选公示等系列事宜,请严格按照截止时间完成材料报送

学生个人材料包括:

(1)申请表

(2)国内导师推荐信

(3)学习计划

(4)国外意向导师简历

(5)成绩单

(6)外语成绩证明

(7)科研成果清单

2. 项目单位组织评审

2 月8日前,项目组进行形式审查,向外方合作院校申请,并组织中外合作双方专家面试评审。

2 月18日前,确定推荐人选,获取外方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

3.2 月21日前 ,项目组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公示推荐名单(不少无5个工作日)并提交研究生院。

4.2 月25日前 ,所有被推荐人应按项目材料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完成校内出国系统申报(Mis-23.研究生出国留学)。

5.2 月25日-28日 ,研究生院审核材料公示推选结果。

6.3 月1日-8日 ,拟推选人员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具体申报要求另行通知)

7.3 月20日前, 学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报送推荐材料。

8.2022 年5月 ,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结果后,学生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看并下载录取材料。

9.2022 年6月起, 派出人员办理相关校内和出境手续,陆续派出。

四、派出管理

1. 研究生的培养过程将遵循两所大学的规定,包括北京交通大学和代尔夫特理工大学的“研究生管理条例”和“学校指南”。

2. 研究生派出期间的管理采取“导师负责制”,派出研究生的国内导师在学生派出期间负责与其保持学术等各方面的联系,派出研究生每学期或半年以书面形式报告其留学情况和学术进展,由导师向所在学院汇报派出研究生的留学动态,并适时地向派出学生进行学业指导。外方导师负责在派出期间对学生进行学术方面指导,以及定时与国内导师沟通学生培养情况和相关研究进展。

3. 确定被资助的研究生须按国外合作单位邀请函中要求的时间派出,并按合作计划进行学习和研究,未经允许不得中途改变计划。逾期无故未派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联合培养资格。

4. 研究生的派出流程按照留基委当年的规定执行。回国后按照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规定和学位授予要求完成培养环节和学位论文。

五、联系人及相关网址:

1. 联系地点:交通运输学院8507D办公室

联系人:商攀

联系电话:18601310500

联系邮箱: shangpan@bjtu.edu.cn

2.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址: www.csc.edu.cn

3. 2022 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综合专栏: https://www.csc.edu.cn/chuguo/s/1850

4. 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邮箱:yjsygp@bjtu.edu.cn

1 :《2022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

2 :《北京交通大学与代尔夫特理工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申请表》

3 :《北京交通大学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推荐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