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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9年12月15日,温州《浙瓯日报》的《展望》专版在显著位置刊等一篇作文,作文的题目叫《我不愿做汉奸的女儿,我要打倒我的爸爸》。这篇文章中的其中两段是这样写的:

"我的爸爸梅思平,做了敌人的傀儡,做了汪精卫的走狗,做了中华民族最大的罪人,我是多么的羞耻,我是多么的羞愧!"

"今天,我要公开宣布脱离父女的关系,我要公开宣布我父亲梅思平的汉奸罪状,我要打倒我的爸爸。这样,才能抑平我的愤怒,才能洗刷我的耻辱。"

"我不愿戴上汉奸女儿的臭污帽子,我要以大义灭亲的精神,来打倒我这个做汉奸的父亲梅逆思平。我更希望一些做了汉奸儿女的人,能和我携起手来,共同进行反汉奸活动,并且参加到神圣的民族自卫战争中去!"

写这篇文章的女孩,当时年仅13岁,她叫梅爱文,他的父亲就是"大名鼎鼎"的汉奸梅思平。

在当年,梅思平可是风云人物。五四运动时,他在北京大学读书,参与了著名的"火烧赵家楼"游行示威活动,毕业后在商务印书馆担任编辑。因为不甘寂寞,遂弃文从政,投在汪精卫阵营。抗日战争爆发后,甘愿做汪精卫的马前卒,为筹建汪伪政府忙前忙后,当了汉奸。

1926年,年轻的梅思平和妻子住在上海,当年,他的妻子马志芸在上海爱文义路(今北京西路)生下了一个女孩,梅思平给女孩取名"爱文"。不幸的是,女生出生仅仅七天,她妈妈马志芸便因感染猩红热去世。年轻的梅思平显然没有能力把这个小婴儿抚养长大。他于是连夜把婴儿送到了温州,请求梅爱文的舅舅帮忙抚养。就这样,梅爱文在舅舅的抚养下逐渐长大成人。

梅爱文的舅舅马骅思想比较进步,对日本人非常痛恨。梅爱文从小耳濡目染,养成了爱憎分明的性格,对日本人入侵中国非常深恶痛绝。

1939年底,当梅思平跟随汪精卫投递叛国的消息被披露后,梅爱文和舅舅都非常气愤。在舅舅的指导下,梅爱文写下了这篇作文,全文共有800余字,每个字都充满了愤慨。

梅爱文的舅舅马骅当时是党员,并在永嘉县担任文化宣传工作。梅爱文的文章写好后,被印了数千份,在温州城内广泛散发,引起了极大轰动。于是,全国各大报社、杂志社、通讯社纷纷转载,各地的机关、群团组织也纷纷进行宣传。这篇文章成为抗日宣传典型,梅爱文也俨然成了一名小英雄。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投降,抗日战争取得胜利。梅思平被军统逮捕。此后,法院对梅思平的汉奸罪进行了审判,并被判处死刑。绝望的梅思平痛苦不已,每天晚上都不能入睡。他让家人(后来他娶了王绶卿为妻)给他送来酒,每天晚上只有靠着酒精的麻醉才能入睡。1946年9月14日凌晨,半醉半醒之中的梅思平被拉到刑场,宣布执行死刑。

梅爱文后来过着普通人的生活,结婚生子。她曾在农村当过小学教师,1945年进入浙江省邮政局工作,一直在邮政局工作到1976年退休,也算是人生幸福了。

参考资料:王晓华:《审判汉奸梅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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