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这一要求部署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农村金融面临三大难题
建立健全农村金融市场,亟待解决的有三大难题:一是农村区域广大与金融网点稀少的矛盾,农民存贷款困难;二是农村金融需求量多面广和金融供给量少面窄的矛盾,农村储蓄资金外流严重;三是农业农村贷款笔数多、额度小与金融机构经营成本高、风险大的矛盾,商业金融机构不愿贷、不敢贷。
农村金融供给严重不足。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对农村金融需求和供给的测算,如果不进行大规模金融创新,并大量增加金融供给,农村金融的供需缺口将持续扩大,2010年将达到5.4万亿元,2015年将达到7.6万亿元。供给短缺是农村金融问题的集中表现,农户和中小企业的金融需求得不到满足是农村金融的主要矛盾。
农村金融网点稀少、竞争缺乏、资金流失。农村金融缺乏完整的组织体系,网点稀少。2007年,全国零金融机构乡镇仍有2868个,只有一家银行网点的乡镇有8901个。由于国有商业金融退出,造成农信社“一家独大”,农村金融缺乏竞争,市场机制不能充分发挥作用。不仅如此,大量的农村储蓄资金还通过邮政储蓄和商业银行吸储等渠道流出农村,加剧了农村金融供给紧张。
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关系需要理顺。目前,我国农业还属于高度分散的小农户经营,加入各种专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的农户不足3%,农业发展方式依然粗放,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落后,公共服务水平较低。在这种情况下,尤需理顺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关系,营利性经营由商业银行负责,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贷款支持由政策性金融承担。国家应给经营小额贷款的非营利性金融机构以补贴,使其能够保本运行。
破解农村金融难题迫切需要创新体制机制
构建农村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应按照多元化、市场化、适度竞争的原则,构建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其中,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服务国家发展战略,重点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大型企业、大型农业开发项目等提供固定资金和大额流动资金,并保证农村金融的服务方向;非银行金融机构补充银行金融服务的不足,提高农村金融的整体效率;地方性合作金融和商业金融机构立足当地,将金融毛细血管延伸到每个角落,满足中小借款人的资金需求。
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政策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综合运用财税杠杆和货币政策工具,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以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允许农村小型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加强监管,大力发展小额信贷,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
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政府应进一步转变职能,为农村金融市场的形成和发展提供良好服务。建立覆盖全部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数据库,实现社会信用信息资源共享,降低金融机构的信息成本和贷款风险。司法、工商、税务、银企要联手打击失信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建立健全农村信贷担保机制。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挖掘农民担保资源,解决农民贷款抵押担保难的问题。推动形成多级信用担保体系,有效分散担保风险。积极发展农村保险事业,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加快建立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积极探索农村金融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利益是机制的核心问题。应建立社会各利益相关者的动力基础,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进行社会化风险分担和补偿,实现社会价值最大化。为此,既需要政府对农业金融业务在多方面给予优惠和配套政策支持,又需要建立农村金融机构风险防范机制,还需要建立社会联合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