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民委员会,市直驻镇有关单位:
现将《柏加镇
2022
年秋冬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柏加镇人民政府
2022
年
10
月
10
日
柏加镇
2022
年秋冬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
镇
秋冬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我
镇
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保障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
,
维护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上级安排部署
,
结合我
镇
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实施强制免疫
,
要求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
100%
,
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
90%
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
70%
以上
;
统筹兼防狂犬病、鸡新城疫、猪瘟、猪蓝耳病、羊痘、狂犬病等其它动物疫病
;
动物标识佩戴率、免疫建档率达
100%
;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
100%
;
动物检疫应检尽检
;
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布鲁氏菌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监测任务,确保不因防控责任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而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二、工作安排
(
一
)
制定实施方案。
各
村、驻镇单位
按照本方案要求
,
结合实际,制定秋冬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压实养殖场
(
户
)
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对散养动物,采取秋冬季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规模养殖场及有条件的地方实施程序化免疫
。
(
二
)
开展技术培训。
在秋冬季集中免疫工作开展前,各
村
要做好村级动物防疫员、养殖户及相关从业人员的组织动员和技术培训,重点是个人防护、疫苗申领与保管、免疫规范操作
、
副反应处置、免疫档案填写等方面
。
(
三
)
按期完成集中免疫。
全市秋冬季集中免疫时间安排
:
9
月上旬动员部署,
9
月中旬至
10
月中旬具体实施,
10
月下旬查漏补缺
,
11
月上旬组织验收评估。
三、主要措施
(
一
)
抓实疫情监测与风险排查
一是疫情监测
。
各村要
积极配合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全面完成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任务,切实加强重点地区高致病性禽流感、动物布鲁氏菌病、非洲猪瘟等重大疫病监测力度,以及对种畜禽场、规模场、屠宰场和无害化处理中心等重要场所的监测频率和力度,科学评估疫情风险。
二是风险排查。
各
村
要继续执行网格化监管排查制度,对发生动物异常批量死亡和监测阳性的,要按规定程序和要求上报、采样送检,并按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前期处置、信息报送和舆情引导工作,确保动物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止疫情扩散。
(
二
)
抓严动物卫生监督和执法查处
一是定点屠宰。
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贩卖病死动物等违法行为,各
村
要做好定点屠宰政策宣传、“私屠滥宰
”
行为排查等工作。
二是动物无害化处理。
各
村
要做好动物无害化处理宣传、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监管等工作,严厉打击乱丢乱弃病死动物等不法行为,督促规模养殖场完善病死动物暂存冷冻设施设备,并确保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有专人监管。
三是调运监管。
不得从非洲猪瘟高风险区、布鲁氏菌病一类地区、发生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的地区调入生猪、牛、羊、家禽等动物。所有外地调入畜禽必须查验有效检疫证明及相关检测证明,各
村
要监督养殖场
(
户
)
按规定做好落地报备及隔离观察
;
跨省调入种
(
仔
)
猪必须办理“点对点”备案手续,跨省调运牛羊入浏必须办理审批手续
;
凡是入湘生猪及生猪产品必须到指定通道检查站严格查证验物。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查违法违规调运行为,严防病死畜禽产品和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畜禽产品流向市场,切实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四是严格检疫。
加强官方兽医队伍管理,确保力量,提高检疫率,做到应检尽检。督促官方兽医严格按照《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检疫范围,规范开展动物检疫,检疫证明信息填写正确真实,完善检疫申报点相关设施设备。加强对应当检疫而不检疫和违规出证、隔山开证、只开证不检疫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是防疫监管。
按照养殖场规模设立不同监管频次,实施分级动态管理,做好监管
APP
平台运行、利用和维护。
六是证章标志管理。
严格票证管理制度,落实票证二次发
放、专票专人使用等措施,规范动物标识发放程序和要求。
(
三
)
抓细重大疫病重点防控
一是布鲁氏菌
病。
今年我市在多家羊场监测到山羊布鲁氏菌
病
阳性病例,布鲁氏菌病防控形势严峻。各
村、
各相
关
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开展畜间布鲁氏菌病排查监测通知》
(
浏动防办〔
2022
〕
6
号
)
要求,加强对种
(
乳
)
畜场、牛羊场、牛羊交易市场、贩运户的布鲁氏菌病流行病学调查和采样监测。对突发疫情、监测阳性、异常情况等要及时报告,按照“早、快、严、小”原则果断处置,不留隐患。
二是非洲猪瘟。
织密非洲猪瘟防控包村包场排查网、养殖场
(
户
)
自查网、异常情况监测网、清单管理责任网“四张网”
,
确保不漏一场一户。加大养殖场、发猪台、屠宰场、无害化处理中心等高风险环节排查监测力度,保证频次和覆盖范围。严格按照《关于印发
<2022
年全市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大清洗
大消毒
”
专
项
行动实施方案
>
的通知》
(
浏动防办
(2022)5
号
)
文件要求,持续开展清洗消毒活动,鼓励和督促养殖相关企业自建洗消通道。把住“调运备案关、出栏检疫关、调入监控关、落地监管关”四道关卡,重点打击违规调运生猪、私屠滥宰、随意丢弃病死猪、贩卖染疫或病死猪、非法使用非洲猪瘟疫苗、抛丢病料等恶意传播病原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督促指导
各
村
要及时掌握秋冬防工作开展进度以及各项关键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村级防疫员、养殖场
(
户
)
集中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确保秋冬防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
(
二
)
加强经费物资保障
各村
对辖区内动物防疫检疫专项工作经费要予以充足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充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和高质高效开展。
(
三
)
加强免疫档案记录
免疫档案要详细记录畜禽存栏、出栏、补栏和免疫等情况,特别是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免疫时间等信息。
(
四
)
加强免疫信息报告
对疫苗调拨、使用和免疫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度,在秋冬季集中免疫期间,对免疫进展实行周报告制度,按要求做好规模
场(户)免疫信息录入。各村要明确专人负责免疫信息收集统计工作,及时报送镇农业农村办办公室。
联系人:万鹏翔
电 话:
13787131701
附件:
1.
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计划
2.
口蹄疫强制免疫计划
3.
小反刍兽疫免疫计划
4.
部门责任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