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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石岐中心小学2023年招生通告

中山市石岐中心小学 2023年 招生通告

一、招生计划

2023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招收计划为360人。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 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符合国家、省、市政策性照顾入学的适龄儿童

1.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规定的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适龄子女。按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名单确定。

2.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干〔2013〕138号)第七条第(一)款的现役军人适龄子女。按中山军分区公函确定。

3.符合《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人才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的具体措施>的通知》(中组发〔2020〕4号)的第六层次以上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函确定。

4.符合《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中山市总部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中教体通〔2020〕70号)规定的、对我市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总部企业人才适龄子女。按市发展和改革局(总部办)公函确定。

5.符合《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对抗击新冠肺炎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予以政策性照顾的通知》(中教体通〔2020〕9号)照顾对象的中山市援助湖北医疗队成员和受到地级市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医务人员等适龄子女。按市卫健局公函确定。

6.符合《关于印发<中山市新时代人才高质量发展二十三条>的通知》(中山组发〔2022〕1号)的,特聘A、B、C、D档人才适龄子女,顶尖人才、优秀企业家、正高职称人才、博士适龄子女,获评中山名匠、中山市首席技师以上高技能人才适龄子女;领军企业、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确定的企业人才适龄子女。按相关部门公函确定。

7.本校在编在职教师适龄子女。由学校统一报名,市教育和体育局核定。

(二)原协议生

《2019学年中山市石岐中心小学招生通告》已明确:“中山市东区奕翠园商品房的购买日期截止2019年5月26日(以市自然资源局确认备案登记为准)。在中山市东区奕翠园小区,以同一住房名义第二次(含第二次)以上申请学位的,由东区文体教育局按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2019年5月27日(含27日)后购买上述小区商品房的,中山市石岐中心小学今年及以后年份不再安排学位,统一由东区街道文体教育局按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学位。符合上述规定的中山市奕翠园小区适龄儿童包括:

1.奕翠园小区房产的权属人及户口簿户主的子女或孙子女(含外孙子女),且适龄儿童户籍住址为此房产地址或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中一方)户籍住址为此房产地址;

2.父母一方为奕翠园房产权属人、同时符合《中山市石岐中心小学2023年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其中一项的适龄儿童。

(三)符合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

在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中“所属镇街”为东区,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可自愿填报志愿参加我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1.具有中山市东区街道户籍(入户日期为截至2023年5月31日前);

2.符合《中山市石岐中心小学2023年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条件。

在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中“所属镇街”为市直属,符合“原协议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无须填报我校电脑随机摇号志愿。

三、招生方式

(一)政策性照顾入学

符合政策性照顾入学的适龄儿童先按《中山市2023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引》相关入学流程,选择符合入学条件的镇街先登记入学信息,再由市教育和体育局按相关部门公函确定的新生名单统筹安排入学。

(二)原协议生入学

1.登记入学信息。法定监护人须在5月19日9时至6月1日18时期间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 原协议生须上传房产证件、购房发票、户口簿(地址页、户主页、权属人页、儿童页),其中政策性优待生的还须上传相关有效证明资料。不便自行上网登记入学信息的新生法定监护人,可到市石岐中心小学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完成信息录入登记(地址:中山市东区街道东文路2号,联系电话:0760-88387516)。

2.入学信息审核。学校根据系统中已对接的政务数据、已上传的入学资料对入学信息进行初核。2023年5月27日 (星期六)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监护人带齐相关入学资料原件到学校现场验核(留存复印件)。法定监护人应及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三)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符合政策性照顾入学、原协议生条件的适龄儿童优先安排入学,剩余学位用于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按《中山市2023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引》相关要求执行,纳入全市统一进行。符合本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可在5月19日9时至6月1日18时期间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登记入学信息后,填报本校志愿,并自定顺序,审核通过后志愿有效。拟参加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学生名单将于6月12日至6月16日公示,市教育和体育局将于6月下旬组织开展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工作。

符合原协议生入学条件和确定为政策性照顾入学的适龄儿童优先安排入学,剩余学位用于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报名人数少于学校剩余学位,则直接安排入读;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则以电脑随机摇号方式录取。

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先随机摇出学 生的顺序号。第二步,按照顺序号结合学生填报的志愿依序录取(即填报同一个志愿的所有学生按摇出的顺序号从小到大录取,录满为止;若同一个学生同时符合多个志愿录取条件的,则按符合录取条件的志愿中最优先的志愿录取,空出的学位自动顺延递补学生;合并捆绑为一个号填报志愿的双胞胎(或多胞胎)符合录取条件的同时录取)。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要求在6月30日前办理注册,逾期不注册视为放弃。

四、咨询方式

中山市石岐中心小学 电话:0760-88 387516

东区文体教育局 电话:0760-88326757

市教育和体育局 基础教育科 电话:0760-89989 200

中山市石岐中心小学

2023年5月10日

附件:中山市石岐中心小学2023年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证明材料

1

符合公政治[2018]27号优待对象的公安民警适龄子女

①教育部下发的优待对象名单。

2

符合政干[2013]138号规定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海警等)适龄子女

①中山市军分区公函;

②省教育厅下发的优待对象名单。

③按《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干[2013]138号)第七条分类提供证明材料:

(一)款,所在部队开具的证明(法定监护人户籍为中山市东区)或广东省教育厅下达的军人子女优待名单(法定监护人持 有中山市东区有效居住证);

(二)款,驻东区作战部队开具的证明;

(三)款,驻东区部队开具的证明。

3

符合应急[2019]37号优待对象的消防应急救援人员适龄子女

①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函;

②东区工作单位证明或东区房产证。

4

符合中教体通〔2020〕9号优待对象的抗疫人员适龄子女

①市卫健局公函

②东区工作单位证明或东区房产证。

5

符合中组发〔2020〕4号条件的紧缺适用人才适龄子女

①中山市人社局紧缺适用人才证明;

②东区工作单位证明或东区房产证。

6

符合中教体通〔2020〕70号规定的总部企业人才适龄子女

①中山市总部办公函;

②东区工作单位证明或东区房产证。

7

符合中教体通[2019]68号规定的台湾居民适龄子女

①法定监护人有效的台胞证(或居住证);

②台湾儿童有效的台胞证(或居住证);

③法定监护人和台湾儿童的户籍薦本;

④法定监护人东区房产证;如果没有房产的,提供法定监护人东区参保证明(或工作证明)、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

⑤授权委托书。

8

港澳籍学生

第一类:港澳居民港澳籍子女

①法定监护人有效的港澳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来往内地通行证);

②子女有效的港澳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来往内地通行证) ;

③法定监护人东区房产证;

④法定监护人中山市内参保证明原件(或由教育部门向监护人所在工作单位主动核查;

⑤授权委托书。

第二类:东区户籍人口港澳籍子女

①父母或其中一方东区的户口簿

②亲子关系证明(经公证的亲子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

③子女有效的港澳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来往内地通行证) 。

9

符合粤侨办(2009)55号规定 的华侨适龄子女

①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报名学生父母具备华侨身份的证明 以及相应的亲子关系证明(或报名学生出生证);

②中山市公证部门出具的,中山市东区居民承担华侨子女在中山市就读期间监护义务的监护公证(在中山市东区工作的华侨,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或社保证明);

③监护人的户口簿和与监护人户籍一致的东区房产证(在中山市东区工作的华侨,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或社保证明);

④报名学生半年内在中山市(或镇区)医院的体检证明。

10

持有2018年中山市百佳外来工证书的人员适龄子女

①2018年中山市百佳外来工证书;

②中山市东区房产证或参保证明。

11

荣誉市民适龄子女

①中山市荣誉市民证书

②中山市东区房产证、居住证或工作证明。

12

符合粤组通(2017)44号规定 的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

①中山市基层组织证明。

13

符合发〔2022〕1号规定的人才适龄子女

①相关部门函件。

备注:

1.“教育政策优待”按相关文件的具体规定,优待程度各不相同,例如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按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安排入学等;

2.除表格中列出的证明材料外,申请人还需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户口簿(或身份证件)、父母和监护人的户口簿(或身份证件)等;

3.证件过期不能及时换证的港澳台居民子女、华侨子女,监护人可提交承诺函,镇街按实际情况核实。


素材来源: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