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总体要求、政策原则、重点任务
总体要求
: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要按照保持稳定、依法规范、民主协商、因地制宜的原则,采取中央统一部署、地方全面负责的办法,积极稳妥地推进相关工作。
政策原则:
这项工作政策性强、专业性强,既要解决问题,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又要防止引发矛盾,真正做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按照保持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处置的原则依法妥善解决。法律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要依照法律政策基本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做出具体规定。
重点任务: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核心是确权,重点是登记,关键在权属调查。要在扎实做好承包档案资料清查、权属调查的基础上,完善承包合同、建立健全登记簿、颁发权属证书、推进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四、本次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流程
四是完善土地承包合同。
根据公示确认的调查成果,完善土地承包合同,作为承包户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定依据。对没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要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对承包合同丢失、残缺的,进行补签、完善。属于原承包地块四至范围内的,原则上应确权给原承包农户。土地承包合同记载期限应以当地统一组织二轮延包的时点起算,承包期为
30
年。
五是建立健全登记簿。
登记簿应当记载发包方、承包方的姓名、地址,承包方家庭成员,承包方式,承包地块的面积、坐落、界址、编码、用途、权属、地类及是否基本农田,承包合同编号、期限,权利的内容及变化等。
六是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承包经营权证书载明户主、承包方家庭成员。为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衔接,今后可按照
“
不变不换
”
的原则,承包农户可以自愿申请、免费换取与不动产统一登记相衔接的证书。
七是开展信息应用平台建设。
以县为单位按照统一标准建立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
八是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要坚持统一领导、分级实施、分类管理、集中保管的原则,认真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编研和利用等工作。
“三严禁”即
:
严禁借机违法打乱重分承包地、严禁借机乱收费、严禁弄虚作假;
“四不登记”即:
权属不清的不登记、矛盾集中不解决的不登记、不是家庭承包方式的不登记、依法办理了改变土地用途手续的不登记。
六、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之后将给农民带来哪些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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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资源将变成
“
活资产
”
随着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必然会带来土地要素的流动和重新配置,必然会导致土地利益关系的调整。所以,开展确权登记,明晰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尤其重要。确权颁证之后,将给农民带来四大好处。
首先是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
“
命根子
”
,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其次,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经过确权颁证之后,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农民就等于握住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无论谁想再动农村的承包地,都必须经过本户同意。如果农民外出打工,还可依法把承包地进行流转,交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来经营,换取实物或租金。这样一来,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就会增加。
再次,农民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当前,因部分农民无法提供担保、没有足够的抵押物,贷款难问题较突出。而确权登记颁证以后,随着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农民就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
最后,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原始依据。如果耕地面积四至不清、面积不明承包地流转就潜藏较大风险,不仅农户不能放心流转土地,土地规模经营主体也难以安心经营,必然制约现代农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