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就是公司完蛋了吗?
一、美国《破产法》第十一章的秘密
在申请破产保护的报道中,我们频繁地看到“Chapter 11”这样的字眼。
“Chapter 11”是指美国《破产法》第十一章,该章的条文规定,就是要给债务企业一次重整和暂缓还债的机会,提高其复活的可能性。
与其说《破产法》第十一章是法律条文,不如说是一个受法律认可的企业保护机制。
当经济大环境不景气,企业出现现金流吃紧、债务违约、销售受阻等无法继续运营的状况,这个破产机制可以帮助企业最大限度渡过难关。
根据第十一章的条文,破产保护分为三步:
破产保护申请、重组和完成破产保护或转为破产清算。
启动第十一章破产保护,公司需要向联邦破产法院递交申请,并在之后提出重组。破产保护启动以后,企业的债权人就暂时不能向受保护的企业要债,涉及公司相关的各项诉讼,也被临时冻结。
在冻结债务和官司期间,企业的业务可以照常进行,但是要想尽办法融资或者重组,与债权方谈判等,争取让企业最终恢复活力,最终有能力继续还债,否则就要进行破产清算。
破产保护成就了今天的特朗普
破产法危急时刻的运用,也是美国商业法规规范的一种体现。对于破产保护,如今的总统特朗普非常熟悉。
虽然特朗普是一个非常成功的商人,但他也曾有过糟糕的投资,最后不得不申请破产。
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在地产界战绩辉煌的特朗普,向酒店业、赌博业,乃至航空业全面进军,买下了纽约广场酒店,进军大西洋城,接手泰姬玛哈赌场酒店的巨额债务,通过从银行贷款,实现高杠杆运营。
到了90年代,之前过热的地产泡沫破裂,高负债运营的特朗普陷入窘境,其中投入巨资的泰姬玛哈赌场酒店成为特朗普最大的负担。特朗普不得不连续申请破产保护:
1991年,塔吉玛哈赌场申请破产保护; 1992年,特朗普酒店和特朗普广场酒店申请破产保护; 2004年,特朗普酒店和赌场资产再次申请破产; 2009年和2014年,特朗普娱乐度假集团申请破产……
从1991年到2014年之间,特朗普一共7次申请破产保护,其中1990年代的经营困境可谓九死一生。
特朗普当时一度个人负债近10亿美元,生意层面大概连他自己都不清楚欠了多少亿美金。在当选总统以前,有报告显示特朗普名下的公司欠150多家机构总共18亿美元债务。
不过破产保护让特朗普在1990年代最危急的时刻得到了喘息的机会,特朗普利用破产保护法和当时美国的税法规则,用债务来抵消等值的应税收入,免掉了未来18年,9.16亿多美元的税务,增加了投资者和银行的信心,为他赢得了贷款延期。
而且破产保护期间,特朗普出售了旗下公司的股权和资产,甚至私人豪宅也卖掉,最终利用破产法从赌场和酒店投资的大坑里爬出来。
不夸张地讲,如果没有美国的破产法让商人特朗普劫后重生,就不会有今天的美国总统特朗普。
破产保护拯救了通用汽车
2008年,美国同样经历了一轮破产潮,其中通用汽车公司是通过破产重生的著名案例。
通用旗下品牌众多,如别克、凯迪拉克、雪佛兰、GMC,但经历08金融危机,公司负债一度高达1728.1亿美元。不得不在2009年6月1日,向美国法院申请破产保护,成为美国史上第四大的破产案。
这时候,破产保护法为政府救助通用提供了法律依据。通用的破产重整计划中,公司将优质资产出售给新成立的通用。
美国财政部为通用注入301亿美元资金,以维持通用破产保护期间的正常运营,通用的董事会之后进行了重组,美国联邦政府一度成为最大股东,持股60%。
在重组方案得到破产法的批准后,新通用的债务大大缩减,变成了480亿美元,甩掉了之前无法负担的千亿债务,逐渐走出了危机。
通用最终在2013年底恢复了盈利,而美国政府此时将之前持有的股份转让和出售,将通用公司重新交还给市场。整个通用的复活案例,就是《破产法》第十一章的完美运用。
二、中国的破产重整
“破产重整”是一个法律词汇。
说实在的,中国人都很陌生。真正意义上符合市场经济的企业破产法,大陆在2007年6月1日才开始实施。
以至于到了现在,中国老百姓一听到“破产”二字,还是会很恐慌:这家企业要完蛋了,欠账要瞎了!
再听到“破产+重整”,更着急:这重整不就是换人吗?旧股东欠我的房子和债,是不是黄了?
我们先来了解什么是破产重整。
重整,其实叫作“公司更生”更加好理解。我国破产法中定义的重整,就是公司经过一系列法律程序之后,企业重新获得经营能力,走上运营新轨道。
简单来说,就是企业由于经营问题,资不抵债时,管理层或者债权人为了让企业还能运营下去,就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法院批准,原来的债权人就暂时不能向破产企业要债。企业需要向债权人拿出一套重整方案,才能延期归还债务等。
以房地产破产重整为例:
债权人(债主,如业主、施工方、投资方等)或债务人(欠钱的开发商),都可以向法院提出重整。即是说,就是欠债的或者被欠债的只要符合破产法规定,都可以提出破产重整。
破产重整其实就是在法律框架内,建立一个债务清偿体系,一方面拯救企业,一方面清偿债务。具体实施可分为四步走:
1. 债务、资产评估:
律所入驻,梳理开发商的债务关系,核算评估资产,协助制定重整计划。
2.制定重整计划:
债务人(开发商)或者其管理团队,要拿出一套重组方案,其中要理清债权,写清楚如何重新调整,如何补偿债主,怎样执行,谁来监督等。
即是说,要算算欠谁的钱,打算怎么还。所以在重整计划之前,很重要的一项就是申报债权,业主最近填的申报单,即是这个作用。
3.批准重整计划:
召开债权人会议,表决同意计划。如果部分表决组不同意,可以再表决一次,如果还不通过,就申请法院来裁决或批准。这里面涉及到各方的沟通和利益协调。比较麻烦。
4.执行重整计划:
债务人执行计划。当然,在美丽之都重整中,这个执行应该受到政府的进一步监管,避免重整后的资产再出乱子。
当然,如果重整不成功,开发商也可能走入最后的破产清算,这也是所有人不愿意看到的。
重整就意味着公司原有股东需要出让部分,甚至全部的股权给债权人,从而债权人成为重组后新公司的(主要)股东。这里面,会有一些冲突需要解决,也事关重整计划是否能通过:
冲突一:谁的债务优先保证
在破产重整过程中,涉及原有股东、新旧股东、新股东之间复杂的利益关系、冲突,以及股东、高级债权人、普通债权人、企业管理层、员工、政府,谁的债务优先偿还。
冲突二:旧股东愿不愿意出让,债权人能拿多少
即使破产,原来股东肯定希望保留企业所有权,债权人则恨不得重整后拿走100%的股权,补偿自己的损失。
冲突三:资产的价值评估
对于债务人来说,资产重新评估,原有资产评估价值越高,越能抵债,给自己留条后路,但这显然不符合债权人的利益。
冲突四:多股东,复杂债权的重组
破产重整是一种救济手段,对债权人如此,对债务人同样如此。尤其是多个股东都是债务人,每个股东都想自己承担最少的债务,每个债权人都想自己优先得到补偿。
只有解决好这四个冲突,重整计划才有希望。
当然,在重整中,如果开发商手里还有优质资产,可能还会出现新的进入者,一方面收购债务,另一方面重新注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