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1998-05-31 15:07
名 称:
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1998年经济体制改革年度计划》的通知
文 号:
深发[1998]6号
主 题 词:
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1998年经济体制改革年度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
信息提供日期:1998-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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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委、区政府,市直和驻深各局以上单位,市属各资产经营公司和各一、二类企业:
现将《深圳市1998年经济体制改革年度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1998年经济体制改革年度计划
根据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体改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二届六次会议和市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1998年我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和江泽民总书记对深圳提出的“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的要求,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为重点,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调整与完善所有制结构;搞好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完善市场体系;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抓好再就业工程;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促进深港经济合作。把经济体制改革与依法治市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快法制化的进程,依法办事,加大改革的步伐和力度,努力实现经济体制改革的新突破。通过改革,
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以经济体制转变带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一、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为基本形式,努力实现所有制结构调整的新突破
(一)制定规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国有企业的战略性调整,使国有资本向基础产业和高科技等关键领域和重要产业集中。国有经济主要采取股份制形式,通过上市、兼并、重组等方式,形成一批有较强综合实力的大型企业集团,进一步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质量和效益,增强国有经济的竞争力。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积极鼓励国有经济与其他所有制经济相互融合、相互参股、平等竞争。
此项工作由各资产经营公司在上半年制定规划,经市国资委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针对我市集体企业的现状,尽快制定《加强我市集体企业管理和发展的若干意见》,调整结构,构建集体资产管理新体制,改革集体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强化财务监督,提高集体资产整体营运效益。在适当的时候,召开一次全市集体企业工作会议,推动我市集体企业改革的全面展开。
此项工作由市国资办和各区负责,市体改办参加。
(三)制定有利于内联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加快推进内联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召开一次内联企业工作会议,推动我市内联企业的发展迈上一个新台阶。
此项工作由市经协办负责,市体改办、经发局、贸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四)积极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深圳市建立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环境的若干意见》,促进市场经济规范、有序地发展。
此项工作由市体改办负责,市总商会参加。
(五)对驻外企业实行属地化管理,建立与国际惯例衔接的企业经营机制;积极扶持重点驻外企业,形成一批驻外企业集团和驻外中心企业;充分发挥深业集团和高速公路公司的境外筹资功能,加大资本运作力度,为深圳经济建设筹集资金。
此项工作由市贸发局、国资办负责,市委组织部、政研室、市体改办参加。
(六)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外资工作会议精神,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改善投资环境。鼓励外商到深圳投资先进技术项目,发展与外国大公司的合作,鼓励外国大公司控股、参股深圳国有企业,同时吸收国外的先进管理技术和经验,使我市利用外资工作有一个质的飞跃。
此项工作由市外资局负责。
二、以加快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为重点,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一)继续贯彻“抓大放小”的方针,积极推进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
1、认真检查各重点企业集团改革与发展方案的落实情况,政府各职能部门要落实好各项扶持政策;大企业集团要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以名牌产品和高科技产品为中心,创造规模效要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搞好企业兼并、重组、联合,提高企业的资产质量。要对重点扶持的大型企业集团进行认真考核,打破“终身制”,完善竞争淘汰机制。
此项工作由市经发局负责,市国资办、企改办、贸发局、规划国土局和各资产经营公司参加。
2、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放活小企业的力度,两年内全部完成放活小企业的工作。各资产经营公司和各区、镇政府要按照“三个有利于”的原则,采取股份合作制、员工持股、转让、兼并、重组、拍卖以及破产等多种灵活有效的形式,大胆实践,彻底放活小企业。要认真落实好政府确定的有关产权转让、债务担保、历史用地、员工安置等方面的政策,做好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审计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尽快出台放活小企业的若干政策,实行联合办公,切实加快放活的步伐。同时,加强对小企业的指导和规范工作。
此项工作中关于放活小企业的工作由各资产经营公司和各区负责。关于制定放活国有小企业的若干政策由市国资办负责,市体改办参加。
(二)大力探索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加快产权多元化进程,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造;打破所有制、产权隶属关系和股权比例的限制,鼓励非国有经济成份参股国有企业,通过股权置换,调整国有资本结构。要严格规范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造工作,防止出现单纯追求数量和形式主义的情况,进一步提高改制质量和效果。
此项工作由各资产经营公司负责,企改办协调。
(三)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为突破口,规范企业内部运作,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1、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改革的有关文件和各项改革配套政策,引入市场机制,造就职业化的企业家队伍,实现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的全面改革。
此项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办负责。
2、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体制改革的五个《暂行规定》,理顺企业内部各机构的权责关系,规范企业领导机构的运作方式。
此项工作由各资产经营公司负责,市体改办负责协调和指导。
3、建立并完善企业内部动力机制,贯彻《深圳市国有企业内部员工持股暂行规定》和《深圳市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暂行规定》。
项工作由各资产经营公司负责,市体改办、国资办、劳动局参加。
4、制定、并完善落实支持企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的政策,形成有效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机制。
此项工作由市经发局、科技局负责。
(四)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与营运体系,规范资产经营公司的运作,提高筹融资和资本营运水平。
1、资产经营公司要解决好出资人权利与企业法人财产权之间的关系。既要合法地行使“出资者”的权力,保证出资者的权益到位,又要尊重下属控股、参股企业的法人财产权,不干预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不断提高资产运作效益。
2、完善资产经营公司内部的运作机制,建立内部经营责任制。加大资本运作力度,搞好企业的兼并、重组工作,优化资本结构。
3、各资产经营公司要解决好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相结合的问题,提高筹融资和资本经营的能力,逐步向财团组织形式发展。
此项工作由国资办负责。
(五)搞好优化资本结构的试点工作,强化企业内部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继续坚持“三改一加强”的方针,调整企业内部组织结构,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切实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建立企业盈亏奖惩激励机制,对扭亏为盈的企业,可对经营者奖励股权。进一步实施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和再就业工程,真正形成企业优胜劣汰机制和劳动力合理流动机制。
此项工作由市经发局负责。
(六)全面总结和推广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经验,制定《深圳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意见》。
此项工作由企改办负责,有关部门参加。
三、以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努力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新突破
(一)按照《深圳市政府审批制度改革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减少审批项目,规范审批行为,加强审批监督,做到依法审批。
1、根据《方案》确定的改革原则,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对各自的审批和核准事项进行认真清理,提出具体的改革方案。对需保留的审批和核准事项,要制定规范审批行为、改进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审批监督的具体办法。对取审批事项,要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并提出取消审批后加强宏观调控和行业管理的意见,报市政府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初审,由市委、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2、市委各部门及其他党群机关参照《深圳市政府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审批事项和核准事项进行清理、改革,以使全市审批制度改革整体、协调推进。
此项工作由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在对审批制度进行改革和总结市计划局、贸发局、经发局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对机关“三定”方案进行修订,以保证审批制度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巩固审批制度改革成果。
此项工作由市编办负责,市体改办参加。
(三)积极慎重地搞好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提高办事效率,研究制定《深圳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此项工作由市委政研室负责,市体改办、人事局、编办等部门参加。
(四)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理顺政事关系。取消事业单位行政级别,事业单位要与政府部门脱钩,逐步向企业化管理和中介组织管理模式转变。
此项工作由市编办负责。
四、以连锁经营和代理制为重点,加快商贸流通体制改革的步伐
(一)继续推进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全面落实《深圳市商贸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加快市属商贸企业公司化改造工作。继续深化综合商社试点,加大商贸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力度,通过资产重组,实现存量资产的优化配置,提高商贸企业规模化与集约化经营水平。
(二)大力发展现代流通组织形式,推进连锁经营。制定促进连锁经营发展的有关政策,实行重点发展战略,积极扶持一批优质企业实施连锁经营;加快社会化配送中心的建设,尽快形成现代化的商品配送机制。
(三)以推行外贸代理制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外贸管理体制改革,全方位拓展国外市场。制定《深圳经济特区外贸代理制暂行规定》和《外贸代理协议标准(示范)》,引导外贸代理制规范有序运作。政府有关部门要为推广和促进外贸代理制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继续深化出口配额的招标分配改革,争取外经贸部在我市进行纺织品配额交易、拍卖试点。加快进出口经营权审批制度的改革,研究制定对特区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实行由审批制向核准制转变的具体实施办法。争取国家尽早批准我市上报的关于成立三家中外合资外贸公司的申请,做好中外合资外贸公司的组建、后续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四)积极推进旅游行业改革,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进一步减少环节,简化手续,继续完善“72小时便利签证措施”,方便外国游客出入境;充分利用我市的自然风貌和改革成果,开辟新的旅游线路,促进我市旅游业的发展。
以上工作由市贸发局负责,市体改办、商贸控股公司、旅游协会参加。
五、以资本市场和人才市场为重点,进一步加快市场体系建设
(一)协助中国证监会进一步规范资本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市场运作监管体系。加强对上市公司、证券经营机构、中介机构及相关传媒的行为规范和工作监管,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此项工作由证管办负责,深交所参加。
(二)强化证券市场的融资功能和资源配置功能,加大资本市场运作力度。
1、发展和完善直接融资市场,充分利用证券市场的融资功能,提高企业直接融资的比例。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和组建基金等方式,为各类所有制企业提供多种直接融资渠道;争取中央支持,增加企业债券发行规模,进行发行重点项目可转换债券试点,积极稳妥地发展企业债券市场;推动组建产业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基金。
此项工作由市证管办负责,深交所、市计划局、体改办、国资办参加。
2、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我市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结合股权交易代理制试点,重点对上市公司中的亏损和微利企业进行兼并、重组,提高我市上市企业在证券市场的二次筹资能力。
此项工作由市国资办负责,市证管办、体改办、各资产经营公司参加。
(三)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步伐,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建立企业法人和金融机构的风险责任约束机制,继续完善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资本金制度、招投标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研究制定《深圳市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积极稳妥地发展多种新的投融资方式。
此项工作由市计划局、体改办负责,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深圳分行、证管办、科技局、国资办参加。
(四)完善和规范多层次的人才市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深化劳动人事管理体制改革,打破地区、部门管理的分割,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管理体制;制定《深圳市企业员工调动管理制度改革办法》,逐步改革企业员工调动实行指标分配、行政审批的办法,实行宏观指导下的核准制。
此项工作由市人事局、劳动局负责,市委组织部、市计划局、体改办、公安局、各资产经营公司和深业集团参加。
六、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推进再就业工程为主要内容,完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一)继续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1、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和深圳的实际,进一步改革养老、医疗、工伤和失业保险,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企业补充养老、医疗保险,发展商业保险,形成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营运,加快社会保障立法,推进社会保障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此项工作由市社保局、体改办负责。
2、积极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的参保率,扩大覆盖面。加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立法步伐,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条例。各项社会保险特别是深圳户籍和蓝印户口职工养老、医疗保险的参保率要达到70%以上。
此项工作由市社保局负责。
3、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营运制度。各项社会保险基金一律纳入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基金经办与营运分离,委托专门机构营运基金,实现保值增值。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机制,建立社会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市财政、审计部门以及社会公众舆论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对基金的使用和营运情况严格审计检查,确保基金安全。
此项工作由市社保局、财政局负责,市体改办参加。
4、继续抓好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试点,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制定《深圳市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暂行规定》,全面推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建立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发展职工个人出资投保的商业性保险。
此项工作由市社保局、体改办负责。
(二)以解决企业职工住房为重点,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健全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建设供应体系。完善住房抵押贷款制度,发展政策性住房金融。
此项工作由市住宅局负责,市规划国土局、各商业银行参加。
(三)全面实施再就业工程。结合所有制结构和经济结构调整,制定总体规划,加强就业指导服务。把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和实施再就业工程结合起来,多渠道筹集资金,妥善安排下岗职工的生活,加强职业培训、岗前培训和再就业培训,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推动再就业工程顺利进行。
此项工作由市劳动局、体改办负责,市经发局、各资产经营公司参加。
七、以推进深港经济合作为重点,努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一)发挥区位优势,加强深港经济合作。抓紧落实深港西部通道、铜鼓航道、皇岗-落马洲客运轨道接驳工程、盐田港二期工程、华南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中心等重点项目的建设。
此项工作由市计划局、运输局负责,深圳海关和港务局参加。
(二)加强深港产业的合作与交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共同建设深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积极培育优势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进一步加强深港在金融、商贸、旅游等服务领域的合作,积极开拓离岸金融业务,继续推进深港两地银行支付、清算系统的全面合作。进一步开放旅游市场,提高深港两地在旅游业管理和服务方面的合作水平。
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人民银行深圳分行、经发局、贸发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三)积极创造条件,吸引更多外资银行、国内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到深圳建立分支机构,为各类金融机构拓展金融业务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有关批示,积极做好外资银行在深圳经营人民币业务、香港中小银行在深圳设立独资和合资银行的准备工作,抓紧开展黄金寄售业务试点工作。
以上工作由人民银行深圳分行负责。
(四)以简化通关手续、提高通关效率为重点,继续深化口岸体制改革,加强深港两地口岸的合作与交流。适当延长陆路口岸旅客通关时间。完善口岸计算机查验网络和监管措施,继续简化口岸查验手续,进一步提高口岸管理与服务水平。实行入出境车辆各口岸自然分流,对深港两地口岸查验单位联合办公的监管方式进行论证,积极做好联合办公的前期准备工作。
此项工作由市口岸办负责。
(五)加强保税区的建设,进一步完善投资环境。充分发挥保税区在人员、物资、资金往来方面的优势,重点吸引投资额大、技术含量高的高新技术项目。建设保税生产资料市场,大力发展保税仓储和其他贸易服务业,吸引一批国外有实力的综合商社在保税区内开展商品展示和批发零售业务。进一步简化海关监管手续,加强企业自我管理,为保税区发展提供良好的运行环境。
此项工作由各保税区管理局负责,市贸发局、深圳海关参加。
八、以小城镇综合改革为基础,加快特区外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的发展进程
(一)大力推进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加大小城镇行政管理体制、财政管理体制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力度,以加快特区外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的发展。
此项工作由小城镇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继续发展与规范农村股份合作经济,引导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由社团型向企业型转变。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的市场化程度,使农村集体企业形成决策科学化、管理民主化的新机制,带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
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局负责,市体改办参加。
(三)搞好城市菜篮子工程的改革工作,围绕满足市民的需要,以增加品种数量、提高品种质量为目标,建立以企业经营为主体,实现基地规模生产、规范化加工、标准化上市、连锁店经营的体系。
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局、贸发局负责。
一九九八年经济体制改革年度计划的实施,由市体改办负责组织、协调、检查。实施计划要同市委、市政府重大课题调研衔接好,充分利用己有的调研成果。各有关牵头、负责单位,要根据本计划制定分阶段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半年对完成计划的进展情况进行一次总结,年底对全年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以书面材料报市体改办,由体改办汇总后上报市委、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