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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将衡阳市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中国衡阳”(www.hengya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任何疑问,可与衡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公开和服务科联系(电话:0734-8857922,电子邮件:hnhyzwgk@126.com )。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实施细则》的统一部署,紧扣市委、市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明确目标,重点聚焦国省发布的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各项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优化公开发布平台,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努力构建信息发布、回应关切、政策解读“三位一体”的政务公开新格局,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编制发布2020年衡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按照新《条例》第49条规定,各区县(市)政府及各市直部门在1月31日之前依法依规完成信息公开年报的发布工作。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我市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应解读尽解读”。开展了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系列解读。围绕市政府重点工作,统筹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对《衡阳市城区不动产办证遗留问题处理实行“两分离、三集中”实施细则》的通知、《衡阳市违法建设防控和查处条例》、《衡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衡阳市违法建设防控和查处条例》等重要重大决策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并以多形式解读并关联,准确传递政策意图,积极引导社会预期。市政府常务会议深度解读。围绕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民生事项,对全年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解读。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专栏”、并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进行图解、视频解读,增强市政府决策透明度。 三是及时发布政府公报。规范并优化政府公报内容,做好政府公报数字化工作,历史公报均上网公布,方便公众查阅,2020年共发布政府公报12期,向各级各单位和政府信息查阅点发放政府公报约2.4万册,充分发挥政府公报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四是对突发事件公共卫生信息公开。我市融合各类信息发布渠道,及时权威发布疫情防疫信息,回应市民关切;搭建“复工复产”专栏,集中发布有助复工复产政策,推动政策落实到位。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我市主要负责人带头主动发声;加大对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特别是应急预案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五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市政府门户网站全年累计发布征集调查11期,结果反馈10个;开展热线问政25期,网民在线提交有效意见和建议31个。六是政务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疫情期间,“衡阳发布”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和官方抖音号同时发布疫情信息和我市抗击疫情的有关新闻报道。“衡阳发布”政务微博累计发布各类信息8400余条,平均每天更新80条左右,总阅读量突破9000万次;“衡阳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72篇,阅读量突破300万次;“衡阳发布”抖音号发布81条,阅读量突破1000万次。

(二)“一网通办”改革情况。围绕“一网通办”改革发展,持续提升“一网通办”总门户服务能级, 一是全市所有村(社区)已全部联通电子政务外网,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实现网络全覆盖,为“一网通办”提供稳定可靠的网络保障。二是推进平台建设。建成统一的政务云平台、“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积极推进一体化平台与各职能部门的系统对接,将一体化平台向基层延伸,确保乡镇(街道)、村(社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一体化平台。三是打通数据壁垒。建设政务大数据中心,实现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社会信用等五大基础数据库和与政府治理、民生应用、产业升级等息息相关的专题数据库落地。实现公共基础数据的统筹建设,共汇聚数据5亿余条,年调用次数240余万次,已被省里列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试点城市。

(三)依申请公开。为提高政务服务能力,一是着力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规范,对照“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五个法定环节,明确了办理程序和标准。加强了与申请人的全程服务沟通,在当面受理及后期办理中,及时了解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背后的真实诉求和信息需求,做出更具针对性的答复,确保群众申请内容得到有效回应。严格执行新出台的《条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优化依申请工作流程,加强公开服务点当面咨询的接待和服务,依申请办理过程中注意与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精准了解相关诉求,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实现全市依申请统一受理入口和统一办理功能,进一步提高了受理、办理、流转、审批等流程的规范化水平,并使办理全过程留痕。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2020年,我市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230件,已全部按时按程序办结并回复,回复率达到100%。二是稳妥处理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等工作。对申请人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等,积极应诉、妥善办理,较好地化解了各种矛盾纠纷。2020年,我市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1起,其他政府申请均依法依规进行了办理。

(四)监督保障情况。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市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 先后制定《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制度》、《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报送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市政府办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每季度对被考核单位信息报送与采用情况形成问题清单进行通报。对群众来电、来函、来访反映的相关问题,我们严格实行限时办结、首问负责、跟踪落实和效能考评等制度。市政府办领导还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意见,对好的建议及时采纳,对存在问题及时纠正,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性开展。

(五)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我市将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作为评价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出台《衡阳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实施方案》,将26个领域细化分工,按照方案要求有序推进工作。牵头组织12个县市区对照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形成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全面梳理出各县市区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具体内容。对发布内容逐项逐条严格审查把关,现已全面上线市、县两级基层政务公开专栏,发布衡阳市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和具体内容。同时在衡阳市政务服务大厅要设立政务公开查询专区。

(六)平台建设情况。目前我市已建成市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市级政府网站统一信息资源库,完成省市两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资源融通和数据互认,实现对站群统一安全防护、等保测评以及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测。全市45家市直政府部门、13个市(县、区)政府门户网站整合迁移上线和标准化改造,累计220家政府网站整合并永久下线,集约站群实现IPV6访问。

(七)贯彻落实新《条例》。全市举办了公开骨干专题培训班,开展了信息公开培训,覆盖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200余人。 培训围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以及国务院、省、市政府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各项具体要求,就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邀请了省政务管理服务局、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领导专家授课,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将“五公开”(即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从源头上确定公文的公开属性。组织全市12个区县(市)政府、60个市直单位按照《条例》要求,对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各部门门户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进行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2

2

3

规范性文件

26

26

5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6

+355

254176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40

240

487万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5413

+8708

1965471

行政强制

118

0

29787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4

-3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084 个

509.97亿元






注: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信息已相应迁出。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7

0

0

0

0

0

25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0

0

0

0

0

21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33

0

0

0

0

0

23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申请内容不明确

5

0

0

0

0

0

5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4

0

0

0

0

0

4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

0

0

0

0

0

1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78

0

0

0

0

0

27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0

0

0

0

0

5

注:因多数依申请公开件并非“一事一申请”,一件申请中往往有多个申请事项,故“办理结果”的数量大于收到申请件的数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驳回申请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驳回起诉

尚未审结

总计

45

0

0

0

45

18

0

0

12

30

2

0

0

0

2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决策部署精神和任务要求,2020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在制度机制建设、提升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与全面落实 “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要求,但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还需进一步提升,部门政策类信息专业性较强或者内容分散,群众不好查,不好用的问题依然存在,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部分单位对于新条款的理解与使用把握不准,相关配套制度还有待完善,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还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的融合度不够,在线办理功能需优化提升完善。为此,2021年,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深入做好新《条例》的贯彻落实。 细化《条例》具体适用,规范各部委办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和内容维护,提升依申请公开管理,完善依申请转主动公开机制,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明确办理流程,规范受理、交办、承办和答复等环节,提高答复质量。加大主动公开范围。

二是提升公开质量。坚持标准化,全面做好我市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办事服务全过程精准公开;坚持流程化,着力强化公开、解读、发布、互动为一体的工作流程;坚持专题化,优化营商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等更多利企惠民的公开专题,以公开透明之法达共治共享之效;坚持分众化,开展全市政务公开专题需求调查和社会评议,描绘设计不同类型的信息需求模型,分众推送信息,破解企业市民"找不到、找不快、找不准"政策的痛点问题。

三是创新公开服务。依托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提升信息发布、解读整体水平;加强线下公开场所和公开渠道建设,增强信息化手段、互联网技术在群众办事服务中的广泛应用;建立健全决策公开、主动公开、公众参与等制度标准,提升全清单、政务开放日、政策导航等公开品牌,打造优质的政务服务。

四是严格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分级分类抓好工作并做好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机制,加强工作过程管理和检查。

五是强化政务公开服务效率。围绕建设绿色生态环境,完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反馈机制,拓展政府公报应用,注重政策解读实效,提升政策参与度和透明度,用好“政务公开全清单”,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标准,规范依申请办理流程,力争信息公开行政诉讼零败诉,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衡阳市党政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engyang.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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