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基金惩罚性赎回费今日正式实施,偏股基金将强制开征,而固定收益类基金则可选择性征收。在当前弱市背景下,基民担心,当股基惩罚性赎回费的强制征收遇上股基仓位最低80%的监管新规,基民的资金套牢风险将进一步加剧。
据北京商报报道,今日,修改后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将正式投入实施,新规将要求股基和混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0.5%-1.5%的惩罚性赎回费,对6个月以内的持有人征收不低于0.5%的赎回费,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固定收益类基金,新规并未要求强制征收该项费用,基金公司可自行决定。
该惩罚性赎回费的收取将大大增加短炒资金的成本。据业内人士计算,持有期最短的持有人,其成本将较以前增加200%,30日以内的持有人成本也将增加100%。业界普遍认为,受新规影响最大的无疑是帮忙资金,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总经理胡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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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这个条款冲击最大的就是各个基金销售机构,现有销售行为可能要进行重大调整,短线资金、帮忙资金和频繁申赎都被一一有针对性地予以限制。同时还将抑制新基金发行中的泡沫以及年末基金冲规模冲动。这将更进一步突出中小投资者属性”。
不过有基民担心,“目前基金管理运作办法中还将股基的仓位强行地提高了80%,假如市场是弱市,基金如此操作或将出现更大亏损,同时又实行强制性收取惩罚性赎回费,这对基民而言就是更大程度的套牢”。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或许是出于对帮忙资金退出的担忧,基金公司对于不要求强制征收惩罚性赎回费的固定收益类基金开征这项费用的态度并不算积极,未表现出极大的热情。据北京商报记者了解,目前仅有工银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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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投摩根等几家基金公司已经对旗下部分基金征收了惩罚性赎回费。而Wind资讯数据显示,2010年3月基金销售实施费用新规以来,最高赎回费超过1.5%的基金仅有31只,在全部基金中所占比例仅为2%,甚至一些本来开征该项费用的基金随后又取消了收费。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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