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中国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6月30日,在香港回归23周年前夕,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并将该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香港国安法共66条,分为6章,规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和机构,明确了危害国家安全的四类罪行和处罚,正式建立起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
最近常有沙巴的朋友问我,香港国安立法是否会影响中央政府对香港“一国两制”、高度自治的政策,是否会损害香港繁荣与自由等等。为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香港国家安全立法,我在这里就朋友们最关心的几个问题进行简要说明。
一、中国为什么要制定香港国安法?
2019年6月以来,旷日持久的街头暴力和社会动荡给香港笼上一层阴影,关心和爱护香港的人无不因此感到痛心疾首。“港独”组织和本土激进分离势力的活动日益猖獗,袭击、纵火、破坏等暴力恐怖活动不断升级,严重破坏了香港的安全与稳定,有人甚至公然鼓吹“港独”,打出卖国标语。外国反华势力利用香港作为遏制中国的“桥头堡”,勾结少数乱港分子恶意制造祸乱,不断升级已具有明显的本土恐怖主义性质的暴力活动,严重冲击了香港经济民生根基。香港不仅痛失保持了25年的全球最自由经济体地位,地区生产总值也在十年来首次出现负增长,失业率创下新高,香港陷入回归以来最危急的局面。
香港之乱,病根在于国家安全堤防存在漏洞。香港基本法第23条规定,授权香港特区就维护国家安全自行立法。但23年来,由于反中乱港势力勾连阻挠,相关立法迟迟未能完成,导致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法律制度空白,执行机制缺失,长期处于“不设防”状态。国家安全是一个国家的头等大事,没有任何一个国家会任由本国领土上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肆意横生,坐视国家安全保障机制存在漏洞而无所作为。中央政府对维护国家安全负有最大和最终的责任,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是对香港社会主流民意诉求与期盼的切实回应,是促使香港转危为安、变乱为治、绝境重生的核心举措,是维护香港长治久安与繁荣稳定的治本之策,也为整个中国的国家安全构筑起更加坚固的法律屏障。
二、香港国安法违反“一国两制”政策吗?
1997年,香港开启“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新时代。香港自此依法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继续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实践充分证明,“一国两制”不仅是解决香港问题的最佳方案,也是香港回归后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安排。坚定不移地推进“一国两制”事业,符合中国的根本利益,也符合包括外国投资者在内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
香港国安法不仅完全符合“一国两制”方针,并将保障“一国两制”行稳致远。“一国两制”是一个完整概念,“一国”是“两制”的前提,“两制”从属和派生于“一国”。只有“一国”安全,“两制”才有保障。何为“一国”,它既体现在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也体现在中央政府对香港拥有全面管治权。制定香港国安法,正是为了巩固“一国两制”根基,确保“一国两制”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国家安全有保障,香港的长期发展和稳定才有保障。
三、香港国安法会损害香港的繁荣与自由吗?
23年来,回到祖国怀抱的香港紧紧地依托内地,不仅成功抵御了亚洲金融危机、非典疫情、新冠疫情等挑战的冲击,其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的地位也不断得到巩固,经济、民生等各项事业取得长足进步。放眼全球,纽约、伦敦、东京、新加坡等国际金融中心所在国家无一不早早订立了国安法律,有些甚至拥有全世界最多的国安条例,但其外国投资未受任何影响。过去一年的严峻事实已证明,社会动荡才是影响投资者信心的最大敌人,国家安全得不到维护,香港繁荣稳定就无从谈起。香港国安法施行后,香港实行的资本主义制度不会变,特区法律制度不会变。相反,香港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将更好地得到维护,世界各国人士到香港经商、工作和生活将享有更稳定安宁的环境。国安法实施后首个交易日,香港股市大涨2.85%,香港交易所离岸金融产品创3个月以来最大增幅,这充分表明,广大投资者对香港国安法出台充满信心和期待。
香港国安法针对的是国家安全体系中最突出的风险点,法律规管的是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的四类罪行。该法第四条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享有的包括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在内的权利和自由。”可以说,对于那些危害国家安全的极少数人,这部法律是高悬的利剑;对于绝大多数香港居民包括在港外国人来说,这部法律是保障其权利自由和安宁生活的“守护神”,他们将继续享受充分的民主自由,其拥有的各项公民权利不少于任何一个西方国家。
四、为什么少数西方国家对香港国安法横加干涉?
对于香港国安立法的决定,美英等少数西方国家反应强烈,对中国维护自身国家安全的举措肆意攻击,妄称违反《中英联合声明》和中方国际义务,甚至不惜出台损人不利己的所谓“制裁”措施。事实上,中华人民共和国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维护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认真履行自身承担的国际责任和义务,参加了100多个政府间国际组织,签署了500多个多边条约。中国从未“退群”、“毁约”,从不谋求本国利益优先。“不履行国际义务”的帽子扣不到中国头上。中英两国1984年签署的《中英联合声明》是关于中国收回香港及有关过渡期安排的文件,随着1997年香港回归中国,《中英联合声明》涉及英方的条款已经履行完毕。中国在联合声明中做出的承诺也已充分体现在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中,并得到了全面贯彻。
香港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这样一个基本的事实,却被某些国家和势力“有意”地忽略了。《中英联合声明》没有赋予英国或者其他任何国家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承担任何责任,中国之外的任何国家对香港无主权、无治权、无监督权,《中英联合声明》不能成为西方国家干涉香港事务的借口。某些国家针对中国出台制裁措施,甚至扬言改变对香港“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持有者的安排,这不仅是对中国内政的粗暴干涉,也是对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公然践踏。少数国家对香港国安法上蹿下跳,而自己的国家安全法却更加严格,恐怕他们真正关心的并不是香港居民的自由,而是为所欲为破坏中国国家安全的“自由”。公道自在人心,中国制订香港国安法,得到了国际社会正义力量的坚定支持,不久前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4届会议上,70多个国家表态支持香港国安立法即是明证。
香港国安法的实施,为“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提供了强大支撑,为香港居民权利和自由提供了坚实保障,堪称“一国两制”实践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我坚信,在中国中央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包括广大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在香港国安法的有力保障下,“东方之珠”的明天一定会更加安全、更加美好、更加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