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口结算业务项下,我行应进口商的申请,凭其提交的人民币保证金或人民币定期存款存单作为质押,为其以支付币种以外的其他币种(以下简称“杂币”)办理进口押汇或汇出汇款项下融资(以下统称进口融资),以融资币种套换支付币种对外付款,同时要求客户在我行办理一笔同期限的融资币种远期售汇交易,并约定到期由我行释放质押的人民币保证金或人民币定期存款存单交割后归还进口融资款项。该项产品组合由人民币保证金或人民币定期存款、杂币进口融资、融资币种与支付币种套汇和融资币种远期售汇四部分组成。
与常规“进口汇利达”业务相比,“杂币进口汇利达”业务选择远期贴水较多、融资利率较低的币种,一方面减少远期购汇的人民币支出,另一方面降低融资成本,扩大了业务叙做空间,从而更为有效、灵活地满足客户降低经营成本,提前锁定汇率风险与业务收益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