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山区民政局,为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区政府组成部分,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贯彻落实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
(二)负责全区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编制汇总统计年报和民政事业经费的预、决算工作。
(三)负责全区老年人福利工作,落实合肥市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推进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各类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区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指导社居委、村委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全区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承担区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
(五)负责全区社区建设工作,制定全区社区服务、社区建设的发展规划和相关的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全区社区服务体系及设施的实施办法;负责全区社区管理和服务用房验收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统筹、协调处理网格化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的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七)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的责任。
(八)负责全区行政区域规划与调整工作;负责全区镇街开发区、村(居)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组织各乡镇(街道)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负责全区地名的管理工作。
(九)拟订和实施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区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工作,推动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人、孤儿、特困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承接市委托的福利彩票、中福在线销售工作。
(十)负责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帮扶解困等社会互助工作。
(十一)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城乡低保对象待遇的审核、审批工作,指导、督促、检查镇街开发区的城乡低保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婚姻登记、儿童收养和殡葬的管理工作;按照相关政策措施,依法办理婚姻和收养登记。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办公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樊洼路与怀宁路交口民生大厦17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551-65597595
主办单位: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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