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2日至13日,以“新机遇、新思路、新举措“一带一路”背景下深化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务实合作”为主题的第五届中国—南亚东南亚智库论坛在中国昆明召开。中国—南亚东南亚智库论坛宣传组代丽、孙喜勤围绕会议主题,与出席本次会议的昆明南亚东南亚国际物流研究院院长刘金鑫进行了访谈。
刘院长认为,加强中国—中南半岛物流合作,推进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运输便利化,要明确四个方面的问题,加强规划对接和政策沟通,共同促进区域可持续交通运输互联互通。
一、要明确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的准确定义和沿线国家物流绩效指标情况
关于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的定义,在国内无论是国家有关部委还是学术界对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都没有统一的定义。我参照了联合国有关文件,并查阅了相关资料,认为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是以泛亚铁路网、亚洲公路网、陆港网的东南亚地区交通物流基础设施为依托,以昆明、南宁为起点,以沿线经济中心城市和口岸为节点,联通中国、越南、老挝、缅甸、泰国、柬埔寨、马来西亚等国家,抵达新加坡,是连接中国和东南亚、南亚地区的陆海经济带。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区域包括两个重要经济区域,一个是澜湄合作经济区域,即以前的GMS。另外一个经济区域就是连接马来西亚、泰国和印度尼西亚的经济三角增长区。这样,我们对中南半岛经济走廊的定义便有了一个清晰的界定。评价一个国家物流情况的指标通常是国际物流绩效评价,而物流绩效指数是反应一个国家经济增长和经济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指标。世界银行发布的2016年物流绩效指数报告中,中国排第28位,虽然2016年中国的物流指数排名与2014年的物流报告指数中的指标没有太大差别,但实际上报告中的评分标准(增幅)差别是非常大的。中国的物流绩效指数增幅,主要体现在基础设施建设、互联互通建设和海关通关便利化方面。中南半岛沿线的其它的国家,如缅甸、柬埔寨、老挝这三个国家的物流增长指标很快,这些国家中增幅很快的物流绩效基本上都来源于基础设施建设。柬埔寨在海关通关便利化和货运服务能力上有了很大的提升。新加坡的物流绩效指标在全球排第五名,亚洲排名第一名,虽然它的物流绩效指数增长幅度不大,但是在服务能力和运送物流能力方面显然是在增长的。马来西亚物流绩效指标的增长主要是靠物流服务能力,虽然马来西亚的基础设施建设增长不是很大,但是它的物流服务能力在明显增长。
二、要明确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物流网络体系构架
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物流的建设要以泛亚铁路网、亚洲公路网和陆港网为基本框架,以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和澜沧江湄公河流域作为补充。整个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物流网络体系应该是一个伞形,以铁路的构架为基准,伞的尖儿是昆明,伞柄是新加坡,伞的核心就是曼谷,曼谷是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物流的中心。这样,我们对这个物流网络体系有一个基本的概念,就是以铁路网为基本支撑,连接陆海的一个运输网络体系。
三、要从物流的政策、基础设施建设和物流的服务能力三方面来建构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建设区域物流网络体系
研究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建设区域物流时,我认为应该从国际社会通行的物流政策、物流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物流的服务能力等三方面来评价物流的指标。我们所说的基础设施建设的互联互通,它包括了两个部分的内容:一个是基础设施建设的互联互通,另一个是基础设施运营的互联互通。因为这两项指标是在2016联合国第三次部长会议所确定的,所以说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包括物流建设的互联互通和联通的互联互通。从物流建设来讲,当前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基础设施的建设,沿线国家之间已建设了一些基本交通基础设施,但是所谓的联通,目前是缺乏铁路骨架联通的。从当前设施的建设情况看,互通设施是缺乏的,比如说缺乏联通中泰之间的铁路,联通泰国和马来西亚之间的铁路是米轨,米轨的服务能力比较弱,为加快互联互通建设,我们应该提高它的服务能力。但是媒体有一个错误的认识,认为中国铁路技术标准采用的是中国自己的技术标准而不是国际技术标准,其实我国铁路技术标准采用的是国际技术标准而不是所谓的中国的技术标准。我们应该通过媒体不断地向国际社会传达信息,中国的铁路技术标准采用的是国际的技术标准。当前的中南半岛经济走廊普遍存在通而不畅的问题,主要原因在于该区域内没有统一的政策标准,这是实现中南半岛经济走廊互联互通的核心所在。在联合国框架下,当前互联互通最重要的五项项法律体系包括:政府间协议的泛亚铁路网;政府间协定的亚洲公路网;政府间协定的陆港网;国际道路运输双边协议;次区域标准便利化运输协议范本。这五大协议框架基本上构建了连接整个区域的政策保障。为什么其他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等级并不高,但是它的连通性很好,运营的效果也很好?根本原因在于有统一的政策标准,而中南半岛经济走廊沿线相关国家没有签署统一协议标准,导致沿线的联通存在通而不畅的问题。
四、
要明确联合国现有互联互通的运输便利化国际法律文件、政策方面的国际文件和运输标准方面的相关政策法规
在运输便利化方面的国际法律文件主要有:联合国《亚洲公路网政府间协定》、《泛亚铁路网政府间协定》、《政府间陆港协定》以及《国际公路运输公约》、《国际道路运输双边协定范本》、《交通运输便利化次区域协定范本》,万国邮政联盟《万国邮政公约》,国际航空组织《国际航空运输协定》,欧洲《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国际铁路货物运送公约》,东盟《东盟货物便利化框架协定》、《东盟多式联运框架协定》、《中国-东盟成员国政府交通合作谅解备忘录》和亚行《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货物及人员跨境运输协定》以及《中老缅泰四国商船通航协定》、《成立大湄公河次区域铁路联盟谅解备忘录》等。
在政策方面的国际文件主要有: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亚太地区可持续交通互联互通部长宣言》、《亚洲及太平洋可持续交通运输互联互通区域行动方案第一阶段2017-2021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区域战略框架》、《国际铁路运输便利化区域战略框架》,《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25》、《东盟-湄公河流域合作计划》和亚行《大湄公河次区域南北经济走廊战略和行动计划》以及《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运发展规划2015-2025》、《连接GMS铁路战略框架》、《伊洛瓦底江-湄南河-湄公河计划》、《日本与湄公河区域互联互通倡议》等。在运输标准方面,中南半岛经济走廊沿线国家的铁路规矩存在接轨问题,中国采用国际标准规矩(1435MM),缅甸、老挝、泰国、越南、柬埔寨、马来西亚以米轨(1000MM)为主,新加坡的地铁和轻轨采用国际标准轨。由于各国公路状况不同,各国对货车的最大载重规定不同,加上受国际油价波动影响,天然气加气站网点布局建设不足,天然气卡车使用普及率低,导致公路运输成本高。
五、在推动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运输便利化方面,如何优化和提升合作机制,加强规划对接和政策沟通,共同促进区域可持续交通运输互联互通
第一、中国要与缅甸签署《中缅国际道路运输协定》、《中缅多式联运协定》,欢迎缅甸加入《国际公路运输公约》,鼓励缅甸尽早实施《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货物及人员跨境运输协定》;第二、中国要与越南签署《中越国际道路运输协定》、《中越多式联运协定》,完善《中越汽车运输协定》,欢迎越南加入《国际公路运输公约》;第三、中国要与老挝完善《中老国际道路运输协定》、《中老多式联运协定》,欢迎老挝加入《国际公路运输公约》;第四、推动泰国、柬埔寨、马来西亚、新加坡加入《国际公路运输公约》,推动《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货物及人员跨境运输协定》各国核准实施,支持联合开展《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交通运输便利化运输协定》研究;第五、支持沿线国家铁路升级改造采用国际标准规矩,支持联合开展《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铁路运输协定》研究。
(中国—南亚东南亚智库论坛宣传组 代丽、孙喜勤整理)
来源/作者:代丽/信息中心 责任编辑:李月